1961年6月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关于同一性概念的理解和运用
王若水
自从“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讨论在多数同志中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见以后,近一年来,我国哲学界又就一系列的问题展开了争论,例如“错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质变状态有无同一性”、“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关系”、“事物发展的动力”、“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等等。可以看出,问题的焦点仍然是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解和运用,特别是这个规律中的矛盾的同一性概念的理解和运用,很多分歧都是从这里产生的。
矛盾的同一性原理引起了这样多的争论,这原是不足怪的。在辩证法的概念中,自来遭受到曲解和误解最多的,莫过于“同一性”了。因此,我想从方法论的角度,对同一性概念的理解和运用问题,提出几点意见,供参加讨论的同志参考。
一、关于互相依存
一切科学的概念、范畴、规律、原理,都是客观实际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认识的抽象作用而达到的。哲学上的概念和原理的一个特点,就是它们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和最高的概括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对生活中的个别经验的直接概括,而是整个人类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经验的总结,并且是通过概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切成果而达到这种最高的总结的,所以恩格斯把哲学列为“高耸入云的意识形态”。正因为这样,我们在运用哲学上的概念和原理去说明某一具体问题时,一定要作具体分析。事实总是要比原理复杂得多,现象总是要比规律丰富得多。我们既要遵守马克思主义的公式,又不能死板地套用这种公式,而应该注意到同一规律在实际中的千差万别的表现,灵活地运用公式。
我们知道,同一性的意义之一是矛盾双方互相依存,这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实际上是并不简单的,因为互相依存有各种各样的情形。让我举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在一篇讨论文章里,作者提出了这样一种说法: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黑格尔的哲学当作是一个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那么就可以说,“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没有黑格尔哲学或者没有黑格尔哲学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刘放桐:《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同一性问题》,1月13日《光明日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违反常识的说法呢?大概,作者是这样推理的:按照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双方互相依存,没有一方就没有另一方;现在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立的双方,因此,不但没有黑格尔哲学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且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没有黑格尔哲学。
这就是从原理出发而不是从事实出发,是使事实适合原理,而不是使原理适合事实。
当然,初看起来,在这里原理和事实似乎是抵触的:按照原理,矛盾双方是互相依存的;按照事实,黑格尔哲学并不依存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黑格尔哲学就产生了。怎么办呢?修改事实是不行的,但原理也并没有错,问题只在于没有对具体矛盾作具体分析,没有了解“矛盾各方面的具体的地位以及矛盾的具体的相互关系”(《矛盾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黑格尔哲学的关系,是批判地继承和科学地改造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批判、继承、改造的一方;黑格尔哲学是被批判、被继承、被改造的一方、这就是这一对矛盾中双方的具体地位和具体关系。因此,所谓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在这里的意义不过是这样:没有批判者,就无所谓被批判者;没有继承者,就无所谓被继承者;没有改造者,就无所谓被改造者。但是决不能说,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没有黑格尔哲学。黑格尔哲学作为实际上被批判、被继承、被科学地改造的对象,是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现分不开的;黑格尔哲学作为黑格尔哲学,作为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产生于德国的唯心辩证法思想,是不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现为条件的。(当然,黑格尔哲学的产生另有它的条件)。所以,错误不在于对立面的相互依存这个原理本身,而在于作者的硬套。
上面所举的当然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但这种“硬套”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这是对“相互依存”的一种简单化的理解。根据这种简单化的理解,可以随意套用矛盾的同一性原理,但也很容易随意抛弃这个原理,在一旦看到矛盾的一方似乎并不依存于另一方时,就要否认两者有同一性了。我们可以记得在“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讨论中,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同志所举出的一个理由,就是“存在是第一性的,思维是第二性的”。他们以为,承认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就意味着不但要承认思维依赖于存在,没有存在就没有思维,而且要承认存在依赖于思维,没有思维就没有存在。既然这样,还和“原则同格论”划得清界限么?他们没有看到思维和存在的复杂联系,没有看到虽然一般地说存在是不依赖于思维的,但是存在之作为实际上被认识被改造的对象,是以有意识的人的出现为条件的,打上了人的智慧和意志的印记的那个“第二自然”,离开了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不能被说明的。问题的全部关键在于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指导下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既要尊重事实,又不要抛弃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
