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5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焦点

法院执行 遭遇地方保护主义
  本报记者 吴兢
  地方保护主义,近年来成为阻挠法院执行工作的最主要问题。在各地,法院执行工作屡屡遭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局部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甚至有加剧的趋势。
  据权威部门调查,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可谓形式多样:
  一些地方不顾中央明令禁止,专门制定政策对本地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在湖北某市,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正式文件,对当地10余家企业进行“挂牌”保护。文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准在未通过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查封、扣押企业的财产,冻结企业账号,或者传讯、控制、拘留企业法人代表……法院的执行工作,自然被束缚在“任何单位”的范围中难以依法进行。
  一些地方则采用了“软办法”,以法院执行将导致群众上访闹事、企业面临倒闭为由,阻碍执行。这种情况,在各地最为常见。名义上是为了“维护稳定”,其结果还是行地方保护之实。
  一些地方的政法机关,也不同程度地干涉着法院的执行。在海南省,个别司法机关经常向执行法院发出建议书,建议法院对其生效判决中止执行或者暂缓执行。此外,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插手执行案件、阻挠外省法院判决执行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影响较坏。
  一些地方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在桐乡凤鸣化纤厂执行时,该厂职工200余人堵住执行人员去路,抢走被扣押的现金、汇票、存折150万余元;而在山东济南,来自北京第二中院的执行人员遭到济南化纤集团总公司数十名职工围攻。执行人员4次拨通当地“110”电话求救,“110”均称附近所有警察都出勤处理其他现场了,始终未派一名警察到现场救助,致使执行人员不得不撤离现场,中断执行。据统计,除上海市外,暴力抗法事件在另外30个省、市、自治区均有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与当地领导的法制观念薄弱有很大关系。法院执行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司法工作,我们迫切希望能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编者的话
  执行难,执行难,执行难在哪里?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干扰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本期推出的两篇关于法院执行难的稿件,足以让人看到地方保护主义对法制权威的肆意挑战。
  如今我们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在世贸组织的规则下,统一性原则、透明度原则、非歧视原则都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新形势下,如果还一味地坚持地方保护主义,那将是没有前途、没有市场的。它不但有损地方形象,也同样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最终破坏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大业。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法院执行,其实是在拿自己依法办事的名声、拿自己优良的投资环境作代价。
  那些还在恣意地搞地方保护主义的人们,尤其应该头脑清醒了。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百家之言

学校 家庭 社会
  携手护“幼苗”
  孟志杰
  “六一”又要到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再次进入了人们的关注视线。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日趋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已向全社会敲响了警钟。专家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学校教育不到位;二是受家庭负面的影响;三是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成长环境,对青少年至关重要。学校教育固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但光靠学校教育是不够的。学生天天受到学校的教育和教师的影响,同时也天天受着社会的教育和社会上各种人的影响。所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必须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力量共同加以解决。
  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有特点,不可替代。只有把三者结合起来,发挥整体的作用,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应。
  目前,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及历史原因等,“三方”教育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是没有专门机构统筹“三方”教育的系统化实施,使得学校、家庭、社会三方之间互相联系不够,未能很好配合;二是一些学校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重知识传授,忽视法律意识的培养;三是有的学校教育与家庭和社会教育脱离,甚至形成“两张皮”。学校对学生施以正确的教育,而一些家长有的溺爱娇惯,有的简单粗暴、棍棒教育。
  正确处理这些矛盾,需要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教育的联系及配合,需要我们发挥整体教育的作用来解决。比如,定期召开教师、社区干部、包片民警、家长等参加的联谊会,分析研究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中的一些问题,采取统一对策。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监督广角

