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港杯头条竞赛

行政干预仲裁难裁
——青海西宁一不合法仲裁书是如何下达的
本报记者刘莉荔
  今年7月,西宁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部分委员及仲裁员分别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2000年5月在仲裁委受理的一宗合同纠纷案中,个别仲裁员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后经市有关领导同意,竟使原本不合法的裁决书被合法地送达。
  1998年3月,个体户贾新伊与青海省富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富世公司)发生合同纠纷,2000年5月,贾新伊向西宁仲裁委申请仲裁。同年7月至9月,由翟社民为首席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其间,富世公司发现翟与贾“交往密切”,并在案件审理中有明显偏袒贾的言行,故于7月10日和8月8日先后两次书面申请要求翟社民回避。仲裁委调查发现,翟社民在此案审理期间,严重违反仲裁办案纪律,公开接受了贾新伊的吃请,与贾新伊的代理律师张某恶意串通,擅自将其拟写的提交仲裁庭合议的书面意见及案卷提供给张某修改、补充和批注(青海省公安厅笔迹鉴定证实)。更有甚者,在仲裁委对其进行调查期间,翟竟于9月6日拟了一份裁决书草稿(即后来的“018号裁决书”)。根据《仲裁法》第36、37条和西宁仲裁委暂行规则,2000年9月13日,西宁仲裁委主任会议决定翟社民回避此案,10月19日,仲裁委依法重新组成仲裁庭。10月23日,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下,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整个仲裁程序完全合法有效,11月10日仲裁庭依法作出了(2000)宁仲裁字第024号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此案到此本应结案,但是由于市有关领导的干预,这起依法裁决的仲裁案发生了逆转。今年3月6日,贾新伊以非法得到的未经合法制作的裁决书草稿为依据和理由,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024号裁决书,要求送达翟社民草拟的“018号裁决书”。荒唐的是,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月16日便作出裁定,撤销了024号裁决书,认定“018号裁决书”为合法有效。而这份所谓的合法有效的“018号裁决书”是翟社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编号(西宁仲裁委具有法律效力的018号仲裁文书是另一合同纠纷案的编号)的,既无仲裁委领导审签,又未加盖公章,更没有正式行文送达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是一份既不合法定要件又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伪造的裁决书。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何违法办案,判决这份不合法的裁决书生效?据知情人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厅这么做是为了要与市里某领导的指示保持一致。
  6月20日,西宁市仲裁委主任周智勇要求仲裁委召集原仲裁庭仲裁员对“018号裁决书”草稿复印件(原件已丢失)的真实性重新认定,并指示如果是原草稿复印件,就马上签发。7月14日,仲裁委向周智勇递交了一份送达“018号裁决书”将导致严重后果的报告。7月25日,周的秘书打电话,指示仲裁委将“018号裁决书”草稿另行编号,然后发出去。8月6日,周组织召开仲裁委主任会议研究此事,会上除了周以外,其他人都不赞成发出所谓的“018号裁决书”,最后,周通知仲裁委下发“018号裁决书”。就这样,8月10日,在没有任何部门领导审签的情况下,所谓的“018号裁决书”即被“合法”地送达到当事人手里。
  记者采访周智勇时,他认为原来整个仲裁程序确有不完善的地方。当记者问到市里为什么明知不合法的裁决书还要下发,周承认有行政干预因素,但又强调下发“018号裁决书”完全是市里研究决定的。
  对此,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应学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所谓的“018号裁决书”并非生效的法律文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一案两裁”裁定此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恢复所谓的“018号裁决书”的程序是违法的,其实质是把错误的文书裁定为合法的文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权力指令仲裁委做任何事情,它只能对其进行监督。市委、市政府也没有权力“研究决定”此案。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安全防护网屡遭损毁铁路大提速隐患堪忧
  我国铁路于1997、1998和2000年连续三次大提速,京广、陇海等主要干线的车速普遍提升至140公里/小时以上。今年10月21日,全国铁路将第四次大提速。为保证行车安全,铁路部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提速铁路干线两侧全程安装了安全防护网,对列车运行时速达140公里以上的线路实行全封闭管理,同时将原有的平交道口改为立交道口,以防止行人和牲畜在铁道上穿行,尽可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然而,铁路防护网自设立以来,屡屡遭到人为破坏,由此诱发的路外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当前危及行车安全的一大隐患。笔者最近在郑州铁路公安处治安科了解到:
  6月30日早晨,在郑州黄河游览区附近,一名20岁的男青年翻越护栏爬上铁路立交桥,在躲避一列上行货车时,被下行通过的列车撞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15日凌晨,河北玉田县一名16岁少年在郑州双桥车站翻入防护网内,沿京广铁道线行走,被一高速行驶的列车撞死。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仅在安阳至许昌车站间,因行人违章穿越防护网而诱发的路外伤亡事故就达181起,死亡140人,伤41人。
  据调查,铁路安全防护网屡遭人为损毁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铁路线实行全封闭,穿越铁道需要绕行预留的涵洞、立交桥。沿线少数居民为出行时图方便、省时间,擅自将防护网剪开或拆毁,形成通道,供行人和自行车随意穿行。
  此外,防护网两侧多为耕地,防护网的修建改变了农民以往随意穿越铁道的方便路径。农民在去田间干活时,虽然近在咫尺却往往要绕行几公里。少数农民为图自己方便,就故意破坏防护网,形成“道口”。还有一些村民看到防护网内草木茂盛,故意推倒防护网,将耕牛、羊群等牲畜赶入防护网内放牧。
  尽管郑州铁路局公安处经常对辖区铁路沿线750个村庄、100多所中小学校进行法律教育和爱路护路宣传,但由于一些村民和在校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强,人为损毁铁路安全防护网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制止。
  铁路第四次大提速时间日趋临近,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已成当务之急。如何增强沿线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是问题的关键。呼吁沿线地方政府与各行政村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把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增强沿线村民的安全意识,促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和自我约束能力。
  铁路公安部门在严厉打击拆盗破坏铁路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对故意损毁、拆卸铁路防护网的行为也应依法惩处。
  (河南郑州铁路公安处宣传科郑金超刘文斌)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