二、关于互相转化
同一性的另一个意义是矛盾双方互相转化,这也有多种多样的情形,有时是主要地位的转化,有时是性质的转化,有时是两种情况同时发生。但是现在有这样一种对同一性的理解,就是矛盾双方的转化仅仅是地位的转化,如果认为矛盾的一方在性质上可以转化为其对方,那就是“诡辩论”:
“把事物的对立双方相互转化了解成为甲方变成乙方,乙方变成甲方,不仅不是辩证法,恰恰是诡辩论,其思想根源仍然是形而上学。因为这样不仅排斥了事物任何发展的可能性,导致循环论,而且就要混淆矛盾双方的性质,得出矛盾双方本身就有共同性的错误结论。”(汤一介:《关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与转化问题》,《哲学研究》1961年第一期)
这并不是某一个人的独特的见解,因为在别的同志写的文章里也出现过这样的论点。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质变是辩证法的基本概念之一,而所谓质变,正是指事物的性质向着其反面转化,变成另一事物。否认了这一点,就否认了全部辩证法。矛盾的一方变为另一方,这是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普遍现象,经典著作中的例子也不胜枚举。《矛盾论》说:“拥有土地的地主阶级转化为失掉土地的阶级,而曾经是失掉土地的农民却转化为取得土地的小私有者。有无、得失之间,因一定条件而互相联结,二者具有同一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之下,农民的私有制又将转化为社会主义农业的公有制,……私产和公产之间有一条由此达彼的桥梁,哲学上名之曰同一性,或互相转化、互相渗透。”试问,无土地的农民转化为小私有者,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这不是矛盾的一方在性质上转化为另一方吗?再如,我们都知道,在一定的条件下,真理可以转化为错误,坏事可以转化为好事,失败可以转化为成功,穷可以转化为富,生可以转化为死,战争可以转化为和平……难道我还需要继续列举下去吗?需要补充的只是:上述的那些转化的例子,都是可以反过来进行的。
其实,地位的转化和性质的转化,并不都是那样可以截然划分的。无产阶级由矛盾的非主要方面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资产阶级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转化为非主要方面,这固然是地位的转化,但从另一方面看,无产阶级由被统治阶级转化为统治阶级,资产阶级由统治阶级转化为被统治阶级,这不能说丝毫不是性质的转化。获得了政权,并通过国家而掌握全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已经不是那种资本主义制度中的旧意义的、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了。
否认性质的转化,这不是辩证法,而正是《矛盾论》第一节所批判的那种把一切变化归结为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的形而上学的发展观。
这些同志认为承认矛盾的同一性,就会“混淆矛盾双方的性质”,这就暴露了他们思想上的一个疙瘩。他们总以为,承认了矛盾双方的互相贯通和互相转化,就会导致调和矛盾的结论,会模糊对立双方的原则界限。好像要同唯心主义划清界限,就不能承认它和唯物主义有任何共同联系,而承认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同一性,就意味着不能对唯心主义展开坚决斗争。说穿了,这其实还是那种形而上学的思想:有同一的地方就没有对立,有对立的地方就没有同一。还可以举一个证据:另一位主张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没有共同的、可以互相借用的东西的同志,在他的同一篇文章里就认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不是对立面,他们之间的互相转化是“非对立面之间的转化”(见1961年2月3日光明日报上诸言者的《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性与同一性》一文)。这就是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的对立来否认它们的同一,又用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之间的同一来抹煞它们的对立。
可以来看一下,否认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同一性,将会把我们引导到怎样的错误地步。在上面那篇文章里,作者断定说:把相互依存了解为相互继承,认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有共同的东西可以互相借用,这都是不对的。
作者的本意是要去驳折衷主义,但是他是用机械论的观点去进行批驳的,这就使自己陷入了另一个极端。只要抱着真正客观的态度去看哲学史的事实,我们就不能否认,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可以有共同的研究对象,共同的问题,共同的材料。例如,关于哲学的根本问题,是谁也不能回避的。有些唯心主义者主观上要回避这个问题,而事实上他们仍不得不这样那样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正是因为对同一个哲学根本问题作出了相反的答案,才会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的针锋相对的尖锐斗争。否则的话,你说你的东,我说我的西,根本就不会争在一块。唯心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互相批判地汲取对方体系中的某些东西,也是哲学史上常见的事实。当然,在根本观点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不能互相继承的,但是有许多思想资料,在一定条件下却是可以互相借用,互相汲取,互相继承的。哲学是有阶级性的,同时又是有继承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批判地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恩格斯说过,“我们,德国社会主义者,却不仅以继承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而且以继承康德、菲希特和黑格尔为光荣。”这种继承,和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体系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既然相互继承是事实,那么不用矛盾的同一性来解释,又用什么来解释呢?
