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0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作为曾经的《民主和法制》周刊编辑,眼看着《周刊》一天天成长,走过了百期,翻开了新的一页,如同看到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那种欣喜的心情是一样的。在新年新世纪里,愿《民主和法制》周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苏宁
  (国内政治部副主任)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一年过了又是新的一年,每一年现代都在传统边缘,在每一个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进步一点点。(罗大佑《现象七十二变》)
  又是一年寒暑交替,再见一遍甲子更迭。胡子是越来越长,见识应该不会越来越短。罗大佑先生唱出我的心里话,我也祝愿亲爱的读者:每天都进步一点点!
  ——柳晓森
  (“立法与执法”版编辑)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制不断健全的过程,就是违法现象不断出现不断被消灭的过程;而法治逐步实现的进程,也是与人治奋力抗争的进程。
  愿尽最大努力,在立法与执法两个环节,为这一伟大进程鼓与呼。
  ——武侠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民主和法制》周刊百期,好像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孩刚过百天。她的长大成人,尚需广大读者的精心呵护、关爱。
  每一位读者的批评、意见、建议就像营养有助于她的健康和强壮。无疑,读者永远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周刊》在茁壮成长,愿她能真实地记录下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每一步、每一天、每一页,而读者将和我们一道成为这段历史的见证人。
  ——毛磊
  (九版编辑)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文为基层民主写
  心系国家法制兴
  如果说《民主和法制》周刊在为依法治国大业添砖加瓦,我愿竭尽心力,为她贡献出一粒粒合格的砂石。
  ——崔士鑫
  (九版编辑)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王强华(《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我在光明日报从事政法报道,到本世纪开始仍在编辑《民主与法制》杂志,近50个年头过去了,尽管中间也干了些别的工作,但对民主法制建设和对它的宣传一直比较关注,经历的事情多,感受自然也比较深。
  记得当年中央报纸专“跑”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只有两家——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一度出版《政法》双周刊的只有光明日报。可现在不仅中央和地方都有专业性的政法报刊,而且几乎重要的中央报纸都开辟了政法或法制专版、专栏,特别是在中央领导同志关怀下创办的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更是所有报刊中最具有权威性的周刊。从事政法或法制报道的队伍,更是过去所无法比拟,报道的广度与深度也比过去强了很多。这一事实充分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主法制建设和对它的宣传也日益受到重视和不断得到加强。
  民主法制宣传与其他宣传一样,不可避免地受到思想政治路线的影响。解放初期,我们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对民主法制的宣传也比较红火,在报刊上甚至出现过实行“法治”的词句,但后来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指导下,民主法制建设遭到破坏,这一方面的宣传逐年减少(司法部一位喜欢为报纸写写法制文章的老同志,在“反右”斗争中被错划成“右派”)。直到十年“文革”、“无法无天”,人们谈“法”色变,哪里有什么法治的宣传?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恢复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路线,才迎来了民主法制建设和宣传的春天。特别是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把这作为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更使所有从事民主法制建设和宣传的同志备受鼓舞,深感大有作为。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样的大好时机,努力做好民主法制宣传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国家而贡献力量。
  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20世纪已经逝去,新的充满希望的21世纪业已到来。20世纪的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最重要的成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在90年代中期彻底摆脱人治传统的长期束缚,坚定不移地走上了法治之路。如果说20世纪是中国法治确立的世纪,那末,新的21世纪则将是社会主义法治昌盛的世纪。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将得到彻底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将得以全面达成。法治是文明的摇篮,是发展与繁荣的内在动力,是人民幸福、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是人类走向进步的共同道路,因此,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新的21世纪,是人更加自由、全面发展的世纪。法治将为人的创造性的更大发挥、人的价值的更好实现、人的权利的更高水平的保护提供最切实的保障。新的21世纪是社会主义民主高度发展的世纪,是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实现的世纪。法治将为社会主义民主在新的21世纪进一步发扬光大创造最佳环境。新的21世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世纪,是新技术革命实现新突破的世纪,是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世纪。法治将为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科技革命和知识创新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周全的保护。新的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发展的世纪,是贸易、资本、技术在世纪范围内自由流动的世纪。法治将为中国在竞争中的崛起,新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构建,世界经济共同繁荣的逐步实现营造可靠的法律机制。
  在21世纪里,《民主和法制》周刊任重道远,让我们高高扬起法治之帆,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完全现代化的彼岸驶去。在这崭新的世纪里,实现中国人民世代企盼的国强民富的夙愿。
  曹承锋(《江淮法治》杂志总编):
  正值新世纪钟声在神州大地回响之际,时逢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创刊百期,谨向贵刊全体同仁表示热烈的祝贺。作为全国在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最具权威、最有影响的出版物,周刊自创刊以来,充分发挥党和人民的喉舌作用,孜孜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刊载了大量反映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方面的优秀稿件,对地方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作为贵刊的忠实读者,作为地方人大的宣传工作者,衷心祝愿贵刊在百期之后,在新的世纪里越办越好,成为弘扬民主法制的旗帜,宣传人大制度的黄钟大吕。同时,希望贵刊能加强有关人大制度、地方人大工作方面的宣传分量,适当刊载一些人大工作研究和理论探索方面的文章,进一步贴近人大工作实践。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们这样一个有数千年专制传统的民族,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而艰巨的事业。任重而道远。要实现这个伟大目标,既需要亿万干部群众扎扎实实努力实践,也需要广大新闻工作者持之以恒的舆论宣传。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咬定青山不放松,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为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史卫民(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在20世纪的后20年内,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选举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特别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有了重要突破,已采用“海选”、秘密划票、公开计票等做法,保证了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权利,使选举人得到不受他人干扰的提名权和划票权,被选举人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村民委员会选举是中国农民重要的政治实践,对中国农村的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