一县之长
  如此“协调”?
  以言代法、破坏执行;横加干涉、滥施权威……在甘肃镇原县,县长王尧动辄以政府名义“协调”法院执行,实则以权压法阻挠执行。请看——
  张知  
  在甘肃省镇原县,近年来县长王尧屡屡严重干扰法院执行工作,动辄以政府名义出面“协调”,行干扰法院执行工作之实,被称为“协调县长”。
  从最高人民法院执法办,我们了解到这位县长是这样以权压法的——
  一意孤行,破坏执行。早在1999年,镇原县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诉镇原县物资总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庆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16万余元。在该判决执行中,镇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县物资总公司在县城市信用社的存款16万余元。该款被冻结后,被执行人物资总公司经理找到县长王尧,王尧便主持召开包括县人民法院在内的有关部门的“协调会”。会上,王尧决定“此款用于安置职工,不能冻结偿还债务”,并要求县法院“立即解冻”。在“协调会”后,县城市信用社将法院冻结的16万余元款项解冻,致使该案执行款全部流失。后在上级法院的协调监督下,此执行案才得到纠正。
  横加干涉、滥施权威。镇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酒泉麦芽厂诉镇原县啤酒厂拖欠货款纠纷一案时,因原告酒泉麦芽厂申请诉讼保全,2000年7月,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县啤酒厂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因未查到存款,并没有采取保全措施。王尧知道此事后,立即电话质问县法院院长王梦林。王梦林按照法律规定解释后,派主管副院长米建民去王尧办公室“汇报”。王尧对来汇报的米建民拍着桌子说:“谁叫你查啤酒厂账户了,谁给你们的权力?!”“你们吃的拿的是县财政,你们怎么能帮助外地人办事?你得了酒泉人多少东西?”还当面辱骂了米建民。
  身为一县之长,王尧对执行的干扰给全县各部门树立了反面榜样,以致镇原县政府各部门均公开阻碍法院执行。镇原县建筑工程公司诉镇原县造纸厂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庆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县造纸厂偿还县建筑公司工程款35万余元。2000年9月1日,庆阳中院在执行中依法查封、变卖县造纸厂库存成品纸时,县经贸委主任和副主任到场要求停止变卖,由县政府“协调解决”。结果致使事态扩大,矛盾激化,执行人员遭到被执行人单位职工有组织的围攻,法院车辆被扣,执行工作被迫停止。
  在镇原县,王尧动辄以政府名义出面“协调”,实则干扰法院执行的行为已成为普遍效仿的“政府行为”。该县政府的“协调”,事实上干扰了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法院判决在该县“执行难”的局面。对此,县长王尧应负主要责任。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王尧身为县长,故意违法干扰法院执行工作,使以该县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法执行,县法院无法正常开展执行工作,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属于重点查处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权力、乱批‘条子’、乱打‘招呼’,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应当查纠其违纪责任。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橄榄绿的忠诚
  张教渊 陈艳
  深圳特区最东端的背仔角检查站,坐落于深圳东部著名的旅游风景区---小梅沙以东3.9公里处大鹏湾的臂弯里,附近几乎没有人烟。一般的市民都不知道深圳特区在这里设有检查站。
  从1984年组建以来,该站官兵生活用水一直依靠从山上流下来的山水,吃饭用水只能靠从市里拉水供应;几十个人住在一间仓库式的房子里,拥挤不堪;单身干部因长年住在山里,很少与外界接触,难找对象。虽然如此,背仔角检查站官兵们十六年如一日,从来没有一个人要求调离出去。
  把人民当父母,把旅客当亲人,把特区当成自己的家,战士自有战士的情怀。背仔角检查站官兵视驻地为第二故乡,提出“地方经济发展到哪里,部队就支持到哪里”的口号,想方设法帮助地方解决实际困难。背仔角检查站多次被深圳市、盐田区双拥办评为“双拥先进单位”。先后有6人被评为先进个人,2人被评为“军人之星”。
  部队工作的开展离不开驻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刚组建的盐田区政府派出专车每天定时从沙头角拉水到背仔角检查站作为官兵的生活用水。去年5月,深圳市口岸办为改造陈旧的执勤现场,又先后出资100多万元用以改造现场和官兵生活环境。
  如今的执勤现场和营区面貌已发生了大变化,该分站原站长杨建汉说:“我们要使背仔角检查站一天一变样,一年大变样。用优质的工作向人民奉献忠诚。”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青岛海关重点查处价格瞒骗
  本报讯 青岛海关针对加入世贸组织后海关面临的新形势,把防止价格瞒骗作为海关监管的重要环节,实行调查、稽查捆绑式作业,重点查处进出口活动中价格瞒骗行为。今年第一季度,共稽查企业60家,查获违规案件4起,案值827.1万元。(唐光)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连云港交巡警支队全力为民服务
  本报讯 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根据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活动的部署,相继出台了《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集中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七项承诺》、《十项铁纪》、《十项奖励》,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此外,市交巡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设置举报箱,设立投诉中心,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张荐)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透视
  岂能如此“联合办案”
  汤淳海绘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WTO与法

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
  转变政府观念
  沈春耀
  加入世贸组织给我们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此,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实践表明,职能、体制的转变有赖于观念的转变。有了正确的观念,才有可能建立起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所以,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转变政府观念,是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着力点。
  树立按规则、按制度办事的观念。WTO是以强制性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条约,其直接目的是为WTO各成员确立一整套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活动规则。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政府要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遵守规则、履行承诺。WTO规则转化为国内法后,即构成我国法律和制度的一部分。积极应对WTO,必须确立遵守规则、照章办事的观念,强化规则意识,彻底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靠人治的、命令的方式来管理经济的观念。如果一个政府不遵守规则,那么市场信用无法确立,经济行为必然具有投机、浮躁、失范以至违法违规等特征,不可能实现健康发展。这一点已为发达国家的历史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所证明。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要守规则这个问题变得更为突出。
  树立权力要受到约束、权利要得到保障的观念。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政府权力同公民、法人权利的关系。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国法制建设采取的是“政府推进型”的发展方式,比较重视政府的作用,在各种依法治理活动中往往比较强调运用政府权力管理他人,对公民、法人的权利则关注不够。WTO规则是以权利本位作为价值取向的法律行为准则,其主要特征:一是对政府活动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二是政府可以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但必须以公正、合理、规范的方式实施;三是在行政管理中,市场主体的权利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政府不得减损、干扰或者阻碍权利行使。因此,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必须更新观念,摈弃那种以法“治民”、“防民”的传统法制观念,树立一种权力要受到监督和制约、权利要得到保障和发展的现代法制观念。
  树立既重实体又重程序的观念。实体性规范决定程序性规范,程序性规范是实体性规范得以实现的具体保证,二者相辅相成。我国传统法律制度和观念中历来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制度的运行程序和操作规程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使得许多制度规范在实际执行中,或无法实施,或流于形式,或偏离方向。人们常提到的法律和制度本身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程序性规范落后所致。而在WTO规则体系中,程序性规范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内容非常具体,同实体性规范紧密地结为一体。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挑战,政府必须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旧观念,重视行政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操作规程,切实完善程序性规范。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近年来天津海关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取得实效。截至今年4月底,已立案查处侵权案件22起,案值达500万元。
  1、海关人员查验涉嫌侵权货物。 张嘉文摄
  2、海关人员查验假冒“阿迪达斯”运动鞋。 沈成琨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在生活中

