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4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众志成城创文明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纪实
陈松来
  自2000年市委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对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人大监督工作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在主任会议、常委会、人代会上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中心议题,在人大代表视察中作为中心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人代会——专题发言
  2002年3月26日下午,温州市人民大会堂。礼堂内正在举行温州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代表专题审议发言大会。6位市人大代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中心主题,从6个方面进行了审议发言。台上,发言人员情真意切,掷地有声;台下,与会代表全神贯注,洗耳恭听。来自城建系统的陈海海代表第一个走上发言席,他说,城市建设与管理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关键,而温州市在城市规划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滞后,城市规划跟不上城市建设,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陈海海代表用第一手调查实例,阐述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博得了台下的热烈掌声。
  来自鹿城区的市人大代表王一曼在审议发言中说,社区建设已成为重构城市社会管理体系的落脚点。目前在社区管理中,市、区管理体制不顺,城市管理与社区管理相脱节,创建经费投入不足,文明共建氛围不浓,这些都影响着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她呼吁市政府要尽快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形成一个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王靖高、虞银良、苏德贤、郑建华代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分别就加大禁毒力度、提高市民的道德素质、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内容作了发言。在大会堂里,萦绕着浓浓的民主政治氛围。
  常委会——专题审议
  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仅就某一专题进行审议是少见的。可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视程度。
  2001年10月9日上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六楼会议厅,参加会议的委员们提前来到会场,列席位置上坐满了“一府两院”人员。
  在常委会的联组审议中,韩少华、胡剑谨、杜玉生3位委员分别就创建文明城市中的城建、城管、人的现代化等内容作了发言。
  韩少华委员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有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在城市建设中,要处理好改建与保护、改建与完善旧城基础设施、改建与安置、发展经济与恢复山水城市等方面的关系。他建议要成立温州市规划委员会,建立温州保护古民居基金。胡剑谨委员认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人的现代化建设。杜玉生委员在审议中建议市政府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加大市容整治力度,加大拆违力度,加快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进度,加大督查力度。
  在常委会上,市长钱兴中作了表态发言。他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要继续监督和支持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了市政府的报告、委员的审议发言后,作出了关于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意见的决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文明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创建工作的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连正德在会上要求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互相联动,同步监督。各级人大代表不仅要在创建活动中履行好职责,更要把自身做好,从而推动全市的创建工作。
  人大代表——专题视察
  2001年6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直单位的60多名人大代表,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展情况开展视察。视察组在听取了市创建办、规划、土地、城管局和交警支队等单位的有关工作汇报后,重点对拆除违章建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进行实地视察。代表们冒着倾盆大雨,深入拆除违章棚屋现场、市容市貌重点部位、交通阻塞严重的路段,深入社区广泛接触群众,听取意见,了解实情。随后,代表们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15条意见和建议,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了反馈。
  2001年10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并分别就城管、环保、社会治安等专题进行了大会发言。在会议中间,组织与会人员分专题进行视察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了审议质量。
  今年1月10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直单位和“三区”市人大代表90余人,就创建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会前视察活动,视察针对城市管理、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景观建设和文明社区创建等内容进行。视察组分三组实地视察了城市中心区、高教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机场路、永中罗东花苑、世纪广场、城市公园等城市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指出了存在的5大问题,提出了6大建议。
  今年4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分4组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各组的情况汇报,归纳出22个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抓紧改正落实。
  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的同时,各工委都相应组织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市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专题对禁毒工作进行调查,城建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组织代表和委员对温瑞塘河治污、中小学危房等专题进行调查,使人大视察活动由点向面,由面向点立体地展开。
  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进行,文明的脚步将迈得越来越快。温州将以一个市场经济领先、文化事业发达、社会秩序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的文明城市,呈现在世人面前。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执法检查护湖泊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湖泊保护工作执法检查侧记
李峰
  2002年3月1日,一部旨在保护“百湖之市”湖北省武汉市所有湖泊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几个月过去了,条例执行情况如何?从5月底开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开始了预计为期半年的湖泊保护工作执法检查。
  严格查处违法填湖案件
填湖,是最明显不过的违反条例的行为,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填占、侵害湖泊行为的查处。
  从签订湖泊保护责任状到树立湖泊界桩,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将条例文字转化为执法行为。公安交管、治安、规划、建管等有关部门分别抽调出专人组织专班,出动巡察执法人员546人次,查处违法填湖案件25起,扣查填湖车辆47台,罚款6.15万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向玲在执法检查中多次强调,监督就是要对填湖占湖者造成高压态势!对群众举报,要做到件件回访,对举报属实的违法填湖事件,要件件向人大汇报,件件处罚,件件曝光!