为禁矿石外销竟然上路设卡
 壶关县矿业公司欺行霸市
  8月10日以来,山西壶关县新成立的矿业公司在原石河沐乡政府门口设立关卡,禁止当地铁矿石外销,此事引起矿区一些经营者、民工和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他们呼吁上级有关部门管管这种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
  原石河沐乡是壶关县重点铁矿区,年产铁矿石50余万吨,其中一半多销往外地。今年8月,壶关县常平开发区一家企业在沙驼村建成一座大型选矿厂,为了控制矿源,壶关县新成立的矿业公司于8月10日在原石河沐乡政府门口的公路上设立关卡,禁止当地铁矿石外销,只许供给本地选矿厂。因价格问题,当地不少矿区经营者不愿将矿石卖给他们,可有关单位竟采取如此强制手段,使矿区经营者叫苦不迭。9月5日至8日,壶关县矿业公司在原石河沐乡所设卡与拉矿石车辆发生冲突,造成交通堵塞,80余辆拉铁矿石车被堵4天4夜,其它车辆无法通行。8日,壶关县有关部门竟动用警力让拉矿石车就近卸货,否则扣押车辆。迫于无奈,拉矿石者只好卸矿石,将矿石卖给当地选矿厂。
  壶关县矿业公司这种做法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
  (山西壶关县树掌镇联区秦仁)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息反馈

蓝山县整治挖沙毁田
  你报9月13日第十版刊登《湖南蓝山县挖沙毁田何时休》的来信后,蓝山县委、县政府立即作出“坚决制止挖沙毁田现象”的决定,并成立了“挖沙毁田治理领导小组”,对舜水河从塔下寺到蓝田与嘉禾交界处沿河50多公里地段进行整治。目前,舜水河蓝田段50多公里地段内的挖沙毁田行为已被制止,塔峰、火市、太平等沿河4个乡镇的农民已开始修复被毁良田。
  (湖南蓝山县委宣传部李贵日)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息反馈

