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2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化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体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中共浙江省纪委
  江泽民同志指出:“好的体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反之,不好的体制,则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我国现阶段的腐败现象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发生的,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体制性特征。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要求,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又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企业行为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严格规范和有效约束。因此,新旧体制和机制之间的碰撞、摩擦和冲突时有发生,不可避免的在制度和管理上形成真空和漏洞,使得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有了客观条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有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模式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职能错位,为转轨时期行政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二是科学合理的财政管理体制尚在建立过程中,资金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还存在着许多弊端,部门之间也存在分配不公、互相攀比,导致部分党政干部心理失衡,成为滋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源头。
  浙江省市场取向的改革起步较早,城乡经济十分活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异常迅猛,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进程较快,原有体制、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更为明显,在权、钱、人的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暴露得更早,迫切要求我们通过体制创新,探索出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体制与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迫切要求我们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此,近年来浙江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实际出发,着力于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初步探索出一条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核心,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和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为主要内容,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具有浙江特色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路子。
  规范事权,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体制和运行机制
长期以来,由于职能错位,政府集中了许多事权,尤其是以行政审批的方式来行使事权,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因此,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必须从规范事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体制和运行机制。近年来,浙江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出发,切实改革和完善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政府的职能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审批实施管理转到搞好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来。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凡可以用市场机制运作代替行政审批的事项,采取公开招投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对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期限,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操作规程,形成有效的审批约束机制和事后监管机制。这些做法使省级政府部门减少审批事项58%,市、县级政府部门减少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1/3以上,审批时限明显缩短,审批行为逐步规范。目前,浙江省正在进行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市、县、乡镇四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对现有的行政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普遍建立起包括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在内的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
  在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为解决多头审批及“暗箱操作”等问题,省、市、县三级政府创办了行政服务中心。中心把各职能部门的审批办证业务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文”、“一条龙服务”,做到“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收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审批行为。除提供审批服务外,中心还为国内外公民和法人提供各类政务咨询和日常办证发照服务。对可以用市场机制替代行政审批的项目,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实行市场化改革,建立招投标、拍卖及采购中心等,对这些项目公开招标、拍卖,不仅减少了寻租和权钱交易的可能性,而且保证了工程、商品和服务质量,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规范财权,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构筑科学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两大部分。所谓财权,就是指对包括预算外资金在内的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权。前些年,由于科学合理的财政管理体制尚未建立,资金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许多弊端,不仅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而且成为滋生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对此,浙江省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在全面清理预算外资金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消“小金库”、“账外账”,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四统一”管理,不仅堵塞了漏洞,减少了腐败,而且调节了分配,扩大了财源,改善了公共财政。同时,积极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政府采购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税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体的政府收入体制;加快公共财政建设,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运行体系。
  为了规范财权,结合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将政府直属各部门的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强化对工资发放、经费报销以及福利分配等所有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实现了政府对财政资金特别是预算外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到目前为止,省级和9个市及65个县(市、区)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仅2001年一年,省级各党政机关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的资金就超过了10亿元,并对各部门的福利分配予以规范,实行“削峰填谷”,朝着分配统一标准的方向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有力地遏制了部门分配不公的现象。一些地方还将这一做法向乡镇延伸,建立乡镇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对乡镇机关特别是各个基层站所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对村账实行会计代理。
  规范人事权,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历史表明,吏治腐败,危害极为严重。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为此,浙江省努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具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完善干部民主推荐制度,凡未经民主推荐和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一律不提拔任用。二是改进考核考察办法,采取考察预告制、考察工作责任制及注重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考察等措施,提高识人的准确性,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强化廉政鉴定,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之前,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实行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防止“带病”上岗。近两年来,全省因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而被“一票否决”及暂缓使用的干部有186人,其中地厅级7人,县处级44人。四是全面实施干部提拔公示制度,凡拟提拔及转任的领导干部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加强群众对干部的任前监督。2000年以来,公示省管领导干部19批236人,取消任免4人。五是推行无记名投票决定重要干部制度,不断提高干部任免的民主化水平。六是疏通出口,积极探索干部“下”的途径和办法。省委出台了《关于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规定6条标准,从制度上保证干部“能下”渠道的畅通。截至2001年底,全省共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94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99人。此外,各级各部门还普遍推行了党政干部公开选拔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预防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构筑反腐败源头治理保障机制
