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3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为公正而直言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评议工作综述
  童美瑛
  当一部部法律在庄严的国徽下被通过的那刻起,人们总是希望神圣的法律能畅通无阻地发挥它应有的威力。然而,现实生活中,老百姓还常常遗憾地看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是以权代法、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为了法律的尊严,促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严肃执法,公正司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从1998年至2000年,分别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的司法工作和执法工作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接着,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又对省司法厅厅长开展了书面述职评议。
代表的发言,是民意的集中体现
司法不公,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也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当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评议如8月的钱江潮,在浙江大地涌动的时候,群众的热切关注是前所未有的。
2000年6月,在温州的20位省、市人大代表,为做好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评议工作,上街接受群众投诉。接待活动开展的那一天,许多群众一大早就等候在代表接待的地点,不少人得知消息后从深山、海岛不辞艰辛连夜赶到温州市区。仅半天时间,代表就接受群众投诉案件419件。
同时代表们还通过座谈、问卷调查和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
正是有了代表广泛的参与和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才使评议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司法评议不但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从1998年至2000年,在连续3年的评议会上,省人大代表们对群众反映的法院审判不公、个别法官徇私枉法;检察院法律监督力度不强、办案质量不高;公安机关一些干警以“老大”自居,滥用职权等问题,直言不讳地进行了“品头论足”:
“个别公安干警,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有时还故意刁难群众。平阳公安局在办理一起伪劣机械骗销案的过程中,抓错了犯罪嫌疑人。释放时,竟不顾此人身无分文,一放了之,使这名被误抓的农民,沿路乞讨,走了160多里山路回家。”如此令人心酸的一个事例,来自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林清和在对省公安厅评议会议上的一段发言。
面对面的依法评议,在司法机关引起了强烈的震动,评议后,许多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深有感触地说:“代表的评议发言,摆事实,讲道理,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他们的意见十分中肯,反映了民意,代表了民心。”他们表示,衷心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
据了解,前三年的司法评议,每年都有90%左右的省人大代表以各种途径和形式参加了评议活动。
评议,从个案入手
司法机关工作千头万绪,评议整改从何入手?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司法机关的主要工作是在办理形形色色的案件中进行的,司法机关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都有可能从办案过程中表现出来。只有从个案分析入手,把个案监督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才能提高评议的深度和力度。
2000年7月,桐乡市公安局民警朱桂祥,在办案中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事件发生后,代表在评议会上抓住这个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在省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的监督下,朱桂祥本人被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的桐乡市公安局长、政委等6名领导也受到了纪律处分。
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这个案件对全省政法队伍,特别是公安机关的触动很大。公安厅根据代表的意见,在全省公安机关列出平时在执法及队伍管理方面问题较多的3个县级公安局,222个科、所、队为重点整治单位,实行挂牌整治,限期整改。与此同时,省公安厅还结合“三项教育”,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案件179起243人。
评过议过,不能算过
司法评议的立足点在于督促司法机关改进司法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司法评议不能“评过议过,就是算过”。而是要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上不断下功夫,通过不懈的监督,清除司法和执法不公的现象。
近几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司机关评议后,都进行了跟踪监督。同时,司法机关也积极配合,有力地查处和纠正了一些司法不公、执法不公的问题。这些举措固然可以遏制一时存在的问题,但如何通过长效的治本之策,保证司法不公现象从此销声匿迹,这才是司法评议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和方向。
法院的执行难,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人大代表在评议中多次提及的问题。要解决这个综合性、系统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就法院的执行工作做出决议,要求各级人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法院开展执法工作,努力缓解执行难的问题。
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许多人大代表在评议时提出的要求。今年下半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准备听取省公、检、法、司4家落实错案责任制度的工作汇报,以此来启动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在回顾总结四年司法评议的经验和体会上,结合平时的监督实践,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12月出台了《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这不仅有利于保证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而且从制度上巩固和加强了全省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主要奠基人
