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中东水资源问题一瞥
宫少朋
  编者按:水是中东地区最稀缺的资源。它既是和平的保障,亦可能是引发战争的导火索。在50余年阿拉伯民族同以色列的对抗中,由水资源引发的冲突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因此,水在目前阿以和平进程的发展中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水资源是中东和平进程中最敏感的政治问题之一。但从长远看,不考虑相关的自然、技术等因素,这一重大的政治问题也无法得到全面、公正的解决。本文便从一个侧面对中东水资源问题进行了探讨。
  约旦河流域是中东地区重要的水资源。约旦河的北部源头有三:一为发源于黎巴嫩境内的哈斯巴尼河,正常年份每年向约旦河供水约1.17亿至1.4亿立方米;二是源头位于叙、黎、以边境的达恩泉,正常年份每年供水约2.45亿至2.6亿立方米;三是巴尼亚斯河,源头在叙利亚境内,正常年份每年供水约1.22亿立方米。这三条支流汇合构成了上约旦河,正常年份每年的总水量约为5.5亿至6亿立方米。此外,地下水是许多中东国家生活、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之一。在以色列,全年用水量的25%取自地下水。在约旦,这个份额占55%以上。而在约旦河西岸地区和加沙地带,目前地下水占全年用水量的比例几乎达到了100%。比起西岸地区,加沙地带的水资源状况更为险峻。那里基本上没有地表河流或涸河,地下水资源也有限。由于多年过量开采,目前已出现海水渗透的情况。不依靠部分境外输水,当地居民的最基本用水难以得到保障。
  据以色列—巴勒斯坦研究与信息中心以方主任格尔松·巴斯金博士的测算,约旦河流域地区目前每年平均可得到的新鲜水为27亿立方米(包括径流水与可重蓄地下水)。然而,由于气候变化,降雨减少,气温升高等因素,干旱的年份越来越普遍,结果造成水总量的大幅降低。
  目前,约旦河流域85%的新鲜水仍用于农业,但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农产品在有关国家国民经济和就业中所占的比重已大大降低。在约旦,农业吸纳了全国劳动力的10%,使用了全部可得新鲜水的75%,但产出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以色列只有3%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但却使用了可得新鲜水的79%,而农业产出又只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
  以色列是世界上将高科技大量应用于农业的国家,但农业产出也变得越来越不经济。生产谷物已变成完全亏本的行当,生产新鲜蔬菜和水果在国内市场上已不盈利。目前,以色列国内蔬菜市场有8%的份额是来自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的产品,按目前的增长速度估计,在未来10至15年中将全部为邻国的产品所占领。
  据统计,目前约旦的人均年用水量为173立方米,西岸和加沙地区的巴勒斯坦人为85立方米,以色列则高达447立方米。但按人口平均下来,三方的人均年用水量却只有215立方米,情况显然不容乐观。因为无论在以色列还是在它的邻国,人口增长速度都大大高于世界的平均速度(在以色列主要是由于移民的增加,而在它的阿拉伯邻国,则主要是人口的出生率)。因此,有人认为,如果再考虑到巴以和平实现后巴勒斯坦难民回归的因素,10至15年后,约旦河流域可能已无新鲜水供农业所用。
  据此,越来越多的人们呼吁,应当采取新的、更经济、更理性的方法来讨论、谈判和解决阿以和平进程中的水资源问题,从而制定出普遍适用的规范的和可强制实施的国际法和国际制度。一些舆论认为,任何可行的解决办法都应建立在保证全约旦河流域地区人均年生活用新鲜水不低于100立方米这一基础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目前陷于僵局的巴以和平进程能够重新启动并取得公正、合理的最终成果,有关水资源的谈判还将要继续进行下去,直至达成有利于整个地区长期稳定发展的协议。
  巴斯金博士曾经提出在中东地区实现水资源的“需求管理”。他认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一个办法是分门别类地划分水的不同需求。简言之,以1吨水生产1吨农产品为界限,超过此标准的“低产值”农业生产必须尽快全部使用脱盐水、经处理的废水或循环水;而低于此标准的农业生产目前仍可以使用新鲜水,但也必须尽快采用喷灌、滴灌和塑料大棚等节水技术。
  以色列同其邻国对水的争夺属于稀缺资源的“分配”问题,这种对稀缺资源的争夺在中东其它地区也同样存在。由此而言,阿以对水资源的争夺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族争端,因此不可能通过“同化”、“混合”等民族学的手段和平地加以解决,而只能通过克制相互体谅,最终以科技开发、制度创新等耗时较长的手段达到和平的彼岸。
  1991年底开启的马德里和平进程开始以后,中东有关方面在和平解决水资源争端方面取得了某些前所未有的突破。这一点令人鼓舞,但若看到遗留问题的复杂性,又不免使人对中东和平前景生出不确定感。这是因为,虽然水在阿以之间是政治问题,但毕竟是与民族争端相互纠缠,因此增加了和平解决问题的困难。在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文化适应”或许是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之一。由此而言,民族学研究的成果可以在和平、公正、合理地解决中东问题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当代世界民族问题及发展趋势
郝时远
  当今世界上每一个人,在体质特征上都属于一定的种族,在语言和文化上都属于一定的民族,由于人们种族和民族的差异,当今世界呈现出一幅错综复杂的种族关系和民族关系的图景。在21世纪的国际关系中,民族问题将是人们更为关注的一个领域。为此,本刊邀请几位学者就世界民族问题谈谈各自的看法。
  ——本刊主持人
  我们今天面对的世界范围的民族问题大多是由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造成的
