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0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怎样看待新规定
  陈江旗: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一方面可以支持和促进国家的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个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学会投资理财,增加宏观经济、财政金融、经营管理等知识。我们非常赞成和拥护。
  周世旺:对新规定的出台,我初步听了一些反映,普遍持欢迎态度,大家都坚决拥护。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其一,这个规定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实际和形势的需要。其二,是从大局、大目标即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发的。其三,都是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规范其从政行为和个人证券投资行为出发的。其四,反映体现了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呼声和要求。这个新规定原则明确,范围明确,宽严适度,是合理的,便于贯彻执行。
  王传亮:就这些年来我们所掌握的情况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进行证券投资的愿望,其风险意识不断增强,也具备了相关的知识,特别是随着收入的逐渐提高,他们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投资于证券市场。《若干规定》的出台,对这一部分人也是个鼓舞。作为党政机关的领导同志,也应该主动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正确领会和把握《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认真加以贯彻。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党政干部与普通群众在股票买卖、证券投资方面有何不同
屈万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特殊群体,与普通群众在买卖股票方面是不同的。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特殊纪律要求上,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掌握内幕信息以及与股票的发行、交易有关系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一定范围的股票;二是对可以买卖股票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一些纪律要求,在买卖股票中不得有《若干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止行为。
  庄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注意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出台的《若干规定》是对《证券法》有关规定的细化。明确规定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在证券投资中被禁止的行为。另外,还要求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对其工作人员进入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所有这些都体现了严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宗旨。
  陈江旗: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与普通群众在买卖股票方面的不同,主要表现在附加了几个限制条件:一是在证券管理、上市公司主管部门等机构工作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买卖股票;二是不能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在买卖股票方面以权谋私;三是不能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施买卖股票。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党中央、国务院为什么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
  屈万祥:1993年,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试点阶段,市场规模小,法规不健全,监管力量和监管手段都十分薄弱,市场秩序十分混乱。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防止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股票交易方面以权谋私,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这对于保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治腐败,对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是完全正确的,从几年来的执行情况看,效果也是好的。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近十年的规范发展,与1993年的情况相比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人们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证券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买卖股票是一种正常的投资行为,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二是市场规模迅速壮大,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到2000年5月底,国内上市公司已达1000家,股票市价总值4万亿元,投资者开户近5000万户,日均交易额300亿元。近年来,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日臻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继发布实施。三是“内部职工股”、“公司职工股”已经取消,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全部停止。在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上,任何人不可能利用职权购买到低于市场价格的所谓“原始股票”。这就从制度上解决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购买低价股票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应该视同对国家建设的支持,同腐败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这对于增加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合法投资渠道,支持国家建设,增加筹资渠道,筹集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快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会起到重要作用。
  庄穆:从法律规定的证券投资主体看,党中央、国务院有限制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决定完全符合《证券法》。《证券法》规定了证券从业人员、证券监管人员等不得持有和买卖股票,同时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但没有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主体资格。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证券市场,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普通投资者平等参与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如何认识党政干部投资证券市场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座谈
  编者按: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新规定与党中央、国务院1993年10月关于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有何区别和联系?党政机关干部如何认识新规定?4月26日,我们就此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与会人员的发言摘登如下。(附图片)
  本期主持:本报记者单向前特邀嘉宾:
  ①屈万祥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
②王传亮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副书记
③陈江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④周世旺交通部机关党委副书记
