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5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当阳办理建议改“函复”为“面复”
  本报讯 湖北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回复由“函复”改为“面复”,即“一府两院”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将建议的办理结果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当面答复,提高了办理速度和办理质量,有利于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由解释型向落实型转变。近年来,当阳市人大代表建议中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的比例,由过去的30%左右提高到50%;代表对回复的满意率由过去的70%左右提高到98%以上。(施远成)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武平开展“审议意见”办理年活动
  本报讯 福建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确立今年为“审议意见”办理年。一方面对本届常委会产生以来提出的各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回头看”,对尚未办理或已办理但质量差的进行清理、督办,限期办理整改,并进行视察检查;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围绕议题调查研究并写出发言提纲;会中实行中心发言人制和提纲发言制;会后形成“审议意见”在结构上分基本评价、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时限及办理要求等,内容上反映建议批评性意见为主,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承办单位答得了、办得到、行得通。(刘梅富)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防范于未然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志辉谈预防职务犯罪
  本报记者 徐运平
  记者:近年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大措施,逐步加大了治本的力度,使反腐败斗争正在走向从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的轨道。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是新世纪检察工作发展目标之一,也是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湖南省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出了有效的探索。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志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湖南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察工作,不断探索,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初步形成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去年6月,湖南省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为组长,省纪委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29个相关厅(局)为成员的湖南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7月,省人大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作为我国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省级地方立法,使湖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湖南检察机关还在全省国有企业、建筑、烟草、金融证券、医药等行业和领域建立预防联系点,设立预防联络室,成立了预防指导委员会500多个,聘请预防联络员1000多人,在全省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格局。
  记者:湖南省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做法?
  李志辉: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防范于未然。邵阳市检察院在繁华街道上竖起反腐败宣传广告牌,建立了“廉政一条街”。该院还在市、县两级党校开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课,由两级院检察长定期给党校学员讲课。检察长周建达自1997年至今,连续四年定期为党校学员上课达1000多课次。据统计,全省各级检察长去年以来共讲法制课500多场次。
  积极开展“挖蛀虫、建制度、促发展、保稳定”活动。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到329家发生过职务犯罪和非正常亏损严重企业开展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共提出1600多条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2006项,使48家企业扭亏为盈。今年全省评出的2001年“十佳检察建议”共为企业创造效益1.5亿元。其中,湘潭市检察院以【2000】第一号检察建议书,向湘潭钢铁集团公司提交了对物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制度的检察建议,该公司整改后,采购原料质量高、成本低,节约采购费用5000多万元。
  加强重点行业、部门的专项预防,积极从机制和制度创新上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对策。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全省实际,重点在一些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重点工程或重大经济活动中,确定专项预防项目121个。省检察院在烟草部门开展预防工作,除了查办案件、打击犯罪外,还从思想、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实现关口前移,构筑拒腐防变的防线。针对当地烟叶收购过程中压价压级,虚报冒领,贪污公款等职务犯罪多发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主动建议有关部门改革烟叶收购流程,使我省烟叶收购环节的职务犯罪由1997年的15件下降到2000年的2件,2000年利税过百亿,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记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源头,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恐怕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所在。
  李志辉:是的。从近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职务犯罪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权、钱、人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必须从这三个环节着手,研究对策。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财税、投融资、金融体制改革,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岗位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途径和方法,推动建立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结合以德治国方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举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宣传,增强干部的守法意识,深刻剖析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配合开展廉洁从政的警示教育。通过社会化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机制,强化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安徽检察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
