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专论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严明党的纪律是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只有全党同志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才能使我们党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纪律是衡量党风好坏的重要标志
吴玉良
  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纪律是作风的外在表现。党的纪律能否在全党普遍得到严格的遵守,是衡量党的作风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纪律严明,才能步调一致地前进。”
  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观点
  马克思在1859年写给恩格斯的一封信中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更是一贯强调党的纪律,他在创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十月革命后改为共产党)时,为了阐明无产阶级的建党原则,批判组织上、纪律上的机会主义,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纪律的重大作用。他指出:党不仅是工人阶级有先进觉悟的部队,同时又是工人阶级有组织的部队,它有其为党员所必须遵守的纪律。如果党不是本阶级有组织的部队,不是一个组织体系,而是由一些自行宣布为党员,不必服从党的决议的分子所构成,那它就不会有统一的意志,不会形成行动上的统一,也无法领导工人阶级去斗争。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经过艰苦奋斗,成功地夺取了十月革命的胜利。
  遵循列宁的建党原则和理论,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非常重视党的纪律,加上处在受反动派迫害和围剿的客观环境中,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党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所以,一大党章有两处强调党员“应保守秘密”。二大党章专门增加了“纪律”这一章节,强调下级机关要执行上级机关的命令,党员的言论和行动不得违背党章;明确了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并对违反哪些纪律必须开除党籍作出了规定。此后三大、四大、五大、六大党章都专门写有“纪律”这一章。七大以后的党章,写法有所改变,但在“总纲”和“党的组织制度”中都强调了党的纪律,强调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强调“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中,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都十分注意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早在1927年底,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向井冈山转移时,就亲自制定了三大纪律。1928年初,又制定了“六项注意”。其后形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毛泽东在《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反对自由主义》、《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等著作中都精辟论述了纪律的重要作用。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邓小平多次强调:“为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纪律”;“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党风党纪和反腐败问题。他在《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一文中,明确指出:“党的纪律极为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如果容许和听任党组织或党员无视组织纪律,为所欲为,那末,我们党就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就会丧失战斗力,甚至瓦解。”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又把“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作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一个重要内容,提到了全党同志的面前。
  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的纪律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把纪律概括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四个方面,涵盖了纪律的主要内容。在这些纪律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六中全会《决定》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指出: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为什么说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呢?
  从性质上看,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是管总的,也就是说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在现阶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构成了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
  从作用上看,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使全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如果政治纪律松弛,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一事无成。因此,遵守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从现实生活中看,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有的党员干部在报刊、书籍、讲坛和因特网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历史结论,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公然散布歪曲党的历史、违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有的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有的对党的方针政策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比如参加邪教“法轮功”的非法活动;等等。对这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如果不能有效制止,不但党的作风建设搞不好,还会严重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