那么,承认矛盾的双方可以互相转化,是不是就会“混淆矛盾双方的性质”和“导致循环论”呢?
不同的事物之间、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之间,是有质的界限的,不能混淆的。但是,这种界限又不是僵固的、不变的。恩格斯说过,“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固定的界限”(《自然辩证法》)。辩证法,按照列宁的说法,正是要研究“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当把这些对立看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当看作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哲学笔记》)抹煞对立面的界限是诡辩论,但是把这种界限看作是死的,也是形而上学。既承认这种界限,承认对立双方的质的区别,又承认它们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过渡、互相转化,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为什么“相互转化”会导致“循环论”呢?显然,这是出于一种误解:既然是“相互转化”,就一定是甲方变成乙方,乙方变成甲方,然后甲方再变成乙方,乙方再变成甲方……,如果这样理解,那么真如汤一介同志所说,“这对立的双方就将永远转来转去”,逃不脱“循环”的圈子了!
我们是发展论者,不是循环论者。我们承认事物是向前发展的,不是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的。但是,我们所承认的发展,也不是直线式的发展,而是波浪式的前进,是螺旋形的上升。举例来说:“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这是革命人民的逻辑。在取得最后胜利之前,总是局部的胜利和局部的失败交替着,但并不是“永远转来转去”,因为虽然有这些反复,革命的力量总的说来是在逐渐壮大,反革命的力量总的说来是在逐渐削弱,这就为最后的决定性的胜利准备了条件。
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这是对立的东西,但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转化而来的。那么,社会主义社会会不会又转化为资本主义社会呢?一般地说,不会。但是在特殊条件下,也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问题在于条件。在将来到了“世界大同”的时候,资本主义制度复辟的可能性就完全没有了,因为没有这种条件了。那么,“互相转化”就不对了吗?这不能怪原理,而只能怪我们没有具体分析。《矛盾论》反复强调说,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相互转化是要有条件的。如果我们自己忘记了这一点,怎么能说相互转化的原理不对呢?