10月12日,一座1米高的彭真半身铜像在彭真的故居山西省侯马市垤上村落成。彭真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1902年10月12日,彭真同志诞生在垤上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他17岁时就离开家乡,投身革命。新华社记者马毅敏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与时俱进构建现代警务机制,警方形成以指挥系统为龙头,点线面结合、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防控网络,这是为了——
让上海越来越安全
杨烨王雷鸣黄庭钧
何谓“现代警务机制”?据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阐述,是“上海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切实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而建立的一系列科学规范的警务制度和集约高效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决策、实战和保障三大机制”。通过建立这一机制,在上海形成以指挥系统为龙头,点线面结合、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防控网络,促进警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从被动等待到主动出击
去年4月起,上海警方全面实施“网格化”街面巡逻机制,即把派出所辖区划分为若干地区,统一编号,网格布警,徒步或运用自行车、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巡逻,屯兵街面,统一指挥、诸警联动、快速反应、互相策应,24小时对街面实施动态管理和控制。
和任何改革一样,“网格化”动态巡逻机制最初只是一个探索,是摸着石头过河,但很快就见效了。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市街面刑案较去年同期下降23.4%,巡逻民警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万余名,其中现场抓获抢夺、抢劫的歹徒超过500名。
从职前教育到职后教育
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过去,上海公安教育与实战存在相互脱节的现象,培养出来的警员有相当部分存在着“说不过(法律水平不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跑不过(身体素质差,追不上不法分子)”和“打不过(警体技能差,制不服不法分子)”现象。对此,上海公安教育培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实现了“三个转移”:公安教育工作重心从职前教育向职后教育转移;职后教育工作重心从学历教育向业务培训转移;业务培训工作重心从注重理论学习型向注重技能型的转移。
现在,上海警方已形成了一个高等专科学校和两个全局性的培训基地,全面推行训勤结合、轮训轮值的培训制度。所谓轮训轮值,就是组织年龄在35岁以下、警衔在二级警司以下,达到晋升警衔条件的交巡警和治安、派出所民警分期分批至市公安局培训基地,参加以提高警务实战技能、增强体能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全封闭式集训,同时作为市局机动部队,参加处突防暴、突击整治和值班备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仅培训基地,全市随时就可拉出数百人的队伍。
从粗放低效到集约高效
如今,科技强警已经成为上海公安工作发展的主旋律。吴志明形象地指出:“公安机关的科技含量并不仅仅看添了多少辆警车或者购买了多少先进装备,而主要取决于它的网络和计算机整体运用水平。”
1998年起,上海市公安局书写了科技强警的“大手笔”。在市政府的支持下,警方先后引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100万人库容量的NEC犯罪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并启动建设我国第一个地区性“犯罪DNA数据库”。它们和现场勘查信息系统、案(事)件信息系统、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市公安局综合信息查询系统等不断被推广应用,再配以“三级网络”的逐渐延伸,使民警普遍树立起强烈的运用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破案的意识,基本形成了一接手案件首先登录网络系统获取信息、发现线索,从现场痕迹勘查出发,以动态信息控制为推动的侦查工作模式。此举不仅大大降低了破案成本,也为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5年来,上海公安机关的破案打击能力明显增强。从1997年到去年,破案数年均增长近20个百分点,抓获的各类犯罪嫌疑人数年均增长6.7%。与此同时,标志着科技强警的重头文章不断破题:市公安局对全局科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建设;45周岁以下的民警必须通过计算机初级考试;集成通讯系统的建成……从纸上谈兵到网络布阵,上海的公安工作正在实现着从粗放低效经营向集约高效经营的转变。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人大对司法案件监督应讲程序
郑德伟
人大对司法案件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实施监督的内容之一。近年来,个别地方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目前,对司法案件监督的概念、主体、依据、原则、范围已十分明确,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为此制定地方法规,已较为成熟,笔者拟从监督的程序和方式入手,就人大对司法案件的监督问题,发表一己之见。
实践中,各级人大常委会主要对以下司法案件进行监督。一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出的涉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案件;二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的案件;三是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和评议中发现的需要监督的案件;四是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或下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以及其它地方同级人大常委会商请监督的案件;五是其它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商请监督的案件。对于需要监督的司法个案,由受人大常委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人大专门委员会如内司委,进行分类整理和专门研究,进行初步筛选,把不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的案件,由人大常委会转有关机关办理,对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的案件,由人大常委会提出需要进行个案监督的建议,人大常委会通过开会或审议决定是否进行个案监督。
