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0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一年来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李鹏委员长今天在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时指出,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
  李鹏说,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改进和加强立法工作,全年共审议有关法律的议案30件,其中通过法律16件、法律解释1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3件,为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向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迈进了一步。
  李鹏说,根据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时制定、修改有关法律。为规范市场经济体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信托法,修改了商标法、著作权法,连同先前对专利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修改,基本完成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对有关法律的修改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修改和制定工作打下了基础。
  李鹏说,常委会在总结各地多年实践和实施地方性法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这一基本国策上升为法律,这对于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李鹏指出,为使立法工作同变化发展的形势相适应,常委会十分重视法律的修改,全年通过的16件法律中,有10件属于修改法律。特别是通过工会法的修改,进一步肯定了工人阶级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李鹏说,常委会通过了防沙治沙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并针对毁林开荒、乱占滥用林地犯罪,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和解释。这对于预防土地沙化,合理开发海域,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作用。还修改了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这将有利于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保证司法公正。为了提高全民的国防意识,建设巩固的国防,制定了国防教育法,通过了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
  李鹏强调,涉及千家万户的婚姻法修正案,在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常委会多次审议、包括联组审议以后,去年又全文公布草案、进一步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在广泛参与,充分协商,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了这个修正案。这对于坚持一夫一妻制,维护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李鹏说,一年来,常委会还批准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10件。为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打击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及世界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批准了我国与俄罗斯和中亚4国共同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批准了加入联合国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并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常委会适时作出相关决定,顺利完成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批准程序。


第2版(要闻)
专栏:

  一年来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李鹏委员长今天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一年来,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李鹏指出,常委会继续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组织了对证券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4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0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2000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2001年1至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货币政策、加强社会治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各专门委员会也对一些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议了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李鹏说,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对重要法律的实施情况连续进行检查。对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已连续进行五年,去年再次组织检查,同时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对推动这部法律的正确实施,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二是把监督工作与改进执法结合起来。常委会要求各有关部门按时反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后的整改结果,建立起向常委会报告改进执法情况的制度。对执法检查后提出的修改法律的建议,常委会也重视在审议相关法律草案时加以落实。
  三是把监督工作与落实常委会通过的监督决定结合起来。为了贯彻执行好常委会关于加强对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监督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常委会加强了对中央预算的初步审查,开展了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去年,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了26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了省级部门预算的审查范围。对预算外资金也加大了监督的力度。
  四是把执法检查与督促有关机关纠正重大违法案件结合起来。对常委会检查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时提出的10个案件,督促司法机关逐件进行调查,并将查处情况向常委会作了汇报。
  五是把执法检查与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为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新闻单位配合开展了以“保护长江生命河”为主题的采访报道活动,推动了这部法律的实施。


第2版(要闻)
专栏:

  一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李鹏委员长今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一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
  李鹏说,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有关议案的意见,常委会扩大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范围,并请代表在会前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提高审议质量,作出更加符合国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代表视察办法也作了改进,本次大会前,安排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视察。为了更好地发挥香港、澳门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常委会组织港澳代表分别到贵州、甘肃、湖北、安徽进行视察,增进港澳代表对中西部地区的了解。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到福建进行了视察。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本届人大以来历次会议最多的一次。对议案中提出的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建议,有不少已被常委会采纳。全年通过的16件法律中,有
  15件是根据历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
  制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还认真办理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有的组织了专门调查,有的转给有关地方、部门处理。
  李鹏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对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乡级人大的换届选举陆续展开。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搞好这次选举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还专门举办了培训班,对选举工作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常委会还分别审议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李鹏指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视学习和作风建设。先后学习了江泽民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决议,并认真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制度的学习,举办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法制建设等法制讲座,既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也为常委会审议相关法律草案作了准备。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还围绕审议的议案,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深了对实际情况的了解,提高了议案审议的质量。常委会机关也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和作风建设,各方面工作都有改进,为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和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服务。
  李鹏说,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代表们的要求还有距离;对监督工作,代表们普遍要求加大力度,常委会也作了努力,但实际效果还不够理想;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备案审查启动程序,把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有机结合起来,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常委会机关的作风建设,还存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总结地方人大经验不够等问题。


第2版(要闻)
专栏:

  常委会将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李鹏委员长今天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时指出,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并围绕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做好有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
  李鹏强调,今年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将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届任期内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李鹏说,本届人大组成以来的四年中,在党中央领导下,在以往几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又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法律58件、法律解释4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20件,以宪法为核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更加完备。但是,我们面临的立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方面,要抓紧制定监督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监督法的制定,我们将继续努力,抓紧完成监督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提请审议。在民法商法方面,要加快物权法的起草和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在行政法方面,要加快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工作。在经济法方面,要制定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农业法。在社会法方面,要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
  李鹏提出,常委会还将根据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制定、修改有关法律。要抓紧修改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保险法。对制定反垄断法、修改对外贸易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问题,要抓紧研究,及时提请审议。要加强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工作。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也要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情况,继续抓紧清理和修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清理、修改,既要严格遵循世贸组织的规则,又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李鹏强调,为完成今后一年繁重的立法任务,必须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要加强统筹协调。对一些重要的、急需的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要落实进度,及时解决遇到的难点。承担法律草案起草任务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加强调研论证,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协调,保证重要法律及时出台。立法工作既要加快步伐,又要讲求质量,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要继续防止通过立法不适当地维护或扩大部门权力和保护地方利益的倾向。要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布法律草案等各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要通过分组审议、联组审议、三审制等审议形式,进一步扩大审议法律草案的民主程度,使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
  李鹏说,地方性法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多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约9000件地方法规,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为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地方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研究、总结地方人大的立法经验,相互学习,共同做好立法工作,以加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第2版(要闻)
专栏:

