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1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

行政执法 步履艰难
  ——开远市质检局查处违规使用输液瓶问题的调查
本报记者 李渡 李洪玉
  医疗器械、药品及其包装的质量,对保证疗效和避免人体伤害关系极大,国家为此出台了严格的规定。1990年7月17日发布、1991年2月1日实施的国家关于玻璃输液瓶的强制性标准中,明确规定Ⅱ型瓶只能使用一次。然而有读者反映,直到该项标准实施10年后的2001年,云南开远市3家医院的制剂室,Ⅱ型瓶以及禁止使用的无型瓶仍在反复使用。前不久记者赴当地作了一番调查。
  云南开远市有3家医院生产注射用药剂,即开远市人民医院、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解放军驻昆化肥厂医院。去年5月17日,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医院检查时发现,这3家医院在生产注射用药剂时使用的玻璃输液瓶全部是回收瓶。经抽样分类计算,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5月17日,重复使用Ⅱ型瓶、无型瓶的数量:开远市人民医院为25.5万只次;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为60.9万只次;解放军驻昆化肥厂医院为13.2万只次。
  资料显示,Ⅱ型瓶采用的是普通钠钙玻璃,耐水性差。厂家生产时,在瓶子的内壁进行了雾化喷涂处理,以便将药液与玻璃隔开。倘若反复使用,清洗时瓶壁保护层遭到破坏,药液直接与耐水性差的玻璃接触后,会造成瓶壁玻璃脱片或析出玻璃成分溶入药剂内。这种含有玻璃成分的药液输入人体后,可造成人体血管堵塞。另外,由于回收清洗过程中消毒不彻底,使用时还可能造成细菌、病毒交叉感染,对患者造成新的伤害。开远市3家医院反复使用Ⅱ型瓶、无型瓶,每次每只向病人收取0.60或0.55元费用。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
  据介绍,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3个月内,开远市人民医院、解放军驻昆化肥厂医院执行了部分处罚决定且对错误有了认识;而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对这一行政处罚决定不予理睬。这期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次电话通知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派人办理相关事项或协商解决问题,但该医院置若罔闻。2001年11月15日,由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一位副院长签字的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笔录上载明:“你如有不同意见,可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该局送达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的处罚决定书副本中清楚写明:“对以上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复议或九十日内向开远市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上述法律程序,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既不依法使用复议、起诉权利,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而是自搞“发明”,另辟“蹊径”,向州卫生局“告状”。州卫生局对此案也没有依法律程序办事,而是向州政府写报告求助。
  今年2月16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开远市人民法院对该院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于2月20日下达了同意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没收该院违法所得32.38万元,罚款3.23万元,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十六日开始每天按3%计算加处罚金54.51万元,执行金额共计90.12万元。为阻止开远市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执行,3月4日,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还向开远市政府写报告,要求只“适当罚一点”。此后,又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不懈努力,对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于6月13日才基本执行完。
  从开远市质检部门这次行政执法的情况看,以下问题值得重视。
  其一,执法要严。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上级严格执法,群众交口称赞。他们说,法律是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权威性,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少事例证明,行政执法搞“下不为例”,往往是执法过后问题依旧。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向记者介绍,去年对Ⅱ型瓶、无型瓶反复使用问题依法处罚后,全州各医院的制剂室再也没有人“敢越雷池一步”。