  本报讯 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近年来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该省各级检察院实行了检察长分工负责制,院党组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代表若干名,每年登门拜访征求意见不少于两次。省检察院对全省1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近800名省人大代表,按代表所在地分别确定了由正、副检察长和党组成员负责联系。同时,各级检察院还明确了联系人大代表的主管部门和联络员,在全省初步形成了层层抓、有人管、上下贯通的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网络。去年,省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又制定了加强与代表联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办理人大代表转办案件的工作流程。近年来,省检察院对高检院交办的全国人大代表转交案件的按期办结率达到100%,自身受理的近120件代表转交案的按期办结率也在95%以上。(吴贻伙 叶彬)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立法,更贴近百姓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建筑保护立法听证会侧记
  本报记者 吕网大
  应先生在上海市中心的思南路住了几十年,这儿环境十分幽静,幢幢小楼掩映在绿荫丛中,是上海著名的优秀历史建筑群。得知《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出台前要举行立法听证会,应先生赶紧报名参加,打算在听证会上谈谈对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与处理好各种关系的一些看法。
  与国内外一些著名城市一样,上海集中了大批优秀的历史建筑,它们是一个城市文化底蕴的体现,同样也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上海目前已确定有11个历史文化风貌区、398处优秀历史建筑和234个具有传统特色的街坊,总面积近400万平方米。在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怎样保护好这些“老房子”,怎样保持上海老街区的特色,上海市的领导关心,老百姓也在关注着。因为在被列为保护的建筑中,有40%是居民住房,还有部分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必须通过立法来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但条例出台又将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一定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该条例草案出台前,曾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这次听证会是第一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32名听证人;第一次留出了30个名额接受市民旁听。这两个“第一次”引起了市民的极大热情,报名十分踊跃。除了像应先生这样的居民代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还有企业代表、律师、法学家等。
  为使听证会发挥更好效果,条例草案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后又在媒体公布公开征求各界意见,收到市民对条例草案的近百条修改建议。在举行6次座谈会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整理出委员和市民不同意见比较集中的3个方面的问题: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上,如何协调公共利益与所有人、使用人权利的关系;在决定历史建筑保护时,是否可以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为保护优秀历史建筑需要变更租赁关系时,条例草案的规定对租赁人权利的保护是否适当。
  听证会上各种观点针锋相对,所提意见有的还十分尖锐。如在对如何协调公共利益与所有人、使用人权利的关系问题听证时,一位物业公司经理认为,保护优秀历史建筑是各方利益的高度统一,立法是为了加快保护速度,加强保护力度,当然要以公共利益为重,个人利益为轻。只有保护好了,房屋升值,居民生活条件改善,所有人和承租人的利益才有所体现。而一位律师则有不同意见,他认为,条例草案对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是失衡的。作为普通公民,所有人通过日常纳税已尽了保护义务。但按草案规定,所有人承担的义务过多。而政府部门一纸通知,说改造就改造,所有人处于被动地位,有无选择的权利呢,草案未作规定。
  整个听证会自始至终热气腾腾,市民代表争相发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旁听席上的市民见证了听证会的全过程。他们认为,正反意见的交锋将使决策更科学,听证会将使立法过程更开放、更透明。扩大参与,会使立法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
  听证会也使政府部门的领导感受到浓浓的民主气息。一位政府部门负责人说,过去在审议法规时,总想驳倒不同意见,让法规能顺利通过。其实,不成熟的法规即使通过,也会留下隐患。听证会上的不同声音,正是对法规草案的检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听证会集中反映了民意,无论谁对立法中的矛盾焦点提出好的解决办法,常委会在修改法规草案时都会有所考虑。他表示,今后凡是涉及面广、不同意见集中的立法,都会公开征集市民参加立法听证会,这将成为市民参与立法的经常性渠道。
  一场听证会,体现了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情,也让领导部门多了一条了解民意的渠道。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制论苑

完善立法听证制度
  许华
  立法法规定了立法听证制度,标志着我国立法决策向民主化、科学化又迈出了一大步。进一步完善立法听证制度,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立法制度和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民主化、科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立法听证是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为收集、获取与立法有关的资料、信息,邀请有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当事人及与法律法规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到会陈述意见,为审议法律法规提供依据与参考的一种制度。
