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7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要闻)
专栏:

普京总统举行仪式热烈欢迎江泽民主席
  江泽民主席与普京总统会谈
  双方就中俄关系在新世纪进一步发展以及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取得广泛共识
  江主席强调,《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两国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的意愿和决心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彻底摒弃了那种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冷战思维,是以互信求安全、互利求合作新型国家关系的体现。有了这一纲领性文件的指导,21世纪中俄关系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就有了保证
  本报莫斯科7月16日电记者刘水明、孙勇军、马剑报道: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今天上午在克里姆林宫乔治大厅举行仪式,热烈欢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10时许,江泽民主席和夫人王冶坪在俄礼宾官的陪同下步入克里姆林宫,数十名仪仗队员列队两旁欢迎中国贵宾。
  乔治大厅富丽堂皇,灯光齐明。大厅中央悬挂着中俄两国国旗,摆放着艳丽的鲜花。江泽民主席和夫人王冶坪、普京总统和夫人柳德米娜·普京娜从大厅两侧沿着红地毯迎面行至大厅中央。中俄两国领导人笑容满面地紧紧握手,互致问候。普京总统和夫人与江泽民主席和夫人并排站在两国国旗下合影留念。乐队奏中俄两国国歌。普京总统的夫人向江泽民主席的夫人献了鲜花。
  随后,普京总统向江泽民主席介绍了前来参加欢迎仪式的克列巴诺夫副总理等俄方高级官员。江泽民主席向普京总统介绍了陪同他来访的钱其琛副总理等中方人员。欢迎仪式前,江泽民主席向位于红场旁的无名烈士墓敬献花圈。江主席在俄罗斯副总理克列巴诺夫等的陪同下,缓步走向烈士墓,整理花圈上的缎带,向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苏军将士默哀致意。
  江主席献花圈时,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等陪同人员在场。
  本报莫斯科7月16日电记者刘水明、孙勇军、马剑报道: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上午同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举行会谈。双方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中俄关系在新世纪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的共识。
  普京对江泽民主席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表示热烈欢迎。
  他表示,愿就进一步加强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深入地与中方交换意见,同时,也愿与中方就如何协调两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努力以及21世纪的国际安全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江泽民表示,很高兴应普京总统的邀请,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他说:我这次访俄,要与你共同规划21世纪两国关系的发展前景,并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江泽民说,两天前,在国际奥委会第112次全会上,北京成功当选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这对13亿中国人民来说,是一件大喜事。俄方为这次国际奥委会全会在莫斯科的成功举行做了大量工作,对北京申奥给予了有力支持。我谨代表全体中国人民,并以我个人名义向你并通过你向友好的俄罗斯人民以及莫斯科市政府表示诚挚的谢意。
  双方在会谈中对中俄两国关系的发展感到满意。江泽民说,两国领导人经常接触,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关系和个人友谊。两国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迅速发展。双方相互信任的程度不断加深。两国睦邻友好合作的政治、经济、社会基础日益巩固。
  江泽民说:我们一致认为,中俄互为最大的邻国,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有着共同的关切和共同的利益。进一步加强睦邻互信、互利合作和战略协作是两国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要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关系在新世纪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
  江泽民说,普京总统一年前访华时,我们商定,为使中俄关系在新世纪长久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使中俄友好世代相传,双方一起制定一个指导中俄友好合作关系的法律文件。这项工作已经完成,今天我们将在这里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我同意俄罗斯朋友们的评价,这是“世纪条约”,是指导中俄关系的纲领性文件。我们高度评价双方在条约谈判过程中表现出的相互理解、信任与合作精神。
  江泽民说,中俄关系如何发展,不仅关系到我们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将对全人类的未来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两国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的意愿和决心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彻底摒弃了那种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冷战思维,是以互信求安全、互利求合作新型国家关系的体现。有了这一纲领性文件的指导,21世纪中俄关系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就有了保证。我们的努力必将造福子孙,并为新世纪世界和平、发展与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普京说,在上世纪90年代中叶,俄中两国作出了一个重要选择,那就是建立了两国间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今天双方要签署的《俄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就是促进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签署这一条约,不仅是俄中两国关系中的重大事件,而且也是国际政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
  江泽民说,中俄在经贸领域的合作规模近年不断扩大,水平明显提高。这说明,我们之间合作的潜力是巨大的,只要双方共同努力,其前景是可以预见的。再过一个多月,朱镕基总理将要访问贵国,和卡西亚诺夫总理举行两国总理第六次定期会晤。希望双方抓紧做好充分准备,争取使这次会晤取得更多成果。
  普京说,经贸合作是两国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领域,两国年贸易额现已达到80亿美元,1999年俄中贸易额增长4.4%,去年增长40%,而今年则有望达到43%。这些数字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A、C版)
  俄方愿进一步挖掘同中方开展经贸合作的潜力,并愿与中方就加强在高新技术、机械制造、化工、能源、航空以及人文等领域的合作进行积极、深入的探讨。
  江泽民指出,中国与俄罗斯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负有重要责任。当前国际形势总体趋向缓和,但天下并不太平,和平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中俄进一步加强战略协作,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和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是形势向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江泽民同普京在会谈时就反导问题交换了看法。普京再次强调了《反导条约》的重要性,表示俄罗斯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全球战略稳定。