⑤庄穆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
⑥袁东银河证券研究中心主任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从《证券法》的角度如何看《若干规定》的出台
  袁东:从《证券法》的角度看,这一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可以进行证券投资,只是明确规定禁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相关人员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以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现在有限制地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证券投资,与《证券法》不矛盾。
  王传亮: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出台这个规定也是与我国《证券法》的立法原意相一致的,体现了我们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1999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证券法》中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证券投资行为并未加以限制。党中央、国务院之所以在1993年作出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是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之初不够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可能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提前了解股票价格行情,甚至利用权力影响股市、购买上市公司的“内部职工股”,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证券法》对证券交易一般规范、持续信息公开制度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从而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从事证券投资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在新规定颁布前,县、处级以上干部买卖股票的,如何处理
  屈万祥:对于《若干规定》发布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当时规定买卖股票的行为,应当继续依照原有的规定予以查处;特别是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购买、收受“原始股”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党政干部参与股票和基金买卖的优势与不足是哪些
  袁东:就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情况看,可交易的证券品种逐步丰富,交易方式趋于增多,证券投资所需的知识和信息分析能力趋于增强,由此,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证券投资的最主要优势便是,因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较高,这包括他们的知识积累、信息搜集与分析能力、对市场情况变化的敏感性等,因而在参与证券投资的过程中,他们所考虑的因素会相对周全些,眼光会相对长远些,亦即投资的理性程度会更大些,如果硬要用投资与投机加以区分的话,这类投资者投资行为的投机炒作性会较小。可以预见的是,在我国这样的发展环境中,证券市场尚属新兴市场的阶段,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一类投资者,他们会更能客观地分析、观测不同行业、区域板块中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进而能寻求和把握潜在的市场机会,相应地,他们的投资组合也会更加合理些。当然,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也正是在这一层面上,还可以断定的是,这类投资者多半属于比较稳健、风险偏好并不高的一类投资者,这一特点也意味着,他们参与证券投资对于证券市场平稳运行是有积极意义的。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目前的股票、基金交易只是场内性质的交易所交易方式,交易时间集中在党政机关的上班时间,党政机关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也就决定了机关工作人员不可能拿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证券投资的分析与操作,更不用说交易时间正好与他们的本职工作时间相冲突,因而机关工作人员想如同其他一般投资者那样全神贯注地盯住市场,在当前这种证券交易制度和交易组织方式下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在证券交易所闭市后,利用工作业余时间对市场进行事后分析,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信息及时性和交易的现场性是最强的,从这个角度讲,这正是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股票、基金买卖的最大劣势。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技术上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袁东:我们作为证券经营机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证券投资所特别提醒的是,证券市场的不确定性较大,证券投资的风险相对其它传统投资渠道是较大的,很难说证券投资就一定能赚钱,况且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不断发展和规范化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在时间、精力及财力等方面有着相对的不足,所以,更应正确认识股票、基金买卖,应当有足够的风险意识,量力而行。
  依我个人意见,最好在进行较为充分预测分析的基础上予以中长期投资,在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基金可能是对机关工作人员更为合适的投资品种。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干部带着群众干
  ——湖南省汨罗市干部转变作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调查
  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胡彪
  编者按: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和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农民减负增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今年以来,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胡彪两次深入到汨罗市农村调研,这篇调查就是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写出来的。现摘编如下,以飨读者。
  今年春节以来,我两次到汨罗市调查研究。先后到了11个乡镇场,走访了20多户农民,与市乡村组干部及农民群众进行了座谈。
  汨罗隶属岳阳市,有35个乡镇场,393个行政村,总人口63.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2.7万人,耕地面积50万亩。过去由于对沿袭多年的粮猪型结构的调整力度不大,农民增收步伐缓慢。今年,汨罗市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为切入点,以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帮助农民增收为落脚点,各级干部驻村入户,带领群众一起干,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他们一些好的做法给人以启示。
  2000多名机关干部驻村入户,帮助农民调结构,使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了一定规模
汨罗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全市工作,从抓转变干部作风入手,按照“调准目标、调大规模、调优品种、调响品牌、调新机制、调长链条”的思路,组织2000多名市、乡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带领群众调整农业结构。这次,我重点考察了黄市、红花、新市等107国道沿线乡镇,看到境内107国道两旁的土地全部翻坯整厢,沿线到处是集中连片的大棚,不少田土已种上了反季节瓜果。去年冬天下种的荷兰豆、韩国白玉春和春白王萝卜、春丰甘蓝等蔬菜长势喜人。
  去年,岳阳市委下大力气抓转变干部作风。今年,为了使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深化,汨罗市委作出了《关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的决定》,并对干部作风作出了具体规定。在6天的调查考察中,通过与市、乡、村干部座谈,住农户走访群众,我感到汨罗大力转变干部作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不仅要求严格,而且很扎实。