DCT码头的较量
  ——大窑湾边防检查站打击集装箱偷渡纪实
  穆桐 恩田
  走出辽宁省大连经济开发区,拾路东行12公里,便可见到大窑湾港区一派生机的集装箱场地,这里就是作为我国境内四大深水中转港之一的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简称DCT)。
  然而,境内外“蛇头”却将偷渡的黑手悄悄地伸进了DCT码头。1998年6至8月,大窑湾港区连续发生两宗利用集装箱偷渡案件,其中一宗8死8伤,在国内外造成极坏影响。据站参谋长王景刚介绍,仅在2000年内,执勤人员就查获了15宗集装箱偷渡案。严酷的现实使大窑湾边防检查站领导班子感到,海港口岸边防管理工作仅靠过去那种坐关验证、梯口监护、微机查控,已不适应反偷渡工作的需要,必须将出入境的集装箱纳入管理视线。
  随着大窑湾边防检查站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境内外“蛇头”不断变换手段,与边防执勤人员展开了偷渡与反偷渡的较量。从境内物色偷渡对象,负责运送,组织入箱到境外接应,小“蛇头”是各管一段,单线联系。大“蛇头”是遥控指挥,高深莫测。在偷渡人员上,由过去零星小股的“单打一”,变成南北结合的团伙化;在偷渡渠道上,由原来的开顶集装箱逐步向标准箱转移。为吸收更多的人员参与偷渡,“蛇头”的标准箱内备有充足的食品、饮水和氧气瓶……各种先进装备一应俱全。
  如何遏制住有恃无恐的偷渡活动?大窑湾边防检查站领导班子适时组织执勤人员对集装箱偷渡活动的规律及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站长马奎先与大窑湾海关领导提出了在重点航线使用反偷渡封志(代号为FTD)的大胆设想,并尽快成立反偷渡领导组织。大连市政府立即批准成立大窑湾口岸反偷渡领导小组及大窑湾口岸反偷渡活动实施方案。
  在大窑湾边防检查站会同口岸委、海关、公安、船务公司等48家相关部门召开的反偷渡会议上,确立了“打‘蛇头’、抓现行、挖团伙、严管防”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反偷渡封志”由边防检查站负责统一发放、管理,实施严格的发放登记制度。各集装箱场站、船务公司、代理公司等相关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业务员做施封人,同时严格履行使用登记制度。口岸反偷渡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和通报各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对于各运装环节发生的偷渡案件,依照有关法律及反偷渡封志使用管理之规定,对当事单位及个人予以严厉处罚。
  反偷渡封志的实施,不仅充分发挥了边防检查站的职能作用,而且从根本上扭转了集装箱封志管理中只发不管的混乱局面,增强了对各集装箱场站的监督力度。对已发生的利用集装箱偷渡,他们追根溯源、深入查处。前不久,日本警方对大窑湾港加施FTD的做法表现出极大兴趣,专程派团参观大窑湾港区,对我方反偷渡采取的积极措施和有效成果表示钦佩和赞赏。
  随着反偷渡工作的不断深入,大窑湾边防检查站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投资163万元,从美国彼尔高公司引进高清晰度闭路监控系统,分别在DCT码头现场值班室和站机关勤务指挥中心安装了监视屏幕及操作键盘,对整个DCT作业码头实施24小时立体性监控,使“蛇头”无计可施,偷渡人员无处藏身。大窑湾边防检查站长马奎先告诉记者,近4年来,全站共查获33宗集装箱偷渡案件。自实施反偷渡封志办法以来,仅发生两起案件,今年则未发生一起,从而净化了国门通道,方便了国内外集装箱的大进大出。DCT公司连续三年被国际航行权威部门评为“亚洲最佳码头”,这也是中国大陆唯一获此殊荣的对外开放口岸。大连市市长李永金感慨地说:“DCT码头能获此殊荣,其中大窑湾边防检查站功不可没。”(附图片)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湖南常德鼎城警方“严打”见实效
  本报讯 去年以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为重点,坚持以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为龙头,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2001年,全局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857起,逮捕犯罪嫌疑人348人,被鼎城区委、区政府评为2001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严豫军 夏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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