新宁解聘四中不称职校长
  你报1月11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新宁四中管理漏洞多》的来信后,我县立即派出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教育局组成的调查组到四中调查。经查,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我们认为,新宁四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理上的问题。该校校长缺乏学校管理能力,又固执己见,不善于听取他人意见,误认为校长负责制就是个人说了算。鉴于此,县委已责令县教育局解除对该校长的聘任合同,并调离四中。 中共湖南新宁县委办公室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河北三河市滨河院
 违章建筑何时拆除
  三河市滨河院共有一千六百五十一户居民,其中有一百七十一户居民的五百三十五间住房属违章建筑。一九九八年八月迎接全国卫生城市评比时,这些房均被列入拆除范围,可实际上只拆了三十三户的一百零二间房,有四十一户的一百三十四间房被部分拆除,还有九十七户的二百九十九间违章建筑仍在。不知这些违章建筑何时才能拆掉。 河北三河市滨河院张志坚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河南郑州市
 部分道路绿意渐褪
  曾以“绿城”享誉全国的河南郑州市,近年来因道路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原因,市区一些主干道路上行道树的生存状况令人担忧。
  比如,花园路两侧的几百棵法国梧桐因道路扩建踪影全无;从花园路到未来大道路段原有约一千棵大树,现遭砍伐或濒临死亡的已有近百棵。在各种管道铺设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不向绿化部门申办有关手续就违章蛮干,有的紧贴行道树挖深沟,使大树的侧根甚至主根遭受重创。
  河南郑州铁路工程二公司白利伟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辑视角

敬业——从业者的必备素质
赵蓓蓓
  职业道德这个话题对我们来说早已烂熟于耳,加强职业道德也是各行各业时常强调的一项内容。但在现实生活中,有违职业道德的人和事仍随处可见。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而从业者缺少敬业精神便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如果说,社会伦理、家庭伦理道德的核心是个“爱”字,那么,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个“敬”字。敬来自于人的蒙恩意识,是道德感的基础。懂得感谢一份职业为自己提供了谋生之道并以敬重的态度对待它,这是职业道德的基础。
  劳动分工本是人类进化的产物,劳动者的职业化则是现代社会的特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专业人员是生产效益、社会效益的创造者和保证者。倘若从业人员特别是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敬业——不司其职、不负其责,失职甚至渎职,这个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转。
  职业是从业者安身立命的“饭碗”,从这点来说,从业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理应有一分敬重。“要对得起自己的这份工作”是每个从业者应有的良知。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都热爱其职业,但敬业是起码的也是必须的。敬业是从业者必备的素质。很难想象一个不敬业的人能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能保持良好状态,能有好的业绩。像许多人一样,我非常敬佩掏粪工时传祥、售货员张秉贵等五六十年代的劳动模范。他们所从事的职业虽然平凡,在有些人眼中甚至可能有些“低贱”,但他们却能把它做得那样完美,以至于对一些人来说看他们劳动都是一种享受。这种魅力来自何处?敬业精神。对职业的敬重、专注与一丝不苟,不仅能创造骄人的业绩,而且使工作着的人也散发出迷人的光彩。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看看各行各业的状元,肯定没有一个是不敬业的。
  如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人的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但遗憾的是,许多人的敬业精神并未因职业化程度的提高而提升。特别是在“铁饭碗”尚未打破的单位以及一些掌握相当权力的职能部门,效率低下、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至今仍是突出问题。敬权、敬钱而不敬业是当今一些从业者的“职业病”。
  要医治这种痼疾,除了把敬业作为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课题外,还有必要将敬业作为考核人、激励人、使用人的重要标准并建立合理的社会竞争机制,使敬业者受到尊敬,得到回报,让不敬业者遭到淘汰。当社会机制能让敬业的人而不是敬权的人得到应有回报时,社会整体效益才能提高,社会腐败现象必将大为减少。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开票明码标价执收票外“加码”
 高石岗村电费不合理
  用9千瓦时电,外加1千瓦时“变(压器)损”,理应缴纳7.5元电费,然而,在湖北枝江市董市镇高石岗村,手持电力部门明码标价开具的“电费缴款单”的村电工,却要向农户强行收取10元。面对农民对票外“加码”的责问,村电工振振有词地说:“这是村里的决定,必须按每千瓦时1元收取,要不就停电!”
  这种在执收电费时强行票外“加码”的“土政策”已在高石岗村实行了3年。高石岗村有200多农户,因紧临318国道,村里经济发展较快,用电量逐年递增,目前全村月均用电量在2万千瓦时左右。据此计算,该村每月在电力部门票外“加码”收取的电费为5000元左右,3年累计应不低于18万元。这笔收入究竟到哪儿去了呢?镇农电站有关人员介绍说:“我们按农户用电量开出的缴款收据是多少,就向村电工收取多少,至于村里向农户超收的电费,我们没有提取分文。”高石岗村电工张某说:“超收的电费全部上交给村里了。”然而,笔者了解到,已实行村账镇管的高石岗村在财务账上根本没有电费收入。村党支部书记彭树说:“这些钱弥补了公共生产费不足和全村总用电量与分户电量的差额部分。”同时,这个支书还强调,高石岗村农户从商的多,按每度1元收取电费也不为过。而按1元1千瓦时缴纳电费的农户却无法索要到电费专用收据,村电工开具的均为白条。
  显而易见,高石岗村票外“加码”收取的电费由村里掌管,但为何在财务账目上却没有反映?一些农民愤慨地说:这是村干部加重农民负担、谋求私利的招法。一位精通电工的青年农民说,去年,高石岗村就完成了农网改造,实现了一户一表,窃电行为是绝对不会再发生的,村总电表与分户电表的差距用每户每月1千瓦时“变损”来弥补绰绰有余。
  高石岗村200多农户盼望他们早日用上国家定价的照明电。
  《中国财经报》三峡记者站张明文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东升杯摄影比赛