  一是领导到一线。调查中,我到了该市的农业结构调整指挥部,这个指挥部不是设在市区,而是设在调整任务比较大的107国道旁。这种“指挥部前移”的做法,方便了干部群众,起到了实地指挥的作用。不少干部群众反映,现在市里的领导电视上见得少了,到田间地头的多了。二是干部进农家。汨罗市今年抓结构调整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在重点调整区内,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市直部门单位办点,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一名市乡干部负责。目前,全市各级干部住农户、办实事已蔚然成风。正如黄市乡的一位农户所说:“过去干部打着官腔,如今是下来与群众商量;过去干部只是下来看看,如今干部是与群众一起实干。三是责任到丘块。汨罗市调整农业结构的计划之所以能迅速落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十分明确。通过采取市级领导联乡包村、乡镇干部联村包组、党员联户的方法,将计划目标层层分解到乡镇、到市直部门、到村组、到农户、到丘块、到每个干部。特别是各级干部的责任十分明确,做到了“田里有牌子,手中有册子”。
  市乡两级干部共办示范点264个,示范丘块11.5万亩,为大面积调整结构提供了样板和示范
  3月14日,我来到港口村二组的蔬菜大棚旁,看到大棚里有人在整地和移栽礼品西瓜。一问才知道他们都是乡里的干部。我当即鼓励他们“干部就是要先干给农民看,让群众相信,群众才会跟着干部一起干”。我曾实地考察了新市产业结构调整科技示范有限公司的新书村高科技示范园,这个基地有500亩,已投资100多万元建起了1000个标准较高的大棚,其中钢架大棚500个,完成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基地立足大投入、高产出的种植模式,抓科技成果的转化,引种了以色列七彩甜椒、日本樱桃蕃茄、吉祥南瓜、金皮西葫芦等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好销的新品种,预计今年每亩收入可达1万元左右。农民群众看到产调公司搞得红红火火,也坐不住了,原来有些不敢调、不想调的,纷纷要求干部导他们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15家股份制公司相继挂牌成立,既对机制创新进行了探索,又为干部分流提供了载体
  在汨罗调查考察期间,我还发现了一个值得推介的新生事物——产业结构调整科技示范有限公司,这是汨罗市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对体制创新的一个有益尝试。这些公司是在市委书记陈四海同志倡导下成立的,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家股份制公司相继挂牌成立,共安置分流干部210名,吸纳股金750多万元,联系种养基地3000多亩。
  汨罗市产调公司的成立为解决农业结构调整的不少具体问题寻找了有效途径。当前干部分流是大势所趋,但如何使分流干部得到妥善安置,一直是各级领导感到困难的问题。汨罗的产调公司就为安置分流干部提供了一个较好的途径。新市镇产调公司安置分流干部15名,这些干部每人负责管理、经营一两个蔬菜大棚,工资完全脱钩。从我所了解的情况看,他们没有那种分流的失落感,而是以饱满的精神,完全把自己融入到农民群众中去。
  市乡村三级干部从农田基本建设、种苗生资供应,到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全方位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针对农业结构调整中习惯难改、技术难学、模式难定、资金难筹、品种难选、市场难找等困难,汨罗市加大了配套服务力度,千方百计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使农业结构调整进展顺利。
  一是科学制定种养模式。调整农业结构首先要解决好调什么的问题。目前,已有台湾礼品西瓜、黑玉米、吉祥南瓜等一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名门闺秀”扎根汨罗的乡间田野,还有荷兰豆、美国七彩甜椒等30多个来自世界各地的“洋娃娃”落户汨罗的田间地头。二是抓好农田基本建设。市委、市政府把加强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作为支持农民搞产业结构调整的开场戏。去冬今春,该市开工各类水利工程7300处,到目前已基本竣工,共完成投资8200万元,实现了“沟渠配套,排灌自如,旱涝无忧”的目标。三是抓好种苗生资供应。今年汨罗市共引进蔬菜、瓜果、玉米等优质种子30多万公斤,品种达200多个。他们把抓好良种供应、资料备耕作为确保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环节。四是层层进行技术培训。汨罗市从产业调整一开始,技术培训就走在先。我翻看了该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挥部有关技术培训的档案,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去冬今春以来,该市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共举办培训300期,培训各类骨干近16万人次。五是抓好产品加工销售。汨罗市把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培养和壮大龙头企业,作为带动企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从汨罗市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努力促进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收的实践中,可以得出以下三点启示:
  1.实践“三个代表”,必须以转变干部作风为切入点。怎么样学习、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怎么样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汨罗的实践作出了回答,那就是要坚持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为切入点。汨罗市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要求干部从切实转变作风做起,从为农服务做起,41名市级领导坚持从我做起。干部下乡村目标责任制非常明确,那就是既要帮助农民“耕耘”,又要确保农民“收获”。汨罗的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为切入点,才能使“三个代表”学教活动避免讲在口头、写在纸上,而落实到行动上,只有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来抓干部作风转变,转变干部作风才会更加自觉、更加深入、更加持久、更加富有成效。
  2.转变干部作风,必须以调整农业结构为着力点。实事求是地说,汨罗虽然交通、区位优势不错,但地质条件却比较差,其他地方农业结构调整所遇到的困难,在这里几乎都有。但是这些困难没有难住汨罗调整农业结构的步伐。从所见所闻,我深感汨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效是显著的,所取得的这些成效,是汨罗转变干部作风的成果,是汨罗市乡两级干部的汗水和智慧的结晶。汨罗的实践充分说明,当前,干部深入基层,转变作风为农服务,工作虽然千头万绪,但只有以帮助农民调整结构为着力点,才能为干部转变作风提供有效的载体和宽阔的舞台;只有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努力帮助农民调整结构,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所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不快,农民增收缓慢,原因固然很多,但农业结构不优是主要矛盾。因此,要把转变干部作风的着力点放在帮助农民调整结构上,否则,干部下基层就会有图形式、走过场的危险。要像汨罗一样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要以农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对干部转变作风下基层,帮助农民调结构,既要有量的要求,又要有质的规定。
  3.调整农业结构,必须以农民增收为落脚点。怎么样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出路就在于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汨罗的实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全市四大板块、四大支柱产业,可以说都将会使农民在增收致富上得到实惠。必须深刻认识到,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的过程,是农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过程,也是农村经济新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这是一个相当长的阶段,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在调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阻力,调不好结构,就无法实现、发展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来看待这个事情,在调整农业结构中,要始终坚持以农民增收来检验我们工作的成败得失,要注意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确保农民种得下、产得出、销得好、得实惠,决不能搞无益于农民增收、不尊重农民意愿的“一哄而上”和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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