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证监会通报批评民丰农化
  本报北京11月1日讯记者刘韬报道:经检查发现,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巨额代垫各种款项,严重地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证监会日前按照《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规定,对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和公司相关人员予以公开批评,并责令重庆民丰农化抓紧落实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在指定报刊上披露。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11月8日,日本对华农产品临时设限自动失效,到时日方会不会启动正式保障措施?中方会不会坚持对日工业品报复措施?
“大葱战”还要打多久
本报记者龚雯
  11月1日,中日就两国农产品贸易争端问题启动新一轮磋商,谈判将持续多久?双方能否达成和局?目前尚难预料。一个无法改变的现实是:11月8日,日方对华3种农产品采取的200天临时保障措施期满,按WTO规则和日本国内法规定,届时该措施将自动失效。那么,“200天”之后怎么办?临时保障措施失效并不意味着问题的最终解决。
  “大葱战”由谁挑起?
  事实上,这场贸易争端是由日方挑起的。去年12月22日,日本单方面宣布对来自中国的大葱、生香菇、蔺草席3种商品进行设限调查,为期一年,在此期满或之前,日方必须得出调查结论并据此可决定启动正式保障措施。这3种农产品对日年出口金额达1.4亿美元,其中从中国进口的占日本总进口量的90%以上。
  此后3个多月里,中方积极与日方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磋商,希望日本不要启动保障措施。但日方不顾中方的强烈反对和一再交涉,从今年4月23日起,对上述3种农产品紧急启动临时保障措施,即对这3种农产品分别安排一定数量的进口配额,配额内实行3%、4.3%、6%的低关税,配额外实行256%、266%和106%的高关税,为期200天。这一措施对我相关产业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我国于今年6月22日起对来自日本的汽车、空调、手持或车载移动电话等3种工业品加征100%的特别关税。报复措施出台后,得到了国内相关业界和消费者的广泛支持,在日本亦引发很大震动,其国内反对对华设限的呼声日高。今年7月,中日在京举行正式磋商,此后又进行了民间磋商并保持着非正式接触,但双方在原则问题上始终不能达成一致。
  对华设限行不通
  日本对我农产品设限的起因是什么呢?
  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产品(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质量和价格方面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对日出口快速增长,进口农产品带来的冲击激起日本农民的不满,日本农民组织、相关产业协会纷纷要求限制进口。加上今年是日本国会选举年,自民党内部分议员出于拉选票的目的,也要求对进口农产品进行设限调查。
  客观地讲,日本农产品产业不景气并非短期内进口增加所致,而是该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缺乏竞争力的结果,具有普遍性。70年代以来日本农业始终处于衰退趋势,政府对农业实施了多种保护政策,可非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加剧了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同时,日本市场流通环节过于复杂和僵化,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日本是全世界农产品价格最高的国家,这理所当然给农产品进口提供了市场空间。因此,日本对大葱等3种农产品的进口限制实际上就是限制正常贸易的保护主义行为,势必遭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主张自由贸易的各国反对。
  在磋商中,日方指责中方报复措施欠妥,提出若要让日本政府取消临时保障措施,需要中方首先做出姿态,如进行自主数量限制,并威胁中方如不承诺这一限制,日方就不得不启动正式保障措施。对此,中方据理力争,坚持不承诺自主数量限制的原则,要求日本首先采取实际行动,取消临时保障措施。中方这么做的原因有三:自主数量限制有违WTO规则,是WTO严禁的行为;自主数量限制不符合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必然会破坏公平竞争;自主数量限制也不符合我国外贸管理体制与国际贸易惯例进一步接轨的要求。
  争端何时能了断?
