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16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甘肃省临夏分区
贯彻执行正确民族政策 境内大股土匪基本肃清
【新华社西安十五日电】甘肃省民族杂居的临夏分区,由于确定了以坚决贯彻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中的民族政策为当前剿匪和其它一切工作的中心环节后,已逐渐纠正去年九、十月间在执行民族政策中所犯的严重错误,从而基本上肃清了境内大股土匪。
临夏地区是马步芳、马鸿逵等匪首的老巢,又是回、汉、藏、蒙等各民族杂居的地区,由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尤其是马步芳匪帮一贯地挑拨回汉民族间团结,致造成长期的尖锐的民族对立,甚至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回汉仇杀。该地区在去年八月中旬解放后,开始时,人民政府和驻地人民解放军宣传了民族政策,尊重各族人民风俗习惯和团结了一部分中上层人士,因而取得广大人民的拥护。但自九月下旬至十月间,马匪溃败官兵陆续携械逃回临夏,土匪日渐增多;加以中共临夏地委在领导上存在着大民族主义的残余思想,在执行民族政策中阶级观点不明确,过急地进行社会改革,更给隐藏在回、汉民族中的蒋、马匪帮的残余反动分子以可乘之机。一时特务、惯匪及马匪帮的某些旧军官和地主等互相勾结,大肆挑拨民族关系。他们在宁定、康乐、和政、临夏、永清等五县举行“座谈会”,组织反动武装,建立“真理会”,提出“抗共灭汉”口号,造成一度带有群众性的武装骚乱。当时全分区大小股匪连同胁从群众竟达七、八千人。宁定县城曾于去年十一月十七日被围攻。在匪情严重时,逃难和受波动的群众甚广,并发生若干回、汉之间仇杀的事件。
有些干部存在狭隘民族主义思想造成执行民族政策的错误
中共临夏分区地委在执行民族政策上犯的主要错误是:一、在政权问题上,没有贯彻共同纲领中民族平等的原则,组织各族各界的联合政府。许多回、汉杂居的县政府中没有回民干部,或者很少。有的地方公安、司法机关都是汉人,而被捕管押的又多是回民,对回民犯人的生活也不够关心。因此回民便认为“汉人做官,回民坐监”。二、该分区回、汉人口为数相等,但在组织民兵时,分区领导机关却决定民兵组织中汉民占三分之二,而组织的结果回民只占百分之五。加以组织民兵过早,又不注意考查民兵成份,致民兵中有不少地痞流氓和汉族报复主义者,因而汉族民兵在农村中有吊打回民的报复行为。三、中共临夏地委对临夏民族复杂的特点重视不够,没有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只机械地搬用了老区和纯汉人地区的工作经验,收缴了民间枪支;收枪时部分地区曾发生拷打逼枪的违法现象。这种做法的结果,好人的枪支多被收缴,而坏人的枪支则收的很少。这样,由于一面收枪,一面组织民兵,民兵又大部分是汉人,故回民认为“收缴回民的枪支武装汉人”;土匪亦乘机提出“保枪就是保命,保命就是保教”的口号,以对抗收枪。四、过早地提出反恶霸、减租口号。在回、汉群众觉悟尚未提高和民族纠纷尚未停止的情况下,有些干部即错误地认为只有反恶霸、减租才能发动群众,孤立反动分子。结果恰恰相反,这种做法却更便于回、汉民族中的反动分子挑拨和扩大民族纠纷。五、没有很好地进行统一战线工作。临夏解放初期,曾因团结了一部分愿与人民政府合作的回汉人民中的中上层分子,影响良好。这证明越在民族复杂和封建势力大的地区,争取和团结各阶层各民族的统一战线工作越是重要。但临夏分区的领导机关对此却未深刻体会并加以贯彻。六、在借粮中采取了“抓大头”的错误办法,更引起了各民族中中上层分子的恐慌,有的甚至暗中支持土匪,等待“变天”。七、对用政治争取为主的剿匪政策和临夏分区带有群众性的武装扰乱,认识不足,曾经错误地提出用“无条件投降”的单纯军事清剿的方针来代替政治争取为主的方针。上述错误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干部阶级观点模糊,存在大民族主义的残余思想,对回族中的阶级关系,未加深刻分析;对回民中少数的政治土匪与被胁从的匪徒和广大回民群众,未加明确区别;也没有认清解放后回汉人民之间的隔阂是旧统治特别是马匪的罪恶统治的结果。有些干部不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去处理民族问题,而以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错误地去认识民族问题,甚至有人荒谬地说:“回民的饭吃得,话听不得”,“临夏地区的汉人是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等。其次是由于中共甘肃省委对临夏民族问题,重视不够,只在九、十月间作了一般指示,缺乏深入的检查和具体帮助与纠正。
