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作证——亟须立个法
  唐钰
  我国现今法律健全,法律法规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方方面面。然而,对于知情不报者,知情而拒绝作证者,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来制约,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亟待填补的立法空白。
  美国法律规定:知情者拒绝作证便是妨碍司法公正,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知情者拒绝作证或不愿作证往往影响到破案进度,甚至使案件的侦破陷入僵局。
  曾经遭遇过这样一件事:在公共汽车上,我亲眼看见一个小偷摸一个农民的包,当我把小偷扭送到派出所时,竟没有一个人肯站出来作证,就连那个失主也不敢承认,于是那个小偷在我面前趾高气扬地走出了派出所。
  类似的例子生活中实在太多了。如此看来,拒绝作证与作伪证一样有害于社会。
  拒绝作证者,究其原因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事不关己,反正这事与自己无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另一种是怕遭到报复,怕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而往往后者居多。
  这种自私的做法从小处说会影响一个案件的处理,从大处说会动摇人们对于公正的信念。作伪证者会导致好人受冤枉,拒绝作证会使坏人逍遥法外。试想,如果受害者是你自己,或者是你的亲人,那么你的感想又是如何呢?
  我们呼吁为此立法,使那些作伪证者和知情而不愿作证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学法——要下真功夫
  黄富维
  近悉,广西北海市在今年11月底进行的全市普法考试中,要求凡未满45周岁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实行闭卷考试,并把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法用法考核登记手册,作为提拔使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此举令人叫好。
  普法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随着我国“四五”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人们学习法律的自觉性在不断地提高。但是,毋庸讳言,在有的地方,少数部门、单位对普法教育工作还是应付了事,甚至走过场。有的把“普法”变成“抄法”,有的“工作忙、脱不开身”者,就请他人代劳,结果是,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普法尖子”不懂法的怪事。
  这种“普法”,一方面违背了国家开展普法教育的意图;另一方面也是对受教育者的极不负责。要避免这种“普法尖子”不知法的怪现象,就要动真格,实实在在地普法,广西北海市的做法值得借鉴。
  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普法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要在普法教育上下真功夫。彻底扫除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三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学习制度。要使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入心入脑,并化为自觉行动,除了在时间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外,就是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监督和检验每一个人真实的学习成效,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的目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四五”普法期间,山东省垦利县国税局在搞好税收征管和税收秩序整顿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宣传税法知识。图为国税人员到学校为学生上税法课。
  高建军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晚情一片护邻里
熊长胜
今年七十六岁的薛协华是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上清镇渐浦村委会旺二村小组村民,十多年来,他克服眼病的困难,自学法律知识,义务帮助周围的村民依法维权二十多起。
一九九四年春播时,历山村五户农民到某种子公司以每公斤二十六元的价钱买了四十公斤稻种,到禾苗抽穗时他们发现,稻穗参差不齐。五户农民认为“良种”有问题,便一起到种子公司讨个说法,不想遭到种子公司的拒绝。农民们只好唉声叹气地回来。
薛协华闻讯后,到田里察看,问明情况,第二天,他带着五户农民又来到种子公司据法力争。种子公司经过调查,认为情况属实,农民们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依据充足准确,只好向五户农民作出了赔偿。事后,五户农民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我们碰到这样的事,只好自认倒霉。通过这件事,我们才懂得法律与我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其实,薛协华学法完全是自发的,主要是结合农家常遇到的问题,从电视里、书本上,边学边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真还派上了用场。村民前来法律咨询的、写诉状的,薛协华都无偿服务。
