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8月5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关于过渡时期的规律问题的商榷 陶铸 一、问题的提出
从1958年以来,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坚持大跃进的发展速度,坚持人民公社,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获得了巨大的胜利,提前三年完成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出现了连年持续跃进的局面。我们广东省和全国各省一样,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也是很快的。两年半的实践证明:只要我们能够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认真地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正确地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地贯彻执行我们党反映这个规律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一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可以肯定: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就能够以持续跃进的速度,蓬勃地向前发展。
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在实践上和理论上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胜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英明领导下,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广东省的各级干部和全国各地的干部一样,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经验。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认真总结这些经验,提出我们对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的规律性,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性的认识,使我们的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盲目性,把工作做得更好,是我们当前的迫切任务。要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研究和掌握社会主义的规律。毛泽东同志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他说,为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1958年年初,当我国基本上完成了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紧接着又取得了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胜利,进一步调整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开始出现了国民经济建设大跃进的新形势。这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问题的必然结果。
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的特点是,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已经建立起来,它们是基本上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同时也还有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残余,还有某些旧的经济范畴,如商品、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等在起作用。适应着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但旧的东西将要逐步消灭,而且就是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也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要知道,任何事物中都包含着主要的东西和次要的东西,新生事物中包含着旧事物的残余,也包含着未来更新事物的萌芽。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清一色的。酒精就没有百分之百的纯度,里面总有一些杂质。我们的任务就是,对必须暂时保留的旧的东西既要保留它,利用它,又要限制它,为将来最后消灭它准备条件;更重要的是对新生的东西要加以培养和扶持,使之迅速成长和壮大。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会使我们系统地了解这些道理,使我们有可能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如果不懂得和不会运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来指导工作,就常常会产生这种或那种的偏差,这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度前进是不利的。
目前,以美帝国主义为首的国际反动派无时不在反对我国,他们在全世界推行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同时,现代修正主义适应帝国主义的需要,歪曲和阉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原理,企图腐蚀人民群众的革命意志,瓦解国际共产主义革命运动的队伍。这种国际形势,也向我们提出了加强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加强反对修正主义和捍卫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斗争,加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在这篇文章里,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毛泽东同志的著作,我只想就有关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规律问题,谈一谈我的体会。这些意见,只是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还是很不成熟的,提供同志们讨论。
二、怎样理解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
我国正处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应当使社会主义建设进行得更加迅速和顺利,积极地为将来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
照马克思的说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横着一个从前者到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就是我们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的依据。我们必须把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作为一个整个的发展过程来看;也就是说,必须把作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当作一个过渡性的社会来看,而不能把它看作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把它定型化起来,否则就是错误的。当然,把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看作是一个整个的发展过程,并不是说就不可以和不应该分阶段;更不意味着可以跳过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我们党从来都是严格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的辩证统一的原理来办事的。在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问题上也是如此。正如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在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在社会主义阶段上停步不前,但是也不能陷入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跳入共产主义阶段的空想。我们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不断革命论者,我们认为,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没有隔着也不允许隔着万里长城;我们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发展的阶段论者,我们认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反映事物的质的变化,不应当把这些不同质的阶段混淆起来。”在一种社会制度发生整个质变之前的量变过程中,总是存在着部分的质变的。