中共甘肃省委召集会议规定具体方针纠正错误
自去年十一月起,对上述错误已逐渐得到纠正和转变。中共甘肃省委于去年十二月中旬召开了各分区地委书记会议,对临夏问题作了专题检讨,确定临夏当前的迫切任务是:根据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立即制止回、汉人民仇杀事件,安定社会秩序,确定以此作为临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然后在各族人民团结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有步骤地进行民主改革。会议曾决定:一、贯彻以政治争取为主的剿匪方针。发动群众,团结各族人民和一切愿与人民政府合作的社会人士,肃清土匪,安定人心。对胁从群众愿回家生产者,不究既往;主要分子率部投诚者,不杀不辱,从宽处理;愿接受改编者,应积极进行收编和改造。对在回、汉人民中已完全孤立的顽抗股匪和散匪,则选择适当时机剿灭之。对已捕获匪犯的判处,特别是对回族匪犯,应深入了解回、汉群众反映,处理时不可操之过急或判处不当。二、各县开好各族各界代表会议,发扬民族团结精神,传达政策,使各族各界代表能协助政府工作,并应视为团结各族人民群众贯彻政策的主要方法。三、建议各级机关切实吸收、培养回族人士担任工作,党与军事机关注意培养回民干部,并吸收其参加工作,同时教育汉族干部,必须主动地和回族干部亲密团结起来;加强省、县民族委员会,使之成为反映各族人民要求,调处各族间纠纷的机关;建议专署在专员领导下设立包括各民族代表参加的协商委员会。四、建议各地人民法院迅速慎重调处回、汉人民间的纠纷。积压案件经法庭审理时,邀请回、汉代表列席,逐件适当解决,对回、汉、蒙、藏各族人民的互相仇杀,应深入劝导并明令禁止;故意违抗者,在争取当事各族大多数人民同意下,依法惩处。广泛应用和推行回汉人民团结会的方式,启发回汉人民阶级觉悟,适当解决纠纷,加强回汉团结。五、组织各族人民生产救灾工作,积极组织冬季生产,准备春耕。六、办好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把培养大批的少数民族干部,视为做好少数民族工作的关键。七、立即集中整训民兵游击队,清洗地痞流氓。八、立即清理监狱,无条件释放一切情节不严重的人犯和战场俘虏(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除外),愿回家者,发给路费。严禁刑讯,违者惩处。九、立即召开各级干部会议,深入传达中共中央西北局扩大会议及中共地委书记会议的精神,在全体干部战士中反复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甘肃各分区地委书记会议并决定以下三事:一、除领导骚乱的首要反动分子之枪支必须收缴外,各族民间枪支包括一般地主富农在内,一律不收,亦不登记;待发动群众以后,转为群众自卫武装。二、待回、汉群众政治觉悟提高,具备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并均有正当的武装自卫要求时,再组织民兵。三、目前应集中力量打击首要反动分子(即各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以实现民族团结,安定地方秩序,不过早反对恶霸。
两个月来认真改进团结了各族人民
近两月来,临夏分区领导机关根据上述指示,首先要求所属各县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特别在宁定、和政一带回民居多数的地区更须积极进行。分区领导机关明确规定在回、汉人民杂居地区,按人口比例,配备适当数量的各族干部。迄今该分区业已培养回族和藏族干部二百五十余名,分区一级各机关已配备回民、藏民干部三十一名,并由张乐山(回族)任副专员,各县共有回民正、副县长六名,市长一名,县级科长十一名,县级以上回民干部共四十九名,初步密切了人民政府与回民群众的联系,并发动回、汉群众,订立回汉互助公约,号召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互相不发生歧视的言论和报复行为。临夏专署于一月九日至十四日,召集了各县司法裁判员会议,决定今后依据民族团结原则,调解处理民族纠纷,吸收各族人民代表及民族事务委员会人员参加,严禁使用肉刑,以教育改造为原则。同时,由于认真执行了以政治争取为主的剿匪方针,积极通过一切社会力量进行剿匪工作的结果,和政、临夏两县陆续登记的土匪已有四、五百人,大股土匪亦随之纷纷投降。