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1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观察与思考

  警惕 发包虚假工程实施诈骗犯罪
四川省绵阳市检察机关两年来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市场经济犯罪案件98件,涉案人员264人。其中,利用发包虚假工程对建筑企业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16件51人,占总数的16.3%和19.32%,与往年相比,呈上升趋势。
  (一)
  对这16起案件进行分析,我们发现有如下特点:金额多,危害大。16起案件被骗现金总额达545.68万元,平均案值34万余元,最多的达213万元。加上案犯吃喝玩乐及其他开支,受骗单位经济损失极大。犯罪嫌疑人诈骗得逞后,大肆挥霍,案发后大都无力退赔。被骗的106家建筑企业,来自17个省、市、自治区。这些诈骗活动扰乱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了绵阳对外形象和投资环境。
  结伙作案,分工具体,组织严密。诈骗犯罪嫌疑人为骗取建筑企业信任,在多个环节上相互配合,事前有预谋,作案有分工,一旦得手,迅速逃离。如成都市无业人员黄明炎与江油市江渝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属皮包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敬签订承包该公司下属的五交化商场(实际上江渝公司没有这个实体)合同书,然后勾结无业人员高永忠、任泽民、张均天、熊顺礼,由黄明炎扮演五交化商场经理、任泽民扮演江油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高永忠扮演财务科长、张均天扮演工程师、熊顺礼充当“串串”角色,虚构绵阳市涪江大酒店装饰工程,诱骗建筑企业前来“洽谈”,骗来财物由黄明炎按所起作用大小分赃。罪行败露后,他们销毁一切与犯罪有关的证据出逃。
  犯罪人员学历高,熟悉建筑业务。51名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均比较高,熟知建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运作规程,很难被识破。如犯罪嫌疑人张杰毕业于重庆一建筑学院,1999年因诈骗受过公安机关的处罚。他常以“专家”的形象出现在受害企业面前,加之能言善辩,洽谈所谓的“业务”时,很容易获得对方的信任。
  作案手段隐蔽。这16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先假意与某单位签订联合投资开发的意向性协议,或租赁某大楼、某工地,再背着业主虚构修建、装饰等工程对外发包,伪造印章、文件、银行资金或外商投资等证明,与受害企业签订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取得受害企业信任后,便堂而皇之地收取所谓的“图纸押金”、“图纸保密费”、“资料费”,甚至红包。由于这类费用数额不大,受害企业大都愿意支付。又因为受骗企业数量多,犯罪嫌疑人能在短时间内骗取数量可观的钱物。
  (二)
  此类案件之所以频频发生,主要原因有三。
  无序竞争,违规操作。近年来,建筑企业数量增长较快,常常是一项工程上马,引来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建筑企业竞标。一些建筑企业揽包工程心切,不惜采取请吃、请玩和送好处费等不正当手段,主动把钱物送到骗子手中。如原江油川西北冷藏设备供应站法定代表人唐仕明,在企业濒临倒闭的情况下,伙同无业人员王某等人,以发包江油市石岭休闲山庄装修工程和利民中药材加工厂“三通一平”工程为幌子,先后与6个省、市的11个建筑企业签订合同,收到建筑企业送的礼金、好处费50.04万元,诺基亚手机2部、三星600型手机1部。江苏的一家建筑企业还安排唐仕明等人到北京游玩。
  职能部门把关不严。无业人员陈思德仅凭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公章伪造资金证明文件,不但骗取工商部门为其注册了外商独资企业——绵阳同德稀土精炼科技有限公司,而且骗取了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稀土精炼”项目的批复文件。陈思德随即以发包工程的名义,骗取多家建筑企业31.7万元定金。
  建筑企业防范意识不强。16起案件中有7起是犯罪嫌疑人以虚构的公司名义诈骗,其实受害企业只需向工商部门查询一下,骗子就会露出马脚,可是受骗的31家企业无一查询。16起案件均为虚构建筑工程,诈骗犯罪嫌疑人手中的手续都不全。如陈华金等人仅凭租用几幢大楼和几块土地的意向性协议发包虚构工程,竟有11家建筑企业在没有见到任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便把45.8万元所谓的议标费、合同信誉金、信息劳务费交给他们。
  (三)
  要减少和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建设、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指导,依法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实施监督,不得限制、排斥外地、外系统建筑企业参与投标,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职能部门要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工商部门要严把工商营业执照审批关,计委要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单位主体资格、开发项目经济实力的考察;城建、环保等部门要实地规划,不能连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没有就为其发放许可证。
  建立企业资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建筑企业防范意识。把经营不善、管理无方、自身问题严重、潜藏破产隐患的公司及时向社会公开,提前预警,避免建筑企业上当受骗。建筑企业在联系建筑承包业务时不可急于求成,要弄清发包方的身份、公司状况(资信)、资金是否到位,是否有报建手续,是否立项等。(四川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罗文)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见闻录

