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8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化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用发展的新思路破解就业难题
  郑茂清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通过发展经济来促进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于发展,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关系,用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来广开就业门路,实现社会就业的稳定增长。
  实施有利于经济与就业双增长的发展战略
  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紧密相关,但经济增长不完全等同于就业增长,不同的发展路径对就业的影响是不同的。我国在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战略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选择正确的增长路径,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充分就业的双重目标。
  在提高产业科技含量的同时,发挥劳动力充裕的比较优势,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面对世界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我们一方面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定不移地走科教兴国的路子,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另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的比较优势,选择合理的产业技术结构政策,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企业之间的合理组合,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在不同地域、行业的合理分工,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双赢。调整经济结构需要推进技术进步,但不能因此而忽视就业问题。要积极发展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县域经济更要把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发展重点。
  在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同时,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开辟新的就业增长点。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居多,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我们必须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长的重要途径,把工作思路由“政府安排解决就业”转到“鼓励激发民间创业”上来,由政府统一发放饭碗转向劳动者自己创造饭碗。为此,要放开市场准入门槛,提供各种有效服务,努力改善创业环境,鼓励民间投资,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
  在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的同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发挥其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小企业、大就业”。中小企业具有适应市场能力强、资本有机构成低、吸纳就业多等特点。有资料表明,同样的投资,小企业吸纳就业为大企业的5倍左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户数的99%,在工业总产值中约占60%,实现利税约占40%,就业人数约占75%,新创造的就业机会占80%以上。中小企业不仅是经济增长的生力军,还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推进工业化进程,必须扶优扶强,培育一批支柱产业、骨干企业,但同时务必把发展中小企业摆到突出的位置。
  在优化产业结构中扩大就业
  我国产业结构正处于以第二产业为主向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结构转型时期,第一产业整体上需向社会排放劳动力,第二产业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也不会增加太多的劳动力需求,扩大就业的潜力和出路在第三产业。因此,应该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中优化就业结构、促进就业增长。
  一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应端正对社区就业的认识,转变人们的择业观念;开拓社区就业领域,发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公益性服务、后勤保障服务,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解决居民的就业问题,把社区服务业建设成城镇就业的最大亮点。
  二是大力发展旅游业。旅游业既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又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国际旅游组织的资料表明,1元的旅游直接收入可带动相关行业增加8元的收入,安排1个就业人员可为社会创造5个其他就业岗位。
  三是加快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步伐。在深化国有服务企业改革、放宽垄断行业市场准入的同时,创造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实现服务业的产业化,以提高服务业竞争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吸引更多的下岗职工和新成长劳动力进入服务业就业。
  在扩大内需中扩大就业
  在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必须把扩大内需同增加就业结合起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形成扩大需求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一是选准投资方向,增强政府投入效应,尽量使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在有选择地上资本密集型项目的同时,注意投资于就业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的城乡基础设施项目,从而既扩大投资需求,又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启动城乡消费。为了扩大城乡居民就业、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收入,有效地缓解贫困,应在前几年实施农村以工代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施城镇的以工代赈。在城市环卫、社区建设、垃圾处理、环境保护、街道建筑装饰、公共场所建设、园林绿化、防洪设施建设等领域,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公共服务性等就业岗位,优先安排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就业。
  二是全力启动民间投资,防止财政投资的挤出效应。政府投资重点应逐步转向公共产品、非营利性领域,在竞争性领域尽量调动民间资本(包括外资)投资的积极性。
  在深化改革中扩大就业
  当前我国就业矛盾突出的原因,不仅在于劳动力总量大、就业岗位少,还在于就业渠道不畅。扩大就业必须加快制度创新,努力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
  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彻底打破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的陈旧体制,真正建立起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第一,稳妥解决好下岗职工出中心的问题,妥善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及时接续下岗职工社会保险,通过政府的扶持鼓励,千方百计地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实现由生活保障向就业保障和失业保险转移。第二,深化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用工和分配制度,解决人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建立市场化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分配制度,解决工资“能多不能少”的问题。第三,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以竞争机制为基础,以价格信号为引导,实现全社会劳动力的充分流动和双向选择。第四,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能力。应加强下岗职工转业培训,实施对青年劳动者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机制。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壁垒。既要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限制、歧视政策,又要引导、鼓励和支持城镇有知识、有技术、有资本、会经营、善管理的劳动者,包括城镇的企业管理人员、下岗的技术人员、机关的分流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承包“四荒”开发,组织农产品购销,从事技术知识培训,开展各种有偿服务,从而开辟新的就业门路。


第9版(理论)
专栏:农业结构调整需树立效益第一观念

  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王国生
  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好“三个代表”要求,“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旨在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江泽民同志这一重要思想,对我们党更好地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带领全国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我们党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