  我国法律第一次规定听证制度是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1997年通过的价格法也规定了有关听证的内容,确立了听证制度。行政处罚法和价格法关于听证规定的实施,对促进行政行为的公开性、民主性,减少行政偏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总结行政听证的实践经验,立法法又把听证制度引入立法程序。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立法听证会,17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立法听证规则,听证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相对于立法论证制度主要用于解决立法的科学性而言,立法听证制度则主要用于解决立法的民主性问题。一是透明度高。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内容事先向社会公布,允许公民报名参加,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二是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立法法规定,听证会是听取意见时“可以”采取的一种形式,既不是必须采取的形式,也不是唯一可以采取的形式,主要根据法案的内容决定。三是公正、客观。听证参加者都是各种不同意见的代表,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如实发表意见,不受他人影响,前提是对法律负责。这样通过听证会所反映的情况和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四是程序性强。立法听证的程序性不同于一般的工作程序,具有一定的法定性。听证前都要制定听证规则,规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的组成及权利,并对听证内容、方式、听证报告书等作出规定,以保证听证依法有序地进行。
  建立立法听证制度,推进立法民主化,一是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情。实行立法听证制度,社会公众可以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涉及的有关问题,直接陈述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从而使立法机关可以直接地、更广泛和深入地了解实际情况和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保障公众对立法陈述意见的权利。这样的立法,既可以兼顾民主,提高立法效率,又可以防止立法的偏颇缺失,从而保证法律法规的合理可行。三是有利于广聚民智。立法听证可以听到各个方面的意见,尤其是法规内容涉及的利害关系和有关行业的意见。这样,有利于立法机关广泛集中民智,把各种好的意见、建议吸收到法规中来,转化为立法成果。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奎文办理代表建议制度化
  本报讯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实行五项制度即及时转办制度、审查把关制度、复查反馈制度、视察评议制度、跟踪督办制度,使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落到实处。人代会后,人大常委会及时与政府联合召开转办会议,落实承办措施;对政府或“两院”对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及时检查办理进展情况,并向代表反馈;定期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视察,让代表们现场评议打分;办理代表议案重在落实。形成了人大、政府共同督办的良性机制。(钟世旺)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神警出击 逃犯落网
  地处著名小商品集散地的浙江省义乌市城北派出所,自去年9月开展“破案追逃”战役以来,辖区各类案件大幅度下降。同时,该所还协助全国各地公安部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3起。目前,该所共抓获各类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119人,“破案追逃”成果显著。
  1、公安巡逻车对可疑车辆和人员全天候盘查堵截。
  2、民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身份证查验、光盘比对,使上网逃犯原形毕露。
  3、民警在火车站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梁国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走近人大代表

心系百姓疾苦
  ——记北京市人大代表陆国市
  徐莉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有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强烈责任感,真切地反映人民意愿,为百姓办实事。同时要依法、有效地行使代表职权。”陆国市代表在回顾自己10年代表生涯时深有体会地说。
  百花争妍的5月,笔者在北京科技大学幽静的校园里,采访了陆国市代表。
  作为北京市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北京科技大学教授陆国市积极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努力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他担任市人大代表10年来,领衔提出议案80件,附议384件,这些议案90%以上均被采纳。他经常深入群众,认真听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力争把每一项意见和建议处理好、落实好。
  陆国市时刻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挂在心上,认真履职,积极谏言。多年来,他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涉及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范电信市场等问题,都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采纳,有些还纳入了地方立法计划。
  2000年11月,京城北四环路通车,这是政府为了解决交通拥挤所办的又一件大快人心的实事。然而,这条路造成的噪声污染给附近居民的生活也带来了影响。住在紧靠路旁的北京科技大学四栋宿舍楼的1500多名学生更是苦不堪言。夜里,载重汽车的轰鸣常常将学生们从睡梦中惊醒。由于睡眠不好,学生的学习受到影响,有的学生神经衰弱甚至患上了恐惧症。面对学生所受的困扰,陆国市代表多次深入学生当中,倾听他们的呼声。同时,他几次深夜走上街头测试车流量和噪声污染指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2001年初,在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陆国市代表提出了《关于四环路建设噪声污染治理》的议案,受到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环保局专门找到他听取意见,同时督促有关承办部门加快四环路噪声治理工程进度。今年1月24日,在市人代会上,陆国市代表再次提出了四环路噪声污染治理问题。同时,他还与另外两名代表领衔提出了制定《北京市防治和治理噪声污染条例》的议案,建议在目前有关防治噪声污染行政规章基础上,专门立法解决此类问题。在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和督办下,今年3月,学校面向四环路一侧的学生宿舍已经试装了隔声窗,效果较好。这项工程预计在今年6月5日国际环境日前全部完工。届时,该校4栋宿舍楼350多间宿舍将全部安装上隔声窗,以解决学生们所受的噪声危害之苦。
  履行代表职责,心系百姓疾苦,接受群众监督。回首10年担任人大代表的历程,陆国市发自肺腑地说:“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就要把工作实实在在地做好。能为人民谏言,替百姓办事,我觉得很幸福。”(附图片)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修武县法院为人大代表设立旁听席
  本报讯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专门为人大代表设立了旁听席。目前,先后有全国、省、市、县5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审理,为法院提出10多条建议,支持法院审执30多件大案、难案,收到明显的社会效果。
  修武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审判改革力度,开门纳谏,接受监督。为了方便人大代表旁听,该法院还定期将排期开庭一览表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理大案、难案,增强了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理解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公正执法和审判工作的开展。(张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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