  19世纪的世界,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对全球的瓜分已经结束,世界殖民主义帝国的体系完全形成。在构建这种体系的过程中,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在野蛮的征服、杀戮和肆虐的基础上,对殖民地人民采取了“分而治之”、“以夷治夷”等转嫁矛盾、挑拨离间的种族、民族和宗教政策,并且在殖民主义势力之间的利益斗争中将一些国家的领土或民族聚居地区进行任意的分割。甚至他们被迫退出殖民地时,也要通过肢解领土等方式为那些独立国家留下包括民族问题在内的诸多麻烦,造成了这些地区的种族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和领土问题的尖锐性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复杂性。
  进入20世纪,两次“热战”后,西方大国在构建“华盛顿—凡尔赛体制”和“雅尔塔体制”过程中,对中东欧国家领土与民族的分割,也造成很多领土争端和民族跨界而居的现象,为这一地区国际关系和国内民族关系留下诸多隐患。此外,西方殖民主义最广泛的遗产是种族主义。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上还存在着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国家,而种族歧视和种族排斥的现象至今仍然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可见,我们今天面对的世界范围的民族问题大多是由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造成的,正是这份“丰厚”的民族问题遗产,造成了20世纪世界民族问题的全面释放,这种释放也构成了20世纪国际形势剧烈变动的重大动因之一。
  20世纪的人类社会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为激烈和复杂的剧变。从民族问题的角度说,20世纪也是世界民族问题全面释放的百年
  以两次“热战”和一次冷战为标志的世界政治格局演变所伴随的三次民族主义浪潮,成为世界民族问题全面释放的三次高峰,并直接影响了世界国家的格局变化。如一战后,奥斯曼、奥匈、沙俄、德意志帝国解体,中东欧地区出现了10多个国家;二战后,法西斯帝国覆灭、全球殖民主义帝国体制土崩瓦解,亚、非、拉美民族解放运动高涨,建立了100多个国家;冷战结束后,苏美霸权结构瓦解,原苏联、东欧地区国家裂变,出现了近20个国家。不难看出,这三次浪潮表现出的规律性运动是帝国霸权衰落、民族主义运动高涨、国家数量增多。人类社会的历史昭示世人,帝国霸权与阶级压迫是造成国际层面和国内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因。20世纪世界民族问题三次大规模的释放,可以说主要是针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表现在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也大都包含着帝国霸权统治、控制和干预的背景。正是历史上和现实中帝国霸权对众多国家和民族内部事务的干预才造成这些国家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困扰与难度。因为,在帝国霸权的影响下,特别是它们对小国、弱国的统治和控制下所采取的种种分化政策和转嫁危机的措施,往往起到挑拨离间、制造仇怨和相互制约的作用。
  如果我们将苏联、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的解体算作冷战后前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的热点,那么它们在冷战后一系列全球性的以民族问题为背景的热点中并不构成数量上的优势。构成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民族问题热点主要发生在资本主义世界。德国、奥地利等国的新法西斯主义和种族主义回潮,比利时弗拉芒人与瓦隆人的矛盾导致国家的联邦化,西班牙的巴斯克“埃塔”组织谋求独立的恐怖活动加剧,法国的科西嘉民族独立运动随之高涨,加拿大魁北克的法裔民族主义势力险些通过“全民公决”造成国家的分裂态势,美国的种族冲突从“洛杉矶事件”后持续不断,塞浦路斯土耳其族和希腊族的分裂形势更加严重,印度的教族冲突激化,印度与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问题上冲突尖锐,等等。
  这些热点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或再度高涨起来的。所以,冷战后的民族主义浪潮从规模主体来看恰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难以解决民族问题的现实。
  当然,在这种释放中,民族主义的极端性在某些宗教思潮的影响下也表现为严重的暴力恐怖活动及其跨国性的特征,一些泛民族主义、泛宗教主义如同种族主义一样也沉渣泛起,而这正是民族主义“双刃剑”作用的必然反映。
  没有发展不可能有持久的和平。促进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最艰巨的任务,因为各民族的真正平等是通过发展来实现的
  20世纪是世界民族问题全面释放的世纪,但是释放并不意味着解决。民族自决作为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统治的民族解放运动,在20世纪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世界国家格局已经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多民族国家已经成为世界国家中的主体。
