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14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在地方各级人代会上,审议报告有时成了个别领导的专场报告会。代表们只能洗耳恭听,很难在审议时有发言的机会。因此,有必要为此呼吁——
  多让基层的代表说话
  赵景亮
  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代会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人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观地讲,也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比如在分团或分组审议会议各项报告时,有些有领导职务的代表往往率先发言,滔滔不绝,海阔天空,一讲就是大半天。其他代表只能洗耳恭听,很少有发言的机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还是这些有领导职务的代表对自己角色的认识有偏差:把自己看成是高于代表的“领导”,而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代表中的一员。简单地说,是站位不准;严重地说,则是对人大制度缺乏应有的认识。
  宪法和代表法规定,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决定国事、执行代表职务的最主要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和象征。作为代表,宪法和法律对其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无论职位高低,来自何处,其权利和义务都是一样的。一句话,在法律面前,代表人人平等。在会议期间,每个代表都有对会议报告审议发言的权利,都有对国家事务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这也正是人代会不同于其他会议的关键之所在。
  客观地讲,身居领导职位的代表往往对情况掌握得多,对问题观察得透,对报告理解得深,善于言辞,水平较高,这是无庸置疑的。但是,有所长必有所短。身居领导职位,往往会因政务缠身而深入基层少些,对基层群众的所感所思,难以有真情实感。而那些来自基层的代表,生活在群众之中,对群众所思、所想、所愿了然于胸。他们最了解、关心群众,并休戚与共。如果不给他们发言的机会,就会使人代会这首动听的乐曲缺少一个重要的音符,而走音变调。
  记得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到各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当代表团负责同志要求他们首先讲话时,他们都表示要听听大家特别是来自基层代表的意见。听完大家发言之后,他们再结合大家的意见谈感受、谈意见。这一先一后,不仅表现出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的人民观,其寓意和效果也是大不相同的。那些独占议坛的“领导”代表当以此为镜,多用耳少动嘴,让来自基层的代表说说心里话。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遮丑墙”到底挡住了什么?
  记者日前看到河北邯郸县投资80余万元修建了一道华丽、长达千米的墙,隔开两个“世界”:墙外是整洁宽阔的“迎宾”大道,墙内却是一个肮脏凌乱、污水四溢的村落。当地政府把这道墙称作“广告墙”,而老百姓却称之为“遮丑墙”。这种“面子工程”花费巨大、华而不实,给村民带来诸多不便。
  左上图:为修这道“遮丑墙”,这位妇女家刚花4万多元新盖的房被拆掉一间半。
  右上图:村民说,“遮丑墙”挡住了村里的排水系统,雨水、污水排不出去,整个村里都散发着一股臭味。
  左下图:村民卢雷杰说,这道墙挡住了我家的窗户,冬天太阳照不进来,屋里特别阴冷;夏天风不能吹进屋里,室内特别闷热。
  新华社记者 杨世尧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维护司法公正
  ——山东省人大首次实施个案监督纪实
  张伯厚 陈树斌
  赵付印、耿付宝、姬付同是山东省单县高韦庄镇苗庄村农民,1996年10月被单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2年、12年。赵付印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年11月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人入狱服刑后不服判决,多次申诉。
  1999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收到申诉信后,十分重视。省人大内司委的委员们会同有关人员认真审阅了案卷,了解到该案的大致案情:1996年2月6日晚7时许,苗庄村的刘玉忠自述在向其表兄借钱回村途中被人拦截、殴打成重伤。3月18日刘玉忠向县公安局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根据借钱知情人范围向公安机关指认赵付印等人对其实施抢劫。6月21日三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在此期间三申诉人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后,省人大内司委发现本案疑点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组织人员到申诉人关押监狱和案发地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发现该案存在主要证据矛盾突出、申诉人没有作案时间、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问题,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错案。
  2000年9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对赵付印、姬付同、耿付宝申诉案实施个案监督。省人大内司委于2000年10月10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第一号《个案监督通知书》,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个月内提起再审,依法纠正,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个案监督通知书》后,第二天就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和审判监督庭庭长等五人组成的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复核。在认真审阅原审案卷后,办案人员到案发地和济宁、莱芜等地以及安徽省进行调查,询问了近20名证人,提审了被告人。12月20日,省高院就审理情况向省人大内司委作出汇报:根据合议庭的意见,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原审认定三名申诉人有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决定依法撤消原判决、裁定,宣告赵付印、姬付同、耿付宝三人无罪,建议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
  1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要求,公检法机关要根据有关法规逐级追究涉及本案的违法办案人员的责任等四项处理意见。
  2000年12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到三申诉人服刑地微山县召开公开宣判大会。“现在宣布:赵付印、耿付宝、姬付同无罪,当庭释放。”审判长话音一落,53岁的赵付印情不自禁地跪倒在地,放声痛哭:“感谢党,感谢政府!”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三位农民当天拿到了赔付给他们的每人54529.04元赔偿金,返回了阔别已久的家乡,重新获得了本应该属于他们的自由。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规避监督要追究责任
  田必耀
  据报载,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绛县支行拒不接受人大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建议运城地区中心支行免去李德宏的绛县人行行长职务。
  实际工作中,应付人大监督确实客观存在,但像李德宏这样拒绝人大监督的实在鲜见。当前一些地方对“条管”单位的监督,很容易产生“空当”、“盲区”。不少地方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对“条管”单位采取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手段进行监督,但由于处置措施缺乏明确的法理支撑和可操作性,导致监督苍白无力。
  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责任通过评议、执法检查,乃至质询等监督方式对包括“条管”单位在内的一切执法单位进行监督。也就是说,执法权延伸到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这种法律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是一种国家体制,是最高层次的监督。拒绝、抵触甚至对抗监督实质上是漠视宪法和法律权威,漠视人民的意志。很难想象,一个连接受监督的起码要求都做不到的执法部门领导,哪能公道地执行法律法规。湖北、山西等省的监督条例对规避、对抗监督的行为已植入了责任追究的规定。比如,属人代会选举、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依法罢免,或免职、撤职;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人大常委会建议或者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撤职、免职等。这些明确规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追究规避监督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人行绛县支行李德宏拒绝监督的结果,既为那些规避监督的执法主体敲响了警钟,同样也唤起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对规避监督行为从立法、监督等方面予以责任追究的紧迫感和必要性。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河南出台政府接受人大监督措施