在一月间,原活动于宁定、临夏地区的大股土匪头子马保刻已派遣代表请降。一月十四日匪首马学良、孙少爷等率匪部百余人携带武器向人民政府投降。十五日,匪部头目四十余人及匪首尤高山率匪部百余人,向人民政府投降,并缴出武器、骡马等。另有马八娃匪部马五(伪团长)于一月十七日率部四十余人投降。现临夏分区境内大股土匪已基本肃清(只剩马八娃一股)。驻在宁定的解放军某团,为发动群众,彻底肃清土匪、特务,已抽调干部三十五人,于一月十三日组成两个武工队,配合宁定县干部,于十八日分头出发开展地方工作。甘肃省人民政府亦抽调干部二十人组织工作团,已于一月十八日赴临夏分区帮助工作。该分区专署于一月十八日召开扩大政务会议,着重讨论了结合调解回、汉纠纷,以进行生产救灾工作会议决定发动灾民,尽量利用亲戚朋友关系,互助互济,活跃农村借贷,并保证有借有还和不因放账而加重负担;此外,特别动员殷实富户,捐款救济灾民。会上并决定成立分区以上各级生产救灾委员会。现在该项工作已逐步展开。最近甘肃省人民政府又特拨急赈款人民币一亿元、籽种一千石,以工代赈,作为该分区生产救灾之用;同时,并颁发了生产救灾指示,要求该分区所属各级人民政府,正确宣传民族政策,发动难民回家生产。至二月十五日,原逃赴临夏市的一万多户难民,已有百分之五十回家生产;其余亦正在人民政府帮助下陆续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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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甘肃西南部青海东部
团结人民剿灭土匪 革命秩序迅速建立
贯彻剿抚兼施方针与民族政策
【新华社兰州十五日电】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剿匪部队在甘肃西南部及青海东部大力展开清剿土匪工作,四个月来已将上述地区股匪基本上消灭或击溃。残留股匪预期在春耕前即将彻底肃清。据初步统计,去年十月至今年一月我进剿部队共歼灭土匪一万一千六百余名,击毙清海匪首马英、韩海如等多名。甘肃股匪头子高山、马八娃、马学良等二十五人,表示悔过,已先后率领残余匪部投降。自去年九月中旬我军主力分别挺进甘肃河西走廊及宁夏地区时、甘肃、青海、宁夏残留的胡马匪军与地方惯匪、封建势力相勾结,四处流窜,颇为猖獗。股匪马英部并一度侵陷青海东部湟中、门源等地。我进剿部队在展开剿匪工作之初,由于对匪情严重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着轻敌麻痹思想,以为“胡宗南、马步芳几十万军队都被消灭了,这几个土匪算得了什么”。另外,在部分战士中则存在着畏缩观点,认为“革命胜利了为剿匪被打死不值得”:因而部队没有好好研究匪情特点及土匪活动规律,在剿匪战斗前缺乏充分准备,加之在执行民族政策时亦发生了若干错误,以致未能予股匪重大打击。去年十月以后,各进剿部队深入地进行了思想动员,并认真学习剿抚兼施的剿匪政策和民族政策等。从去年十二月开始,我进剿部队即大力开展群众工作,宣传人民政府各项政策,揭露特务无耻谣言,在进剿过程中则实行军政结合、剿抚兼施的方针,使各地流窜股匪终于相继就歼,顽固匪首陷于孤立。我剿匪部队取得上述重大胜利的主要原因是:一、每战必有准备,部队在确实弄清匪情后立即数路出动,突然合击,不予匪以喘息机会。同时并采取先剿后抚、先抚后剿、边剿边抚等步骤,瓦解匪众,并迫使残匪向我投降。二、在土匪活动猖獗和回汉民族杂居的地区,剿匪部队在战斗后立即展开群众工作,慰问、救济受灾人民,调解回汉民族纠纷,使回民了解到解放军不是那一个民族的军队、而是各族人民自己的军队,通过这些宣传工作来提高群众阶级觉悟,从而使各族人民主动协助我军肃清残匪。三、坚决执行了民族团结政策,用实例配合政策进行宣传,在剿匪时,严格将回族中之土匪与回民加以区别;同时认真教育汉民克服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对不了解我政策附匪的回民通过各种社会关系,争取其回家生产。现甘肃西南部及青海东部地区的革命秩序已迅速建立,过去为避免匪患逃亡的居民纷纷返乡准备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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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财经部门开会订计划
坚决执行统一财经决定
保证完成各项财经任务
