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国家计委发出通知
 禁止药品招标乱收费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为了制止药品招标过程中普遍出现的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以及高收费、乱收费等不规范招标收费行为,促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计委近日发出了《关于药品招标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药品招标收费项目、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做出规定,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
  《通知》规定,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招标的,医疗机构可以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医疗机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除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外,还可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文件费为每份15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根据中标金额不同最高为..6%,最低0.1%。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招标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15%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招标文件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除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外,招标代理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向投标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人、委托的机构要求招投标当事人各方履行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国家计委有关人士指出,由于履约保证金不属于经营收费范畴,《通知》中对此未作规定,招投标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虑到药品招标采购的特殊性,目前招标代理服务费暂采取向中标人收费的方式。国家对招投标收费有新规定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过渡到委托人付费的方式。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
  慕绥新马向东案主要涉案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本报沈阳10月10日电记者吕岩松报道:中共辽宁省纪委、辽宁省监察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慕绥新、马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沈阳市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等10人的党纪、政纪处理情况。
  通报说,自1999年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中央纪委、辽宁省委的直接领导下,执纪执法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努力,严肃查处了辽宁省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此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通报了对慕绥新、马向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最近,该案涉及的贾永祥等10名严重违纪违法人员也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并将由个人支付的巨额费用在该院账外账中报销,且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对其巨额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以及生活腐化等。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撤销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在任职期间,多次将马向东涉嫌犯罪案件协调会情况故意泄露给有关人员,严重干扰了马向东案件的正常审理,且在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财政拨款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撤销其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目刘涌等人财物,数额巨大,且利用职权将本单位公款非法占为己有。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沈阳市政协已撤销其市政协副主席职务,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原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周伟在任职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行贿,数额巨大,且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并侵吞巨额公款。经辽宁省纪委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原沈阳市国税局局长赵士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另有巨额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辽宁省纪委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福全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且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本单位基建小金库中核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等人行贿,另有巨额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长期包养情妇。经沈阳市纪委讨论决定并报沈阳市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原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迟若岩在任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数额巨大,且利用职权索取所属单位及个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行贿,情节严重。经沈阳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并报沈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原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泰明在任职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行贿,数额巨大,且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经沈阳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原沈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巡视员郭久嗣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且与他人共谋,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以及生活腐化等。经沈阳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原沈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田英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侵吞巨额公款,其所在公司在协议转让国家股权过程中,多次向受让方索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为他人谋利,情节严重。经沈阳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辽宁省纪委常务副书记许卫国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慕绥新、马向东、贾永祥、刘实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严肃查处,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这一重大反腐败成果的取得,再一次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表明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采取的一系列反腐败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中央纪委和辽宁省委对查处这起腐败案件,旗帜是鲜明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事实雄辩地证明,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腐败问题,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通报6类违规违纪案件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基本结束,其间核查了100多起案件,并对6类违规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从调查核实的情况看,虽然存在违规违纪的单位是极少数的,但其影响很坏:
  一是弄虚作假,虚库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和财政补贴。如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大弯粮站用虚假收购凭证和寄库协议虚库套取粮油收购贷款并高息转贷给下属面粉厂和油厂,涉案金额达2006万元。大弯粮站站长唐德华已被逮捕并判刑;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齐利闫、刘胡垌和侯砦三个粮管所1999年虚开粮食收购单据,套取小麦差价款91.33万元。
  二是挤占挪用粮食销货款,造成粮食亏库。如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粮食收储公司挤占挪用销粮款3744万元,造成粮食亏库3920万公斤。
  三是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干预下,一些粮食企业违规操作,造成库存不实。如吉林省榆树市外贸局局长以“帮助销粮”为名,在原市粮食局局长同意下,从闵家粮库发运玉米584.8万公斤。销售后货款被挪用,为了应付清仓查库,开具借条顶库。
  四是有些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产生亏损或亏库。如安徽省寿县大顺粮站私自将48万公斤粮食借给个体粮食加工户,导致粮食长期亏库。寿县粮食局对大顺粮站站长曹辉作出了撤职和留党察看处分。
  五是少数企业对中央储备粮管理不力,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油脂公司擅自将中央储备油作为商品油周转使用,并擅自销售28万公斤。该公司经理刘渭超已被撤职。