  其二,有些部门和人员的法制观念有待加强。这起行政执法开始时,开远市质检部门就将执法程序交待得清楚明白,但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的一系列行动都不是依法办事。更令人不解的是,今年初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调整领导班子,交接工作时,竟把这事遗忘了,致使新任领导长时间不知此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还告诉记者,昆明铁路局开远医院第一次找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这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的上级,是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个月以后、开远市人民法院下达强制执行令3个月以后的事了。
  其三,行政领导和部门应进一步支持行政执法。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向记者表示,对于这次执法及其日常工作,当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是积极支持的。但据了解,此次州、市质检部门执法,也受到一些干扰,致使今年2月20日法院的强制执行令近4个月后才基本执行完。有识之士呼吁,在当前行政执法还不被一些人认识的情况下,方方面面的理解与支持尤为重要。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荆州防汛存在重大隐患
 三座违规加油站威胁大堤安全
  汛期已至,3座建在荆江大堤旁的违规加油站一直未拆除,成为威胁大堤安全的重大隐患。
  4月份以来,湖北大部分地区降雨偏多,武汉等部分重要水文站出现历史同期最高水位。荆江大堤是国家一级堤防,主要位于湖北省境内;1998年特大洪水期间,这段大堤险情迭发,成为湖北抗洪的重中之重。为确保今年汛期安全,湖北省从6月6日起,对全省危及堤防安全的违规加油站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出7座违规加油站建在长江大堤上或堤脚旁。按照有关规定,这些加油站应该首先停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拆除或搬迁。然而笔者日前在荆江大堤发现,仍有3座加油站在继续营业,它们分别是新河口加油站、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沙市加油站和津汇股份公司加油站。
  6月28日,笔者来到新河口加油站。据了解,这座加油站建于1992年,共有3台加油机和3个加油罐,月加油量20吨,隶属于负责长江河道安全的荆州长江河道管理局。加油站位于荆江大堤761+500米处,3个油罐均埋于离堤脚不到60米处,正是管涌易发生的地带。据专家介绍,加油站本身的作业和过往加油车辆作业都可能影响大堤安全,一旦发生泄漏或者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荆州成品油整顿办公室负责人陆华圣说,早在6月21日,荆州市就对上述3个加油站做出了立即关闭的决定,但都没有执行。由于当时建站并没有考虑到堤防安全,3座加油站证照齐全,因而在查处中力度不是很大。陆华圣向笔者出示了新河口加油站和“中长燃”加油站收到关闭通知后对成品油整顿办做出的说明。其中,新河口加油站的理由是油站拆除后职工无法安置,如果政府要强制拆除加油站,须拨款310万元,用以解决职工生计问题。“中长燃”方面承认加油站建在大堤上会影响防汛安全,但他们同时认为,自己油站的油罐体积小,不足以对大堤安全形成威胁,并许诺将在汛期及行洪时把油罐里的储存油换成水。从说明上可以看出,上述两家加油站都是因自身利益而为油站的存在辩解。
  湖北省成品油整顿办公室负责人告诉笔者,这3座加油站无论规模大小都会影响大堤安全,应该无条件停业,然后决定是否拆除。然而直到发稿时止,这3家加油站仍在运营之中。目前,湖北省成品油整顿办公室正会同湖北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对这3座加油站的处理办法。
(湖北武汉市 宋鹏 杨均)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辑视角

安全不是儿戏
赵蓓蓓
  洪涝灾害、汛期安全是目前上上下下十分关注的问题,此等人命关天的事的确不能掉以轻心。可是,这篇来稿所披露的问题却着实令人震惊:国家一级堤防、1998年水灾曾险情迭发的湖北荆江大堤最易产生管涌的堤脚旁,居然有3个“定时炸弹”——加油站仍在营业。人们不禁要问,洪魔当前,怎能如此把长江防洪大堤的安全不当回事?
  能不能把加油站建在防洪大堤旁,稍有点安全常识的人都会作出否定的回答,可偏偏就有人敢在荆江大堤旁干起这种营生。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3家加油站居然都证照齐全,而且其中一个加油站竟属负责长江河道安全的荆州长江河道管理局的。管理局如此管理,河道安全可想而知。有关职能部门为何给这种明显的违法经营行为大开绿灯,个中奥妙恐怕也值得深究。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把加油站建在大堤上的危险性心知肚明的加油站经营者又是以什么理由拒不执行有关管理部门的关闭决定呢?“谁都不能保证绝对不出问题,但这个加油站以前是没有出过问题的”,“加油站拆除后职工无法安置”。难道非得等到出了问题才算问题吗?难道安置不了职工就可以把个“定时炸弹”安置在荆江大堤旁?