经济发展环境特别是软环境的好坏,对一个地方经济建设的影响很大。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党政机关还存在着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加上现有的监督指向单一、渠道不畅,监督机构之间协调不够,影响了监督的整体效能。为解决这一问题,浙江省着力构筑反腐败源头治理保障机制,建立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廉政投诉中心),以经常性、制度化的公众监督来保证党政机关的高效廉洁,做到廉政与勤政一起抓、两手硬,并把廉政投诉与市、县长公开电话、政府电子信箱、专项投诉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目前,各市、县普遍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廉政投诉中心),受理人民群众和经济主体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严肃查处各种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党政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被群众称为“经济110”。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与时俱进与实事求是
刘泽民
  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和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看,与时俱进的过程,也是实事求是的过程,二者在实践中统一,在实践中完成。弘扬与时俱进精神是为了更好地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就必须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
  坚持与时俱进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应当努力做到与“史”俱进。与“史”俱进,就是要看到历史的发展变化,并从这种发展变化中探寻历史底蕴,把握时代脉搏,认清前进方向,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实现适应现实要求的理论创新。因为,任何理论创新都是对既有理论的扬弃,如同任何现实都成长于历史一样。马克思主义创立150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面对这些变化,我们必须用历史的眼光来透视现实,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与“史”俱进,适应历史发展规律来推动历史前进。
  坚持与时俱进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应当努力做到与“事”俱进。与“事”俱进,就是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事物,来创新我们的理论和推动我们的实践。不要预定调子、预设框框,不能将对彼时彼地彼事物的认识搬用于此时此地此事物,也不能先起名字,再生“孩子”,然后按照名字的涵义来改造“孩子”。因为,任何一种理论或学说都是一定环境和条件的产物,环境不同了,条件改变了,人们的认识也必须随之变化。思想僵化,教条主义,无异于缘木求鱼,无法达到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从与“事”俱进着手,才能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坚持与时俱进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应当努力做到与“是”俱进。“是”即事物发展的规律,与“是”俱进就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忠实地反映和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并使我们的认识随着客观事物的变化而变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总结了我们党成立以来的全部历史经验,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在当代中国,坚持与时俱进,就是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这样,我们才能抓住主要矛盾,把握正确方向,找到动力源泉,减少失误,少走弯路,更加自觉地按照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来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
  坚持与时俱进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应当努力做到与“实”俱进。“实”即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实现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相统一的桥梁和纽带。人的思想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同样,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也是实践问题。“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是人类认识的规律。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无产阶级斗争的实践中产生,并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的。今天,我们讲与“实”俱进,十分重要的一点是,无论办什么事情,都要立足于我国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一个最大的实际,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坚持与时俱进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应当努力做到与“世”俱进。与“世”俱进,就是要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宽阔视野和世界眼光来观察世界和中国,准确判断和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世界发展的大势,使我们的思想认识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既立足实际,又放眼未来,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牢牢把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这样,我们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9版(理论)
专栏:工作研究

以科学制度保证干部队伍建设
张若飞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科学、规范、严密的规定,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保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管理机制,关键是健全和完善科学的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察机制。考察是干部工作的基础性环节。考察准确,任用才能得当;考察失真,任用就会失误,就会贻害无穷。把人看准,防止失真,最根本的办法是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因此,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察机制,必须努力创造尽可能多的机会和条件让群众参与,积极探索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形式。要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让广大群众充分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确保群众畅所欲言。建立考察预告制度,将有关考察事项进行预告,提高考察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反映情况创造条件。建立差额考察制度,按照多于拟任职位确定考察对象,让群众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做到优中选优。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拟任干部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行全方位考察,不但考察干部的工作业绩,还要考察干部的思想素质;不仅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不仅考察“八小时”以内,还要考察“八小时”以外。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评价机制。对干部的评价,是任用干部的前提。评价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用人决策的失误。要树立科学的用人观,按照《条例》规定的用人标准,注意选拔任用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善于学习、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图虚名,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的人;注意发现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政绩突出而不事张扬的人。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体系,抓紧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研究制定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在内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使对干部的评价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完善用人决策制度,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集体作出决定,从而保证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任免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尚未调查清楚时,暂缓作出决定;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干部,一律不提拔任用。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必须克服重提拔任用、轻监督管理的倾向。