  报废汽车岂可随意处置
3月29日,辽宁省沈阳市破产企业——沈阳冶炼厂,竟将厂里的大货车、面包车、客车等48辆未经公安交警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的报废汽车,以“厂内车备件”的名义,通过沈阳一家拍卖行公开向社会拍卖。拍卖会前两天,笔者在沈阳冶炼厂大楼前看到了这48辆“备件车”,厂家散发的《车辆拍卖方案》中D类车一栏写着:“车辆状况较差,基本无法启动,即报废车。”一位知情人告诉笔者,公开拍卖这些报废车,与国务院2001年出台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悖。按规定,报废汽车要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而在沈阳只有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和沈阳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有资格购买。
  拍卖会那天,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和沈阳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代表都对成功竞买这48辆报废车有信心:“《辽宁省贯彻〈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报废汽车回收工作有属地管理原则,沈阳冶炼厂是沈阳的企业,其报废汽车自然要由沈阳的公司回收,而沈阳只有我们两家公司有回收报废汽车资格。”然而,拍卖会即将开始时,突然出现了变故——拍卖行向竞拍者递送《原沈阳冶炼厂部分车辆拍卖(竞买)补充合同》。根据补充合同,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5日内,办理完车辆报废具体手续。即使买受人能以起拍价11.3万元买到,办理手续算下来也要16万元,而且5天之内办完所有手续是根本不可能的。鉴于此,沈阳两家有资格回收报废汽车的企业没有出现在拍卖会现场。
  沈阳两家公司退出后,一举35号竞买牌的买家,以13.5万元的报价胜出。
  沈阳的两家公司得知35号竞买者拍得48辆报废车,都感到不可思议:“拍卖行告诉我们,只有我们两家公司按规定在拍卖会前两天递交了回收报废汽车的相关证明,现在怎么又出来个35号呢?肯定是外地公司,可外地公司在沈阳也办不了报废手续呀!”
  据了解,35号是来自营口的一家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笔者就此事向沈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咨询,得到的回答是:“这些汽车没有在我们这里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不可出售。沈阳冶炼厂以‘厂内车备件’的名义出售这些整车是不合法的,挂上报废车的牌子公开出售更不合法。这48辆报废车一旦流入社会,可能引发汽车倒卖活动,不法分子也可能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箱、前后桥、车架),异地拼装“新车”出售,埋下交通事故隐患。”中国物资再生杂志社 叶迎春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见闻录

  报废车流入农村运输安全难保障
日前,笔者下乡途中看到一辆正在运营的旧中巴车——油漆剥落,前面的挡风玻璃和两侧的窗玻璃都没有了,在坑坑洼洼的机耕路上蹒跚而行。当地农民告诉我,这是用很低的价格买来的报废车。由于路况不好,客运车主不愿让好车在机耕路上营运,个别人看准了这一点,低价买来报废车营运牟利,而当地农民图方便,大都不顾危险乘坐这种车。交警部门虽然组织警力突击查处并强制拆除了多辆报废车,但未能完全禁止报废车上路。因为有些人在交警查处时把车藏起来,交警一走,又上路拉客;有的人则在报废车被收缴拆除后,另买旧车营运。
  报废中巴车在乡村路上非法营运,潜伏极大安全隐患,有关方面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制止。福建上杭县 微言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实话实说

