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24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提请审议的《居民身份证法(草案)》规定——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将受处罚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居民身份证法(草案)》经三次审议和修改,四审稿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又作出了新规定。
  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办理居民身份证而收集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有的委员提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时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也应予以保密。
  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同时在草案第十八条中增加规定:“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三审稿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五项分别规定,“拒绝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有的委员提出,实践中“拒绝查验”的行为可能有多种情况,难以统一界定。有的委员提出,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主要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本法可以不作规定。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两项删去。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提请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
行人故意造成事故机动车不担责任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张涛报道: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作了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一方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本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据介绍,该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原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金额的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投保金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有的委员和专家提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高速运输工具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根据此意见,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一条规定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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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提请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仍由公安部门认定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张涛报道: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据了解,该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制作交通事故成因报告书,并送达当事人。”一些地方和法院提出,如果公安机关不再作责任认定,大量的交通事故纠纷只能由法院处理,法院难以承担。由公安机关处理纠纷,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和降低诉讼成本。
  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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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提请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将受罚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张涛报道:机动车没车牌就上路,无疑要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但对那些故意遮挡、污损车牌号等的行为,交管部门如何处理呢?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警告或者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该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以及使用伪造的上述号牌、标志的行为,给予处罚。有的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对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登记证的行为,也应该给予处罚。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相应增加对这些行为的处罚规定,并进一步明确规定处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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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提请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
擅批安装使用警报器将受处分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张涛报道:交通警察擅自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特种车辆的警报器、标志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这是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中规定的。
  据介绍,该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一百一十条对交通警察违法行为作了具体规定。有的委员提出,对交通警察擅自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特种车辆的警报器、标志的行为,应予处罚。据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这一条中增加规定,交通警察“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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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武穴公安推行警察代表大会制
  本报讯 湖北武穴市公安局从2000年开始推行警察代表大会制,每年全局在民警中推选一次代表,每双月举行一次例会。主要任务是评议全局阶段性的工作;评议干部和推荐晋升人选;审议全局发展规划和5万元以上的财务开支等。推行警代会制以来,局党组共采纳重大合理化建议60余条,有力地推动了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去年该局被评为全省先进公安局。(熊发生 陈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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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罗湖国税推行政务改革新举措
  本报讯 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税务局近日推行一项政务改革新举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他们将《税务登记证》的三个办理环节合而为一,使办证时间由过去的3至5天缩短到15分钟之内。同时,该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受到广泛好评。