【新华社济南十五日电】山东省人民政府所属各财经部门已开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财政厅为贯彻政务院这一决定的精神,先后召开了全省会计与审计、粮食、税务等会议及各行署财政处长、市财政局长临时座谈会,讨论了有关执行政务院决定的问题。省府财政厅又专门召集了所有参加各该会议的干部,由周光春厅长传达政务院的决定。各该会议都订出了执行政务院决定的工作计划。省府工矿部部长李人俊在全省各界人民代表会上关于省府一九五零年财政工作补充报告中,提出今后全省财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决执行中央人民政府与华东军政委员会的财政统一方针,保证完成上级政府交给山东的各项财经任务。山东全省银行工作会议也研究了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金库制度等问题。省府工商部根据全国城市供给会议决议及中央贸易部的指示,早在二月间即召开全省贸易会议,在中央统一计划下,着重讨论了全年工作计划,并研究在财政统一过程中各专业公司工作相互配合问题。贸易金库山东分库已于十三日成立,中央盐业公司山东分公司日前已将银行存款解缴入库。又据各地报告,在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公布后,各地财政部门除日常生活及救灾支出外,其他各项可缓费用均已停付,听候中央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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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省召开粮库主任会议
加强粮库保管工作
张苏主席号召克服轻视粮库工作的思想偏向
【本报讯】记者林洪报道:为加强粮食保管工作,察哈尔省粮食局特于三月六日至十二日召开全省粮库主任会议。出席会议者有各区库、中心分库及分库的库主任等共约一百一十余人。会议进行中,省府张苏主席曾出席讲话,他指出今天粮库干部中间存在的一些思想问题:如觉得粮食工作没有“前途”,粮库干部的地位低,而担负的责任又很大,容易受处分等,都是极不正确的认识。他要求大家克服轻视粮食工作的思想,应严格坚持制度,努力把粮食保管好;与某些地区存在的游击习气及对公粮乱抓一把的紊乱现象作斗争。并着重说明,作好粮食保管工作,就是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政治任务。会议经过七天的报告与讨论,与会代表在思想上已经认识到:粮食工作是全国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而粮食工作的中心环节则是保管工作;在今天普遍建立近代化的新式库房还不可能,要把粮食保管好,主要依靠各级粮库干部积极努力,多想办法。会议根据这一精神,对于加强粮食保管工作作了如下的决定:第一、各级粮库干部应明确树立爱护国家财产,坚决完成粮食保管任务的观点;第二结合定期的检查账目及清理仓库,进行思想检查,展开反贪污浪费斗争,以树立艰苦廉洁的作风;第三各级粮库应严格坚持制度,贯彻政务院颁布的统一国家财政经济指示中关于财政部统一调配使用公粮的规定,今后凡没有上级粮库的拨付命令,任何人或任何机关不得私自动用公粮;第四建立经常的检查报告制度,学习有关粮食保管的技术与方法,并应掌握了解各种粮食的性质,注意季节性,作到及时检查或倒仓翻晒,使粮食不致生虫或腐烂;第五建立粮食保管委员会,搞好粮库所在村的群众关系,使粮食保管工作成为群众性的工作,并应提高警惕,夜间勤加防守,使粮食偷盗事件不致发生。此外对于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及中心分库以上的粮库应接受上级粮库和同级政府的双重领导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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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台机务段在安全运转月中
行车廿万公里无事故
乘务员工作责任心普遍提高