  江泽民强调,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关系到各国、特别是核国家的重大安全利益。《反导条约》是维护战略稳定的基石。我们高度评价俄方维护《反导条约》的坚定立场。在反导问题上我们一直保持着磋商与协调。去年,总统阁下访华时,我们签署了关于反导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大反响。我们愿与俄方进一步加强在这一领域的合作。
  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看法。
  江泽民正式邀请普京明年再度正式访华,普京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附图片)
  1、7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克里姆林宫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王新庆摄)
  2、7月16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克里姆林宫主持仪式,欢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新华社记者马占成摄)
  3、七月十六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中俄元首莫斯科联合声明》。
  (新华社记者王新庆摄)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俄两国元首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条约总结了发展中俄关系最主要的方针和原则,规定了两国今后在政治、经济、贸易、科技、文化和国际事务中合作的原则和方向
  签字仪式后,江泽民和普京共同会见记者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报莫斯科7月16日电记者刘水明、孙勇军、马剑报道: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俄罗斯总统普京16日在莫斯科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共25条,有效期为20年。条约总结了发展中俄关系最主要的方针和原则,将两国“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和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的坚定意愿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条约规定了两国今后在政治、经济、贸易、科技、文化和国际事务中合作的原则和方向。
  江泽民主席和普京总统还签署了《中俄元首莫斯科联合声明》。
  签字仪式后,江泽民和普京共同会见记者,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普京说,他同江泽民主席签署的《俄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俄中两国发展平等互信的建设性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江泽民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是我此次访俄的最主要成果。条约概括了中俄两国元首近10年来发表的一系列宣言和声明的主要原则和精神,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表达了双方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的坚定意愿和决心,展示了两国人民渴望和平、友好与合作的主题。他说,条约面向新世纪,面向下一代,对新世纪中俄关系的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是指导21世纪双方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条约以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为基础,彻底摒弃了那种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旧的国家关系模式,这符合时代的要求和国际形势发展的客观趋势,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建立新型国家关系的范例。总之,中俄签署这样的条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必将造福于子孙后代。
  当天早些时候,江泽民主席向莫斯科的无名烈士墓献了花圈,并出席了普京总统为他访俄举行的欢迎仪式。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基于中俄两国人民睦邻友好的历史传统,
  认为一九九二年至二000年期间两国元首签署和通过的中俄联合宣言和声明对发展双边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坚信巩固两国间各个领域的友好、睦邻与互利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重申各自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其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
  希望促进建立以恪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与准则为基础的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致力于将两国关系提高到崭新的水平,
  决心使两国人民间的友谊世代相传,
  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长期全面地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和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
  缔约双方在其相互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也不相互采取经济及其它施压手段,彼此间的分歧将只能遵循《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及其它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以和平方式解决。
  缔约双方重申,承诺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将战略核导弹瞄准对方。
  第三条
  缔约双方相互尊重对方根据本国国情所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确保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条
  中方支持俄方在维护俄罗斯联邦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政策。
  俄方支持中方在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政策。
  第五条
  俄方重申一九九二年至二000年期间两国元首签署和通过的政治文件中就台湾问题所阐述的原则立场不变。俄方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
  第六条
  缔约双方满意地指出,相互没有领土要求,决心并积极致力于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缔约双方遵循领土和国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严格遵守两国间的国界。
  缔约双方根据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继续就解决中俄尚未协商一致地段的边界线走向问题进行谈判。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双方在两国边界尚未协商一致的地段维持现状。
  第七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现行的协定采取措施,加强边境地区军事领域的信任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缔约双方将扩大和加深军事领域的信任措施,以加强各自的安全,巩固地区及国际稳定。
  缔约双方将本着武器和武装力量合理足够的原则,努力确保本国的安全。
  缔约双方根据有关协定进行的军事和军技合作不针对第三国。
  第八条