  近段时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群死群伤惨剧接连不断,原因何在?说到底是一些人为了个人私利或小集团的利益而置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甚至视同儿戏。国航和北方航空公司空难、山西运城及繁峙矿难、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黑龙江鸡西矿难等一连串血的教训已一而再、再而三地警示人们:安全问题绝非儿戏,它会令我们付出惨重代价。
  要想不重蹈覆辙,就必须立足防范,加强监管督察,严罚违规者。除了让那些因受贿、渎职、玩忽职守而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者受到重罚外,对存在隐患不整改的,也要视同发生事故一样予以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防患于未然。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贵州贵阳街头 违章建筑祸害不小
  如今在贵阳街头,违章建筑随处可见。这些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如干扰公用电力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下水道的正常使用,损害路旁树木等。
(附图片)
  1、贵阳半边街上变压器受围困。
  2、贵阳大营坡人行道树木遭“羁押”。
(民航贵州省管理局 孙尚贤)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息反馈

“雷代表”很满意
本报记者 龚永泉
  本报6月27日十一版报道了一“红领巾提案”,披露徐州市大马路小学附近网吧存在的问题,徐州市委书记何权、副书记徐毅英分别批示予以查处。
  徐州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的同志与提案人雷晓雨同学取得电话联系,向其了解情况后,立即抽调力量,和工商管理部门联手,对大马路小学及三中附近网吧予以清查。据查,大马路小学周边现有网吧4家,其中自动停业1家,接市文化局通知已停业搬迁2家,无证黑网吧1家;三中附近网吧4家,因其距离三中不足200米,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无证黑网吧已责成工商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管理处向雷晓雨同学反馈了查处情况,雷晓雨同学对市文化局认真对待“红领巾提案”的态度及采取的果断措施十分满意,并愉快地接受了该局邀请,担当网吧义务监督员,继续关注网吧经营行为。
  截至6月底,徐州市共检查网吧276家,其中合格的59家,距离中小学周边直线距离不足200米的119家,迁址的7家,场地设备不达标的63家,无证经营的28家,目前正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江西井冈山景区 管理服务美中不足
  4月底,我随我市部分老干部赴井冈山参观。我们所到的黄洋界、龙潭、红军造币厂、百竹园、大井、茨坪、主峰、烈士陵园、革命博物馆等景点,卫生清洁,秩序井然;市区车辆虽不少,但不见红绿灯,没有交警上路。这说明,井冈山市治安、卫生管理水平高,无愧于“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称号。但在参观中遇到的几件事,却让我们感到美中不足。
  第一,导游员跟我们说的“欢迎词”是:“参观井冈山可以长寿,可以发财,可以升官。”听后让人觉得有些不妥。“长寿”可以理解,这里的自然环境好,空气新鲜;“发财”也算趣谈,因为百元人民币背面所用背景即是井冈山主峰——五指峰;但“升官”一说,未免太出格了。大凡景点导游,在介绍风景名胜、风土人情时,都会带有诙谐的口吻,但革命景点导游,宜以庄重为主,谐应有度。把井冈山说成是“可以升官”的地方,就不是诙谐,而是对革命圣地的亵渎了。
  第二,在大井毛泽东旧居附近,有家规模不小的“红太阳”商店,出售毛泽东镀金塑像,单价分别为200元、300元。游客购买后,营业员就走出柜台,点燃香烛,让购者先围着柜前一尊大的毛泽东塑像转上一圈,再在像前虔诚地三鞠躬,有什么要求可以在心中默念,名为“请”领袖像,可吉祥如意。购买毛泽东塑像,主要是出于对革命伟人的尊崇,也是为留作旅游纪念,引导游客搞如此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仪式,有失庄重,也有损伟人形象。
  第三,我们在参观革命博物馆时,正遇上停电检修,讲解员只介绍完第一个展厅说了声“今天停电,对不起”就走了。其余6个展厅光线太暗,又没人讲解,我们只能一走而过,深感遗憾。井冈山室内景点有多处,陈列着大量珍贵图片、实物,这正是吸引大量游客的原因之一,理应有停电时的应急措施,免得让参观者乘兴而来败兴而去。(江苏镇江市尚友新村2—301 沈效鸿)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来信