  至目前,市水务局已在中心城区的西湖、北湖、菱角湖等9个湖泊埋设界桩78块,对违法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进行了处罚。大规模、有计划的填占已基本得到制止。
  法规宣传仍须强化
尽管条例的出台让执法者执法理直气壮,但执法过程中,“仍然遇到相当多的阻力和障碍。”市水务部门称。
  某些职能部门和个人为了一己之利,千方百计对湖泊随意填埋、侵占,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有一次,市水务局执法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某处有四五台车正在填湖,可当他们赶到时,早已车跑人空。“填湖者对执法人员、设备、车辆比较熟悉”,不少执法人员表示,这也是容易造成执法困难的原因。
  在执法过程中,还经常有填湖者面对严禁填湖的执法行为不以为然,漠然地表示不知道湖泊保护范围,认为填那么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执法人员说,“查处一例侵害、填占湖泊事件,得花相当长时间,结果还不被人理解,我们感到伤心。但这也使我们看到了宣传条例的重要性,更强烈地感受到作为执法者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保护湖泊任重道远
在近日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的又一次湖泊保护执法检查中,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仍然看到:鲩子湖、小南湖湖水明显呈深绿色,水面漂浮着塑料袋、垃圾等废弃物,一些边角地带像“污水塘”。谢巴湖、内沙湖湖面几乎被成片的水生植物“占领”,湖水富营养化严重,阵阵臭气扑面而来。
  “为什么条例已实施半年,这种情况仍然存在?”万汉娥代表认为,由此可见,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应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优势,使湖泊保护责任制落到实处。彭庆元代表指出,在加快湖泊保护进度的同时,应加强对湖泊周边环境的整治。
  更多的代表们认为,要用足用好条例,要正视湖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去解决。杨向玲提出,下一步,不仅要继续加大对法规的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各区执法机构和队伍要责任到位,对各种侵害湖泊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含糊,真正做到为子孙后代造福。
  市水务局表示,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做好湖泊保护基础工作;实施湖泊审批听证制度,完善湖泊保护执法。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联袂作战
 下气力治理三江源非法采金
  本报讯 青海省采取措施治理三江源地区非法采金,把保护“中华水塔”落在实处。该省国土资源厅与监察厅联袂作战,各负其责,双管齐下,解决三江源地区非法采金问题。
  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这一地区富含砂金,采金历史悠久,加之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越权发证、违法发证,使得这一地区逐渐成为热点地区,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时有发生。为彻底杜绝这种情况,今年3月1日,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联合下发文件,对三江源地区非法采金情况进行检查,文件要求对发现非法采金的,依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包庇袒护非法开采者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治理整顿中,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多次深入现场,实地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厅配合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无证采金、擅自承包、采金船以包代转、非法小采金船等进行大张旗鼓的治理整顿,督促所有非法采金人员撤离现场,全部采金设备撤离矿区,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治理整顿后的现场实行动态监督检查,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很好地维护了治理整顿成果。
  与此同时,监察厅加大对当地政府和管理部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上,对曲麻莱县政府非法发放采矿许可证的行为罚款580万元,对其他责任人的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待事实查清后将依据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吴岗)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述职当“述实”
李国才
  时下,被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践基层民主的一个创举。此举再现了“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权力机关负责的法治理念,也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然而,在组织述职和听取报告过程中,有少数述职对象不够积极认真,被动大于主动。有的讲成绩戴着“凸透镜”,夸夸其谈,洋洋万言,芝麻大点儿事说成个西瓜,把集体的成绩归结到自己头上;找问题戴着“凹透镜”,高度浓缩,规避主观,把节骨眼上的毛病说得不疼不痒;有的谈打算戴着“近视镜”,“犹抱琵琶半遮面”,搞短期工程;有的甚至把法定的职务行为当作工作创新的举措,把由于主观努力不够造成的工作被动归咎于客观环境的制约,以至于述职变成了“述功”,变成了为自身评功摆好、揽功诿过的机会。长此下去,不仅扭曲了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的法定关系,而且将贻误工作,有损事业。
  述职定当“述实”。首先,作为述职主体的“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要端正态度,在思想上求实。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选任他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就是把宪法法律的规定变成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内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定的职务行为,它不同于一般性的报告工作,也不是可有可无,可述可不述,而是一种人民意志的法定选择。其次,作为述职客体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精心组织。在述职对象的确定上,要严格依法办事,向述职对象讲明述职的法定意义和法定要求,给他们一个“明白”;在撰写述职报告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述职对象开门纳谏,在“阳光”下述职,谨防“闭门造车”“暗箱操作”;在集中听取口头述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不只是看他做了什么,还要看他怎么做的,取得了哪些成绩等等。第三,作为述职的主客体两方,要与时俱进,在过程中要务实。就客体来讲,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述职这种监督方式,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对于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强化监督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就述职主体而言,自身工作好坏,人民群众看得清,也最有发言权,述职对象利用述职的机会,反思过去,审视自我,查漏补缺,扬长避短,不仅可以起到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作用,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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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连