  从世纪之交的世界民族问题发展态势中可以看出,那种造成国家裂变的民族冲突的高潮已经过去,除少数热点仍在僵持外,其他地区的热点基本上得到了控制,寻求以和平方式的政治解决,已经成为普遍的选择。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纷纷采取措施缓解民族矛盾,从联邦制(如比利时)、民族区域自治(如西班牙、加拿大)到地方议会(英国和北欧国家),从欧盟在维也纳设立种族主义监控中心到澳大利亚开展社会和睦运动,都代表了寻求族际和平的政治取向。包括正在冲突的斯里兰卡、菲律宾也都确定了建立自治区的和平方案。这也预示着新世纪的世界民族问题主要将体现在各个国家内部如何解决自身的民族问题方面。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各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实际国情,通过某些政治形式(如联邦制、民族区域自治等)解决民族争端和消弭分离主义是实现民族和解的途径。和平是发展的保证,但是没有发展也不可能有持久的和平,所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则是解决民族问题最艰巨的任务,因为各个民族的真正平等是通过发展来实现的。
  所以,从20世纪世界民族问题的消长态势、世界各国对霸权主义的警惕和反对、世界各民族对和平与发展的追求,可以预见,21世纪将是世界各国致力于通过和平与发展方式解决民族问题的世纪,也可以说是世界各民族走向和解的世纪。但也不能不看到,世界民族冲突问题缓和的基础尚十分脆弱,民族问题并不是一个可以期望在短期内能够彻底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对其复杂性、严重性和长期性保持足够的警惕和清醒的认识。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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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片
  克什米尔问题仍是印度与巴基斯坦之间有待解决的热点问题。图为印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印度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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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重视跨境民族研究
孙淦刘达成
  跨境民族,顾名思义,就是居住在不同国家的同一民族。恩格斯曾指出,“没有一条国家的分界线是与民族的自然分界线,即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的。”当今世界,同一民族生活在若干国家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跨境民族研究不仅是当代民族问题中的热点之一,也是发展跨世纪周边睦邻友好的一个重要领域。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陆地上与16个国家接壤,在漫长的边境线上,有30多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其中,有“民族博物馆”之称的云南省有16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这些跨境民族对边境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及与毗邻国家的睦邻友好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近百年来反对西方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斗争中,他们同仇敌忾、团结战斗,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篇章。在当前和未来的对外开放中,这些跨境而居的少数民族由于人文关系上的类同性,对我国及毗邻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产生种种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跨境民族所居住的地区是国防第一线,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中国的对外开放,需要一个安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需要有一个巩固的国防。因此,必须把跨境民族研究置于全国内陆沿边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之中,上升到造福国际社会、为人类谋福利的高度,以期建立一个和平、友好的跨国界新型经济合作关系。
  近年来,云南省民族学学者对跨境民族研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作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他们首倡的绿色替代毒品工程成为跨境民族研究为现实服务的一个典型。跨境民族研究必须面对境外民族地区的毒品问题,特别是“金三角”地区的毒品泛滥和危害问题。为了将跨境民族研究与铲除境外的毒源结合在一起,我国跨境民族研究者沿中缅、中老北部对毗邻我国境外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有关替代种植和铲除毒源的调研。在勐海县与缅甸掸邦东邻第四特区,中缅双方通过互利互惠的科技合作,在该特区有效地推广和种植了杂交水稻、咖啡、沙参、茶叶、橡胶等,替代了以往的罂粟种植,使掸邦第四特区的经济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沿边跨境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为标本兼治地堵截毒品进入我国,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同时也为国际禁毒斗争作出了贡献。这一“勐海禁毒模式”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禁毒署执行主任阿拉齐考察云南勐海时认为,中国帮助邻国开展替代种植,是在没有联合国帮助下独立进行的,其成果超出想象。它向世界表明,禁毒是可以成功的。国际社会将以中国为依托,帮助“金三角”地区摆脱对罂粟的依赖。他还赞扬说,云南省在中国禁毒工作中发挥了特殊作用。在以绿色替代种植方面,云南既是中国、也是世界的楷模。