  六是个别地方对清仓查库工作不负责任,不如实反映库存情况。如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粮食购销公司粮食亏库,为应付清仓查库,弄虚作假,虚借给农牧民389万公斤粮食。同时,清查工作组没有认真延伸清查,导致清仓查库结果不实。化德县政府已免去县粮食局局长李义成和粮食购销总公司总经理张凯明的职务;甘肃省环县粮食局和交叉清查组在对该县粮食清查期间,发现该县天池粮管所虚增库存12.6万公斤,但没有如实向上反映。环县纪委已给予县粮食局局长张治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交叉清查组组长陈秉宪通报批评,给予天池粮管所所长吴广建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以上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省、市(县)政府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涉及本省、本单位直属库站已经查实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了各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并进一步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措施,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管,全面落实省长负责制;严禁采取任何非法手段,弄虚作假套取粮食收购资金、粮食购销差价和粮食财政补贴;切实加强对库存粮食的管理,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虚库、虚账和虚购虚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切实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管理,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进一步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加强粮食部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粮食部门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易于发生此类问题的薄弱环节;对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违规违纪案件特别是在清仓查库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党内绝不许腐败分子藏身
本报评论员
  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受到查处,一批腐败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这再次表明: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在党内绝不允许有他们的藏身之地。
  慕绥新、马向东等人身为领导干部,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违法乱纪,贪污腐化。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巨额贿赂,谋取私利;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与黑社会头头称兄道弟,大搞权钱交易;通过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经商办企业,曲线敛财;顶风作案,对抗党和政府的审查,企图逃脱法律的惩罚。他们的所作所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从慕绥新一案中可以看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各级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关键在领导班子。首先要选好人,用好人。要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起,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公示制度和差额选举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使德才兼备、深受群众拥护的人才脱颖而出,堵塞“跑官”“要官”的邪路;建立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具体体制、制度和薄弱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善除恶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反腐倡廉,关键在于实行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吸取慕绥新等人堕落的教训。一定要树立和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与革命气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不仅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还必须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要把人做好。坚持严以律己,防微杜渐。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管好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江泽民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为我们提供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根本指导和锐利武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党同志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长治久安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使我们党永葆生机和活力。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吴仪在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强调
  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潘跃报道:为期两天的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仪出席会议并作了报告。她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20世纪90年代妇女儿童纲要实施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实施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措施和办法,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吴仪说,近10年来,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妇女的就业机会增加,就业结构趋于合理;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程度以及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男女接受教育的差距缩小;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吴仪指出,20世纪90年代妇女儿童纲要的实施启示我们,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纲要和目标体系。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并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要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妇女儿童提高自身素质,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
  吴仪说,我国现在经济和社会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妨碍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原则还没有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吴仪说,不久前公布的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纲要,确定了我国新世纪初妇女儿童发展的前进方向和战略目标。它坚持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原则,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摆在突出地位,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重视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和参与水平,注意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吴仪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朱镕基总理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推动新纲要的实施。实施新纲要要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着眼于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把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要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把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落到实处。要抓紧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为实施新纲要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要狠抓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新纲要的实施工作。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朱镕基总理在会议上的讲话,总结交流了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经验,讨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具体措施,表示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开创新世纪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主席参加了会议。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邮政铁通携手合作
 铁通电信业务可到邮局办理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冉永平报道:继昨天北京市邮局和北京移动签署协议,邮局可代收中国移动手机费后,今天,国家邮政局与中国铁道通信信息有限公司又签订了合作协议,中国邮政将在全国范围内代理铁通公司卡类业务的销售、代理本地电话、长途电话、寻呼、互联网等各种电信业务的开户登记和缴费业务。
  在中国邮政与铁通签约的同时,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也与中国邮政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邮政将为惠普提供国内维修设备的寄递业务,惠普承诺在物流信息化领域给予中国邮政技术支持。
  编后
  作为打破中国电信垄断的竞争者,铁通市话对社会的放号工作一直备受关注。但铁通公司如何在短时间内建起自己的销售服务网点,是一大难题。此次中国邮政与铁通优势互补的合作,无疑使上述难题迎刃而解,同时也为邮政自身挖掘潜力提供了方便,此举堪称一举两得。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应该是合作经济,愿这样双赢的合作多些,再多些。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图文广角

十月二十一日铁路将第四次提速
——高速列车新感受
本报记者王政
  走进色泽淡雅、豪华明亮的车厢,信息提示系统闪过温馨的问候语,整体玻璃钢卫生间、大理石洗面台使人感到神清气爽。高级软卧包厢中,独立空调系统、车载液晶电视、立体声耳机、列车电话、独立卫生间……一应俱全,俨然一座“流动宾馆”。
  10月10日,离铁路第四次大提速还有11天,记者有幸在位于京郊的铁道部科学研究院环行试验线,提前试乘了将在京沪线运行的新型特快列车。
  11时整,列车缓缓启动,30公里、50公里、100公里,时速很快达到140公里,窗外树木飞速闪过,车厢内却十分平稳。现场专家告诉记者,新型特快旅客列车最大的特点是速度快且全列卧铺,列车最高运行时速可达160公里。另一个特点是设施齐全,体现个性化:软卧车采用宽卧铺,靠背可以调整;灯光设计采取反射式,光线柔和明亮;高级软卧车设4人包间和双人包间,装有数字化视听设备;餐车分成餐饮和酒吧两个区域。
  据悉,这种新型列车将于今年10月全国铁路第四次提速中在京沪线投入使用,分别被编为T13/14次和T21/22次。铁道部部长傅志寰说,铁路部门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再创造”的思路,不断开发研制旅客列车新产品。这次展示的产品,均为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关键技术、制造工艺和整体技术水平上已经接近和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水平。
  (附图片)
  图为新型客车的餐车酒吧。新华社记者高学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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