譬如由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进而到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就是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这一整个质变之前的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重大意义的部分质变。我们应当以这种部分质变为主要依据来划分阶段。这对于明确今天做什么,明天做什么,使革命的人民既有近期的奋斗目标,又有长远的奋斗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建立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社会就开始出现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资料已经成为公有财产,所以也可以说共产主义已开始出现了;但由于社会主义在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还不能完全摆脱资本主义的残余或痕迹,所以它还不是完全的、成熟的共产主义,它只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或第一阶段,它还必须向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向完全的成熟的共产主义过渡。这是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的。所以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整个过渡时期,还要分为两个阶段,即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或者说由资本主义到建成社会主义)的阶段和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阶段。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旧社会内部不仅不能成长起来,而且根本不能产生。这同历史上每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新的社会制度都在旧的社会内部逐渐生长起来的情况,有根本的区别。无产阶级必须在夺得政权之后,彻底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实行严格的无产阶级专政,并凭借这个政权来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由于新的制度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一定还带有许多旧社会的痕迹。无论在经济制度上,在人们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意识上,都还带有许多资本主义的残余。即使到了实现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技术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革命,基本实现工业、农业、科学文化的现代化的时候,亦即社会主义已经建成的时候,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也还不可能完全消灭。但是这时候,已经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阶段了。在这个阶段中,还要继续实行不断革命,通过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继续调整和改善,来促进生产力的更高度的发展。只有到了生产力更高度的发展起来,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逐步消失了,国家的对内职能消亡了(只剩下对付外部敌人的职能了),那时候,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影响才能最后肃清,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才能完全消失,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才能实现;也就是说,这时候,社会才能进入到我们最高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当然,实现了这个最高理想,社会的进步并不是就停顿下来了。共产主义社会还要有它自己的发展过程,还要逐步向着更高级的阶段前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永无止境的。现在可以设想的是:只在一国或数国实现了共产主义之时,国家的对内职能虽已消失,但国家还是存在的;而在将来,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之后,就将发展到国家消亡的新阶段。
从上述的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对实践极为有益而且已为实践所证明了的结论。一、既然在实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之前,新社会还带有旧社会的残余,所以,我们就有不断消灭这些残余的任务;这些残余消灭得越彻底,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就越顺利、越迅速。二、既然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一个整个的过渡时期,而生长中的共产主义同死亡中的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像一根红线一样贯串着这整个时期,所以这个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就不能不是阶级的矛盾,或者带有阶级性。在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不用说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具有“谁战胜谁”的尖锐性质。就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在我国内部,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还没有完全解决,在我国外部,我们同帝国主义也存在着尖锐的矛盾,所以这时向社会主义继续前进还是倒退到资本主义去这样两种前途的斗争,也仍然是严重的。即使到社会主义建成,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由于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还不可能从社会意识中完全清除,更由于国外资本主义势力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和侵袭,所以彻底改造人们的思想,消灭三个差别和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仍将是社会矛盾的主要问题。只有彻底地把这个矛盾解决了,人同自然的斗争才能解决得好。把人同自然的斗争当成这个时候的主要矛盾是不对的。当然,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可能由对抗性的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虽然仍然存在阶级矛盾,但这种矛盾更主要地表现为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因而可以也应该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来加以处理。在这一个问题上,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对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了创造性的重大发展。毛泽东同志的这个重大的贡献,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它可以使我们避免“左”的和右的错误。过去有些人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把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所有阶级矛盾和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矛盾,都看成是敌我矛盾,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完全抹煞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人民内部矛盾,或者同这种看法相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在人民内部,没有矛盾,没有斗争。这都是非常片面的,因而也是非常错误的。毛泽东同志正确地论证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就找到了解决这类矛盾的方向和办法,既能彻底地消灭资产阶级及其一切残余和影响,又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减少建设社会主义和进而向共产主义过渡中的阻力。
