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0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听实践者言
  ——广东省副省级以上党员老干部学习“七一”讲话座谈会侧记
本报记者崔士鑫单向前
  “这是一个大的理论飞跃!”“只有与时俱进,党才能有生命力。”“讲话的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令人钦佩!”“就是要不断创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新问题。”“我们要学透讲话,与时俱进,保持思想常新……”
  9月18日下午,本报国内政治部与广东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的广东副省级以上党员老干部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座谈会正在热烈举行,老同志们情绪激动,场面十分热烈,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
  也难怪,老同志们讲的都是他们的切身体会,自然感人至深。参加会议的绝大部分是在广东改革开放第一线担任过副省级以上职务的党员老干部,有改革初期担任过广东省委书记、省长的老同志,还有深圳、珠海特区的首任市委书记,以及提出“对外更加开放,对内更加放宽,对下更加放权”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著名论点的实干家……他们大都参加过创建新中国的斗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成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倡导者、领导者和实践者。
  “广东有一大批参与过改革开放进程的老干部,他们是广东的宝贵财富,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一大政治优势。”广东省委副书记刘凤仪说,“广东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今天这样大的成就,正是因为有一批思想解放、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老同志。在学习‘七一’重要讲话中,他们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广东省现有离退休干部党员30多万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4053个。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发表后,广东省委就立即着手在老干部中抓紧组织学习。省委组织部专门对1600名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培训、辅导并组织省直8个单位厅局级离退休干部举行专题座谈,集中探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他们还专门组织了16位省级老干部、老红军在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内各大新闻媒体上畅谈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的体会,与青年开展广泛的思想交流和对话。
  会议间隙,老同志们参观了美的集团。在新产品展示厅,曾任广东省委书记的任仲夷同志说:“这地方隔几年我就要来一趟,每次都有新变化,没有解放思想,改革开放,顺德不可能出现这么现代化的企业集团。因此,老同志也要加强学习。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才能更好地领会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才能与时俱进,才能想得通、跟得上,否则就是思想僵化。”广东省原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王屏山同志由衷地说:“美的由一个小乡镇企业变成现代化的股份制企业集团,本身就是思想解放、与时俱进的生动范例。作为经历过这一历史的老党员,应该把这个道理讲给更多的干部群众,让更多的人都能从中领会和深刻理解‘七一’讲话的重大意义。”
  参加这次座谈会的一些老同志,像担任过广东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的林若,曾是珠海特区第一任市委书记的方苞等,会后又匆匆赶往中山市,参加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会议,接着向青少年宣传“七一”讲话精神。
  这些经历过革命和新中国建设及改革开放的实践者们现身说法,对全省老干部和干部群众学习“七一”讲话,起到了非同一般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我比党还大10岁,但是听了建党80周年的讲话,我好像又年轻了!”参加过长征、担任红四军保卫局局长的寇庆延说。寇老现已年届九十高龄,听力、视力都严重衰退。但“七一”讲话的直播和录像他认真地看了两遍。这位参加革命前曾是放牛娃,改革开放后担任过省顾委主任的老红军,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还担任了12年广东老干部大学校长。
  座谈会上,他用激动的声音足足讲了十几分钟。他吐露了这些与时俱进、永葆先进、思想常新的老同志们的心声:“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是继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后,我们党的理论的第三次飞跃!非常讲究科学,非常求真务实,我们感到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大有前途,对党充满希望、充满信心!”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关注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经营“网上人才市场”要有许可证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
  网上人才市场是随着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的蓬勃发展而出现的。目前全国共有547个人事人才信息因特网服务站点,全年访问量超过6000万人次,联网的市、县(区)达759个,初步实现了联网地区人才资源共享,一个成本低、效率高的网上人才市场初步形成。


第6版(要闻)
