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7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我外汇贷款增速较快
五月末余额为一千一百三十七亿美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十六点八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公布的统计显示,我国外汇贷款增速较快。5月末,境内金融机构(含外资)外汇贷款余额为113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8%,增幅比去年末高8个百分点。1至5月外汇贷款比去年末累计增加111.5亿美元,同比多增加75.9亿美元。
  此外,截至5月末,境内金融机构(含外资)外汇各项存款余额为149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其中,企事业单位存款余额为49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外汇储蓄存款余额为90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8%。1至5月外汇储蓄存款累计增加11.8亿美元,5月份当月增加3.6亿美元。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档案有处存 工资有底线 保险可享受
 小时工就业有了更多保障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小时工就业有了更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今后小时工就业,档案将有处可存,将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可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据介绍,劳动部这份意见是基于近年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但非全日制用工行为还不太规范而出台的。依据这份意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今后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且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1个月以下的,经协商可订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
  劳动部同时要求各地制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今后非全日制劳动者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他们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同时应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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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六月十四日,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山寨村民将自己种植的本地小山桃运到县城集市上出售。该县依山靠山,积极发展水果种植业,在绿化山区的同时,又发展了山寨经济。(新华社记者 陈学思摄)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部分空调具有抗菌抗病毒功能
  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记者冯晓芳)经过卫生部门对整机或其相关部件的专项检测,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近日公布:9家企业部分型号空调具有抗菌抗病毒附加功能。
  这些空调生产企业包括:宁波惠康国际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江苏新科电子集团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上海日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澳柯玛集团。
  据中国家电协会负责人介绍,为方便消费者更好地认识和选择抗菌抗病毒空调,中国家电协会将根据市场要求,进一步出台有关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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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爱立信继续加大在中国研发投入
  本报讯 记者冉永平报道:爱立信公司新任总裁思文凯6月13日在北京宣布,爱立信将继续加大在中国的投入,特别是在中国本地研发的投入。爱立信从2001年起到2005年,在中国的研发投入将达到5亿美元。
  据悉,中国目前是爱立信全球三大供应中枢之一。在注重生产制造的同时,爱立信近年来加大在中国本地研发的投入,从2001年起,每年的研发投入都保持25%左右的增长。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安盟获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 记者曲哲涵报道:今天,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从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手中接过了准许他们在中国组建财产险分公司的文件,至此,已有3家法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营业机构(含筹建),共有36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57家营业机构(含筹建)。
  保监会今天同时宣布,成都和重庆成为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此前,北京、天津和苏州已于今年3月开放,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城市已设有外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背景资料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为了解决首都周围地区的风沙危害问题,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进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试点工作,2001年全面实施。该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省(区、直辖市)的75个县(旗、市、区),规划总治理任务1486万公顷。
  工程计划从2001年到2010年,通过采取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封山(沙)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退耕还林、草地治理等生物措施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舍饲禁牧、生态移民等工程措施,退耕还林262.9万公顷、营林造林494.4万公顷、草地治理1062.8万公顷,使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8.7%提高到20.1%,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使北京周围风沙天气和沙尘暴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工程自实施以来,完成国债投资35亿元,累计完成治理任务280万公顷,其中营造林194万公顷,草地治理68万公顷,工程区林草植被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和增加,生态状况整体上好转。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2002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统计公报
国家林业局
  2002年,随着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全面启动,林业投资大幅度增长,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资源管护显著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及繁育工作进展顺利,大量社会资金注入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非公有制林业进一步呈现发展活力,局部区域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开始显现,林业建设又取得了新的成就。