  政绩“四忌”
重庆市忠县黄金镇政府 李佳骏
政绩,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相关职务取得的工作业绩。它是领导干部从政思想、为政风格、施政目标的综合体现。
  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每位领导干部都必须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立实实在在的政绩。要实现这个目标,依笔者见,在实际工作中务必做到“四忌”。
  一忌假。有的人为了包装自己,不择手段地玩数字游戏,搞虚假报表,报喜不报忧,凭空编造政绩,蒙骗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这样的政绩,毕竟没有真实性和可信度,终有败露之日。以此谋私利者亦必将为人所不齿,为党纪国法所不容,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二忌空。有的人急功近利,心浮气躁,不从客观实际出发,盲目追求高速度和轰动效应,热衷于短期行为和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这样的政绩,看似“乱花渐欲迷人眼”,实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际利益。
  三忌杂。有的人好大喜功,上任伊始不调查不研究就随意拍板,乱铺摊子,滥上项目,遍地开花,铺张浪费,劳民伤财。待到届满述职时,听起来政绩一大堆,成果满天飞,实际上不少是他甩给人民群众和继任者的一个个粗制滥造的“包袱工程”。此类政绩越多,人民群众受害愈深,国家利益受损愈重。
  四忌吹。有些人的政绩不是靠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干出来的,而是挖空心思、夸大事实吹出来的。这样的政绩,虽说“亮在电视里、印在报纸上、挂在口头边”,有声有色,赏心悦目,其实是典型的“泡沫工程”,在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中一戳就破。
  真正的政绩,应当是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础上,诚心诚意、无怨无悔地解民困、释民忧、帮民谋、助民富。这种政绩也许不那么绚烂夺目,但感人肺腑;也许不能立竿见影,但能春风化雨;也许不能名噪一时,但能永驻人心。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聚焦

  白皮松遭劫
近年来,山西省安泽县境内盗挖国家天然林的歪风日盛,大量白皮松遭劫。
  在县城西北35公里处的花车村,山上到处是挖树留下的树坑,除了那些包装好已经死亡和弃置路边濒临死亡的,很难再看到像样的白皮松。据当地百姓讲,自2001年起,国有府城林场就雇用当地农民上山挖树,以每棵6—30元不等的价格回收,再以100—300元的价格卖到外地,从中牟利。那些尺寸不够或树形不好的所谓不合格品拒收,随意扔在山上,不少已经死亡。就这样,不到两年时间,成千上万棵白皮松被盗挖,葱郁苍翠的山坡变得满目疮痍。
图片:
1、一片狼藉的盗挖现场。
  2、已经干枯的白皮松。
  3、待运的白皮松。(山西临汾市 徐胤)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记者调查

  三河市强行收费
 机动车主困惑不解
本报记者 王春兰
河北省三河市的一位市民给本报来信反映:在国家加大力度治理整顿向机动车乱收费之际,三河市政府竟然下发文件,向全市所有拥有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强制性收取少则100多元、多则2000元的以资代劳款。为此,记者不久前到该市进行了解。
  一位轿车车主说:以资代劳款在三河市又叫建勤费,是政府为修建公路设立的集资项目。三河市有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交这种费已经3年了。前两年都是3月份收,今年提前到去年的12月份开始收。他的这辆轿车每年交600元,3年已经交了1800元。交建勤费在三河市是强制性的,每年交养路费时,司机都会被告知,必须先交建勤费,才能交养路费。交养路费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机动车车主的义务,不交养路费,车就不能上路。这样一来,三河市的机动车主除了交建勤费,别无选择。
  据了解,三河市向机动车征收建勤费的标准是:拖拉机、农用车和小型车每年分别为120元、450元和600元;大型车按载重2—5吨、5—8吨和8吨以上分为三个档次,每年分别为1000元、1600元和2000元。一位年轻司机非常困惑地说:“政府的文件俺们看过,说是要进行道路建设和改造工程,修路是好事,可是俺们买车时就交了这税那税,难道这些税不是用来修路的?俺们照章纳税,本身就尽了修建道路的义务,为啥还要交那么多建勤费?”
  在距三河市市中心不远处的廊坊市养路费征稽处三河征稽站门前,一位开面包车的司机说:“我们每年除了交建勤费,还要交汽车里程表检验费。这项费用也是每年12月交,是征稽站代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收的,一年400元。司机交了这笔钱,就可以从征稽站得到一个小本子,证明里程表是合格的。我们不知道收这样的检验费是否合法,也不知道其他城市收不收这项检验费,是不是也收这么高,可起码应该检验了里程表才能收检验费。我们交了这项费用,从来没见技术质量监督局的人来查看我们的里程表。”
  针对三河市政府设立的这些收费项目,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三河市政府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也违背国家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明确规定,向企业和个人集资建设公路,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去年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明文规定的涉及机动车辆的政府性集资项目,各种摊派项目均一律取消。”
  记者采访期间,三河市政府正着手“清理”今年已经向机动车车主征收的建勤费。车主可在出建勤工和缴纳以资代劳款之间做出选择,填在征稽站发放的一张征求意见卡上。也就是说,向企业和个人摊派建设公路资金的行为在改头换面后仍将延续。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说长道短