专栏:关注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外资进入中国人才服务业有新规定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对外资进入中国人才服务业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章规定:开展人才中介或者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必须与中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
  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符合国家中外合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后,颁发许可证,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大陆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参照执行。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9月11日,贵阳市乌当区委组织干部来到下坝乡谷金村,和农村党员干部群众一起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新华社记者杨楹摄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白求恩大型铜像落成揭幕
  本报石家庄9月18日电白求恩大型青铜塑像,今天在解放军白求恩军医学院落成。发端于晋察冀军区卫生学校的白求恩军医学院是62年前的今天由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倡议并参与创建的。几十年来,该院坚持用白求恩精神建校育人,为我军培养了2.3万多名优秀的医务人才。
  在建校62周年之际,该院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弘扬白求恩精神,争做白求恩传人”的办学宗旨,特塑造了高3米、重1.83吨的我国第一座白求恩大型铜像。解放军总后勤部及中共河北省委有关领导、加拿大格雷文赫特市市长等参加了铜像揭幕仪式。(贾昭全陈清平)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青年视觉》月刊问世
  本报讯一本视角独特、品位独具的时尚生活类杂志《青年视觉》近日问世。《青年视觉》由中国青年杂志社主办、逸飞集团协办,著名艺术家陈逸飞担任总策划,采编、设计、制作队伍充满实力与朝气。杂志编排精美,内容优雅,涉及人文、艺术、空间、时装、科技等,着力于向21世纪的青年普及艺术常识,提高审美品位,传播真善美。这也是目前国内页码最多的一本时尚生活月刊。(董竹)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台州军民共建“互助组”
  本报讯联系实际学理论,在实践中着力提高企业和员工的素质和形象,这是浙江省台州市天台泉饮品有限公司在深入学习开展“三个代表”活动中时刻把握的原则。日前他们与该驻地某部成立了“军民互助共建”小组,并把160箱优质矿泉水送到该驻地官兵手中。(王璕晓雨洪琛)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学讲话谈体会

把握“两个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
王昌连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这个从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关于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崭新理论,我们要深刻领会。
  江泽民同志根据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变化,指出了被人们所忽视或认识不清的一部分社会阶层,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对于这些人员江泽民同志统称他们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作为党的群众基础的主要部分相对应,这些人也是党的群众基础的一部分,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可以吸收到党内来,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有人认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私营企业主是赚取雇佣工人剩余价值的资产阶级。有人担心吸收这些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会妨碍党的纯洁性,淡化党的阶级基础。这就需要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以革命家的胆略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那么,这个很大不同表现在哪里呢?第一,身份不同。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作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大多来自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国家干部或成功的个体户,他们原来就是劳动者,而且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身份还经常变动。第二,收入性质不同。有的企业创造了较高的利润,不全来自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作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从事的是复杂劳动,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应获得高额报酬。办企业有很大风险,企业收入应包括风险收入。企业主的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也应在企业收入中进行按资分配。第三,资本来源不同。企业自有资金大多是企业主在承包公有制经济中获得的高额报酬或个体经营中的原始积累,不一定是工人剩余价值的转移。第四,劳资关系不同。企业中的劳动者不是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他们大多是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剩余劳动力,有的是城镇企业的下岗工人,这种劳动者的职业变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题中应有之义。第五,有的企业是合伙经营,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这是当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形式。当然,也不排除这些企业的利润包含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但是创业者、经营者中的合伙人和股东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根本不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一是生产规模小,企业组织形式简单,作坊式经营,商品价值中管理人员的复杂劳动含量低。二是商品的科技含量低,消费结构简单,产品更新换代慢,商品价值中科技人员的复杂劳动含量低。三是资本主义尚未进入垄断阶段,企业风险较低,企业利润中的风险收入不突出。现在的资本主义企业具有马克思时代的不同特点,资本家如果担任总经理、董事长或总裁,就不能把他们的劳动视为“小偷的劳动”。