  2002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677.74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87.15%,比2001年增长113.58%,其中人工造林596.79万公顷,飞播造林80.95万公顷,分别比2001年增长151.17%和1.54%。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达到1035.8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25.57%,其中本年新封山育林137.66万公顷。全年完成各类投资255.80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29.52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53.69%和70.63%。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2年,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继续重点抓好停伐和木材减产、富余职工安置以及生态公益林管护建设,工程建设又取得了可喜进展。全年完成造林面积85.61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0.40万公顷,飞播造林65.21万公顷,人工造林比上年减少29.93%,飞播造林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完成新封山育林面积40.89万公顷,比上年增长3.39%;森林管护面积达到9026.82万公顷。2002年共安置和分流企业富余职工28.22万人,其中有66.32%的人员从事森林管护工作。工程区内森林管护人员由1998年的5.5万人增加到2002年的1..7万人,管护力量大大加强。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工程区内已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由1998年的1580万立方米调减到2002年的1134万立方米,调减了28.23%。2002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完成投资93.37亿元,其中国家投资88.16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占国家投资的81.31%。
  工程实施5年来,已累计营造林299.84万公顷。木材产量已基本调减到位。工程区9500多万公顷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企业富余职工已有59万人得到妥善分流安置。累计完成投资312.8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90.99亿元。国务院已批准将天保工程区国有森工企业由于政策性木材禁伐或限伐而无力偿还的金融机构债务予以免除,长期以来困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正在得到妥善解决。
  对天保工程区19个国有林业局的典型调查结果显示,5年来,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企业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382.82万立方米下降到2002年的266.73万立方米,木材减产幅度达到30.32%;长江、黄河流域林业企业全部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森林管护面积由1997年的75.56万公顷增加到2002年的581.98万公顷,5年间提高了6.70倍,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所占比重由1997年的..89%上升到27.28%,5年提高了25.39个百分点;工程区职工人数由1997年的23.21万人减少到2002年的18.28万人,5年减少了21.24%,职工工资增长了36.15%;企业的产业结构变化明显,第一、第三产业产值5年来分别增长了44.47%和110.41%,第二产业尽管受到调减木材产量的影响,产值仍增长了12.83%;企业内国有经济下降了22.33%,集体经济上升了2.85%,个体经济上升了19.48%。
  上述结果表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五年来,工程区内已经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一是工程各项目标正逐步得到落实,我国有限的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二是林区逐步进入休养生息的良性发展阶段,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特别是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开始得到初步遏制。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动植物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国有林区经济结构得到调整,“独木支撑”的经济困境正在改善,职工就业领域由主要从事木材生产转向森林经营管护和第三产业,林区群众的经济状况得到较大改善,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四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天保工程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二、退耕还林工程
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在前三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并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为工程建设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供了重要保证。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计委与各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工程建设任务和质量责任书,并颁布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各级林业部门狠抓了规划设计、种苗准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核查验收、政策兑现等工作,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2002年完成造林面积442.36万公顷,是2001年的5.08倍,其中退耕地造林面积203.98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38.38万公顷,分别是2001年的5.28倍和4.92倍,退耕还林面积占全国造林面积的56.88%。全年兑现粮食51.62亿公斤、现金4.58亿元,1031万农户从中受益。全年完成投资110.61亿元,其中粮食折资63.08亿元,种苗费补助33.07亿元,科技支撑及其他费用14.46亿元。截至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造林597.4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275.4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322.06万公顷。
  对全国57个最早实施退耕还林县的典型调查,工程实施四年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治理初见成效。57个县的水土流失面积4年间减少了41.97万公顷,减少了5.05%;二是广大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增加了收入。57个工程县累计有18.5万农户、73.8万农民从工程建设中受益。1999年到2002年四年间,退耕农户每人每年平均从退耕还林中得到的收入为24..37元,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的14.7%来自退耕还林。广大农民不仅直接得到了补助粮款,而且腾出劳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拓宽了增收渠道。最早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已开始有少量花卉、竹材、牧草等产出,退耕农户已开始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三是促进了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调整。1998年,57个退耕还林县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为50.6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7.32%,到2002年,已累计退耕35.6万公倾,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16.8万公顷;四是农林牧产业结构有所调整。57个县2002年的林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比1998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提高幅度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1.6个百分点。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必将对工程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长远的影响。一方面通过大力培育森林资源,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供重要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国家资金的投入,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拉动作用,很多地方根据区域比较优势,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开发绿色食品,开展森林旅游,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效益必将进一步显现。