人大代表提建议
政府清剿“垃圾猪”
  本报讯 “垃圾猪”是指以生活垃圾、餐饮饭店泔水为饲料喂养的生猪。一些外来人口靠喂养“垃圾猪”牟利,因成本低、赢利高,“垃圾猪”迅速蔓延,形成规模,在污染城市环境的同时,严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位于大连市金州区的毛茔子垃圾场周边就有一个颇具规模的“垃圾猪”“集散地”。附近的一所小学,曾有1/3学生得了腮腺炎,差点停了课,调查表明得病的学生大都是家里捡垃圾喂猪的。“垃圾猪”公害引起了这个区人大代表们的关注。经过调查,代表们看到,饲养“垃圾猪”的窝点,垃圾成堆、臭气熏天,极易发生瘟疫。“垃圾猪肉”未经任何检疫就流入社会,走上餐桌,严重危害着人体健康。代表们震惊了!在随后召开的大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金州区代表团的人
  大代表集中向市政府、市长反映“垃圾猪”的公害问题,强烈要求市政府采取措施,彻底清剿“垃圾猪”。
  人大代表们的建议,引起了大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之后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制定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饲养、屠杀、经营“垃圾猪”的通告》。同时,大连市政府设立清除“垃圾猪”办公室,由农业、商业、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外公布“垃圾猪”举报电话。一场有组织、有计划围剿“垃圾猪”的战役打响了。
  两个月后,人大代表们欣慰地看到:面积5万平
  方米的“垃圾猪”舍被拆除,上万头的“垃圾猪”已被全部处理掉,从事“垃圾猪”喂养的外来人口,90%以上已改行或离开。环卫部门封闭了垃圾场,并对餐饮垃圾实行上门清理,彻底切断“垃圾猪”的“口粮”。为避免“垃圾猪”卷土重来,各有关部门还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如今,“垃圾猪”已从大连这座美丽的城市中销声匿迹了,“垃圾猪肉”也远离了市民的餐桌,人们吃上了“放心肉”。 (郭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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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探源与思考

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应注意什么?
吴会清 巫欣春
  江西省的99个县级人大将在今冬明春进行换届选举。这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面临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用半个月时间进行了调研。
  县级人大换届选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县、乡、村换届选举频繁,部分干部群众有厌烦情绪。由于直接选举政策性、程序性强,工作量大、时间跨度大,牵扯的精力也大。特别是去冬今春刚刚进行了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今年又进行县级人大换届选举,部分干部群众对此有厌烦情绪。
  二是代表名额减少,想当代表的多,代表名额难分配。1995年修改选举法后,县代表名额基数从140名减至120名,按人口数增加的比例也减少,而要求竞选人大代表的人越来越多。
  三是部分农村宗族势力对组织选举工作的干扰,使组织意图的实现、代表素质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难以落实。
  四是外流人口较多,在家的选民少,参选人员难保证。
  五是县级领导干部交流面过大,每次换届,县级领导干部变动大,异地交流的多,选民和代表对他们了解得少,选举时不确定因素难把握。
  根据上述情况,怎样做好今冬明春的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笔者感到应采取以下对策: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广大选民参与县级人大换届选举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墙报,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要结合农村“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排除部分地方宗族势力对选举工作的影响。要加强和改进村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农村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组织的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具体方案,提高参选率。从以往的情况看,参选人数的多少,关键还是看组织领导。领导工作做得深、做得细、组织发动得好,参选人数问题还是可以解决好的。
  注重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一般的说,结构应服从素质,适当减少党政和部门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适当增加具有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知识的专门人才为代表,还要注意保留那些热心代表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履权能力的代表,使他们继续当选留用。
  适度掌握干部交流的幅度和时间,使组织意图更好实现。对于确需交流的人大、政府领导干部,为使选民和代表对其有个了解的过程,可以让拟任下届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人选提前2个月左右到位。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之窗

  2002年6月28日,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16个村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部结束。本次选举按职务岗位“海选”提名,且一次确定正式候选人,把选人权、分工权都交给了农民。图为该乡前坪村选举现场。图①:农民选村官踊跃,参选率达到98%。图②:主持人耐心讲解民主选举的填票方法。图③:村民们选出了村委会主任董光柱(右二),并希望新“村官”带领乡亲们走上致富路。 黄世坤 肖作华 张伧旭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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