  从历史教训看,违反政治纪律的危害很大,一旦发生重大政治变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就有可能变成一种分裂党、反对党的行为。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就发生过张国焘另立“中央”的分裂主义。再从世界社会主义的教训看,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原因之一就是党内的分裂。“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所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和国家的统一,是非常重要的。这里的“统一”,不仅指领土、疆域的统一,还包括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统一,包括全党意志、号令、力量的统一。如果说反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那么是否严格党的政治纪律,是否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同样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就要坚持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坚决反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和分散主义;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任何党员、党组织,如果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都要按照党章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对程度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经教育不改的,要坚决清除出党,这样才能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怎样才能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纪律具有三个明显特征:自觉性、严肃性和统一性。这三个特征,客观上对党员和党的组织在遵守纪律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关于自觉性。党的纪律集中反映了全党共同的信仰、共同的目标和意志,它要靠广大党员的自觉性来维护。这种自觉性来源于共产党员坚强的党性,来源于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坚定的信念,来源于把人民的利益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的崇高境界。党员具备了这种觉悟,就会把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当作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党员的这种觉悟不是自发产生的,而必须靠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靠党组织的不断教育。只有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的警示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关于严肃性。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无论谁违反了纪律,都必须受到惩处,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含糊。从对违纪案件的分析看,大量的违纪者并非因为不懂纪律。他们之所以敢于以身试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地方的党组织纪律涣散,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替违纪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该追究的不追究,该查处的不查处;有的口头上也说要严格执纪,但一涉及具体的人和事,就怕查死了经济,查没了政绩,查坏了形象,往往下不了手;有的以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以经济处罚代替党纪处理;有的对纪律处分决定不宣布、不落实,决定给予重处分的,执行中却给了轻处分或者根本就不去执行。从对一些地方执纪的检查清理情况看,党纪政纪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约占同期受处分党员干部总数的5%左右,严重影响了纪律的严肃性。针对这种错误倾向,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对几年来查结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处分决定阳奉阴违的,要严肃查处。”实践证明,只有从严执纪,才能有效地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关于统一性。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纪律的标准统一。不论党员的党龄长短、资历深浅、职务高低、功劳大小,也不论中央机关还是基层组织,都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遵守和执行纪律。二是纪律的约束力统一。党员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特别是对那些会办事的“能人”,有影响的“名人”,处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人”,都要一视同仁,只要违反了党的纪律,就按照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为了更好地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还应做到以下三条:
  正确认识开拓创新与遵守纪律的关系。党的纪律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充分尊重和保护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决不是束缚创新的“条条框框”。正确执行党的纪律,可以保证沿着正确的方向开拓创新,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从而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如列宁所说,党的纪律“是在斗争中发挥独创性和主动性的纪律”。那种把纪律与创新对立起来的认识是错误的。
  正确认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我们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纪律维护的是整体利益,当个人、地区、部门的利益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整体利益,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党的纪律的必然要求。如果颠倒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就会搞什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不惜为了局部利益而损害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这是党的纪律所绝不允许的。
  正确认识变与不变的关系。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处的客观环境不同,肩负的历史任务不同,对党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纪律的内容是发展变化的、与时俱进的。例如,1993年我们曾规定县处级以上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现在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完善,这一条纪律就取消了。但是,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的原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第9版(理论)
专栏:

新认识与新概括
庄前生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最新成果。这一重要思想既围绕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又着眼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命运和前途,阐明了“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和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特殊性质和内在机制的认识达到了新水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是关键。只有正确认识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对于社会主义命运的关键作用,才能为加强党的领导确立客观的前提和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只有不断深化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特殊性质、内在机制的认识,才能更加自觉地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就必须努力推进党的自身建设。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巩固党的领导。