  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才能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是一批掌握了一定生产资料的社会群体,他们产生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受国家的法律约束,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他们大多参加企业管理和技术工作,自然是劳动者。如果把他们归为剥削者,甚至认为中国已经产生了一个资产阶级,就会把成千上万的这部分从业人员和他们上亿的家庭成员,视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不给他们政治地位,就会大大削弱党的群众基础,这也是不科学的。
  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不会淡化党的阶级性。江泽民同志讲这些方面的优秀分子可以入党,同时强调了他们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强调了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使用,看他们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如果是不劳动的、生活奢侈的、不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的人,财富再多也不会吸收到党内来。
  (作者系湖南长沙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关注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五类人员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五类人员不得招聘。
  这五类人员一是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人员;二是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三是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四是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五是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兴边富民在行动

温饱工程教育工程科技工程文化工程
 云南边境唱响富民曲
  本报讯记者胡果报道:边境民族工作历来是云南民族工作的重点。国家民委倡议发起“兴边富民行动”以来,云南省民委突出发展和团结两个主题,以解决温饱为重点、以科技教育为基础、以人才培养为突破,边境温饱工程、边境教育工程、边境科技工程、边境文化工程相继启动。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边境温饱工程开局良好。地处中越边境的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拉祜族过去曾被称为“苦聪人”,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缓慢。省民委组织调研,制定了“155”扶贫温饱工程:每年帮助1000人脱贫,用5年时间解决5000人温饱。工程总投资近4000万元,安居交通、治水改土几大项目先后实施,去年者米乡拉祜族经济总收入达到289.5万元,人均纯收入417元,分别比1999年增长53%和44.8%。
  以人为本,着眼未来,边境教育工程框架初具。针对边境民族地区劳动者素质低下、人才严重匮乏的实际,从2000年起,云南省民委每年安排255万元边境教育特殊补助费,帮助25个边境县(市)建立特困学生基金;每年拨出1800万元专项资金,对25个边境县(市)123个沿边乡(镇)1549所校(点)的12万名在校学生实行教科书费、杂费、文具费“三免费”;参照内地举办“西藏班”的做法,在省会昆明为布朗族、基诺族等14个少数民族开设大中专培训班。
  政策倾斜,资金保证,边境科技工程稳步推进。由省民委牵头,在边境民族地区12个县市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每年投入600多万元,提高边境民族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从2000年到2005年,在原有投入外,云南省从科技费和农业经费中每年再安排3000万元专款,用于边疆民族县市的农业技改;制定各类科技人员到边境县市工作的优惠政策,同时组织边疆地区基层干部到内地、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素质。
  社会联动,齐抓共管,边境文化工程生机勃勃。云南省民委安排140万元专项资金,为25个边境县市的296个乡镇订购了6万多册书刊,大大丰富了群众精神生活。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惨绝人寰的“除魔”欲盖弥彰的“护法”
  ——邪教“法轮功”为“除魔”致人死亡案件真相(下)
新华社记者
  把丧尽天良的事情做绝,将欺世盗名的谎言说尽,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最大的本事。
  魏志华被残忍杀害后,“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根据李洪志“经文”的“旨意”,认为这件事可能会对“法轮功”的声誉造成危害,于是四处活动,千方百计编造“证词”,挖空心思毁灭罪证,妄图掩盖真相,瞒天过海,混淆视听。
  在血的事实面前,邪教“法轮功”摧残练习者身心,涂炭无辜百姓生命,搞乱社会、破坏法制、欺世盗名的图谋昭然天下。
  (一)
  2月19日,蓝绍维等1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自以为已经将魏志华身上的“魔”除去,感到兴奋不已。但渐渐地,魏志华一直昏死不醒又令他们紧张和不安。当晚,他们决定由李新辉将这一惨绝人寰的“除魔”经过向“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化名“大山”的许贤作了汇报。