在这里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谈谈:第一,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立了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民主政权,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这一段时间内,我国社会的社会性质,应当说基本上已经是社会主义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既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又经过没收占全国资本主义成分的80%左右的官僚资本主义的企业,建立了强大而集中的社会主义经济,所以,这时候不但革命性质已经转变为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的锋芒已经转向资本主义,而且国家性质已经是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也是社会主义的。虽然当时社会主义改造还没有完成,社会经济成分还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决定一个社会的性质,要看它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是哪一种成分。正因为当时我国处在过渡时期,因而经济成分就是多样的,包含着旧的正在被消灭的东西,也包含着新的正在发展着的东西。但是,只要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主义经济,社会性质基本上就是社会主义的了。
第二,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来看,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应当是:实现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基本实现工业、农业、科学文化和国防的现代化,基本完成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技术五方面的革命。这些标准是比较合乎客观实际。这也就是说,当建成社会主义之日,就是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之时。
三、关于过渡时期的规律与我国的经验总结问题
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整个过渡时期,是有它自己的发展规律的。研究和发现这些规律,并且按照这些规律来办事,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这里有一个怎样研究和发现规律,对规律的认识和理解是不是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问题。正确的研究方法,应当是从分析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着手,透过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来掌握它的客观规律性。而是否掌握了客观规律,又要以实践作证明:谁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谁能够实现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最高速度,谁就是真正掌握了客观规律。
我们党的总路线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正确地全面地反映了过渡时期的客观规律的。党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总路线,它的正确性早已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以及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建设方针,经过这几年的反复考验,应该说,它的正确性也是确定无疑的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按照这条总路线办事,速度就快,离开这条总路线,速度就慢。
我们党的总路线之所以正确,所以符合客观规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之所以能高速度地发展,是因为我们党十分重视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主动地及时地改变所有制并调整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同时十分重视解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主动地积极地运用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当然,党在进行一切改革工作的时候,必须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贯彻执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社会主义之所以优于资本主义,就在于它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人民群众从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成为社会的真正主人,这就有可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国民经济得到高速度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加上党的领导,在经济、政治、思想等各方面,坚决地不断地肃清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切影响,破除各种迷信,把人们从各方面越来越彻底地解放出来,这就使得上述可能性能够不断地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变成为现实。我们正是这样地充分运用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了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从而迅速地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和实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度发展,找到了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和将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组织形式——人民公社。
党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总路线即“一化(工业化)三改(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大法宝,就是我们党掌握了过渡时期的客观规律的总的表现。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总路线,正确地认识、掌握和运用党的总路线所反映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以便更好地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现在根据我个人初步的看法,提出下面的一些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通过革命斗争(主要是武装斗争)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以共产党为代表)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在整个过渡时期里,都必须加强和巩固这个专政,直到过渡时期完全结束,到共产主义最后实现。当前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思想上的斗争,仍然是严重的。这种阶级斗争将继续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以为在过渡时期中可以取消阶级斗争,鼓吹什么“阶级斗争熄灭论”,以为可以逾越在政治上、思想上肃清资产阶级影响这一步骤而建成社会主义和进入共产主义,无疑是错误的。不破不立,只有通过革命,彻底消灭旧的东西,新的东西才能迅速地顺利地生长和发展起来。
(二)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的理论。首先要彻底完成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和改造个体所有制,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并通过一系列的发展阶段,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在最后实现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这是一个不断革命,逐步过渡,使生产关系不断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生产力更大发展的过程。在每一个阶段中,对于新建立起来的所有制,要有一个巩固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要注意抓住新生的萌芽状态的东西,加以积极的扶持和发展,以便为过渡到下一个更高级的阶段准备条件。在现存的阶段上停滞不前,不为过渡到新的阶段准备条件,是错误的;同时,不承认革命发展的阶段论,要求“一步也不停”,不讲步骤,或在不具备条件时勉强过渡,也是错误的。