  有人认为中国民众尤其是农民的素质太差,没有条件享受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我们应该承认,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应该提高中国农民的知识水平和整体素质。在21世纪的公民教育中,对农民的教育应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但是,农民教育与知识水平的相对落后,并未妨碍其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恰恰是在一系列的实践之后,农民有了选择的权利并懂得了自身的价值,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中国农民已经开始享受民主制度的优越性。随着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将会对民主制度的完善提出更高要求。
  基层选举从普及到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让选举人与被选举人都熟悉和认同民主的权利,并理解它们的真正含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衷心希望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在新世纪继续积极报道基层选举的发展,并使之成为对干部和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朱丛生
  (安徽省太和县人大教科文工作委员会主任):
  虽然地域不同,我也从事着与周刊编辑们同样的工作。太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电视台合办了“民主与法制”栏目,报道人大各项活动,关注社会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两年多以来,在我们的监督下,1999年,一直居高不下的电价降到1元以下,为农民减负6000万元。2000年,名目繁多的教育乱收费得到纠正,全县学校共向267349名学生退还850.82万元,既降低了书包的重量,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实践证明,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是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人大代表人民利益进行权力监督,媒体反映群众呼声进行舆论监督,前者具有权威性,后者具有公开性,两者相结合,就有1+1>2的效果。
  群众敢于讲话,人大敢于监督,媒体敢于曝光,人大意识逐渐渗透到群众每个人和“一府两院”每名工作人员的血脉中。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重任在肩。周刊应为民主和法制建设而鼓呼。盼望着《民主和法制》周刊更努力地鞭挞罪恶,弘扬正气,在人大和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展望新世纪,村民自主行使权利,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治理腐败现象,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祖国将更加繁荣昌盛。
  连廉(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区委书记):
  新世纪伊始,万象喜更新。在中国人民满怀豪情地跨入新世纪之际,我谨向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的各位读者致以新年的美好祝愿。
  刚刚告别的一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北京市东城区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东城区人大在10个街道率先设立了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进一步加强了街道代表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向选民述职,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有力保障和推动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也是举国上下全面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十五”计划的题中自有之义。“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新的篇章需要我们去谱写。让我们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创造出无愧于新世纪的光荣业绩,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创新局面,做出新贡献。并借此机会,祝愿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在新的一年里办得更加生动活泼,办得更好。
  王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大代表):
  “决不当举手代表,不当哑巴代表”,这是我1997年年底当选为武昌区人大代表时对选区选民的承诺。我能做什么?如何去做?除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以外,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树立强烈的代表意识,自觉主动地履行代表职能。
  每次会前,我都将准备递交的代表意见公示选民;收到承办部门的回复后,考虑到不可能召集选民大会,也不可能走访选区内4800多名选民,我就将代表意见原文、政府回复件以及自己的“评语”(实际上是代表本人对答复的反馈意见),一并复印放大后向选民公示。用这种方式及时汇报自己的工作,主动将代表工作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这也许只是一种完善代表工作的新尝试,之所以受到单位的支持和选民的欢迎,原因有三:一是提高了人大代表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拉近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三是有助于推动政府的工作。
  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从来就是我学法、用法的良师益友。其中一些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工作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方面的文章,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对帮助代表正确使用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手段,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加大人大的监督力度,十分有益。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我希望,能在法律与我们的生活之间架起一道“彩虹”,让法律更贴近百姓、贴近生活。欢迎常来“法律与生活”这块园地欣赏、耕耘。
  ——吴兢
  (“法律与生活”版编辑)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难题,别忘了来“法律与生活”寻求答案,这里永远是您值得信赖的家。
  ——王比学
  (“法律与生活”版编辑)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在庆贺周刊百期的时候,我们不只是盘点发表稿件的数量,而是更多地思考,为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增添了什么,为弘扬正气、针砭时弊做了些什么。
  新的起点,新的期待。让我们与新世纪携手同行,以百倍的信心和饱满的热情去收获明天……
  ——徐运平
  (“民主与监督”版编辑)


第12版(编者与读者)
专栏:

  关注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一点一滴,怒视社会上的罪恶行径,这是我们要做的事。正是由于读者的支持,才有一个个踏实的脚印。
  ——胡健
  (“民主与监督”版编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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