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5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
  在全国法院系统中,45岁以下的青年法官约占2/3。这些青年法官绝大多数奋战在审判一线,是审判工作的主力军。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评选活动,特邀本报等17家中央新闻单位参加。经过评委会的无记名投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宋鱼水等10名杰出青年法官脱颖而出。他们当中,既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大都市法院的复合型、专家型青年法官,也有长期扎根在贵州、西藏等贫困地区秉公执法、勇于奉献的青年法官,他们都是全国青年法官最优秀的代表。
  本报今天特向广大读者介绍这十位杰出的青年法官。——编者
  宋鱼水——
专家型女法官
  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审判效率与经济社会效率、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
  拥有硕士文凭的女法官宋鱼水,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她矢志追求公正,在各种诱惑面前坚守法官的职责和尊严,全身心投入审判事业。
  1993年以来,宋鱼水审理各类经济案件1000余件,年结案数一直在全庭名列前茅;她还发表了十多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是公认的专家型法官。今年,她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近年来,宋鱼水优质高效地审结了37起联营合同、38起企业承包合同、40起财产租赁合同及一些融资租赁、期货、保险、存单、票据、股权转让、股票侵权、公司设立等新类型案件。
  在审理疑难棘手案件的过程中,宋鱼水始终注意把握几点基本原则: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和谐统一;追求审判效率与经济社会效率的和谐统一;追求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
  在审理丁争鸣诉信天翁出租车公司扣车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信天翁公司因丁争鸣等司机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将其车辆扣留公司。而丁争鸣等20多位出租车司机认为公司没有扣车的权力,欲要集团诉讼,并且扬言要到市政府去游行示威,致使信天翁公司陷入停业状态。宋鱼水接案后,感到此案的难度在于双方既存在隶属关系又存在合同关系,绝不能简单处理。为了体现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她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与院领导制定了分化矛盾、分案处理的方式,最终圆满解决了此案。
盛勇强——
善办大要案
  他胸中装有大局,善办大案要案,人称现代知识型、实践型法官
  36岁的盛勇强,是一级法官,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已在审判台上19年的他善办大案要案,人称现代知识型、实践型法官。2001年他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所在。所以,盛勇强对待每件案件,总是将公正放在首位,通过公正审理、公正裁判来赢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今年春节前,上海东方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的总经理专门打电话给盛勇强,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盛法官秉公执法表示敬意。原来,该公司在与本市两家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因故造成重大投资失误,损失惨重。一审判决后,三家公司均不服,向高院提出上诉。盛勇强身为该案的审判长,通过阅卷、庭审、听取审计部门意见等一系列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查清了历时七年多的事实,终于确定了三方上诉人各自的过错责任,依法作了改判。他的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令涉案三方均心悦诚服。
  胸中装有大局,让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是盛勇强办案的一大特点,也受到了人大、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好评。
  去年2月,浙江一建筑公司因工程款被拖欠导致民工工资无着落,大批民工先后涌至市、区有关部门上访。盛勇强获悉此事后,及时与承办人一起,一面向上访民工宣讲法律稳定民工情绪;一面采取积极措施,切实解决民工的实际困难。
  当民工们顺利返乡过年时,盛勇强却因连日紧张的工作而累病了。
  潘婧奎——
无愧于民
  对她的满意率,人大代表达92%,政协委员达100%,全院干警达97.7%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潘婧奎,有这样一句座右铭:“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长期以来,她不管是做书记员、审判员或者是当庭长,都坚持做到不吃请,不受礼,不讲情。
  1999年4月,一当事人通过潘婧奎妹妹的朋友给她打招呼,说要到家里“拜访”。潘法官说:“有理不用找,无理找也不行。不必到家‘拜访’了。”但几天后的一个晚上,这个当事人仍提着礼物上门了。潘法官开门一看,赶紧将他们堵在门外:“如果讲情面,就不需要法律了。你们走吧。”
  多年来,潘婧奎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得到了群众的普遍信任。在2000年的民主测评中,对她的满意率,全市人大代表达92%;政协委员达100%;全院干警达97.7%。
  作为审监庭的庭长,被当事人纠缠是家常便饭,但潘婧奎从不因此而敷衍了事。她尽量做到:使输者输得心服口服;赢者赢得堂堂正正。1999年,潘婧奎出任审监庭庭长后,推行了复查案件听证制度和再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制度,让申诉当事人有充分的机会摆事实、讲道理、示证据。这样,既不放过错案,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在一起转让水泥厂材料纠纷案中,双方争议的款项多,案情复杂。结案后的案卷材料,正副案卷在内多达14卷。办理此案时,潘婧奎在充分调动当事人举证积极性的同时,依职权调查收集了许多证据。经公开开庭再审,她查明了案情,及时作出了判决。对她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气”,并不再缠诉。