  缔约双方不参加任何损害缔约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包括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缔约任何一方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缔约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缔约任何一方不得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损害缔约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和团伙,并禁止其活动。
  (A、D版)
  第九条
  如出现缔约一方认为会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涉及其安全利益和针对缔约一方的侵略威胁的情况,缔约双方为消除所出现的威胁,将立即进行接触和磋商。
  第十条
  缔约双方将利用并完善各级别的定期会晤机制,首先是最高级和高级会晤,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要而迫切的国际问题定期交换意见、协调立场,以加强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第十一条
  缔约双方主张严格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反对任何以武力施压或以种种借口干涉主权国家内政的行为,愿为加强国际和平、稳定、发展与合作进行积极努力。
  缔约双方反对可能对国际稳定、安全与和平造成威胁的行为,将在预防国际冲突及其政治解决方面相互协作。
  第十二条
  缔约双方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并大力促进恪守有关保障维护战略稳定的基本协议。
  缔约双方将积极推动核裁军和裁减化学武器进程,促进加强禁止生物武器的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和相关技术的扩散。
  第十三条
  缔约双方将加强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和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合作。缔约双方将努力增强联合国作为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最具权威性和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在处理国际事务,尤其是在和平与发展领域的中心作用,确保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的主要责任。
  第十四条
  缔约双方将大力促进加强两国周边地区的稳定,确立相互理解、信任和合作的气氛,推动旨在上述地区建立符合其实际的安全和合作问题多边协作机制的努力。
  第十五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两国政府间有关协定和其它文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彼此承认缔约一方对位于缔约另一方境内属于对方的资产及其它财产拥有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缔约双方将在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经贸、军技、科技、能源、运输、核能、金融、航天航空、信息技术及其它双方共同感兴趣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边境和地方间经贸合作的发展,并根据本国法律为此创造必要的良好条件。
  缔约双方将大力促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信息、旅游、体育和法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缔约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及其参加的国际条约,保障维护知识产权,其中包括著作权和相关权利。
  第十七条
  缔约双方将在国际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和论坛内开展合作,并根据上述机构、组织和论坛章程的规定,促进缔约一方加入缔约另一方已成为成员(参加国)的上述机构。
  第十八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及本国法律在促进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进行合作。
  缔约双方将根据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以及各自的法律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缔约一方法人和自然人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合法权益,并相互提供必要的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
  缔约双方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调查与解决缔约一方的法人和自然人在缔约另一方境内进行合作和经营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九条
  缔约双方将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状况,预防跨界污染,公平合理利用边境水体、太平洋北部及界河流域的生物资源领域进行合作,共同努力保护边境地区稀有植物、动物种群和自然生态系统,并就预防两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由技术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及消除其后果进行合作。
  第二十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和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以及打击有组织犯罪和非法贩运毒品、精神药品、武器等犯罪活动方面进行积极合作。缔约双方将合作打击非法移民,包括打击通过本国领土非法运送自然人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缔约双方重视发展两国中央(联邦)立法和执行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缔约双方将大力促进开展两国司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二条
  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双方作为其它国际条约参加国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针对任何第三国。
  第二十三条
  为执行本条约,缔约双方将积极促进在双方都感兴趣的具体领域签订条约。
  第二十四条
  本条约需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将在北京互换。
  第二十五条
  本条约有效期为二十年。如果在本条约期满一年前缔约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缔约另一方要求终止本条约,则本条约将自动延长五年,并依此法顺延。
  本条约于二00一年七月十六日在莫斯科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俄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俄罗斯联邦代表
  江泽民        弗拉基米尔·普京(本报莫斯科7月16日电)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俄两国元首签署联合声明
  两国元首满意地指出,进入21世纪,中俄关系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基础日臻牢固。中俄两国愿意加强世代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务实合作,致力于共同发展繁荣。两国将进一步扩大在国际事务中的相互协作,促进世界和平与稳定及多极世界的建立
  本报莫斯科7月16日电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俄罗斯总统普京16日在此间签署了《中俄元首莫斯科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俄元首莫斯科联合声明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1年7月15日至18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了国事访问。中俄元首认真回顾了中俄关系近十年来的发展历程,指出,建立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正确的历史抉择,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的全面合作、巩固中俄两国人民的友谊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具有决定性意义。双方对21世纪双边关系的发展前景作出了长远规划。
