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 文字版 2002-10-30

2002-10-30新闻联播 文字版

依法取缔邪教“法轮功”(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依法取缔邪教“法轮功”<br/>  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首都各界纷纷举行座谈会,坚决拥护党中央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决策,深入揭批邪教“法轮功”。左图为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右二)在首都科技界联合召开的科技界高举科学旗帜批判“法轮功”座谈会上发言。

“严打”行动在全国范围展开(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严打”行动在全国范围展开<br/>  2001年4月2日至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决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2001年4月20日,“严打”整治行动在全国范围展开。右图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300多名干警全副武装准备出发。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br/>  1998年新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普遍推行,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新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据统计,各地的参选率普遍都在85%以上。目前,全国8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图为2002年4月18日,山东郯城县马头镇林东村举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9岁的刘成会老人高兴地投下神圣的一票。房德华摄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br/>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125件法律,对56件法律进行了修改,通过了7件法律解释。目前,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br/>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被写进宪法。<br/>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文公布了《婚姻法(修正草案)》,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图为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广西代表黄兰英就《婚姻法(修正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br/>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图为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

江泽民会见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官(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江泽民会见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官<br/>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我国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官,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br/> 2000年3月27日,8名普通公民首次获准进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议政大厅,旁听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图为市民张普庆正在认真旁听。

国家司法考试首次举行(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国家司法考试首次举行<br/>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备受关注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在全国统一举行,三十六万多人参加考试。图为考生们正在填写报名表。

香港、澳门基本法实施(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香港、澳门基本法实施<br/>  1990年4月和1993年3月,我国先后颁布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分别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图为1997年7月1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

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br/>  2000年11月8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批案件一审宣判,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庄如顺,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原行长叶季谌等14人被依法判处死刑。图为群众踊跃参观《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

成克杰、胡长清伏法(图片)

第12版(特刊·精彩回放)<br/>专栏:<br/><br/>  成克杰、胡长清伏法<br/>  2000年9月,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期间,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犯有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2000年3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图为成克杰在法庭上接受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