  “大山”听后,当即指示:“不要把‘大法’破坏,不要说是练‘法轮功’死的。要把魏志华的死说成是精神病死,要伪装好。”他还再三叮嘱,“练‘法轮功’被公安机关抓过的不要去办这事,最好叫从未被抓过的蓝绍维、欧阳杰和王金银去办。”
  遵照“大山”的指示,居住在芬龙6巷的其他“法轮功”痴迷者陆续离去,蓝绍维、欧阳杰、王金银3人则留下来紧锣密鼓地处理丧事。为了鼓动他们把这件事“妥善”处理好,李新辉临走前,还专门取来三四千元钱塞给蓝绍维。
  20日晚上,按照“法轮功”组织事先商定的计划,为了掩盖杀人罪行,蓝绍维和欧阳杰下楼拨叫了120急救中心,并随救护车将魏志华的尸体送到南岭医院。留在屋内的王金银将现场遗留下的物品进行清理后,也转移到其他“法轮功”练习者的住处。
  第二天凌晨4时,已经潜藏起来的王金银突然收到李新辉的秘密传呼,告知“魏志华已死”,叫她赶快离开,越远越好。王金银又急忙收拾行李,先后躲到横岗镇和龙华镇的“法轮功”痴迷者家中藏匿。
  24日,“大山”突然出现在龙华镇李新辉、王金银等“法轮功”痴迷者躲藏的住处。“大山”煞有介事地斥责道:“‘魔’都到了你们身边,你们是怎么悟的?”“现在是‘大法’考验你们的时候,为什么还不走出去?”实际上是暗示涉案“法轮功”痴迷者离开深圳,躲避公安机关对魏志华致死案的调查。
  在“大山”的煽动和暗示下,27日上午,曾参与魏志华致死案的李新辉、王金银、丘宜香等8名“法轮功”痴迷者,以到北京“护法”、“弘法”为名,踏上从广州开往北京的列车。随后,李新辉、王金银、丘宜香等“法轮功”痴迷者在北京市昌平区因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触犯我国法律,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判处劳教。
  (二)
  魏志华死亡的消息,很快就在深圳市“法轮功”痴迷者中传开。许多“法轮功”痴迷者听到这一消息后感到“异常兴奋”,在他们看来,一个“功友”被“魔”“附体”,其他“法轮功”痴迷者通过念“经文”,把“魔”铲除了,正是遵照“师父”的“旨意”做的最大的“善”事,是救了她,也显示了“大法”的威力。
  然而,当深圳市“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何坚、程浩、刘景涛、李艳等人得知这一情况后,却“非常震惊”。按照“师父”的“旨意”,维护“大法”至关重要,他们担心“除魔”致人死亡这件事可能毁坏“大法”的名声。在他们看来,魏志华被捂住口鼻窒息死亡远比“法轮功”痴迷者走火入魔更容易对“法轮功”的声誉造成危害。
  “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李艳认为:“这次事件搞出了人命,公安机关肯定会利用这一时机‘诬陷’‘大法’的。如果让新闻媒体原原本本地报道出去,不用政府说什么,群众一看就会很清楚。”
  基于维护“大法”的考虑,何坚、程浩、刘景涛、李艳等秘密商讨如何避免让公安机关以涉嫌谋杀案处理此案。经过讨论,他们一致决定:
  第一,要站在“护法”的基点上“维护‘大法’”、“消除影响”,一旦传出去对“大法”是一种破坏。要“找家属做工作,让家属在给公安机关讲时就说死者是病死的,不要将责任推在‘大法’身上。”
  第二,要分头寻找当时在场的每一个“法轮功”痴迷者,将事情搞清楚。让他们讲述现场发生的情况,要统一口径,录下口供,以随时应对公安机关以涉嫌谋杀罪处理此案。
  (三)
  按照事先商定的分工,深圳市“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紧锣密鼓地分头寻找参与魏志华致死案的当事人。
  程浩找到妻子、同样练习“法轮功”的廖燕,利用廖燕曾经做过护士,跟医院比较熟的便利条件,去南岭医院探听了死者的近况以及医院和公安机关对魏志华死亡的态度。为了掌握“确凿”的一手材料,程浩与廖燕事先专门准备了一台微型录音机藏在包里,偷录下与医生谈话的全部内容。
  何坚和刘景涛分别找到了同在深圳打工的蓝绍维的弟弟和魏志华的弟弟,一方面从他们嘴里侧面了解公安机关对魏志华致死案的处理态度和进展;另一方面,做通他们的工作,让他们统一口径,作证说魏志华是由于生病病死的。
  为了防止公安机关以涉嫌谋杀罪抓捕蓝绍维等“法轮功”痴迷者,何坚和刘景涛还找到蓝绍维的女儿,了解蓝绍维夫妻的感情状况。为了让自己了解、掌握的“事实”更具欺骗性,也怕“以后说不清楚”,何坚把对每个人的谈话都偷偷录了音。
  李艳则四处寻找当天参与捆绑、捂口鼻的欧阳杰等在场的“法轮功”痴迷者,分别做工作,记录下文字材料,“统一口径,消除影响”。当李艳了解到有几名参与者在北京“弘法”时,她找到了一直与她单线联系的北京“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古姐”,委托“古姐”找到王金银、丘宜香等人,告诉他们“如果公安机关把魏志华死亡定为谋杀,对‘大法’是极为不利的”,并给每个人都录了像,证实魏志华是病死而不是被谋杀。
  掌握了这些所谓的“一手材料”后,何坚、程浩、刘景涛、李艳等人紧急起草了一份材料,简要叙述了魏志华死亡的经过。按照李洪志一再提出的“重大问题看明慧网的态度”的“指示”,何坚等人决定通过“明慧网”向美国“法轮功”邪教组织总部和李洪志汇报这一事件,请示下一步如何行动。于是,何坚将起草好的材料通过互联网向李洪志和“明慧网”编辑部作了汇报……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费尽心机的“法轮功”邪教组织企图掩盖真相、歪曲事实、瞒天过海的伎俩,最终在公安机关缜密的侦查下,一个个以破产而告终。残害生命、祸国殃民的邪教“法轮功”,妄图逆转人类社会前行的野心,也必将被历史的车轮碾碎。(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怖斗争》首发式举行
  本报讯由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反恐怖研究中心推出的《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怖斗争》一书首发式于9月18日在京举行。
  全书共分5大部分,从恐怖主义的起源、反恐怖政策的形成与发展、各国反恐怖措施与机构、恐怖主义组织与活动等角度对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怖问题作了全方位、多视角深入概括与总结。本书特别分析了国际恐怖问题产生的历史、文化、政治与社会根源,触及了各国在反恐怖主义问题上的政治考虑与政策异同,更强调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潘跃)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淮北积极加强源头治腐
  本报讯今年以来,安徽省淮北市纪委、监察局在该市源头治腐工作中,本着“便民、廉洁、高效、规范”的宗旨,筹建起敞开式的集中联合办公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市纪委、监察局还会同财政部门在全省首推“会计委派制”,先后向市直5家行政单位和20个二级机构委派了会计负责人。同时推行乡镇“零户统管”、各行政村“村财乡管”制度,这些措施对该市反腐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王静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