  中俄元首满意地指出,进入21世纪,中俄关系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基础日臻牢固。中俄两国愿意加强世代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务实合作,致力于共同发展繁荣。两国将进一步扩大在国际事务中的相互协作,促进世界和平与稳定及多极世界的建立。
  为此,中俄元首声明如下:
  一
  中俄元首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两国关系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双方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条约作为指导新世纪中俄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概括了中俄关系的主要原则、精神和成果,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条约确认,两国的友好关系是建立在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基础上的新型国家关系。中俄元首坚信,以条约为坚实基础,中俄关系在本世纪里必将达到新的更高水平。
  二
  中俄元首重申,将继续保持两国高层互访和定期会晤的传统和机制,经常就重大的双边和国际问题交换意见。两国外交、国防、司法、经济、科技等部门将加强协调,增进合作。扩大双方在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加强和巩固两国睦邻友好和相互信任的社会基础。在此方面,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
  中俄元首认为,切实落实在经贸、科技及其它领域达成的协议,将不断充实中俄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
  为提高经贸和科技领域的合作水平,双方将积极推动以下领域的合作:油气、高科技领域的大型合作项目;俄企业参与中国西部开发;核能、电力和能源机械制造、电信、信息产业、提供和联合生产民用飞机、船舶制造领域;和平开发宇宙空间;中国大型企业参与对俄罗斯森林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生产合作等领域的投资;环保领域等。
  (A、D版)
  中俄元首表示,将共同努力,为经贸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完善银行相互结算机制,包括两国银行间的直接相互结算,改善融资服务质量,提高中俄商业仲裁机制的效率,为经济联系提供信息保障。
  鉴于上述,中俄元首高度重视两国总理即将于2001年9月在圣彼得堡举行的第六次定期会晤。此次会晤将为中俄发展长期经济合作提供新的动力。
  四
  中俄元首指出,双方将继续努力,使中俄边界成为睦邻友好、永久和平、信任和互利合作的边界。双方认为,1999年12月9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对界河中个别岛屿及其附近水域进行共同经济利用的协定》得以顺利实施,表明双方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治意志。
  中俄愿本着建设性和务实精神,就两国边界尚未协商一致地段加快制定相互都能接受的理想解决方案。此前将在尚未协商一致地段维持现状。
  五
  中俄元首指出,实施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分别于1996年4月26日和1997年4月24日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有利于边境地区的和平、安宁与稳定,有利于发展上述协定参加国之间的睦邻关系。“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以及乌兹别克斯坦以创始成员国身份参加,是为巩固中亚地区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安全与稳定,发展该地区睦邻、信任与合作关系而采取的重大步骤。
  六
  中俄元首指出,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际法的核心要素,是规范国际关系的根本原则,也是每个国家存在的必要条件。对任何破坏上述原则的企图和行径进行坚决回击,是每个国家的合法权利。中俄两国坚决支持对方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采取的政策和行动。
  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日益蔓延对主权国家的安全及全球和平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中俄元首认为,只有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才能抵御上述现象,解决这些问题。中俄两国决心为此有针对性地采取双边和多边的具体合作步骤。
  七
  中俄元首认为,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有助于建立一个稳定、民主、不对抗、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这一趋势客观上符合所有国家的根本利益。
  中俄元首指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正在面临一系列挑战。中俄将共同努力,加强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反对用“人道主义干预”和“有限主权”等论调破坏国际法基本准则的企图。
  中俄元首认为,全面发挥联合国的潜力,对于更加平等地分配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及世界经济增长成果、缩小不断增长的南北差距、保障所有国家平等享有先进的信息和通讯技术,特别重要。经济全球化的重点应转向消除不平等和贫困,促进发展和社会保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中俄元首认为,只有通过和平谈判,才能找到解决诸如中东、伊拉克、科索沃(南联盟)、阿富汗等问题的方法,这符合当事各方的利益。
  中俄两国在保障其邻近地区的安全和稳定问题上存在共识。中俄将在双边和多边基础上,参与保障亚太地区稳定、安全及巩固该地区信任的合作。
  八
  中俄元首非常重视以下问题,即加强全球及地区的战略稳定,维护军控和裁军领域业已形成的条约体系,推进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的进程,不向外空扩散武器,毫无例外地保障所有国家的安全利益。中俄对上述问题的立场是一贯的。
  中俄元首重申2000年7月18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反导问题的联合声明》中的立场,强调《反导条约》至关重要,是战略稳定的基石和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的基础,赞成维护条约的现有形式。他们主张在维护和遵守《反导条约》的前提下进一步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
  中俄元首认为,国际社会必须加倍努力防止导弹及导弹技术扩散,并在所有有关国家参与下,进一步探讨在平等和非歧视基础上建立全球防止导弹扩散制度的可能性。
  中俄元首认为,必须坚决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必须缔结禁止将武器部署到外空的国际法律文书。为此,中俄主张在裁谈会上就这一问题开展多边谈判,建立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特委会,并使其具有谈判职权。
  中俄元首重申,将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0年审议大会通过的《最后文件》,并将加强在核不扩散和裁军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敦促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中俄元首主张尽快重新启动裁谈会工作,包括尽快开始就制定有关禁止生产核武器及其它核爆炸装置用裂变材料的条约进行谈判。
  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2002年方便的时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普京总统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邀请。访问具体时间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俄罗斯联邦总统
  江泽民        弗拉基米尔·普京
  2001年7月16日于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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