北京西站 不该如此审查乘客
本报记者 李同欣
  5月26日,记者从郑州出差返京,由于时间赶得急,没来得及买票,经当地车站工作人员和T6次列车长同意上了车。列车开动后,记者按规定及时补了票。没想到,当列车到达北京西站北二出站口时,却被验票员(编号1—283号)无端拦阻,理由是在车上补票的必须出示“乘客的郑州身份证明”,如果乘客不是郑州的居民,则要出示在郑州出差时的住宿证明或去往郑州时的车票。记者问这是何道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记者出站后在这个出站口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接受此项检查的乘客还真不少。一些拎着大包小包的乘客,只要是车上补票的,都要放下行李,“翻箱倒包”地找“证据”,以证明自己票面的距离与实际乘坐的距离相吻合。
  据一些常乘火车的旅客讲,车站之所以如此要求乘客“配合”,主要是担心列车上出现工作人员为乘客“远程补短票”的违规现象。现在许多列车都有车上“补票创收”的死任务,此办法是防范有人利用职权搞“猫儿腻”。
  铁路部门一方面在积极提倡各车站开设“绿色通道”,允许并鼓励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先上车后买票;而另一方面却把本来应在铁路系统内部查处的违规问题,放在旅客出站口,让乘客提供本不该提供的“证据”,这不仅是对乘客合法权益的漠视,也给他们带来诸多不便。加强对铁路乘务员路风的督察本无可厚非,而北京西站的这种方式实在不妥。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浙江杭州市旅游景点
 对外地老人不一视同仁
  我们几个年逾七旬的老朋友结伴于5月到杭州和上海旅游。一路上既看到了秀美的山川,又看到了繁荣的城乡,大家深受鼓舞。但是,使我们扫兴的事也不少,其中尤以杭州市旅游景点对外地老年人不一视同仁的做法最令我们失望。
  我们到杭州后出游的第一站是拜谒岳庙。买门票时,我们问对老年人有无优待?售票员说:有老年卡的可以免票。当我们高高兴兴拿着老年证往里走时,却被检票员拦住了。他看了我们的证后轻蔑地说:“外地的老年卡不管用,只有杭州市老龄委发的老年卡才好使!”后来我们去曲院风荷、花港观鱼、三潭印月、灵隐寺等所有杭州景点都是如此。我们本打算在杭州停七八天,好好玩一玩,但由于遭遇种种不愉快,结果只住了3天就匆匆离开了。到上海时情况就好多了。那里对本地和外地的老年人一样给予优待,有老年证者参观东方明珠是六折优惠,参观豫园、世纪公园等景区则一律免票。我们以前去过昆明市,那里比上海市更好一些,世博园、民族村、大观楼、西山等所有景区,对有老年证的(包括外地老人)全部免票。在这点上,杭州市不仅落后于国内的昆明、上海,更赶不上国外的著名旅游城市。我们中有人去过纽约、费城、波士顿、洛杉矶等地,这些城市都不分本地和外地、本国和外国,只要是老年人都可以享受同样优惠待遇。
  “倡导优良公德,创造优美环境”。这是在杭州市到处可见的标语。难道“敬老”、“公平”不是“优良公德”么?如此不平等地对待外地游客,显然不符合“优良公德”。为此,我们建议杭州市政府立即取消这类歧视外地人的规定,真正做到与国际旅游市场接轨,平等对待外来的旅游者,千万不要砸了“山水浙江”这块好牌子。(辽宁沈阳市 曾国兴 杨锦春 童华 石祥)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注重人文环境建设
  这些年,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不仅令世界震惊,也令国人颇感自豪。经济的发展加上“五一”、“十一”长假的实行,使更多的国人有机会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假日经济也随之发展起来。许多城市和景区都加快建设步伐,大家明显感到基础设施越来越好了,景区环境越来越美了,相比之下人文环境却不尽如人意,亟待改善。
  今天登出的这3封来信,涉及的都是人文环境的问题。北京西站让上车补票旅客“翻箱倒包”找证据、杭州旅游景点优惠只对本地老人不对外地老人、井冈山风景区的导游及商店售货员的不恰当的言谈举止等等,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软件”建设方面的缺陷。
  要营造好的人文环境,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平等待人是最基本的。如今,我们在服务方面的种种缺陷,归根结底都是这个环节出了问题。街道再漂亮,风景再优美,把人不当回事,有什么用?其实,人文环境建设,既是社会学问题,也涉及经济学问题,你对外地老人不一视同仁,本想玩七八天的3天就走了,受损的是谁?
  对人文环境建设的投资是最重要的投资,它是长期效应,需下大功夫,花大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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