三、关于具体的同一性
哲学上的范畴和概念既然有高度的普遍性和概括性,那么,它同日常生活中的概念,同各门科学中的概念,也就不能没有区别,尽管这种区别并不取消它们之间的联系。同样一个名词,在日常生活和其他各门科学中是在比较狭窄的意义上应用的,在哲学上却通常获得了更广泛的意义。比如,在力学中,所谓“运动”只是指空间的移动和位置的变化,但是如果在哲学上也作这种狭窄的了解,那就是机械论的观点了。辩证法所了解的运动,是指宇宙间的一切变化,连社会的发展和思维的过程也包括进去了的。再如,初学哲学的同志常常提出这样的问题:水受热变成汽,化学成份并没有变,还是H2O,为什么说是量变引起质变呢?这也是不明白:水变成汽,化学性质固然没有改变,物理性质却改变了,不能把哲学上的“质”的概念,狭隘地了解为只是化学上的质,把两者等同起来。哲学上“运动”和“质”的概念,乃是各门科学领域里的各种特殊运动形式和特殊的质的概念的总括。区别这一点,有时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大家知道,马赫主义者曾经利用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叫嚷过:“物质消失了!”实际上是怎么一回事呢?消失的并不是物质本身,而是自然科学的对物质的陈旧的狭隘的概念。
把“矛盾”这一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作狭隘的简单的了解,不承认它的极其丰富的内容和千差万别的形式,也会离开辩证法而走到形而上学的。我们知道,三十年代在苏联受批判的德波林学派,就陷入了这样的错误。德波林学派认为,在发展的某些阶段,在某些阶级之间,可以只有差异,没有矛盾。他们认为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而只是到过程发展的一定阶段才出现。这样,他们就否认了矛盾的普遍性。“他们不知道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劳资之间,从两阶级发生的时候起,就是互相矛盾的,仅仅还没有激化而已。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这是矛盾的差别性的问题,不是矛盾的有无的问题。”(《矛盾论》)
不承认矛盾的多种多样的表现,也会走到另一种错误,那就是把一种特殊的斗争形式当作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必须采取的普遍的斗争形式。“左”倾教条主义者就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矛盾斗争一定是对抗,不懂得“对抗只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它的一切形式,不能到处套用这个公式。”(同上)这种观点,形式上和那种否认矛盾的普遍性的观点相反,从认识论的根源上说,却都是把一般和个别、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割裂,都是形而上学。
“同一性”是一个极为广泛而内容丰富的概念,经典著作在不同的情况下,曾经用过“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互相合作”这许多名词来表达这个概念,而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把这些名词集合在一起,指出它们都是说的“同一性”。为什么同一个概念,要用这样多的名词呢?那无非是要显示出同一性这个概念的丰富内容,防止人们对它作狭隘的理解。同时,这也便于我们在不同的场合选择最恰当的用语,使意义表达得较明确。不分析这个概念在具体问题上包含什么样的不同的具体内容,就是不了解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既然是千差万别的,不同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当然也是各不相同的。不但如此,就是在同一矛盾的发展过程中,斗争性和同一性的表现形式也是变化的。《矛盾论》说:“所谓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位,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和对方发生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在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中,以及依存破裂后,又各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和对方作斗争。研究这些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就是说的这个意思。”
正像矛盾的斗争有不同的具体形式(如对抗、非对抗)一样,矛盾的同一也有不同的具体形式。既然这样,我们在把“同一性”这个概念运用到各门特殊学科和各种具体问题上时,就要特别注意分析矛盾双方的具体的同一性。所谓“具体的同一性”,我以为,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理解。第一,“具体的同一性”是和“形式的同一性”(或抽象的同一性)相对立的,它是指的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同一性,而不是指绝对的无差别的同一性;第二,“具体的同一性”是和“幻想的同一性”相对立的,它是指的客观现实变化的同一性,不是人们头脑中的幼稚的想像的同一性;第三,“具体的同一性”还可以看作是和一般的同一性对立的,指的是各各不同的特殊的矛盾所表现出来的各各不同的同一性,用《矛盾论》中的话来说,就是矛盾的每一方面在特定条件下“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和对方发生互相联结,互相依存和互相转化的关系,也可以说就是矛盾“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