一位村民从镇上买了一台彩电,可回到家里一放,需要用手拍打两下才有图像。这位村民为这台“要拍打的电视机”很伤脑筋,跑到镇上找店主,店主坚持不肯退换。这个村民求薛协华拿个主意,薛协华带着这个村民来到鹰潭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出面找到店主,事情得到了解决。
一次,附近一个村民行色慌张地跑到薛协华家里,说当地派出所要罚他二千元钱,原因是一个村民偷他鱼塘的鱼,被他当场抓住责骂了几句,对方与派出所关系好,反过来说挨了打。薛协华告诉那位村民应怎样说。第二天,派出所来人了,那位村民要看伤情鉴定书和治安罚款通知单,果然免去了一场虚惊。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我做税官先守法
  陈彦云
  5年前,我收税生涯的第一天,也是我首次纳税的日子,那天经历的事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税务干部带头纳税,是对宪法和税法的最好宣传,能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水平,促进税收征管。
  1997年4月,我被安排到江西省兴国县地税局均村所工作,成为了地税系统的一名新兵。
  上班的第一天,我穿上崭新的税服来到办税大厅,当老所长布置去征车辆税收时,我已是跃跃欲试了。这时,老所长对我说:“小陈,《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我们税务干部不能做特殊公民,应该带头纳税。现在,把你的摩托车车船使用税交了吧。”“什么?还没收税,倒要先交税!”我心里嘀咕着,“古人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自家人有什么不好商量的?这下倒好,近水楼台先‘失’月!”我的脸色一下子“晴”转“阴”,极不情愿地交了钱。接过老所长递来的完税证,胡乱地放在口袋里。
  出发了,我骑着摩托车心事重重地跟在后面。一会儿,遇上“钉子户”黄某正把汽车停在路边,我们当场向其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黄某拒不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并厉声说:“快滚!再不滚,我就开车撞死你们!”说着就蹿上去发动了汽车。老所长挺起胸站在车头前义正辞严地说:“你敢犯法,法不留情!你要是伤着谁,要你进号子!”黄某见来硬的不行,忙熄了火,跳下车来指着我们冷笑着说:“算你们强,要我交税?行!你们是骑摩托车来的吧,请问,你们交税了吗?嗯?!”
  只见老所长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几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税票,一张张地递给黄某“这是我的税票,今年的……去年的……前年的……”我望了老所长一眼,眼睛湿润了,我赶紧从税服兜里找出自己那张皱巴巴的税票。
  看到我们都交了税,黄某顿时软了下来。他说:“宣传税法喊破嗓子,不如带头交税做出样子。你们带头交了税,是好税官,我该跟着!今天要补税,要罚款,全凭你们一句话,我全部交清。”“钉子户”被拔了,接下来的车辆税收得很顺利。5年过去了,第一次收税的经过历历在目,并一直鞭策着我永做一名诚信纳税的好税官!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送法到“九头”
  在普法工作中,安徽省萧县行政、司法部门采取农村普法到“九头”的办法,把农民急需的法律法规送到村头(村干部)、集头(流动人口)、族头(家族长)、桌头(中小学生)、床头(夫妻)、场头(私营业主)、山头(山民)、手头和心头,受到群众欢迎。图为普法人员在龙城镇姬村进行宣传。
  吴杰刘孝平摄影报道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南江
  农民学法律自当调解员
蒋松涛
  “这条路是唯一通向我家的路,你要把这间房子建在这儿,势必使我难以通行,也违了法。”11月28日,四川省南江县花桥乡五村农民赵子林对邻居蒋东风说着,并翻开《民法通则》说:“看,根据这条这款,你不能在这儿建房。”
  蒋东风看完后表示:原以为房子修在自己的(承包的)土地上没啥,没想到差点违了法。反正这房子是用来看鱼池的,我马上修到池塘那边去。一个小小的矛盾,就这样在瞬间烟消云散了。
  这是南江县农民自己分析问题,依法化解矛盾的一个例子。像这样的农民依法解决消化矛盾的例子,在南江屡见不鲜、举不胜举。这是南江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结果。
  近年来,南江县针对农村问题多、矛盾频繁,而有关调解部门人力不足的现象,大力推进“四五”普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干部学法,要求进村入户宣传,送法制书籍,订法制报刊,讲法制故事,使农民法制意识显著增强,能够做到自我调解。
  目前在南江县农村,“农民遇事敢问,遇问题敢解决”渐成习惯。南江镇黄金村二社财务公布栏里公布了向县液化站出租土地收入6.2万元,引起了村民的怀疑。村民杜凤云问村委会主任:怎么少公布了2.8万元?村民议事会立即查实:应收9万元;资金目前到位了6.2万元,还差2.8万元,村民疑云顿散。南江镇元山村一位村民称“包儿客”(小偷)的,曾被派出所拘留过,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邻居帮助后,如今学了手艺致了富,还成了村里修路的爆破员。现在,南江县农村法制案件与前些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了。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普法要为农民解六“渴”