  党的性质和使命与中国现代化的性质的一致性,决定了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并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以经济、政治和文化相互作用的合力为动力系统,以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基本目标的。在这一进程中,党作为现代化建设的组织者、设计者、指挥者和直接参与者,始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命脉所系、希望所在。
  离开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决无成功的可能。而党要担当起此项重任,又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和根本目的作出了新概括。它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更高发展阶段上,对“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和如何发展社会主义”问题作出的科学而系统的回答,是具有重要创新意义的理论成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科学的。它不仅是江泽民同志高瞻远瞩、长期思考的产物,而且得到了全党的广泛论证和高度认同;不仅立足于当代中国的伟大实践,提出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改革和发展思路,而且着眼于世界的最新发展,体现了时代的趋势和特征;不仅扎根于马克思主义的沃土,体现了一以贯之的继承性,而且总结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鲜经验,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品格。总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八十年奋斗历史和现实经验的最高总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系统的。它虽然只有简明、通俗、朴实的三句话,却具有丰富的内涵,深刻的哲理,严密的逻辑,完整的体系。“三个代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发展先进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的基础,发展先进文化又是加强生产力发展的强劲杠杆。而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要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必须大力推进生产力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这就是说,面向新世纪的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必须体现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推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出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努力加快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
  而这一切努力,都不是为了少数人的私利,而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劳动的成果,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性质、目的和任务的完整概括,也是对党的指导思想、根本宗旨的完整概括,是对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总体规律的全面把握。


第9版(理论)
专栏:

源于实践的思考
  群众的呼声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第一信号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只有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自觉遵从人民的意愿,党的作风建设才能有正确的方向。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基层,切身体察民情,努力从人民群众的情绪变化中抓住党的作风建设的信息;必须广开言路,从人民群众的各种议论中找准党的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必须虚心采纳人民群众的建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
  ——贺天成(湖北)
  密切联系群众是具体的
  联系群众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主要表现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体察民情是前提。凡是想在事业上有一番作为的领导干部,都必须真心实意地到基层去、到老百姓中去,做到“下到底、蹲得住、帮到位”,不求“知名度”,只求“知民度”。了解民意是关键。领导干部只有对民意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集中民智是基础。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要想做群众的“先生”,必须先做好群众的“学生”。珍惜民力是保证。领导干部要知民力维艰,十分珍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决不做劳民伤财的事。
  ——王庆厚(江苏)
  领导干部要过好家庭关
  在生活中,领导干部往往居于亲情、友情等多重社会关系的焦点上,时刻面临着理智与欲望、关系与党性等多方面的考验。加强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首先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过好家庭关。领导干部的家风直接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领导干部要以“崇俭戒奢”为治家之本,率先垂范,严明家规,树好家风;要加强对家属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明白,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不仅没有任何理由搞特殊化,相反,应当比其他人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只有这样才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的最大支持。
  ——王启山(河南)
  总结典型要走群众路线
  总结典型一定要重视群众基础,走群众路线,而不能完全由领导定调子、定框子。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服气不服气、公认不公认,作为评价典型的标准。事实表明,典型的事迹离群众越近,越真实,就越能打动人、影响人,在广大群众的心目中就越了不起,留下的印象也就越深刻、越长久。这样树立起来的典型才能经得起考验,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也才能真正做到“墙内开花,墙内墙外一样香”。
  ——施建石(江苏)
  做“官”须先做人
  良好的道德品质,不仅是做人的根本,更是做“官”的根本。领导干部要做到以德服人,首先必须加强道德修养,把准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抓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大德。具体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五个管住”:管住自己的脑,不为名利、物欲、美色所动;管住自己的嘴,不大吃大喝;管住自己的手,不乱伸手捞钱、争利;管住自己的脚,不涉足格调低下的娱乐场所;管住“自己的人”,包括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沾非分之光,不享非分之福。
  ——陈忠辉(湖南)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工作作风当戒“飘”
朱国良
  飘者,随风摇动或飞扬之意也。一个“飘”字,在人们生活中展示的往往是一道风景。头发飘散,彩旗飘扬,神采飘逸,这些都给人以美感。但同一个“飘”字,还有另一层含义,这就是轻浮、不踏实。如果做人轻飘,办事飘忽,特别是工作作风飘浮,那就不可等闲视之了。