在目前的争论中,有一个使人很困惑的问题。有的同志引了《矛盾论》中说的质变状态是“统一物的分解”,“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的话,因而主张在质变时是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的。另外的同志,又引了《矛盾论》中说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的话,认为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因而同一性就不是暂时的。双方都有根据,但未免各执一端。
“同一性”这个概念,一般地说,泛指对立双方的一切有机联系,就是说,只要对立双方是“互相联结”的,它们就有同一性。但在具体的对象和问题上,“同一性”有时也仅指对立双方的某种特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事物的质处在相对稳定的阶段,对立双方互相排斥的斗争虽然还存在,但比较地不显著,暂时还没有破坏这种质的稳定。这种状态,《矛盾论》也用了一系列名词来描述它:统一、团结、联合、调和、均势、相持、僵局、静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不少争论大概是由于不了解“同一性”可以有这样不同的意义而来的。为了说明这一点,不妨举两个例子。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毛泽东同志论述了生产和消费的矛盾,他这样指出:
“例如,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们时常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我国每年作一次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过了一年,就整个说来,这种平衡就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和统一。这就是我们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事实上,每月每季都在局部地打破这种平衡和统一,需要作出局部的调整。有时因为主观安排不符合客观情况,发生矛盾,破坏平衡,这就叫做犯错误。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
在这里,毛泽东同志指出生产和消费之间有“不统一”的时候;“不统一”就是“不同一”。
生产和消费的矛盾,马克思也论述过,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里,详细论证了“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指出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也没有生产,两者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但生产是基础。显然,在一个社会里,生产和消费总是互相联系,彼此不能拆开的,也就是说,它们作为经济生活的两个必要环节,永远是有同一性的。
表面看,这两种说法似乎是矛盾的,但是稍为仔细看一下就知道,马克思所论证的生产和消费的统一,是指它们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普遍联系,至于毛泽东同志所指的生产和消费的暂时的统一,不是指它们之间的一般关联,而是指它们之间建立的一定的关系——平衡。他们的着眼点有所不同,“统一”这个名词的具体所指也有所不同,所以这两种说法并不互相抵触。
再看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一对矛盾。当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组成联合战线时,我们也可以把这种联合战线看作一个统一体。这种联合是有条件的,在联合中仍然有批评和斗争,正如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在同一性之中存在着斗争性一样。但是,当统一战线破裂时,我们也不能说双方就没有任何同一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虽然可以不存在于一个统一战线中,但仍然不能不共存在一个社会中,他们不再作为统一战线的两个联盟的阶级而发生关系,但是他们仍不能不作为同一社会的两个阶级而发生关系。斯大林在批评主张语言有阶级性的同志时说,“这些同志把资产阶级利益和无产阶级利益的对立、他们之间的残酷的阶级斗争,当成为社会的完全分裂,当成为两个敌对阶级间斩断了一切联系。”斯大林指出:“认为在社会中有残酷的阶级斗争存在,好像一个社会便分裂成了相互之间毫无经济联系的各个阶级,当然是不正确的。相反地,只要资本主义存在一天,有产者和无产者相互之间便有千丝万缕的经济联系。”(《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
上面的两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同一性”这个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它,在不同的场合下它有不同的具体内容。从这个角度看没有同一性,从另一个角度看又有同一性。我想,弄清了这一点,对于目前争论的“有没有同一性”这一类问题,也许比较容易看得明白一些。