  下岗职工需要党报党刊
一些下岗职工受收入限制,家里没有安装有线电视,而普通天线有些电视节目收不到。想了解国家大事、获取各种有用信息,依靠报刊是个重要渠道。可是,下岗职工没有固定工作可做,白天在外打零工,很难看到党报党刊。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于为群众办实事。希望有关党政部门在居民密集区,适当建一些晚间开放的报刊阅览室,解决下岗职工阅读党报党刊的需要。(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可镇建设街 张进)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说长道短

  报刊投递不可“短斤少两”
读书看报是我生活不可缺少的内容,可订阅的报刊时常被漏送或“缺头少尾”,平添了不少烦恼。
  一张报纸虽不值多少钱,但少一张也让人心里不舒服。有时为了补上短缺的报纸,我不得不上街去买,可有的报纸在街上根本买不到。找投递单位,人家还拒绝赔偿,理由是报纸没有投递记录和验收凭证,查无实据。
  订户交钱订报刊,就是与投递单位订立了合同,投递中的“短斤少两”即是侵犯订户权益。建议邮政部门尽快建立报刊投递记录验收制度,杜绝“短斤少两”现象,切实维护订户权益。(辽宁锦州市 何振华)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说长道短

  办证不该强迫订阅杂志
我是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为了完善报考手续,充分享受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我日前到芷江县民委办理民族证。工作人员告诉我,需交6元工本费、27元杂志费(订阅半年的《民族论坛》杂志)。他们说,因为是学生才要求订半年,否则得订一年(54元),并拿出一张表格让我填写,上面已经有不少人的名字。
  我认为订阅杂志应该自愿,不能强加于人。可是,我如果不订杂志,就拿不到民族证,就有可能享受不到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无奈,我只好如数交钱。(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田佐周)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短波

  邮局汇款“双向收费”凭啥
去年以来,我部原来由通信员去取的汇款单,改由驻地邮局工作人员投递,邮局按款额的1%收取手续费,不足100元收费1元,不给收据。官兵提出自己去取,邮局投递员不同意,说上面的规定不执行,就要扣工资。我们实在弄不明白,汇款人已经向邮局交了汇费,取款人再向邮局交取款手续费,每笔汇款岂不成了“双向收费”!他们收“手续费”不开收据,是不是有什么名堂呢?
  希望邮政管理部门能对此事做出合理的解释,切莫鼓了私人腰包,毁了邮政声誉。(江西南昌县驻军某部 徐华林)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短波

  “无盗社区”信息网络显威
近日,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根据群众举报,迅速出击,将正在销赃的盗窃犯罪嫌疑人陈某人赃俱获,从而破获了一起发生在该辖区的入室盗窃案。
  3月25日深夜,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潘贵忠为躲避公安人员追捕,弃车逃窜。10多名市民自发组织起来,投入追逃行动,协助公安人员将潘抓获归案,进而捣毁一个盗车犯罪团伙。
  原来,保康县公安局在辖区建起了“无盗社区”治安信息网络,一发生警情,群众就会自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一年来,保康县公安机关通过治安信息网络建设,共破获盗窃案件563起,摧毁盗窃犯罪团伙7个,抓获作案人员57人。(湖北保康县 冯举保 苏宗波)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短波

  骗售“天麻果”牟暴利该管
在山东昌邑、安丘等地乡镇集市,有人兜售一种名为“天麻果”(又叫“一口钟”)的药材。他们几十人一伙,分工明确,有摆摊的,有做“托”的。在他们口中,“天麻果”能治疗多种疾病,既可内服也可外用,几乎成了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由于“天麻果”在这里很少见,加之他们“托”技逼真,不少赶集人上当受骗。
  据了解,被称作“天麻果”的东西,形似“倒钟”,味道像“小茴香”,在南方不值钱,他们却卖十几块钱0.5公斤。
  希望有关方面加强对乡镇集市的管理,打击高价骗售“天麻果”不法行为,以免更多的农民朋友上当受骗。(山东昌邑市 曹培才)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短波

  城里“网吧”上山下乡害人
经过近半年的治理,我们这里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秩序明显好转。有些经营者为了躲避严格的管理和检查,纷纷将“网吧”转移到城郊和交通较为便利的乡村。由于无人检查,时间、内容不受限制,生意并不比城里差,很多年轻人特别是中学生趋之若鹜,有的甚至数日不归。
  建议有关部门将“网吧”的整治和管理延伸到农村,彻底解决“网吧”违规经营问题。(江西赣县县委宣传部 刘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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