(王琳 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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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厦门公安边防筑牢海上反私防线
  本报讯 今年以来,福建厦门公安边防支队重点开展打击台货小额走私活动,针对走私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渠道,实行全线设防,密切横向联系,强化纵向指挥,加强对走私源头的严密封堵,构筑了一道严密的海上反走私防线,取得显著成绩。截至6月初,共查获涉嫌走私案件23起,查获涉嫌走私物品共4000多件,案值约120万元。
(余继军 傅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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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连云港面向全国选拔副处级干部
  本报讯 6月19日,江苏连云港市公开106个选择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择副处级领导干部、局长助理、市管国有控股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和市级机关科级文秘人员以及面向全省公开选择县(区)科级领导干部。这次活动是该市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优秀领导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而推出的重要举措。(杨彬 杨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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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从数字看法官走向职业化

把牢“入口”
法官职业准入“门槛”提高
  编者按:作为宪法规定的专门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承担着神圣的法律职责。为了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人民法院的职业化建设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专栏《从数字看法官走向职业化》,介绍人民法院与时俱进,在提高队伍素质、建设高水平法官队伍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本报记者吴兢、人民法院报记者李岩峰报道: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组最新数字显示,2002年全国法院共有博士127人,硕士4115人,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人数比2001年增长了6.1%。在全国各级法院2002年新增的2996名各类工作人员(包括书记员、行政后勤人员等)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总数69.72%。这是几年来人民法院在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统一法官的选任标准,把牢“入口”,抬高“门槛”,不让不合格者当法官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
  法官职业化是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然而长期以来,限于当时的条件又缺少必要的限制,大量不合格人员进入法院审判职位。为将不合格者挡在门外,法官“门槛”经历了三次大提高:
  为改变入口不严的问题,1983年修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增加了“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规定。
  最早将法官从法律上与一般公务员分开的,是1995年实施的《法官法》。该法对法官的任职条件做了更明确的限定,比如最低学历限定为大专等。尽管“门槛”偏低,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首次得到法律的确认。
  真正在提高法官“门槛”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2001年修订的《法官法》。修订后的《法官法》对担任法官的条件和程序作了重大修改和补充,提高了对学历和法律工作年限的要求,将最低学历限定为大学本科等。
  如今,“两考一培训”成为新任法官的必经“门槛”。
  首先要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去年,全国法院共有2908名工作人员通过了首次司法考试。通过者要想当法官,还必须经过由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入门考试、考核。而被录用的人员在被任命法官职务前,还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具备一定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后,才能任命为法官。
  据了解,那些尚未达到《法官法》规定学历的现职法官,目前正在抓紧学习和培训,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将面临免除法官职务、调整工作岗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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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时政纵横

公安部
 今年特大交通事故大幅上升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柳晓森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我国特大交通事故大幅度上升。截至6月22日,我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4起,与去年同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幅度都在30%以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杨钧介绍说,从对近期发生的几起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分析情况来看,我国在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路面交通管理、道路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治理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问题。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最高法院
 规范期货纠纷案件审理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为正确审理期货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对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期货交易中出现的透支交易责任问题以及承担责任的主体、无效合同责任、交易行为责任、侵权行为责任、举证责任等方面对期货纠纷案件的审理进行了规范。规定共六十三条,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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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时政纵横

全国政协
 委员呼吁珍惜土地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在第十三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今天在京召开座谈会。出席会议的全国政协常委及委员们围绕保护土地资源,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呼吁全社会关注土地、爱护土地、珍惜土地。去年,全国人大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了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委员们建议,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尊重和保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要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确保农户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要始终坚持保护耕地的政策,处理好建设与吃饭、建设与保护资源环境、建设与保护农民权益的关系。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英雄成“偶像”  