比如思维和存在这一对矛盾的同一性问题就是这样。当我们从世界可知论的角度来阐明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时,它就是指思维和存在能够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人能够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成功地改造世界。在这里,“同一性”是具有“符合”“一致”的意义的。当思维正确地反映了存在时,思维和存在就达到了暂时的相对的统一,当思维陷入错误时,统一又变成了不统一。在这里,“符合”“一致”就是同一性的具体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或同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但是我们可以不可以说,当思维陷入错误时,它和存在之间就没有了任何联系了呢?当然不可以这样说。错误思维也仍然是一种反映——尽管是歪曲的、颠倒的、片面的反映,它和存在的关系,仍然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例如,宗教是一种非科学的错误的意识形态,但是,它作为上层建筑,仍然和经济基础互相联结着,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就会服务于什么样的经济基础。这是对立双方的互相联系,我们不能说这种互相联系就不是同一性。错误的思维有它产生的客观原因和基础,例如,唯心主义常常是符合反动统治阶级的利益的,所以,两者之间也有同一性或一致性,不过这是另一种同一性或一致性。
1905年,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个策略》一书中批判当时的资产阶级自由派的《解放》杂志的言论时说:
“现在读者已经看到了《解放》杂志的一切重要判断。如果以为这些判断符合客观真理,那当然是极端错误的。……但是,如果忘记,这些按资产阶级精神歪曲真相的判断归根到底总是反映着资产阶级的真正利益,而资产阶级这一阶级无疑是正确了解社会民主党内哪些趋向对它——资产阶级——有利,和它亲近,和它有血缘关系,为它所喜爱,哪些趋向对它有害,和它疏远,和它不相容,为它所嫌恶,——如果忘记这一点,那就更加错误了。”
这一段话讲的意思,就是叫我们对待错误的思想不要采取简单化的态度。一切错误思想之所以为错误思想,就是因为它不符合客观实际,在这个特定的、比较狭窄的意义上,可以说它和客观存在之间没有同一性。但超出这个范围,从更广泛的、一般的意义上看,它和客观存在仍有同一性。因为,错误思想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不管是多么荒唐的观念和幻想,都可以在现实世界里找到它的根源和客观基础。错误思维不符合于它所要反映的对象,但是可能符合于某些阶级的阶级利益,这也是一种同一性,虽然是另一种同一性。
在这个问题上,有的同志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仅仅是思维正确地反映存在,其他关系都不是同一性,这显然是把矛盾的同一性狭隘地理解为“符合”。有的同志为了坚持错误思维和存在没有同一性的论点,索性说这种同一性不是矛盾的同一性,这就走得更远了。说错误思维和客观存在不能构成一对矛盾,这是很难言之成理的。错误思维之所以是错误思维,既是相对于正确思维而言的,又是相对于客观存在而言的,正因为不符合客观存在,所以是错误思维。而这也就表明,错误思维和存在也是一组对立面,既是对立面,它们之间就会有同一的关系,尽管这是跟正确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本质不同的同一性。
是否这样就不能区别错误的思想和正确的思想呢?我想不是的。矛盾不同,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也各各不同。关于“同一性”的多种特殊形式、不同的具体意义,我在前面已经论证过了。这里只补充指出:同一性不只是有程度的不同(如有的同志所正确指出,“符合”有程度的不同),而且不同的同一性之间有性质的不同(如“符合”与“适合”)。
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具有极丰富的内容,我们应该从各方面来探讨它,说明它。它不仅包括认识和对象的同一性,也包括理论和实践的同一性,历史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的同一性,上层建筑和基础的同一性,等等。我们知道,思维和存在是一对最广泛的哲学概念,因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概念,也应当能够概括一切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之间的互相联结、互相贯通的关系。我们可以从“符合”“一致”的意义上来考察它们之间的同一性,但是我们没有理由把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仅仅限制在这个意义上。
矛盾的双方之所以是矛盾的双方,正因为它们之间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没有对立的同一和没有统一的对立,都不成为矛盾。如果斩断对立双方的一切联系,否认它们之间的任何同一性,那么它们之间也不可能进行什么斗争,从而矛盾也不成为矛盾了。《矛盾论》说,“在一定条件之下,矛盾的东西能够统一起来,又能够互相转化;无此一定条件,就不能成为矛盾,不能共居,也不能转化。”(着重点是我加的)就是这个意思。《矛盾论》又说,“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请注意毛泽东同志在这里的措词,“一切矛盾的东西,互相联系着”,这里并没有说“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联系着”,因为既然组成了矛盾,那就是已经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联系起来了,这是不言而喻的。这里的“互相联系”,就是广义的同一性。有了这种联系,还不一定就实际上“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或者实际上发生“互相转化”,这就要有进一步的条件了。有时建立统一体,有时统一体破裂,而无论在统一体之内或统一体破裂时,都进行着矛盾斗争,正因为这个理由,所以说同一性是相对的、暂时的,斗争性是绝对的、不断的。
四、关于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关系