  丁建民——
他有一颗公正心
  从事法院工作,18年如一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丁建民是个好法官!他心中想着群众。”这是朴实的河南南阳群众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庭副庭长丁建民的诚心赞誉,也是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实写照。
  “丁建民办案,服了。”丁建民办案公正,评理透彻,这是同事们对他的一致评价。他常说:“法官要有一颗公正的心。”
  1983年丁建民调入法院工作以来,十八年如一日,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政绩突出,他先后审理各类经济案件800余件,未出现一起错案,无一案超审限,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丁建民是个‘死脑筋’,给他送什么他都不要。”这是总想通过丁建民打通“关节”的当事人的无奈。
  1998年年底,丁建民受理了一起货款纠纷案。南阳市个体户李某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有一批面粉欲出售。福建南坪面粉厂得知后,便汇来14万元购买面粉,然而李某在收到货款后却只发去价值11万元的面粉,剩余的货款试图用过期的中药材鹿茸相抵。福建南坪面粉厂要求将鹿茸退回,而李某拒不退款。一审法院驳回了面粉厂的诉讼请求,南坪面粉厂不服提起上诉。受理该案后,李某多方托人找丁建民说情,而丁建民不为所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他依法维护了外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付出总有收获,努力必有回报。2001年1月,丁建民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孙发明——
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
  金钱的诱惑是无孔不入的。在审理案件中,孙发明一次又一次经受住了金钱诱惑的考验
  1月5日,一位身着绿色军装、佩带上校军衔的魁梧军人,作为刚刚评选出的全国百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中的一员,走上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先进典型的主席台,接受颁奖。他就是军队系统惟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南京军区73111部队军事法院院长孙发明。13年来,他以秉公执法、服务基层、清正廉洁的形象定格在广大官兵的心目中。
  金钱的诱惑是无孔不入的,对于握有一定执法权力的法官来说,更是如此。在审理案件中,孙发明一次又一次经受住了金钱诱惑的考验。官兵们都夸他是“心不贪、钱不收、礼不要”的好法官。
  1996年3月的一天晚上,某炮兵旅汽车连两名战士私自外出喝酒,酒后突生抢劫念头,便叫上本连另一名新战士潜伏在公路旁拦路抢劫。在孙发明审理该案的前一天晚上,那名新战士的父母特地赶来部队,敲开他的房门,并摸出一个红纸包非要他收下不可。
  孙发明把二位老人搀扶起来,开导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们的孩子犯了法,相信我们会按法律办事的。这钱一分也不能要。”
  原某部农场场长林某在负责一项工程期间,贪污巨款。孙发明受理这起贪污案后,林某的亲友找到孙发明的上级,为林某说情。孙发明则坚持:“党的政策历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怎能网开一面!”有人劝他:若你顺从领导的意思,说不定会晋升快些!他回答:“我怎能置法律的尊严于不顾,来换取个人的‘好处’呢!”最终,林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肖家亮——
此身但许国与法
  无数次权与法的抗衡、钱与法的较量、情与法的碰撞……他无愧于法律、无愧于人民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助理肖家亮,已在审判战线上工作了二十个春秋,共审结各类案件1200多件,无一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件件办成了铁案。
  其间,他经历了无数次权与法的抗衡、钱与法的较量、情与法的碰撞,但他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省高级法院组织该县127名人大代表和102名政协委员对他进行民意测评,满意率达100%。
  有人说:金钱万能!20年来,肖家亮接受这样的挑战和考验不下百余次。但他从未让铜臭玷污法律。他权来不屈、钱来不收、请吃不去、以身护法,得到了社会上的一致赞扬。
  由他主审的廖义军故意伤害一案起诉到法院后,廖的亲属为了减轻对廖的处罚,将2000元红包送到他家里。被拒绝之后,廖的亲属又将一只价值1900元的金戒指和一张以他的名义开具的发票送到他家里。他当即拒绝:“秉公执法是法官的天职。”送礼人悻悻而去。
  作为一名刑庭庭长,手中掌握生杀大权。每当肖家亮接过起诉来的案件,他就感到责任重于泰山,质量重于生命。
  前年,在审理吴检徕故意伤害一案时,肖家亮仔细阅卷,认真分析,觉得吴犯伤害罪的证据不足。肖家亮认为“严打”任务越重,越要注意案件质量,办案越要过得硬。他带领两名审判人员,顶着38摄氏度高温天气驱车70多公里,赶到发案地,反复调查落实,终于查明吴将他人砍成重伤属正当防卫,使吴免受不白之冤。吴释放时,激动地说:“感谢肖庭长还我一身清白。”
  韦祖宏——
从严治院带头人
  上任之初,他点了“三把火”,将后进带成先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祖宏1998年走马上任之时,福泉市法院还是一番落后面貌:5名违法违纪干警被逮捕,其中已判刑2人;3名干警被党纪政纪处理;法院管理混乱,积案400多件;党委、人大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很不满意。
  怎么办?韦祖宏不畏艰难,与党组一班人一起认真研究分析福泉市法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找准了工作的突破口。于是,韦祖宏新官上任三把“火”:
  对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法院积案问题,限期办结。1998年3月上旬开始至年底,全院办结各类积案400余件,纠正实体和程序有问题的案件20件;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查处。全院查处违法违纪线索15件10人,金额35639.97元。其中,受党纪处理4人,行政处分4人。
  抓建章立制,加强科学管理。为完善管理,韦院长经常加班加点,亲自起草各项制度,现在已建立和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30多项并编印成册。
  1999年,福泉市法院被评为全市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办案质量提高,社会形象明显改善。当事人送给法院的牌匾、锦旗24面(块)、感谢信30余封。
  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时,韦祖宏的工作报告赢得了人民代表的多次掌声。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个别走访和开会座谈的办法对韦祖宏进行述职测评时,发出测评表104份,获优秀票100票,称职票4票,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01年初,韦祖宏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李敏——
热心 耐心 诚心
  4年来,她接待当事人近3万人次,立案13000余件
  李敏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名普通的审判员,已勤勤恳恳地干了20年。从1997年至今,在立案庭工作的她共接待当事人27000余人次,立案13000余件,调解各类案件950余件。
  1995年以来,李敏连续5年被评为本院十佳法官。2001年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立案接待工作庞杂纷繁。李敏以自己的热心、耐心、诚心,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一个盛夏的傍晚,李敏正准备下班,办公室门口来了一位残疾老大爷。大爷激动地说:“我要告我
  的八个逆子!他们把我撵到大街上!”为了让大爷晚年能享受天伦之乐,她主动以一名人民法官的身份积极介入到这个大家庭复杂的“家事”之中,终于促成全家达成协议,使这位80多岁的残疾老人老有所养。
  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向人民法院袭来。李敏牢记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职业道德,“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
  在一起购销纠纷中,原告是河北省的一家企业,来天津追讨欠款。李敏接待该企业后,立即进行调解。她对被告讲解法律,晓以利
  害,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被告同意一次性还清欠款40多万元。
  事后,原告为表示谢意,偷偷塞给她6000元。李敏婉言谢绝。
  几年来,李敏拒吃请上百次,拒收礼数十次,拒收现金近万元。
  边巴——
两袖清风 一尘不染
  三年中,他审理案件500余件,接待当事人1500余人次,从未接受过当事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提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边巴,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称:“雅古都!”近3年来,他审理案件的结案率、人均结案数、公开审判率、公开宣判率、调解结案率在全自治区民事审判员中独占鳌头。2001年他当选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作为审判人员,边巴明白为谁当官、为谁掌权的深刻内涵。
  去年10月,边巴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娘麦夫妻与丈夫的弟、妹同住一屋,后来丈夫不幸去世。在家庭析产时,原告娘麦担心其继承权会被小叔子、小姑子剥夺,便给边巴送去3000元,请他审理时关照关照。边巴及时将此情况向院领导和庭长做了汇报,并退回了钱物。在审理中,边巴详细查阅卷宗,依法办案,使娘麦继承了应有份额。娘麦拉着边巴的手激动地说:“人民法院,雅古都!”
  如果说,边巴法官与广大藏族群众的关系水乳交融,已融于一体,那么,他与有悖于法官职业道德要求的不法现象则是水火不容。
  三年中,他审理案件数500余件,接待当事人1500余人次,从未接受过当事人赠送的礼品或礼金,也从未接受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吃请。
  忘我的工作,使边巴每天处在超负荷状态。极度疲惫的他,头发开始大量脱落,得了神经性脱发症。但他依然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实践着他经常说的那句话:“身体可以有病,思想不能有病。”
  刘来平——
办案讲效率讲质量
  连续3年,他成为深圳市法院系统的办案“状元”
  提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法院布吉法庭审判员刘来平,当地群众都说:这是一位好法官。
  1998年以来,刘来平每年结案均超过350件,连续三年成为深圳市法院系统的办案“状元”。经层层严格选拔,今年1月,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光荣称号。
  在许多当事人的眼中,刘来平办案从不拖拉。
  在花都市某五金厂诉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拖欠货款一案中,被告为逃避债务,准备了两套营业执照,以蒙混过关。刘来平几经周折,得知该厂外面经常停放一辆标有被告厂名的小车。他调查摸底后,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将该车扣回法庭。在扣车的第三天调解并执行了此案。
  原告称赞:“特区的法官,就特在效率上。”
  刘来平不仅办案快、办案多,而且办案质量好。
  去年8月,深圳某电器厂起诉曾某拒还20多万元欠款,但只知对方手机号码,住址不明。法庭多次通知曾某仍拒不到庭。刘来平通过手机号码查到了机主姓名,机主却不是曾某,只是留下了一个联系电话。但这难不倒他!刘来平先到电信局查明了电话地址,再到房管部门、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商等处反复核查,证实了被告的确切住址。面对从天而降的法官,曾某只得乖乖还款。(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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