【本报讯】丰台机务段在安全运转月中,由二月四日到三月七日,创造了安全运行二十万公里的空前光辉新纪录。过去该段安全运行一般是五、六万公里,最高也超不过七、八万公里。这次成绩的获得,主要是由于着重的检查了过去发生事故的原因,确定了改进工作的方法,并提高了乘务员的责任心。过去由于乘务员偏重于机车的保养,忽视安全。只注意“快”,不注意“稳”。再加上领导干部对工作抓的不紧,没有制订乘务员标准工作制度,奖罚不严明不及时,所以乘务员工作散漫,容易发生事故。针对上述缺点,在乘务员中进行了深入的教育,制订了十五条乘务员标准工作制度;并由该段段长、运转主任、司机指导等组成检查小组,不分昼夜,深入各站抽查。如该段长在廊坊故意将信号机落的不够度数,以考察乘务员对信号是否确认,并观察列车近站速度。司机指导于志淇在一八二○号开车前,将风泵关闭一个,以检查乘务员对机车的检查是否周密。由于加强了乘务员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在安全运转月中乘务员们创造了许多模范事迹。如二月十五日,七二七号列车在天津机务段正在上水清炉时,火钩卡在炉条上,怎么也下不来了,偏巧接到命令,担任七二六次开回丰台。当时距发车时刻已近,为保证正点开车,司炉王琨冒高热钻入灰箱,用手锤把火钩打出,终于使列车正点开出。又如七五九七次列车在周口店调车时,机车注水器突然上不来水,那时琉璃河已没有机车,而丰台来车又赶不上,琉璃河车房水泵司机韩哲昌等闻讯,深夜赶往抢修,因而没有造成事故。
为庆祝天津铁路局北京分局的成立,该段现又发动第二个二十万安全公里。现全段的机车组、行车员等正在积极制订各自的计划和提出保证条件,情绪极为高涨。(陈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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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大全区认购公债
超过计划百分之百
已认购者现正踊跃交款
【本报讯】据三月十一日旅大人民日报消息:旅大全区公债推销工作,现已基本上胜利结束。在全区工人与公教人员带头与各界人民踊跃认购下,现全区认购已达一百二十六万一千四百六十九分,提前完成并超过全区认购计划百分之一百二十九点四,目前已开始交款。旅大生产建设折实公债推销动员委员会与大连市推销动员委员会十日联合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交款问题,一致通过继续贯彻与发扬认购过程中的高度爱国主义精神,保证在本月二十日全部结束公债交款工作。
全区推销工作自三月一日开始,全区工人、公教人员发挥了高度爱国主义精神,踊跃认购。全区职工原订三万七千四百分,结果全区八万一千九百七十五名工人,共认购十七万四千六百九十分,每人平均达二·二分,超过原计划百分之三百七十一点六。全区公教人员共认购了十一万四千六百七十九分,每人平均五·七分,超过了原计划百分之七百八十三点六。全区工商业者在此次购买公债中,大多发挥了爱国主义精神,个别人士不仅自己踊跃购买,并以自己的行动来推动和影响别人多买。如新茂电线工厂经理邢忠亭,五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侯永田都认购了八千分,和兴利认购了六千分,其他如建业制钉工厂经理初允斗,新东贸易,三省行,大兴制材经理赵友三,大连电线工厂,新泰贸易及李泽民、赵宋祥、曹正礼、项丽亭等除自己踊跃认购外,都积极的推动别人多买,因此全区工商业共认购了五十九万三千二百八十九分,超过原计划百分之五十五点一。但亦有少数分子在认购公债中积极表现不够。其他各阶层人士、城市居民、农民们亦都踊跃认购。农民共认购二十一万二千三百六十五分,超过原计划百分之一百四十四点八。城市居民认购十四万二千一百五十六分,超过原计划百分之三百六十一。合作社单位人员共认购了二万四千一百六十五分。苏联、朝鲜、日本侨民亦都以国际主义精神,踊跃认购我公债,据统计已达一百二十五分(大连市二千六百七十九分,尚未完全统计在内)。目前全区公债推销工作,已胜利提前完成并超过了任务。计大连市共认购八十五万六千七百十九分,超过计划百分之一百五十二。旅顺市十四万四千三百二十四分,超计划百分之一百六十一点四。大连县共认购九万五千八百零四分,超过计划百分之一百六十三点一。金县共认购十六万四千六百二十二分,超过计划百分之三十九点一。行署根据目前情况宣布停止推销工作,但各界仍在不断认购,尚有许多机关单位写信要求购买公债。
根据上述情况旅大人民日报曾发表短评,号召全区人民继续发扬高度爱国热情,迅速完成公债交款任务。现公债推销动员委员会亦着重讨论研究了交款工作,一致通过要继续发扬认购公债时的高度爱国主义精神,使交款工作亦能迅速结束。自三月二日起截至九日止,据关东银行统计,各收款处已收到公债款二十七万一千六百八十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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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公告