  本报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去年底发出文件,就省政府加强政府工作与人大的协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问题提出了意见。
  文件要求,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把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政府工作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贯彻到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去。一是凡涉及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问题,有关上一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依法要求报告的某方面的重要工作,都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其审议。二是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评议和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切实加以整改。三是省政府作出重要决策前充分听取省人大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四是省政府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出席指导。
  (于轩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为教育进城打工的农民遵纪守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山东省淄博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每年都要义务下乡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深受欢迎。图为今年春节前,东平镇上台村村民刘延宝向律师咨询自己外出打工遇到的问题。
  新华社记者 范长国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说了不白说 件件有着落
  安徽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抓落实
  本报讯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中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一抓到底,监督有关部门整改到位。他们在去年6月开展的环保执法检查中受理的220件群众举报的问题目前已大部分查结,并得到较好的解决。
  去年6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环保执法检查组赴合肥、安庆、池州、芜湖、铜陵、马鞍山、滁州、宣城、黄山等市地和省直机关进行了环保执法检查,检查中受理了220件群众举报电话,各市地人大根据检查组的要求,督促政府及环保部门认真查处,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220件举报电话中除2件举报不属实外,其余全部属实或基本属实,除去52件重复件,实际归并为168件,目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了108件,占总数的64%,已提出整改意见正在进一步落实的60件,占总数的36%。
  各市地人大和政府为查处举报电话反映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安庆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市环保局关于环保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切实进行查处。市人大常委会还对群众举报的振风塔宾馆等6家酒店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并请举报人到现场查看,举报人对此表示满意。滁州市内50多家浴室烟尘污染是群众举报的热点问题,市政府专门成立浴室锅炉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组织市环保、劳动、工商、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进行查处,目前绝大多数锅炉实现了达标排放,黑烟基本消除。芜湖市对接报的39件举报电话高度重视,目前已基本查处答复完毕。(黄岩春)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彰优秀通讯员
  本报讯 自本报《民主和法制》周刊创办后,为加大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动的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本报联合建立了一支通讯员队伍。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23名工作突出的优秀通讯员进行了表彰,其中省级人大常委会优秀通讯员14名,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人大常委会优秀通讯员9名。名单如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黄智敏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张丽华(女)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郭永清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邓宗华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周冶陶(女)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田晓杏(女)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曹承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王启信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朱言文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梁尔元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王建华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周国辉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赵夫龙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李绍新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伊啸扬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 王锡财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潘国祥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余则连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 张子道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陈宝根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何金录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许凤琴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柴清玉
周刊全体编辑也向各省级人大常委会、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人大常委会通讯员表 示感谢。——编者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出重拳敲警钟 用猛药治沉疴
  枣阳市两名法官被撤职
  本报讯 去年,湖北省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依法撤销了两名法官的副庭长职务。据悉,这是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任职三年来第六次采用刚性监督手段,对“一府两院”干部依法进行处理。
  1996年10月,琚湾镇人民法庭副庭长琚某在办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既不向院长请示汇报,又不与院执行庭协商,为了使自己经办的案件早日结案,擅自同意书写假裁定,解封市法院已经扣压的房产,导致原告方向市法院索赔31752元。姚岗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某违反执行程序,延误办案,在受理货款纠纷案件中,对抵押的轿车,既不交原告保管,又不办理过户手续,而是法庭自己使用,以致车辆报废,被告要求市法院赔偿车辆损失费2万元。
  为了强化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枣阳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依法撤销两位法官职务。该市法院代院长韩学斌说:“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两名法官的处理太及时了!它就像一剂猛药,给我们每个法官办案都提了个醒!”