  8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就是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
  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都十分强调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新中国成立后,他指出:“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一个基本方针,就是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邓小平同志同样十分重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他指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搞建设,“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调动一切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而奋斗”。邓小平同志还第一次以是否能够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作为判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标准。他在总结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时认为,“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效,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现在我们把这个经验应用到各行各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并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把能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作为判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思想。江泽民同志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坚持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的观点。”能否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祖国统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否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1995年,江泽民同志关于如何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十二大关系”的深刻阐述,就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客观规律,统一全党认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水平和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要求,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分配方式,探索公有制实现方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和体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必然要求
  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以及党和国家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唯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才能成功。一切工作都必须有利于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有利于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基点。”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进入新世纪,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世界的力量组合和利益分配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化。形势逼人,不进则退。人民群众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我们党要抓住机遇,接受挑战,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必须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更好地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机遇,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充分利用起来,不断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持。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新时期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需要。目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在推进事业前进的过程中,面对许多意想不到的矛盾、难以想象的困难、前所未有的问题,迫切需要我们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出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凝聚克服困难的力量和集中解决问题的智慧。江泽民同志强调,越是改革攻坚,越是面临困难,越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广泛地动员和组织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形成合力,共同去完成各项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一部分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遇到了困难,迫切需要我们党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满足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同时,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个社会群体的积极性。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极其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依靠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艰苦努力,我们已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第一和第二步战略目标。一个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进入21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新世纪头一、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就需要我们努力增强党自身的活力,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进一步解放思想,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表明,思想解放,改革到位,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被充分调动和挖掘出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途上,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群众的力量和智慧进一步凝聚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出来。凡是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改革,都应该允许,并鼓励进行探索。要围绕“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的要求,破除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等、靠、要”思想、经验主义和小生产的思维方式,克服小进即满、等待观望、怨天尤人的精神状态,增强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自主创业意识,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能量充分释放出来。
  进一步深化改革,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供制度保证。改革实质上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利益开辟道路。无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还是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都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各类企业的积极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创业热情,使人民群众成为创造财富的主体。要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保护好企业和个人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积极性。把社会保障立法摆在法制建设的优先位置,抓紧制定包括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和管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法规和规章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改革现行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为实现每个社会成员在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机会上的平等创造条件。同时,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持党的活力,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