  年仅20岁的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战士潘圣德(中)在参加伽师—巴楚地震抢险中奋不顾身,为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失去了脾脏。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他“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甫摄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失而复得
  在侦破全国罕见的银行卡系列盗窃案一个月之后,大连市中山公安分局民主广场派出所及时召开返款仪式。日前,20位被害人领取了被盗的15万元人民币。图为石大爷高高兴兴地数着失而复得的9000元钱。
本报记者 王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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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时代新语

领导重视之外……
海立
  报载,一位县委书记上任不久,全县万名党员都收到了县委寄发的“免付邮资”信封,上面印有“县委书记收”字样。结果不足一月,县委就收到200余封来信反映问题,一批经年难题因此得以解决……
  这让人不免想起了很多地方曾竞相推出“书记信箱”、“市长热线”等便民、亲民举措。这些举措的推行,给党委、政府与百姓之间架起了信息互馈的桥梁,彼此多了一个相互沟通的渠道,很多问题也确由此而解。
  之所以产生这种效果,一个重要因素不可忽视——领导重视。
  但是假如没有领导重视呢?还会不会有现在的良好局面?许多问题在新书记上任前可能就反映过;在跟市长对话前,职能部门没少跑,可结果往往还是解决不了。也许正是有了这种强烈反差,人们对这样的“绿色通道”才如此珍视,参与的热情也才如此高涨。
  凡要开展工作,解决问题,领导重视固然重要。但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千头万绪,任务十分繁多。笔者认为,解决好群众关心的诸多问题,不能光是依赖领导重视。如果书记很忙,不能做到每信必拆、每信必复;如果市长调走,继任者不再那么重视,又该怎么办?看来,在少数领导率先垂范、关心群众困难的同时,还需要有持久、稳定的机制作保障。
  既是机制,就不会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因为有机制保证,问题的解决途径就会较为公平、稳定,处理结果也变得可以预见。老百姓有了意见、建议、难题,都可以凭着相应的机制规范地得以反映、解决,而不再因为某种“机遇”的垂青而激动不已。
  现实生活中,常常是解决问题的制度定了不少,可落实乏力,致使刚性不足。导致这种现象的症结,说到底还是相关人员的意识没有到位,没有在这方面真正下气力。
  当然,机制是人定出来的,秉公执行更得靠人。相信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在心,见诸行动,各项机制定能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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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个支部一个堡垒 一个小组一片阵地 一个党员一面旗帜
海关系统高扬党旗“两手抓”
  本报讯 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战斗中,国家海关总署直属的深圳、拱北等8个海关和北京、天津等疫情较重地区海关,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总署党组提出的“两手抓”、“两不误”目标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南京海关机关党委发出“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小组一片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号召,动员全关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积极带领群众投身到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去。北京海关驻朝阳办事处党支部对党员提出4项要求:一是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让给别人;二是不讲条件、不逃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严守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四是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科学严密的防护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拱北海关政治部和机关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平时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生死关头能豁出来”。面对非典时期珠江三角洲走私势头有所上升的严峻形势,加大打私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击走私成品油、牛皮纸和固体废物三项专项斗争。 (刘春光)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朝阳区谱写拥军爱民新乐章
  本报讯 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和区双拥工作委员会与驻地武警部队携手抗非典,谱写拥军爱民新乐章。
  朝阳区尽可能为驻军提供帮助。小红门乡将价值3000余元的防护服、口罩等送到军营。双井街道为官兵们送去500多公斤新鲜蔬菜。京沈高速路白鹿收费站发现一中巴车内有高热病人。区政府要求当地豆各庄乡就地对车上人员进行隔离。驻地武警消防学校立即腾出十余间房屋作为隔离室。
  (杨俊亮 张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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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有源头活水来
——许昌市创“五好”企事业党组织活动纪实
范廷僚 张继辉 张德学
  位于中州大地的河南许昌市,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创“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个好机制、一套好制度、一个好局面”的“五好”党组织活动,走活了企事业党建这盘棋。
  2000年5月,许昌市委专门成立了创“五好”活动领导组,构建了由组织部门牵头、各企事业主管部门为纽带、各企事业单位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把创“五好”活动与其分管单位的工作捆绑在一起,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确保成效。通过开展“党建知识普及月”活动,举办征文、理论研讨、演讲和报告会,召开全市范围的争创工作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等,围绕争创做文章,在全体党员中组织了“学先进、树新风、讲奉献”和“爱国、爱党、爱岗”演讲会,开展大讨论,不断为创“五好”活动营造氛围。
  为使创建活动不走过场,他们还经常性地深入县(市、区)、市直系统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导,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边排查,边督导,边解决。根据《全市企事业单位考评验收实施细则》,全市每年进行一次考评验收。考评验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先由各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各县(市、区)和企事业主管部门核查推荐,市委组织部统一考评验收。几年来,全市考评验收了242家企业,234家达到了“五好”标准,其中85家受到了市级表彰。
  争创“五好”活动的开展,使一些陷入困境的企业起死回生。历史悠久的许昌烟机厂,一度是许昌效益最好的企业。然而在上个世纪末,自认为抱着“金饭碗”的烟机厂出现了工人放假、下岗的现象。他们开始寻找症结,普遍感到,烟机厂的形势出现滑坡,有体制的原因、市场的原因,但最根本的是人的原因。在创“五好”活动中,该厂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龙头,创造性地推行了“三级考核制”、“三个党员岗”等活动。不久,人们发现了两个不一样:厂容厂貌和以前不一样了,干部、党员和以前的精神面貌、工作干劲不一样了。去年上半年企业还亏损1500多万元,当年就扭亏为盈。
  一夜春风吹,万树发新枝。争创活动的开展,像阵阵春风,使党旗猎猎飘扬,又像一场及时雨,使全市企事业单位跳出徘徊不前的困境,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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