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关系问题,是争论得最热烈的问题。我以为,针对着那种把同一性和差别性割裂开来,不能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和在统一中把握对立的形而上学观点,指出“同”和“异”之间、同一性和斗争性这两对范畴之间也存在着又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可以的。但是不应该忘记,我们说同一性和斗争性,总是指矛盾双方的又统一又斗争的关系,而“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过两个表示关系的抽象范畴,过分醉心于在这两个抽象的范畴上做纯逻辑的推演,是不会使哲学前进,而只能把人弄糊涂的。
这种把人弄糊涂的证明之一,就是在这种纯抽象的演绎过程中,“同一性”“斗争性”不知不觉被看成好像不是一对属性而是一对独立的实体了。比如有这样的说法:“统一性使对立面联结起来成为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的事物,排斥和否定斗争性的绝对发展趋势。斗争性使对立面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相互否定,排斥和否定统一性的相对稳定发展趋势……”(薛靖:《统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新建设》1960年6月号)。本来,统一性就是对立面的相互联结,斗争性就是对立面的相互排斥。一用上两个“使”字,统一性和斗争性就从矛盾双方的两重关系变成两个独立的主体了:相互联结还不是统一性,而是由统一性造成的;相互排斥还不是斗争性,而是由斗争性推动的。这如果仅仅是由于不小心而造成的语病,那是不足深责的,但是联系到文章中许多其他的提法,就不能把这看作是偶然的失误了。本来,按照毛泽东同志的表述,“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到了某些同志那里,却变成了“斗争性”和“同一性”之间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变化。本来,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分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共居于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统一体中,互相斗争着,一个要维持资本主义制度,一个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这两种力量斗争的结果,最后是资产阶级失败,无产阶级胜利,资本主义灭亡,社会主义诞生,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但是,在某些同志那里,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统一和斗争,却换成了“同一性”和
“斗争性”的统一和斗争,因此很自然地,不是资产阶级阻碍发展,而是“同一性”阻碍发展,不是无产阶级要推翻资产阶级,而是“斗争性”要战胜“同一性”。这就是用抽象的表示关系的范畴来代替具体分析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的结果。
因此,尽管这些同志强调斗争性和同一性不可分,但是他们自己又违背了这个论点,实际上把斗争性和同一性当作两个可以拆开的主体。
为了证明这一点,不妨再举一个例子。薛靖同志从“对立和统一之间的关系也是对立统一”这个正确的论点出发,作了这样的推演:统一与斗争之间是互相依赖的,既然如此,“从斗争性不能离开统一性,没有统一性就没有斗争性说,斗争性也是相对的。”
这个逻辑似乎很简单:相对的东西就是依赖于其他事物的东西,现在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可见斗争性也依赖于同一性,所以斗争性也是相对的。
这种推理是合乎形式逻辑的,但是它不合乎辩证逻辑。按照辩证逻辑,在相对的东西里有绝对的东西,没有相对就没有绝对。但是,绝对的东西并不因此就不是绝对的东西。绝对和相对不是并列的东西,绝对统摄了相对。把“绝对”当作存在于“相对”之旁或“相对”之外的东西,就表明既不懂“绝对”也不懂“相对”。薛靖同志正是把绝对的斗争性从相对的同一性那里拆开来,并列在一起,所以他所说的“互相依赖”,是敌我双方的那种互相依赖,而不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特殊的那种互相依赖。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但并不因此就不是共性;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也不因此就不是绝对。
当然,说斗争性是绝对的,这并不排斥下面这一点,即斗争性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是随条件的不同而改变的,例如,对抗和非对抗这两种矛盾斗争的形式,都是不能绝对化的,在一定条件下,对抗可以转化为非对抗,非对抗也可以转化为对抗。这是斗争形式的变化问题,不是斗争的有无问题。斗争所采取的形式是有条件的,斗争的存在是无条件的。
总之,在学术问题上,我们应该勇于提出新的问题,进行创造性的探索,但这种工作只能建筑在苦心地、长期地研究客观实践所提供的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概念本是客观实际的反映,是从客观存在中抽出来的东西。不对大量的事实材料作长期的苦心研究,单是根据对概念片面了解,就企图从中引申出“新”的原理,然后随意抓几个例子来作证明,这是容易做到的,但这是不会成功的。
一系列有关“同一性”的问题讨论还在进行,这种讨论是很有好处的。弄清了“同一性”,才会更懂得“斗争性”,才会真正了解对立统一规律,也才能很好地对形而上学和诡辩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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