坐错了地方
  图①:西昌大苍口街头的小树不堪重负。
  图②:市电路改造工程现场,没戴安全帽的电工在电杆上抽烟、打盹。
  四川西昌市《凉山日报》李友明摄于西昌
  坐卧行站是否得体,并非小事,这不仅反映出一个人的行为美不美,也反映出公民的道德与修养。我们切不可“不拘小节”,过分“随意”。提高全民素质就是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编者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息反馈

永城市高庄镇退还乱收税费
  1月11日,你报读者来信版刊登《永城市高庄镇随意向农民伸手》的来信后,市委责成农监办进行查处并上报结果。
  关于在“两税”征收过程中搭车收费问题。经查,练庄村刘庄组共163人,该组在“两税”征收中每人加收1元修机井台款,镇党委、政府已责成练庄村用公积金支付,多收款已退还群众。冀庄村擅自搭车收取村级建校费每人4元,现已全部如数退还群众。为了教育党员干部,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冀庄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部分村民组平均摊派“两税”的问题。经调查,高庄村李大庄组、赵老家组在“两税”征收中分别人均摊派“两税”149元。2000年春节前,该镇财税办已配合所在管区进行了重新核实征收,对确无税源农户的摊派款已如数退还。 中共河南永城市委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山西武乡县监漳粮站
 救灾玉米沉睡库房
  今年八月,长治市审计局在对武乡县民政救灾专项资金审计时发现,一九九九年七月武乡县下拨监漳粮站的窑湾、故县两乡的十五吨救灾玉米仍未出库发放,已滞留两年多。
  经查,原监漳粮站负责人未及时告知乡里和两乡镇原任领导不负责任是造成救灾粮未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的主要原因。山西黎城黎众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安徽颍上县化中村
 聚众哄抢外运煤炭
  今年二月以来,安徽颍上县谢桥镇化中村部分村民频频聚众哄抢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矿外运煤炭。谢桥矿每天因此损失煤炭约一百二十吨,价值二万多元。由于村民动辄采取坐卧铁轨、在铁轨上抹黄油等方式干扰火车正常行驶,对行车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截至目前,哄抢煤炭的不法行为仍未得到有效制止。
  安徽《淮南矿工报》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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