  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2年工程全面启动以来,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准,新增的农田牧场林网建设和生态移民任务,丰富和完善了工程建设内容。以林业部门为主体,林、农、水各负其责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四到省”的工程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全面实施“退耕还林、舍饲禁牧、轮牧休牧、生态移民”等项目,以及兑现“谁承包、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调动了广大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工程区严格推行“禁垦、禁牧、禁樵”措施,使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巩固了工程建设成果。
  2002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67.64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59.16万公顷,飞播造林8.48万公顷。在全部人工造林面积中,退耕地造林2..47万公顷,占41.36%;草地治理面积47.89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8.74万公顷;水利配套工程完成4324处。新封山(沙)育林面积17.34万公顷。各项治理总面积达到141.61万公顷。全年实际完成总投资12.3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2.00亿元,国家投资占总投资的97.40%。
  对5个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县的典型调查结果显示,短短3年时间,工程区土地沙化治理已见成效。一是改善了当地及相关地区的生态环境,增加了林木、草原的覆盖,提高了土地生产力。5个调查县3年累计营造林面积20.92万公顷,累计治理草地64.11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平均减少了6.15%,生态移民7273人,占总人口的0.43%。二是尽管退耕还林使耕地面积有所减少,但粮食单产呈上升趋势。三是通过生态移民、禁牧、舍饲圈养和围栏养殖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5个被调查县的受风沙危害的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17.41%减少到2002年的17.24%,下降了0.17个百分点。
  四、“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一)“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2002年,“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继续加强。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在项目安排上,把防沙治沙放在了突出位置;在造林方式上,加大了封育比重;在林种树种结构上,实行了以灌木为主、乔灌草结合的模式。2002年完成造林45.3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2.32万公顷,飞播造林3.06万公顷,营造防护林的比重达到76.65%。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225.59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育林面积37.80万公顷。低效防护林改造面积4176公顷。全年投入资金13.93亿元,比2001年增长35.92%,其中国家投资6.65亿元。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6.67亿元。
  “三北”防护林体系是我国北方的绿色万里长城。完成“三北”四期规划任务,将初步遏制我国北方地区风沙侵害的扩展,在荒漠绿洲和东北地区建成较为完备的防护林体系,进一步改善“三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它将与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一道共同构建起北方万里风沙线上的绿色屏障,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长江、沿海、珠江、太行山、平原绿化5个防护林工程,在总结一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二期工程建设稳步实施,并重点完善建设模式、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科技支撑,积极探索相关体制机制的创新,呈现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2002年共完成造林32.19万公顷,其中长江防护林11.03万公顷、沿海防护林5.57万公顷、珠江防护林4.66万公顷、太行山绿化7.61万公顷,平原绿化3.32万公顷。在全部造林面积中,人工造林27.99万公顷,飞播造林4.20万公顷。工程营造防护林的比重达到72.33%。全年封山育林208.16万公顷,其中新封面积36.33万公顷。低效防护林改造4.86万公顷。2002年,5项防护林工程完成投资17.74亿元,其中长江防护林4.58亿元、沿海防护林4.12亿元、珠江防护林1.77亿元、太行山绿化1.71亿元,平原绿化5.56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25.83%、23.20%、9.95%、9.67%和31.35%。在总投资中,国家投资9.11亿元,所占比重51.33%。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4.57亿元。
  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的实施,将初步建成一个结构布局合理、多功能、多效益的防护林体系,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生态基础。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2002年主要完成了15个重点物种拯救、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示范工程建设的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加大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大熊猫、朱鹮、金丝猴、老虎、藏羚羊、兰科植物、苏铁等濒危物种的拯救繁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2年,全国新建自然保护区249处,建立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304个,珍稀野生植物培植基地156个。从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职工人数达2.84万人。全年完成投资39261万元,比2001年增长87.70%,其中国家投资28460万元,占全年完成投资的72.49%。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405个,总面积达1.09亿公顷,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1.35%,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4个,总面积5124万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6.84%。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实施,拯救了一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完善和新建了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种源基地及珍稀植物培育基地,对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六、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自2002年正式启动后,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各地纷纷出台商品林建设的优惠政策,广大林农对发展速生丰产林热情高涨,用材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原料林基地,林纸结合、林板结合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2002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11.42万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4.57万公顷,迹地造林5.19万公顷,非林业用地造林1.24万公顷,改培0.42万公顷。按培育目的分,纸浆原料林2.30万公顷,人造板原料林3.39万公顷,大径级用材林2.06万公顷,其他工业原料林3.67万公顷,所占比重分别为20.14%、29.68%、18.04%和32.14%。树种包括桉树、相思树、松树、杉木、柳杉、杨树、泡桐、落叶松、红松、云杉、冷杉、樟子松、水曲柳、胡桃楸、黄波萝、椴树及竹类等。全年完成投资38986万元。
  这项工程的全面启动,对实现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加快解决我国木材供需矛盾,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培育与加工利用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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