(三)在进行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还要不断地进行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文化革命和技术革命。必须全面地进行所有这些方面的革命,才能使人民群众在各方面从旧社会的影响下彻底解放出来,成为不但具有高度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而且掌握高度文化和技术的共产主义新人。从社会主义改造来说,归根到底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改造所有制,另一方面是要改造人。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使人的改造有了可能;但这并不是说,所有制改造了就等于人也改造了。资产阶级在经济方面(即所有制方面)已经被改造了,并不等于它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影响也消除了。因此,必须强调要在政治和思想方面进行彻底的革命,肃清资产阶级的一切影响,资产阶级才算被彻底消灭了。目前我们之所以能够出现一个波澜壮阔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的高潮,就是因为几年来人民群众的思想大为解放,觉悟迅速提高的缘故。十年来,我们党所领导进行的三反五反、思想改造、反对资产阶级右派和整风学习等属于上层建筑方面(政治上和思想上)的改革运动,都是为了实现改造人的目的。事实证明,在经济、政治、思想各个战线上的革命进行得愈彻底,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就愈能充分发挥。正是因为我国民主革命在各方面都搞得彻底,群众发动得充分,所以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就比较迅速、顺利。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及其残余和影响肃清得愈彻底,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共产主义因素的成长,也就愈迅速、顺利。在彻底进行经济、政治、思想各个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基础上,也就是在改造所有制和改造人的基础上,还要进而开展文化革命和技术革命,使人民群众掌握现代文化和技术,以便充分发挥文化和技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条件中的作用,这也是十分重要的。
(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敌我矛盾虽然仍然存在,但是更大量存在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有些人民内部矛盾也带有阶级斗争的烙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斗争,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以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一切可能的力量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如果抹煞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就否定了斗争,也就否定团结的任务,这就不能顺利地彻底地消灭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影响,社会主义建设也就不能前进。如果对人民内部矛盾采取不正确的方法去处理,如果采取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其结果就挫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所以,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充分阐明了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这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一个重大的发展。
(五)加强党的领导,实行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的初稿中,谈到走向社会主义的特点时说过:“由于开始建立社会主义时所处的条件不同,这种过渡的具体条件和形式必然是而且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地方差别、经济结构的特点、生活方式、居民的觉悟程度和实现这种或那种计划的尝试等等,都一定会在国家劳动公社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特点中反映出来。”加强党的领导,实行政治挂帅,就是为了提高居民的觉悟程度;我们的大跃进,就是实现这种或那种计划的尝试。我们现在的技术革新与技术革命运动,便是经过无数次的尝试发动起来的。农业的“八字宪法”,也经过各种尝试,最后才被广大群众接受,并且在群众中生根,成为今天农业增产的有效措施。我们的经验,就是在广大群众解放思想、大胆地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和创造中取得的。不尝试,不发动群众,就得不到经验,创造不出新的东西。今后我们还是要坚持政治挂帅的方针,在党的领导下大搞群众运动,解放思想,敢想敢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这样,既能迅速提高社会生产力,又能迅速提高群众的觉悟,丰富领导的知识。当然,解放思想,敢想敢干,必须同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结合起来,必须同主观主义的乱想乱干严格区别开来。任何脱离客观实际,不去积极创造条件,以为只要有干劲什么事情都马上可以办到,这种把事情简单化的片面观点,无疑对我们的伟大事业是非常有害的。
(六)在通过革命斗争取得了政权之后,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和平改造的方针,实行赎买政策。我们实行这种方针和政策,既可以彻底地在经济上消灭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又可以减少对社会主义革命的阻力,并且在逐步改造的过程中,有条件地利用民族资产阶级积极的一面,使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避免生产上受到破坏和损失。这既有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也便于把资产阶级分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国对资产阶级的和平改造方针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伟大的解放战争,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反动统治彻底摧毁,建立了以无产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没有这个先决条件,根本谈不上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和平改造。
(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必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经常要求我们充分重视农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经验已经一再证明,农业发展了,工业才能获得充足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才能向人民提供更多的生活资料,才能加速国家的积累,从而整个国民经济才能迅速发展。在发展农业方面,首先要改造小农经济的所有制,解放生产力。我们在土地改革完成之后,紧接着就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即合作化;在全面合作化的基础上,又紧接着实行人民公社化,在农村中建立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大型公社。依靠人民公社的组织形式,就有可能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打下强固的农业基础,就有可能在一个相当的时间内,逐步地适时地使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以便在全国范围实现单一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消灭工农的阶级差别,为过渡到共产主义打下基础。这样做,我们就有可能避免由于农业问题没有解决而影响整个建设的速度的缺点。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实行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就既可以保证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也可以保证消费资料的迅速增长;既可以保证国家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又可以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八)实行一整套“两条腿走路”即几个并举的方针。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创造。具体来说,这就是: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洋法生产和土法生产同时并举。这一套方针,不仅调动了广大城市人民的积极性,而且调动了五亿多农民又发展农业又发展工业的积极性;不仅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而且也调动了广大职工家属的积极性;不仅调动了中央各部门办工业和其它企业、事业的积极性,而且调动了各级地方以及人民公社办工业和其它企业事业的积极性;不仅调动了技术水平比较高的人们的积极性,而且调动了技术水平比较低以至没有技术的人们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全面地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高速度地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总之,发展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要有全面的观点,要“两条腿走路”,而不要片面性,