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手段,落实好重大事项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打招呼、诫勉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对干部工作,要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上实行全过程监督,逐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误失察追究制度,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同时,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逐步完善试用期制、聘任制、待岗制、辞职制度,探索研究任期制等制度,解决好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激励机制。当今世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竞争实质是人才机制的竞争,尤其是人才激励机制的竞争。我们必须建立健全适应这种竞争要求的科学的干部激励机制,按照公平、合理、以绩计酬的原则,充分调动每个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要建立健全干部的培训机制,增强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并通过树立一大批开拓创新的干部典型,营造激励竞争、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建立新型的干部选任机制,重点抓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等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企业,要探索经营者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物质奖励机制;对于事业单位,要扩大内部分配的自主权,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方法,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机制。


第9版(理论)
专栏:

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王新华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有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增强市场竞争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努力。
  发扬团队精神。发扬团队精神,需要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践表明,企业职工普遍有参与管理的要求和愿望,创造和提供机会让他们参与企业管理,是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有效方法。企业职工参与管理,能够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既可以满足职工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又可以提高职工对企业目标的认同度,从而提高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有了团队精神,即使没有外部监督,职工也会自觉地干好本职工作,使工作效率得以提高。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团队上下团结一心、同舟共济显得尤为重要。人心齐,泰山移。有了一个富有朝气的团结的集体,有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团结的领导班子,困难就能克服,薄弱的基础就能夯实。而一个缺乏团结精神的集体,就如同一盘散沙,即使条件再好也终将一事无成。
  倡导务实作风。在市场竞争中,准确而清晰地判断本企业的优势与劣势,求真务实,扬长避短,是保证企业赢得胜利的关键。面对新的形势,不仅要求有合理而科学的经营决策,更要求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尤其是对于现代企业来讲,没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没有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企业的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务实的关键是要知情,既要知上情,又要知下情;既要知企情,更要知商情。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认清企业的实力以及在市场中的位置,从而策略而机智地实现企业的目标。大力倡导务实作风,一要在决策上务实。这一点对于国有企业的决策者来说尤其重要。国有企业的决策者在对自己管理的企业负责的同时,还要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负责。那种好大喜功,说了不算,定了不干,凭空想象的决策,注定要误人误事。二要在经营上务实。没有务实的作风,只知夸夸其谈,不愿埋头苦干,企业效益自然难以提高。三要在生活上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创业大计非一日之功,非一蹴而就,成大功、立大业,必须经过艰苦的奋斗。
  培养创新能力。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肩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国有企业,更要在思维方式上创新,在工作思路上创新,在工作方法上创新。不同的思维方式决定不同的行为过程和工作水平,产生不同的工作效果。缺乏创新精神,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抱残守缺,就难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不可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经营目标。提倡创新精神,就是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想方设法,知难而进,变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创新不是对过去简单的否定,而是对过去的扬弃。一方面,创新不能脱离实际,而应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另一方面,创新应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前提。打铁还需自身硬。倡导创新精神,就要着力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水平。只有自身素质提高了,才能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保持“低调”风格。“低调”的风格,是一种做事耐得住寂寞,不张扬,不浮躁,沉下心来,踏踏实实做工作的风格。特别是对于刚刚脱困的企业,不能因为经济状况稍有好转,就眼高手低,不顾实际。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企业面临的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如何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是国有企业生存发展之所系。应该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目前的困难还很多,抵御风险的能力还不强。企业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制度建设,重视调查研究和科学决策,重信誉、重质量、重品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9版(理论)
专栏:

源于实践的思考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新形势下我们党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我们应该从政以人治、国以才兴的高度,从综合国力的竞争以人才竞争为焦点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识《条例》颁布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条例》,要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违规,狠抓监督不放松,努力建设一支能够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高孟元(河南)
用好的作风选人用人
选什么人、不选什么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是一种导向。实践证明,用一个作风好的人,就等于树立了一面旗帜,就会对广大干部转变作风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用一个作风不好的人,就等于打开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闸门,就会伤害干部群众的心,败坏党的风气,损害党的形象。改进选人用人的作风,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既是我们党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通过作风建设带动其他问题的解决,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措施。
  ——孟宪春(陕西)
公道正派地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
端正用人导向,树立用人清风,选准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也是领导干部应该始终坚持的基本准则。领导干部在用人问题上要增强导向意识,在加强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的同时,经常进行反思,看看自己的用人是否符合党的干部路线,用人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正面激励作用。要通过自我反省和广泛听取意见,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做到公平不倾斜、公正不护短、公道不藏私,公道正派地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
  ——雷邦贵(湖北)
选人用人应坚持群众路线
选人用人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机制,改变过去封闭式的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做法。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多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地考察选拔干部,从而有利于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减少选人用人的失误。
  ——高江刘炯张丰敏(新疆)
民主制度建设是干部工作的重点
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抓好民主制度建设是一个重点。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把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作为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重点和基本方向,符合党的一贯主张和人民群众的愿望,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郭平(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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