对司法案件监督的方式主要有调卷审查。由于人大要对某个案件是否属于冤假错案进行正确的判断,因此调卷审查是必要的步骤,否则仅凭当事人的申请和控告是不可能查清事实的。二是举行听证会。听证会是指人大为查清事实而举行公开的会议。听证会不同于质询,一方面是因为听证会并不仅仅邀请司法机关人员参加,还可邀请有关专家、社会各界人士甚至有关当事人参加;另一方面出席听证会的人士主要是发表意见或作证,而并不是回答询问。三是调查。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案件,可由人大组成调查委员会或小组进行调查,也可责成有关机关进行调查。四是建议。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提案中反映的冤假错案或在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司法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案件的裁判明显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可以建议或督促司法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再审或者提请再审。对于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的程序办案,人大有权提出改进的建议。五是听汇报。人大发现有些案件可能系冤假错案,可通知司法机关就个案作出情况汇报。六是限期报结果。人大对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督促司法机关限期重新审理并报告结果;对违法事实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可督促有关司法机关复查处理并限期报告结果;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审议形成的意见或者决议、决定,交有关司法机关办理并报告结果。
司法公正是个永恒的主题,人大对司法案件进行监督责无旁贷。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征文启事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日。为了做好这次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和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决定,从11月开始,联合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活动,活动历时两个月。
此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活动旨在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宪法观念、依法治国观念和诚实守信观念,以进一步促进“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征文内容包括: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的生动事例、宝贵经验和自身体会,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中的巨大变化、新鲜事物和深入思考,实际工作中依法管理的经验和做法,依法维权的体会,以及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建议等等。征文体裁包括消息、通讯、特写、图片、言论、文章等不限,来稿要求在1000字以内。活动结束后,主办者将组织专家评选,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
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
  来稿请寄:北京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收,注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活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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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寻找身边的肖玉泉

  蒋天华的故事
俞往
蒋天华是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派出所新街社区警务室的副主任。当地人称他为“老蒋”。啥子问题突出,他就抓啥子问题,而且必有成效。
今年5月份,弹子石车站一带连续发生5起手机被扒窃的案件。情况反映到派出所,老蒋清晨6点钟就出门蹲守了。经过连续几天的追查,终于把案子破了。
老蒋决不放过他认为该做的每一件事,而且都很认真。有一次老蒋下段,走着走着突然闻到一股煤气味,就循着气味找起来。找了十多家,硬是把漏气的那家找到了。随后,老蒋又帮忙联系维修工,直到修好了才离开。
老蒋家里的日子并不好过。妻子下岗多年,女儿又在上大学,但是在照顾孤寡老人上,他从不吝啬。去年,老蒋了解到辖区周树坤老人的住房透风,天冷了洗澡容易着凉。他赶快为老人安装遮风的篷布。
老蒋随身总带着一个小本本,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群众急需解决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老蒋还把自家住宅电话公开给群众,群众称老蒋家的电话为“连心热线”。
遇上发放户口本、身份证,老蒋都坚持把证件送到老百姓手头。
有一回,为给一个住在九楼的住户送身份证,因为人不在家,老蒋反反复复跑了七次。这些年,老蒋从不收群众一包烟,也从未在哪个当事人家里吃过一顿饭。
老蒋经常到那些吸毒人员的家里谈话。一谈两三个小时不挪窝,吸毒人员大都被感动。老蒋说,思想沟通了,戒毒才有希望。曾因吸毒被劳教的郑某这样评价老蒋:“我平时遭遇的不是外人的白眼,就是家中的责骂。像他那样真心爱护我们的人太少了!”
民警李红评价说:“老蒋的每一件事都体现了服务意识,既要尊重法律,更要尊重人的感情,随时随地把群众放到第一位,说着轻松,做起来很不容易。”
“做民警的,就得配得上你身上的警服!”这就是弹子石派出所民警蒋天华的心里话。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解民情·顾大局·树形象
连日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基层行调研活动。图①:保障与预防同步进行——检察长张惠云(左三)到辖区重大建设项目工地深入调研。图②:优化经济环境——检察官深入企业调研生产、经营状况。图③:送法进社区——检察官为社区建设送来法制“粮食”。
高卫宏丁红兵宋红英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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