  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同时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必然出现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只有把各种利益关系调整好、处理好,才能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力量源泉。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项政策措施,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要维护好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等群体的利益。江泽民同志强调:“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也是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要积极关注、切实扶助那些在工作和生活上暂时遇到困难的群众,把他们的事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重点解决,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同时,充分发挥在改革过程中先富起来的社会群体在劳动致富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改革越深化,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少数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正确地统一和结合起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群众的切身利益,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公正·公道·公信
  弓克
  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深刻的变革,也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复杂而多变。与此同时,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公正、公道、公信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适应形势要求,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努力做到维护公正、主持公道、提高公信。
  公正,表达的是一种合理性的价值追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公正就是比例,不公正就是违反比例,出现多和少。”韩非子认为:“公”就是“背私为公”。孟子说:“正”即“顺其天命”。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显然,他们都把“无私”、“正”作为为人之基、做事之本。在今天,公正是指为人处事的态度和精神、准则与规范。公正是“三公”问题的逻辑起点。
  公道,即公正的道理。荀子说:“道也者,何也?曰:礼义、辞让、忠信是也。”《礼记》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概括而言,公道就是既合规律又合目的的社会伦理范畴。道之本性为自然。公道的本质是要合乎自然规律,合乎社会规律,它是一个社会应当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
  公信,则是指公众对社会管理者的信任关系。在我们的社会里,主要是指党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信誉、威望等。公信是衡量和促进社会进步、维系良好社会关系不可或缺的要素。在有序的社会交往结构中,以诚相待,才能形成公信。人心所向即公信,群众拥护、大多数人信服即公信。有公信,才能有威望,才能有能力做好一切事情。公信是一种道德力量、人格力量和社会力量,关系社会的凝聚力,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公正、公道、公信,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其共同之处是都有一个“公”字。要公正,就必须公道;要公道,就离不开公正;只有做到公正与公道,才能形成公信。公正、公道是公信的必备条件,公信是公正、公道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领导者还是领导机关,要想做到公正、公道,获得公信,就必须在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尊重、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做到公正、公道、公信,关键是正确处理“公”和“私”的关系。“公与私不两胜,利与害不两能”,“以公灭私,民允其怀”,说的都是在公和私存在矛盾、发生冲突时,应当去私存公。这样,才能胸襟开阔、登高望远,有容纳百川的气度,有主持公道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事情如果秉公处理,本来十分简单,但由于有人私心作怪、患得患失,结果把简单的问题弄复杂了,搞难办了。人民群众感到某些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什么原因所致?说到底,还是这些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私”大于“公”。
  领导干部要维护公正、主持公道、提高公信,就必须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按照党性要求,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必须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不徇私、不作假、不悖理,尊重民意,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秉公处事,依法办事。这样,就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进而就会有公信,就会有号召力和凝聚力。


第9版(理论)
专栏:工作研究

  农业结构调整需树立效益第一观念
  萧茂普
  调整农业结构,是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中部传统农业区调整产业结构,必须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改变长期种养低效益农产品的状况,牢固树立效益第一的观念,用最好的资源发展最具优势的产业,全面实施效益农业。
  因势利导发展效益农业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选准着力点和突破口至关重要。中部地区之所以要把种养高效益农产品当作主业来抓,用最好的资源发展最具优势的产业,既是形势所逼、发展所需,也是农民所求、机遇所在。
  实施效益农业是由区情决定的。中部地区大多山水资源丰富,物产丰饶,加之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农产品南上北下、东进西出,具有广阔的回旋余地。中部地区一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优质物种资源,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潜力和效益,已在东部沿海城市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如果把它们当作主要产业加以培植、扶持,就能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力量。
  实施效益农业是形势使然。从国际看,农业发达国家都是靠发展效益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情况看,无论是人多地少的浙江、广东,还是地广人众的山东,都是采取集中精力做大做强特色农业的办法,利用优势资源,把特色产业当成主业来加以推进,才呈现出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的态势。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如果中部地区在结构调整中仍然守着一亩三分地种粮糊口,而不抓住机遇,转变主攻方向,奋起直追,超常规发展效益农业,那么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就是一句空话。
  实施效益农业具有现实驱动力。首先,发展高效农作物的市场前景广阔,产业拉动力较强。其次,发展高效农作物内部动力强劲。由于市场前景看好,效益明显,越来越多的农户甚至城市下岗职工都已加入到发展高效农作物的行列中,加上工商资本、境外资本的注入,一股发展高效农作物的热潮已经形成。
  持之以恒做大做强效益农业
  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效益农业,需要看得见、摸得着的短期效益,这样才能调动农户和投资者的积极性,但做好基础工作、实现长期效益更为重要。因为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指望一下子就抱个金娃娃。只有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才能大见成效。
  克服短期行为。当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由于缺乏对农业结构调整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对当地农业资源心中无数,结果在结构调整中盲目跟风,毫无特色,造成新一轮农产品过剩。有的虽然找准了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却往往因为下任领导不感兴趣,半途而废,另起炉灶重新发展别的产业,既劳民伤财,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发展效益农业,各地一定要克服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沿着认准的方向,一级带着一级干,一任接着一任抓,持之以恒地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走出行政主导的误区。在中部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中,政府试图用行政主导的办法发展效益农业的情况并不鲜见,突出的表现就是脱离实际,急功近利,强迫命令。其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关键在于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体现农民的自主经营地位,发挥农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切忌强迫命令,包办代替。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农民种什么、养什么,不如教他们如何知道种什么、养什么;包销产品,不如告诉农民怎样才能把自己的产品卖出去。
  切忌放任自流。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民有限的经营能力,决定了政府不能从农业领域全部退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尤其是发展效益农业,需要政府给予广泛有力的引导、支持和服务。如做好产业规划,制定优惠政策,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畅通农村融资渠道,构建信息服务网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龙头企业发展等,都需要政府切实转变职能,统一协调,从人、财、物诸方面创造良好条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农业生产经营既不能搞包办代替,也不能撒手不管、放任自流,而是要管到点子上,理到关键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