  刘鼎
  近年来,有关部门把广大的农村、众多的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四五”普法活动,受到了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但笔者在与农民朋友的谈心中了解到,他们希望有关部门的普法内容能更贴近实际生活需要,总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六方面。
  一是与土地承包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少数地方,农民承包、开发了荒滩、荒地、荒园等村集体土地,出了力、投了钱,可合同还未到期,村集体却单方面毁约,收回土地,或另行转包他人。
  二是与产品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不少农民成了私营企业主。他们在日常交易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吃了不少苦头。他们迫切需要掌握涉及运输、包装、技术转让、产品购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是与劳动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城,农民工在生产中致伤、致残,工资福利被恶意克扣的事时有发生,但是他们很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而是通过“私了”,甚至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达到所谓的“公平”。
  四是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法律法规。农村宗族势力抬头、家庭暴力引发刑事案件、拐卖妇女、争抢分割财产等问题与一些农民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关系密切。因此,迫切需要提高他们这方面的法律素养。
  五是与消费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也时有出现,特别是在食品、医药、农资等方面对农民损害最深。农民朋友迫切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六是与经济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农民迫切需要了解如何到金融机构办理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汇款、贴现等业务手续,办手续中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宁德
  山村黑板报普法好帮手
郑科
  在福建省东北部的宁德市,遍布各乡村的小小黑板报一上墙,村民们在农闲时总会跑来瞅一瞅、评一评,一些不识字的老人也爱打听上面的新鲜事。小小黑板报成了农村普法的好帮手。
  宁德市建立的小小黑板报,一般由县(市、区)定期编印“母报”,聘请农村小学教师担任义务宣传抄写员。抄写员每半月一次,把“母报”上的内容抄写到黑板报上。目前,3026块黑板报遍布宁德市2147个行政村,每个村至少有一块,黑板报多的村子还形成了黑板报一条街,成为村民爱逛的地方。
  针对当前农村土地、山林纠纷较多的情况,各地主要通过黑板报宣传《刑法》、《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土地法》等各种法律、法规,有关计划生育、粮食收购、“严打”整治斗争等时事情况、法律案例也是通过“黑板网络”传播到各个乡村。农民遇到有用的知识就记下来,碰到法律方面的难题也去查查黑板报。黑板报成了农村普法的园地,农民劳作之余的“精神食粮”。不久前,福鼎市管阳镇小洋村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得到妥善解决,受害人胡某说,自己就是从黑板报刊登的新《婚姻法》知识获得了勇气。
  除此之外,黑板报还结合普法宣传农村好人好事,破迷信、树新风,禁赌博、刹歪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屏南县甘棠乡瑞云村清代遗传下来的神庙香火不断,村民经常拜佛求神,并在每年7月间请来民间剧团演神戏两天三夜,村民每年仅此项开销户均负担150元。黑板报刊登系列破除迷信和反季节蔬菜栽培技术等内容,引导村民“破迷信、种花茶、信科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原来香火不断的神庙如同废墟,只有250人的小村种上400多亩反季节花菜,种花菇16万袋,成为远近乡村学科学、破迷信的榜样。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派出所长的“平安锣”
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李寨派出所所长李学敏坚持骑自行车到辖区内巡访,进行法制宣传。为召集群众,李所长带上一面铜锣,在村头敲锣吸引群众,群众聚齐后,李所长就为大家上法制课。村民们都把李所长的铜锣称为“平安锣”。
图为李学敏正在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
李世纪宋旭东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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