“一条腿走路”。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全面地调动六亿多人民的积极性,充分地合理地利用一切物质条件,来加速社会主义建设。
(九)在国民经济的计划工作中,正确地处理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如同其它事物的发展一样,是按照平衡——不平衡——平衡这个辩证规律进行的。国民经济在发展中出现不平衡,经过调节实现平衡而后又出现新的不平衡。为了实现高速度,就必须保持国民经济基本比例关系的协调,同时力求某些局部比例关系的失调得到及时的克服。所以计划工作一定要进行综合平衡,并积极促进薄弱部门迅速赶上去,以达到新的平衡。这是计划工作中积极平衡的方法。应该懂得,平衡与不平衡,是矛盾着的两个侧面,其中不平衡是绝对的,永远的,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平衡是对不平衡而说的,而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因此才有平衡的要求,借以把国民经济向前推进。这就是国民经济波浪式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表现。不承认不平衡,就必然流于消极平衡,延缓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甚至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
(十)由于我国经济的不够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残余和痕迹的存在,因此在发展国民经济中还必须利用一些旧的经济规律和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但是利用必须适当,不能无条件地任其泛滥,也就是说必须加以限制,并且逐步创造使它们不能继续存在下去的客观条件。例如对价值规律,就应当这样。在我国,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存在,价值规律也就要在这个范围内起作用,我们必须利用它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比如说在经济核算、价格政策中,都要考虑价值规律的作用,否则,一定会使经济工作受到损失。但是,在我们的经济工作中,不能仅仅看到价值规律,不能只算经济账不算政治账,否则也同样要犯错误。又如按劳分配原则,它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必须加以实行。但同时我们又要看到它的局限性,不能把它看成唯一的、绝对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要防止报酬差别的悬殊和扩大(不要实行高薪制),并逐步缩小这种差别,积极培育分配关系中的共产主义因素,逐步扩大集体福利的比重,从而为过渡到按需分配创造条件。又如在一定时期内,还要承认集体所有制中的小量的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的存在(如自留地),但是必须限制它的范围,并通过壮大集体经济来创造条件,使之逐步缩小直至消灭。
(十一)正确处理生产和生活、积累和分配的关系。生产决定分配,我们应当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在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的物质福利的同时,应当强调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倡勤俭建国,提倡艰苦奋斗,提倡目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实行政治第一、物质鼓励第二的原则,合理地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应该只看到“足下”,而应该更多地看到“千里”。暂时“牺牲”一点眼前利益,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建设速度加快,使共产主义的美好日子早日到来。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必须在以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为辅的方针下力求把建设速度搞得更快一些,这是全国人民最大的一致的利益所在。对这个问题,觉悟了的人民群众是能够理解的。当然,如果以为这样就可以忽视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可以不顾必要的消费而盲目地无限度地扩大积累,那也一定会脱离群众,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特别在农村与城市成立了人民公社之后,人民依靠公社过生活,我们更必须百倍地关心人民的生活。我们强调政治挂帅第一,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照顾群众的个人和眼前的物质利益。政治挂帅第一,是指我们做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和思想教育,依靠人民觉悟的提高来进行工作,而不是靠金钱来做工作而言的,但是,如果因此不重视个人物质利益,那显然是一种片面的,因而也是错误的观点。
(十二)采取积极措施,为逐步消灭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创造条件。在学校教育方面,应该坚持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全民普及教育;在工矿企业里,在人民公社里,应该广泛举办业余教育,提高工人和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同时,实行干部下放参加劳动生产的政策。这些都是为了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使工农群众知识化,知识分子劳动化,以便在全民教育大普及、大提高的条件下,逐步消灭体力劳动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有些人认为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参加一些劳动锻炼,将军们下连当兵,是得不偿失的浪费,他们单纯从劳动价值的观点来衡量这种政策,显然是一种非常庸俗的看法。
(十三)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逐步消灭城乡差别创造条件。在农村和城市中实现人民公社化,是消灭这种差别的一个重要步骤。在城市今天充分做好一切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准备工作,有计划地分批地实现城市人民公社化之后,就可以更好地发展生产,全面组织城市人民的经济生活,提供更多的工业品支援农村,加速农业的半机械化和机械化;而农村人民公社生产的大发展,则为城市提供越来越多的工业原料、粮食和副食品。城乡之间的这种经济协作关系,随着城市和农村人民公社的巩固和发展,将会日益加强起来。大城市市区的发展应受到一定的限制,附属于城市的郊区必须适当扩大,以便在大城市的附近多建卫星的城市。在农村中也要随着人民公社的壮大而逐步实现村庄城市化。这样,城乡差别就能够逐步缩小,直到最后消灭。
(十四)加强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特别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这是我们的国际主义的神圣义务,也是我们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必要条件。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伟大组成部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是依靠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英明领导和全国人民坚固的团结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艰苦奋斗的结果,但是这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和国际无产阶级、各国革命力量的援助也是分不开的。加强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加强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是我们的根本利益所在。帝国主义和以铁托集团为代表的现代修正主义者处心积虑地阴谋破坏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对此我们必须彻底地加以揭露和打击。
我国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中,亦即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时间虽然不算很长,但经验确是十分丰富的。我们应当把它们总结起来,使之系统化,提高到理论的高度上来,找出这个时期经济发展的规律性。我们的经验,无疑是具有中国特点的,但也决不会完全只是一国的特殊的东西。因为在我们这个六亿多人口的大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马克思列宁主义得到了新的发展,因而这些经验中的一系列基本的东西,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讲的,其中“某些重要的特点也可能在别的一些国家中重新出现。就这方面来说,中国的经验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国际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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