摊贩营业牌照税稽征办法
【新华社十五日讯】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今日公布《摊贩营业牌照税稽征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工商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之规定制定之。
第二条 凡从事固定经营或流动经营之摊床小贩,均依本办法征收摊贩营业牌照税。
其在公共营业场所,固定营业之摊商,以座商论。
第三条 为简化稽征手续,较小村镇之工商业税,得由税务机关,依据工商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斟酌情况依本办法征收之。
第四条 凡资本总额满二十万元者(约等于小米二百斤,依物价变动调整),应领取营业牌照,照章纳税。不满二十万元者,领取免税营业牌照,税务机关得酌收工料费。
第五条 摊贩牌照税,采用定期定额征课办法,按季征收,于二、五、八、十一月中旬按照摊贩等级各征一次。其税额等级根据摊贩资本额规定如附表,但当地税务机关,得参照其营业地址、营业种类、营业额及营业利润等变更其等级。
第六条 为照顾小手工业,得按税额等级表所定税额,减征百分之十至四十,由当地税务机关,依行业具体情形酌定。
第七条 营业期间不满一季者,按月计征,十五日以上不满一月者,按一月计征,不满十五日者免征。
第八条 摊贩于开始营业前,除经当地政府证明向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外,并须填具纳税保证书,依左列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牌照。
一、摊贩姓名、年龄、籍贯、住所。
二、经营地区(城市、村镇固定地址或流动经营的范围)。
三、资本额(指货物资金总值,简单工具不计)。
四、经营种类。
五、开始营业日期。
第九条 牌照于每年一月份换发一次,原牌照持用人,每年应向当地税务机关据实报告资本额及营业额。牌照之等级,由各摊贩经营人或推选之代表,按照摊贩之资本及实际营业状况,依自报公议方式评定,报请税务机关按照第五条后段规定核定之。
前项之等级,税务机关得根据市场及摊贩营业变动情形,于每季开始时调整之。
第十条 凡变更营业场所或增减资本时,概依第八条之规定,重新申请登记,换领新照。歇业、转业者,应申请注销登记缴销牌照。
第十一条 牌照不得买卖或转借,如有遗失,须觅保补领,并缴工料费。
第十二条 摊贩牌照之使用,以原登记经营地区为限,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凭以销售货物。
第十三条 纳税义务人逾期不缴纳税款时,除令其保证人代为缴纳外,得处以应纳税款一倍至五倍之罚金。其抗不缴纳者,得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四条 违犯本办法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各条规定之一者,得处以五十万元(约等于小米五百斤,依物价变动调整)以下之罚金。
第十五条 本办法公布后,以前各区、省、市之单行摊贩营业牌照征税办法,一律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摊贩营业牌照税额等级表等级 资本额(人民币) 每季定额税一级 二十万元五千元二级 超过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 七千五百元三级 超过三十万元至四十万元 一万元四级 超过四十万元至五十万元 一万五千元五级 超过五十万元至六十万元 二万元六级 超过六十万元至七十万元 二万五千元七级 超过七十万元至八十万元 三万元八级 超过八十万元至九十万元 四万元九级 超过九十万元至一百万元 五万元十级 超过一百万元至一百二十万元 六万元十一级 超过一百二十万元至一百四十万元 七万元十二级 超过一百四十万元至一百六十万元 八万元十三级 超过一百六十万元至一百八十万元 十万元十四级 超过一百八十万元至二百万元 十二万元
附注
一、资本额超过二百万元者,每增二十万元(不足廿万元者,以廿万元计)增加税额二万元。
二、本表所列资本额及税额,均依北京小米价折算,每一千元折小米一斤,其他地区,各以当地主粮由税务机关按时价比照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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