  (薛 雨)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百家之言

  人代会审议发言“五忌”
  一年一度的人代会召开期间,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人大代表的一种职务行为。但在具体审议过程中,有的代表或是抓不住要害,或是“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或是虚浮不实,致使审议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深度,审议发言效果不佳。代表的审议发言主要有“五忌”:
  一忌一味评功摆好。在审议发言时,代表对听取的各项报告应全面分析,肯定成绩,反映问题,功是功,过是过,客观评述。切不可逢迎虚夸,言而不实。
  二忌空话套话。代表审议发言应紧紧围绕报告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用事实说话,讲求实效。不可高谈阔论,空话连篇,将审议发言变成空洞无物的陈词滥调。
  三忌重复啰嗦。人代会涉及的议题多,内容丰富,时间安排紧凑,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各项报告进行审查、讨论,务求提高效率。因此,审议发言要言简意赅,避免人云亦云,重复累赘、啰啰嗦嗦。
  四忌泛泛而谈。人大代表来自各个选区、各个工作岗位,每位代表应抓住重点,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讨论、剖析。切不可开口千言,离题万里。
  五忌含混其辞。代表审议报告,要求观点明确,如实反映民意,这样才能达到集中民智的效果。(刘光红)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百家之言

  行使好提议案和建议权
  代表积极行使提议案和建议权,就是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也是联系选民、反映民意的最好形式。每年人代会期间,与会代表都提出一大批反映民意、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议案和建议,通过各承办机关和部门的认真办理,不仅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并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也大大推动和改进了国家机关和部门的工作,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还有一部分人大代表对肩负的代表职责不很清楚,还不重视代表提议案、建议权的行使。据有关市人代会期间进行的代表活动状况的问卷调查,领衔或参与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占与会代表的27%,单独提出建议的代表占25.4%,与别人联名提出建议的代表占20.2%,有27.4%的代表没有提出议案或建议,代表人均提出议案和建议数不足0.6件。这种较低的比例和偏少的数量说明,部分代表在依法行使职权方面存在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法定的职责相比还有差距,应该予以高度重视。
  代表提议案、建议权的行使和作用的发挥,是一个从提出到办理的完整过程。首先,将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作为大会准备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抓好,使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不仅有多的数量,更有好的质量。接着,再自始至终地抓好办理工作,大力提高办结率。这样,就一定能促进代表提议案、建议权的行使,发挥好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李济泰)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百家之言

  别伤了代表的心
  据查证,某县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从1997年以来,年年提政府应抓紧兑现乡镇打井补助款问题,但直到今天仍没有兑现。谈及此事,一些代表很有情绪地说,不愿再提了。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都是“一府两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正是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真实体现,它既是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的信任,也是人民对“一府两院”的期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对人大代表负责,也是对人民负责。作为一级政府,庄重承诺,就应当严肃践诺,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政府对代表建议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实行严格的办理责任制,确保办理实效。要直接和代表联系,征求代表的办理意见,听取代表对办理结果的评价。要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督办。督促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整理,归纳分析,使建议合情、合理、合法。转办的形式要庄重,要求要明确,操作性要强。对转办的建议要跟踪督办,适时组织代表听取汇报、视察检查,增强刚性监督,避免“代表提、人大转,‘一府两院’拿方案,一年到头仍没办”的现象。(仁 达)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百家之言

  领导干部怎样当人大代表
  领导干部在代表中占有相当一部分比例。但一些“官”代表总是“官念”太重,自觉不自觉地带有“官气”。尽管是少数,但直接影响了人大代表的形象。如何当好“官代表”?
  放下架子,不当特殊代表。领导干部如果放不下架子,以官自居,高高在上,终究了解不了社情民意,听不到群众的呼声,集中不了群众的智慧,难以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代表不了群众。只有放下架子,丢掉“官念”,增强“代表观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才能体民情,察民意,知民愿,为民言,为民服务。
  加强学习,不当名誉代表。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是高的,但当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仍然需要学习,尤其要学习《宪法》、《组织法》,学习《代表法》,牢记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优势,努力办实事、办好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遵纪守法,不当法外代表。领导干部更应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官气十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凌驾于法律之上,选民就会罢免你。
  (魏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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