  工作作风上的“飘”,就是飘浮,浮躁,不深入,不踏实,犹如墙上芦苇,水中浮萍,根基不牢,浅薄无用。这种“飘”风,目前在一些干部身上并不鲜见。有的干工作喜欢随风飘,赶浪头,出风头,争彩头,豪言一串串,大话一套套,四处放言,八面威风,当面拍胸脯,事后掸屁股,可就是不干实事,不和群众交朋友,如同柳絮经风吹,羽毛飞在天,飘飘荡荡,落不到地上。有的抓落实如同孩童打水漂,随意捡起石头瓦片,抛向水面,听到几声水响,看到几朵水花,便心满意足。表面上花哨好看,实际上于事无补,“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还有的为人做事恰似“水上葫芦”,飘来流去,没个准性,下基层是做做门面,搞调研走走形式,对工作无所用心,干私事却竭尽全力。
  “飘”风不止,作风难正;“飘”风不刹,事业难成。古语说:“华而不实,怨之所繁。”中外历史上,因作风飘浮而误国误事的例子不胜枚举。战国时期的赵括只会纸上谈兵,兵败长平,致使赵国一蹶不振;三国之时的马谡总是言过其实,失守街亭,导致蜀国陷入困境。如今的作风飘浮者,往往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瓜葛不断,其哗众取宠、华而不实的做法和作风,显然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背道而驰。有的干部颇觉得这样做轻松,自以为这一招聪明,能够“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他们作风上喜“飘”不喜实,很像俄国作家冈察洛夫笔下的那个“奥勃洛摩夫”,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整天不做实事,到头来一事无成;也像张天翼笔下的“华威先生”,跑上跑下,不着边际,结果败坏了世风,贻误了事业。
  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也就是说,只有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如果不务实,不扎实,干工作摇摇晃晃,做事情飘飘荡荡,再好的路线方针政策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从严治“飘”。对于那些精神状态欠佳,怕苦怕累,浮在面上,脱离实际的;对于那些急于出名“挂号”,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而不是扎扎实实抓落实的,应当动“真格”的,决不能给整天飘飘荡荡、不干实事,搞“花架子”的人以任何好处。不然,那些长于此道者就自以为得计,“飘”风就止不住,刹不牢。
  在新的世纪,我们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和更加艰巨的任务。实践证明,求真务实是个宝,真抓实干最重要。要赢得新的发展,实现新的飞跃,特别需要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改进作风,认真抓好落实。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一切不符合党的事业发展要求、不符合人民利益的不良风气,都应坚决克服。”有句民谚说得好:“要学白藕扎深根,莫效浮萍水上飘。”老百姓十分看不上、不满意那种说话轻飘飘、办事风飘飘、做了一丁点事又飘飘然的人。只有踏踏实实、始终不渝地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干部,人民群众才会永远将他们记在心中。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视“飘”为耻,远离“飘”风,常戒“飘”风,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工作,让老百姓高兴,使人民群众满意。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为什么说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
  的轨道运行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
  ——学习六中全会《决定》系列谈(15)
白丹
  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这是我们党在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得出的重要结论。
  权力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力量,存在着两重性:一方面,权力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正确地行使权力,能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另一方面,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又可能被滥用,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从根本上防止以权谋私,关键在于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制度和法律对于防止以权谋私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制度、法律不健全,容易使权力运行出现薄弱环节,导致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只有建立健全有关的制度、法律,把权力的运行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以权谋私,遏制权力腐败。首先,制度和法律适用范围广,影响力大,能对权力形成、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的全过程发挥作用。制度和法律都是经由特定机构、特定程序、特定方式制定的,形式严格,内容严密,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可以使权力结构更合理、配置更科学、程序更严密、制约更有效,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其次,制度和法律着眼于规范权力行使者的行为,调整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社会关系,不会经常变动,能够持久发挥作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最后,制度和法律还具有强制性,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一旦违反,就会受到严厉制裁,可以对企图以权谋私者产生威慑力,从而起到预防和治理权力腐败的作用。
  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对于防止以权谋私、最终铲除权力腐败可以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以权谋私关键在“权”。从外部看,是贿赂收买权力;从内部看,是出卖滥用权力。一方面要治标,即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的案件,运用强制手段打击和惩处腐败分子;另一方面要治本,使权力得到有效的制约,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根本途径就是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一是通过建立健全有关的制度、法律,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大面积产生的土壤,从根本上遏制以权谋私现象的产生。二是通过制度、法律的公开化,为实施权力监督提供一定的客观条件,使以权谋私难以实施。三是通过制度、法律的规范制约作用,使权力的行使受到监督制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蔓延势头。四是发挥廉政制度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依法行政。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权力腐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廉政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完善,逐步建立了几十项廉政制度和一系列重要的党纪条规,初步形成了一个“有党规党纪可依、依党规党法治党”的局面,也使权力的正确运行有了制度上的约束和保证。但必须充分认识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法制化在我国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清正廉洁、依法行政,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滥用权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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