  常委会将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李鹏委员长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大行使监督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依法监督。人大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第二,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实行集体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第三,不包办代替。人大监督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但不代行它们的职权,而是督促和支持这些国家机关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
  李鹏说,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执法检查,是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工作,对于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促进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常委会将对食品卫生法、矿产资源法、种子法、消防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了提高执法检查效果,必须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作出分析,提出改进执法、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在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作出决议,或提请代表大会审议;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将改进执法的情况,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件,可以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调查、提出报告,也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对特别重大的违法事件,常委会可以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执法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重大违法事件的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此外,这几年对一些重要法律连续检查、上下联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的做法等,也要加以坚持,并继续总结提高。
  李鹏说,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是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一种基本形式。今年,常委会将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问题,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保障妇女权益、林业生态建设、安全生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专题工作报告。为了使常委会对专题工作报告的审议取得更好效果,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在听取报告前提前介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可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对有关方面的工作进行视察。必要时,常委会可以把审议专题工作报告与对有关方面的工作进行评议结合起来,并对专题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他说,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进一步贯彻预算法、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完善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程序。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部门预算和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和预算超收资金使用的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李鹏说,多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积极探索,拓宽了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常委会支持地方人大继续进行监督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并将及时总结经验,在条件成熟时作出法律规定。


第2版(要闻)
专栏:

  做好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李鹏委员长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说,常委会要做好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李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各级人大为贯彻这部法律,在改进代表视察工作、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发挥代表的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各级人大代表首先要求自己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同时努力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认真履行了代表职责。常委会将和地方人大一起,进一步探索、总结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李鹏指出,目前,乡级人大的换届选举正在进行。
  今年下半年开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即将展开。全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也将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保证我们国家继续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将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要在选举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通过换届选举,把大批忠于宪法、法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要求,有较高素质,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同志,选进国家政权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是他们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权利。常委会将依法做好香港、澳门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有关工作。
  李鹏说,几年来,地方人大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并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和研究大家的意见。


第2版(要闻)
专栏:

  何椿霖分别就香港澳门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
代表办法草案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在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作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何椿霖说,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分别在香港和澳门选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大另行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研究起草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并召开座谈会,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草案的意见。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这两个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决定将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又作了修改。
  关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何椿霖说,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总名额同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不会有大的变化,分配给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仍应维持九届全国人大时的名额。因此,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12名。
  关于选举方式,何椿霖说,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拟仍沿用成立选举会议的办法。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选举会议由参加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的人员,以及不是上述人员的香港居民中的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香港本届选举会议共约
  1000人,比上届选举会议人数增加了一倍多。澳门的情况与香
  港有所不同,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要待2004年才能成立。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选举会议由参加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的人员,以及不是上述人员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届立法会议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共约200余人。与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时相比较,选举会议成员中增加了第二届立法会议员中的中国公民。另外,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时,有5名代表在澳门回归前由广东省人大选出,澳门回归后又由选举会议选出7名代表,这次澳门特别行政区的12名全国人大代表全部由选举会议在澳门选出。
  关于选举的组织工作,何椿霖说,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因此,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选举的主持,主要体现为草案规定的以下几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选举会议成员名单;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人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向选举会议提出,由选举会议推选;在选举中发生的投诉,由选举会议主席团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选举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委派人员赴香港、澳门具体组织选举工作。
  选举会议主席团是选举会议的领导机构。草案规定,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的职责主要有:确定选举日期;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提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人选,由选举会议通过;宣布选举结果;接受与选举代表有关的投诉,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
  关于选举会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何椿霖说,选举会议成员有权依法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并参加投票选举。为了保障选举的公正和公平,保障选举会议成员依法行使权利,草案规定,选举会议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选举会议,并以个人身份履行职责。选举会议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地索取或接受参选人和候选人的贿赂或谋取其他任何利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利益影响他人在选举中对参选人和候选人所持的立场。如果在选举中发生收受贿赂的行为,依照草案的规定,选举会议主席团接受与选举人大代表有关的投诉,并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
  关于选举程序,何椿霖说,草案对选举程序规定了以下内容:选举会议成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年满十八周岁的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应领取和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和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代表的选举采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办法,候选人名额应比应选名额多1/5至1/2,进行差额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予以宣布,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何椿霖还就行政长官参加选举会议、代表的辞职和补选等问题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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