  在本轮磋商前夕,遭到中方报复的日本有关产业向政府频施压力,要求与中方和解,以避免对日本汽车、手机、空调业造成更大损失。日方向中方传递了信号:在11月8日临时保障措施到期时,不启动正式保障措施,以此为前提,希望中方也撤消报复措施。但问题是,此前日方将公布调查结果并可据此随时启动正式保障措施。所以,日方宣布暂不启动正式保障措施
  并不能说明日本已经决定最终不启动该措施,因为调查仍在继续,即使临时保障措施期满,日方仍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启动正式保障措施。看来,在日方决定不启动正式保障措施之前,中方不会取消对日特别关税报复。
  在国际贸易中,各种争端在所难免,但是,采取限制措施有悖国际贸易发展潮流,不利于多、双边经贸关系的巩固和扩展。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日方真正取消了对华3种农产品进口限制,这场贸易争端才能有个了断。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西部通县公路建设全面实施
明年底完成二点五万公里
  本报北京11月1日讯记者王政报道:在今天召开的西部地区通县公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交通部部长黄镇东宣布,西部地区通县公路建设已全面实施。到2002年底,在西部12个省、市、区不通油路的281个县,以及湖北、湖南、吉林省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将完成通县公路25705公里。
  通县公路建设是西部大开发公路发展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计划改造建设通县公路总计250项,其中二级公路3036公里,占11.8%;三级公路18652公里,占72.6%;四级公路4017公里,占15.6%。项目总投资373亿元,中央投资150亿元,其中国债安排100亿元,交通部车购税安排50亿元,其他配套资金需要地方政府落实。据了解,目前有96个项目在建,19个项目已经完成了前期工作,其余135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宁波服装业研究发展战略
  本报讯记者何伟、彭嘉陵报道:第五届宁波国际服装节暨第三届中国国际男装博览会近日隆重举行,来自德国、意大利、韩国、印度、泰国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厂商、专家、学者汇聚宁波,并探讨21世纪宁波服装发展大计。
  宁波是我国重要的服装生产基地。目前全市共有服装工业企业近2000家,年产服装13亿件,占全国服装总产量的12%左右。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杭州举办第二届美食节
  本报讯作为2001中国杭州西湖博览会系列活动之一,第二届中国美食节于11月1日在浙江杭州开幕。为展示我国独具特色的饮食文化,为期6天的美食节将举行全国新菜系展示、中国名菜名点大赛、中华名小吃展、2001中国(杭州)国际食品博览会暨浙江第七届食品交易会等系列活动。(曲哲涵)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今年九月末,个人消费贷款、基建贷款、农业贷款和贴现贷款占同期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达百分之六十四,比前三年提高了十三个百分点——
信贷结构发生积极变化
张玉贵李建兴
  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受国务院委托,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实施货币政策情况时说,我国信贷结构发生积极变化。
  1998年以来,我国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导致基建贷款大幅度增加。1998—2000年国家增发国债3600亿元,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技术改造。为配合搞好国债项目建设,人民银行引导商业银行及时发放国债项目配套贷款,3年共发放基建贷款和技改贷款8000亿元,相当于国债资金的两倍多;今年1—9月基建和技改贷款新增1800亿元,有力支持了国债项目建设。如果没有货币政策的配合,国债项目的建设就很难顺利完成。
  消费信贷的增加也促使信贷结构发生变化。按照央行货币信贷政策的指引,各商业银行从支持经济发展和防范信贷风险出发,积极调整信贷投向,从过去单纯支持生产为主转向支持生产和消费并举。今年1—8月,个人住房贷款1485亿元,加上房地产开发贷款931亿元,合计2416亿元,占房地产投资的76%。个人住房贷款在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整农村信贷政策,增加了农业贷款。1999年以来,人民银行连续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到9月末支农再贷款余额达到773亿元,有效地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农村信贷投入的增加,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来源。
  扩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近两年,央行两次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上浮10%扩大到30%,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998—2000年,票据贴现贷款增加3707亿元,今年1—9月增加1316亿元。近几年来,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贷款份额继续上升,据人民银行调查统计,2000年末对非国有经济贷款余额达4.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8%,比1996年末上升9个百分点。
  信贷结构发生积极变化固然可喜,但我们也要看到,进入今年第三季度以来,银行信贷增幅明显回落,此外,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矛盾仍很突出。这提醒我们,在积极调整信贷结构的同时,要处理好支持经济增长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当前既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又要努力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减轻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分依赖。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外管局通知做好欧元现钞流通准备工作
  银行提供欧元区原币兑换欧元服务
  本报北京11月1日讯记者刘韬报道:欧元现钞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流通,欧元区的现行流通货币(以下简称原币)也将从2002年3月1日起停止流通。为了在中国做好欧元进入流通以及欧元区原币退出流通的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欧元现钞流通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涉及欧元的有关业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对欧元区原币账户的转换,《通知》要求,以欧元区原币开立的现汇账户应于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转换为欧元现汇账户,原币账户关闭或取消;以欧元区原币开立的现钞账户应于2002年1月1日转换为欧元现钞账户,原币账户关闭或取消。
  对欧元区原币现钞与欧元现钞的兑换,《通知》要求,自2002年1月1日起,各银行原则上应向客户提供欧元区原币现钞与欧元现钞的兑换服务。银行在办理欧元区原币现钞兑换为欧元现钞原则上不收取兑换手续费。自2002年1月1日起,银行应向客户提供欧元现钞卖出及提取业务,届时不再办理欧元区原币现钞的提取和卖出业务;各银行可开始办理接收欧元现钞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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