  解决毒品问题的关键在于铲除毒源,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短期内实现这一目标尚不可能,必须树立禁毒正未有穷期的思想。“勐海禁毒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果后续行动跟不上,或没有切合实际的对策和措施,不仅这一模式难以得到推广和发展,就是现有成果的巩固也将面临种种问题。
  因此,进一步探索在推广、完善、巩固“勐海禁毒模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并与周边国家进行更有效的合作,是今后一段时间跨境民族研究的重点。它不仅将推动国际社会的禁毒斗争,而且对于我国跨境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及周边国家跨境民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友好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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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视点

“族群”与“民族”的国际对话
沙力克
  近年来,西方学术话语中的“ethnicgroup”在引进中国以后,被翻译为“族群”或“民族”。在具体应用中,“族群”概念开始越来越多地见诸于人类学、民族学的论著之中。这一概念的使用对中国学术界习惯于使用的“民族”概念形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冲击。其原因一方面在于“ethnicgroup”同时译为中文“族群”和“民族”所引起的概念使用泛化,另一方面学界对“族群”概念的偏爱造成对中国的“民族”概念替代性影响。
  从“族群”在学术话语中的应用来说,除了人类学、民族学界使用外,社会学界也开始使用。例如,“弱势族群”这一概念中就包括了残障人、甚至同性恋等社会群体。而且这种应用,随着民间有关“上班族”、“打工族”和越来越多的“某某一族”的说法增多,使“族群”概念更加趋向于社会化。
  英文“ethnicgroup”翻译为中文的“族群”是贴切的,但是“族群”并不等于“民族”。对中国而言,“族群”概念是对各民族中的次级群体和尚未确定民族成分的少数群体的描述。如汉族中的客家人、纳西族中的摩梭人、未定民族成分的夏尔巴人、澳门回归后的“土生葡人”等,可以说在中国各民族中几乎每一个民族内部都存在着“族群”。因为这些群体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特征。而中国的“民族”概念是有严格界定的。“民族”一词在中国的使用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它是中国进入现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中国从封建社会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产生的结果。所以,“民族”一词的使用在当时必然地体现了政治意义,因为中国的各个民族前所未有地同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并且也是中国各民族人民从封建王朝臣民转变为现代国家公民过程所使然。新中国建立后,中国的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享有政治平等地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建立自治地方以保障平等权利,这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治、法律框架。所以,中国的56个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发展程度高低都是享有政治地位的民族。在中文语境中虽然只有一个“民族”,但是在表达中华民族、中国各民族、少数民族、某一民族时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约定俗成、并无歧义。我们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将反映中国的这种国情的概念和话语比较准确地介绍给世界,而不是按照西方的观念来削足适履地改变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将“ethnicgroup”同时翻译为“族群”和“民族”,或者用“族群”取代“民族”,甚至将“族群”概念随意运用于各类社会群体,都不是明智和科学的选择。
  从西方国家或英语语境中使用的“ethnicgroup”来看,主要是指国家中人口居于少数、文化属于非主流、国家未予确定其社会政治地位的土著人群体、移民群体,突出了少数的意味。但是这同我国的“少数民族”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对中国来说,虽然也存在一些族体人口规模数以千计、万计的少数民族,但是同时存在族体人口规模数以十万计、百万计、千万计的少数民族,这些民族如果在世界范围去进行比较绝对不可能划入少数民族之列,而且中国的56个民族是经过科学识别和国家确认的政治地位平等的民族,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群体,这是中国特有的国情之一。
  在中国走向世界的进程中,我们需要在很多方面学习、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的先进知识和经验,但是必须从我们自己的国情实际出发。在学术交流中也应如此。就“族群”和“民族”这样的概念来说,我们不能因为不同于西方而改变自身已经既定的民族观和政策标准,而是需要研究如何使中国的这种独特性在国际对话中让世界了解中国的民族与民族政策。因此,在构建国际学术对话用语体系时,我们不仅要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外语词汇的含义和用法,适应国际通行的表达方式和含义,而且也必须从我们自己的国情实际出发,让外国人也适应中国人的观念和话语系统,这样才能够使国际化成为双向交流的结果而不是单向接纳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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