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30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记者调查

  改革殡葬陋俗 倡导文明新风
  本报记者 周朗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倡导并实施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的有关同志介绍,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下,我国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火化率不断提高,土葬改革取得成效,殡葬管理初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文明节俭办丧事逐渐成为社会时尚。
  推行火葬 改革土葬
  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151位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带头在《倡议实行火葬》的倡议书上签名,由此揭开了全国殡葬改革的帷幕。进入六七十年代,政府部门把殡葬工作作为行政管理职责的一部分,开始在大中城市提倡火葬,以后又逐步推向农村。到了80年代,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在辖区内划分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将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划为火葬区,其他地区划为土葬改革区。
  在火葬区,推行、普及火葬是殡葬管理的主要工作。目前,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等8省市已实现了火葬的普及,火化率接近100%,许多大中城市火化率达到80%至90%。河北、安徽、浙江、广东、河南等地近几年采取整体推进的做法,也使推行火葬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据统计,1989年至1999年,全国火化率平均每年增长约1个百分点,到1999年火化率达到40.2%。
  与传统土葬一次性完成遗体处理方式不同,推行火葬包括遗体火化和骨灰处理两个方面,各地已普遍建造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等设施,使骨灰寄存成为骨灰处理的主要形式。
  周恩来同志曾经说过,由保留遗体到不保留遗体是第一次革命,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是第二次革命。他和邓小平同志生前都留下了身后不留骨灰的遗嘱,体现了他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的精神风范。如今,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南京、大连、沈阳等有条件的地方,已开展了骨灰撒海和骨灰植树等活动,这些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正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在推行火葬的同时,土葬改革工作也得到重视和加强。许多地方都规划建立了遗体公墓,开展平迁旧坟、扩耕还田的工作,改变了随意择地、乱埋乱葬的土葬陋习,初步实现遗体埋葬公墓化。现在,全国已兴办了10多万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和近200个城镇遗体公墓。四川、贵州等省因地制宜地推广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文明安葬办法,节约了大量土地。近年来,全国各地共平掉耕地内和铁路、公路两侧的旧坟墓1亿多座,扩耕还田100多万亩。
  建章立制 依法管理
  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殡葬管理的暂时规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殡葬管理法规;1991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的通知》;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作为负责全国殡葬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从1990年起,就殡葬改革、殡仪服务、公墓的管理与建设、殡葬设备和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先后制定发布了29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到目前为止,北京、四川等9省市人大常委会也通过了地方性殡葬管理条例,90%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殡葬管理办法,绝大多数地、县和乡镇制定了殡葬管理的有关规章。同时,许多地方建立健全了殡葬管理机构,加强了殡葬管理队伍建设,加大了执法力度,以保证殡葬管理法规的落实。
  根除陋习 任重道远
  殡葬改革的目的之一,是破除重殓厚葬的陈规陋习,制止丧事中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现象,引导人民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由于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广泛响应,加上多年的宣传教育,在人民群众中已形成移风易俗的社会风气。如今,用遗体告别代替发葬送葬,用花圈、花篮代替焚香摆供,用戴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用鞠躬默哀代替磕头跪拜,用播放哀乐代替吹吹打打、鸣放鞭炮的做法,已被全国大中城市居民普遍接受,并正在广大农村逐步推广。全国城乡已成立红白理事会一类的群众组织约42万个,在丧俗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政部负责同志指出,我国推行殡葬改革40多年来,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改变社会风气方面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但我们现在还不能盲目乐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反复。从目前来看,殡葬改革发展尚不平衡,有的火葬区火化率长期徘徊不前,甚至下滑,个别土葬改革区还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一些地方对殡葬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乱建公墓,随意安葬,殡葬设备、用品市场不规范等现象在一些地方还相当严重;丧事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有关法规亟待完善,基层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还比较薄弱;殡葬服务从总体上看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一些地方殡葬服务设施陈旧落后;对殡仪职工的歧视和偏见依然存在。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殡葬改革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聚集

  土葬之风何时止
  云南省昭通地区现有人口480万,其中农业人口470万,人均占有耕地仅有0.78亩。统计资料显示,昭通地区年平均死亡人口2.8万,实行土葬的高达98%以上,按每座土坟平均占地20平方米计算,每年侵占耕地达55万多平方米,合830余亩。地区首府昭通市辖区内的土葬墓不下80万座,2/3分散在耕地中,1/3夹杂在林区或宜林区。
  在昭通,死人不仅与活人争夺耕地,还与活人争夺建设用地及宅基地,有的坟墓干脆与学校、厂矿、单位及住宅杂处。昭通市职业高级中学、荷花小学等校园内外,土葬墓群将中小学生的活动场所占领殆尽。昭通市南郊双院子村后的圆宝山上,过去成片的森林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林立的坟墓和密密麻麻的墓碑。在213国道沿线、内昆铁路施工现场、昭通机场四周及市区的任意一个出入口,随处可见成片的土葬墓群。
  近年来,昭通兴起了一个特殊的行业——“大索行”,专门为死者提供土葬服务。这种未经任何部门许可的行业生意异常火爆,大吉街一带就有10多家门店。每当有人死亡,“大索行”便有偿替死者亲属承办酒席、做道场、买墓地。出殡时,送葬队伍排成长龙,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与“大索行”相配套的是上百家墓碑作坊,专门打造石质墓碑及围石。在昭通市南城凤霞路、西环城路、北环城路、东环城路、北近郊头道沟、西郊石头塘、沙坝等街道路段,均有墓碑、围石作坊及交易市场。
  为了便于扫墓,昭通的土葬墓大都距市区较近,每座围石树碑的土葬墓造价均在万元以上。近几年来,土葬墓占地面积越来越大,造价越来越高,最豪华的墓占地上百平方米,造价超过10万元,在土城乡等处还出现了占地数十亩的新建家族墓区。
  云南昭通地区老干部局 艾民生
  编后:土葬是一种劳民伤财、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的丧葬方式,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危害极大。早在40多年前,毛泽东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便向全党、全国发出了推行火葬的倡议。经过各级民政部门的不懈努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移风易俗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在一些地方尤其是边远山区,由于人们受封建思想影响较深,当地政府落实殡葬改革措施不力,火葬推进步伐缓慢,改革土葬的目标难以实现。
  云南省昭通地区土葬活动愈演愈烈,规模越来越大,花费越来越多,迷信色彩越来越浓,给当地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当地有关部门对此应给予足够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制止这股歪风,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稳步健康地向前推进。
  位于昭通市土城乡的新建家族墓群,面积近10亩。
  侵入耕地的土葬墓群。
  昭通市区的露天墓碑作坊。
  占地上百平方米、耗资近10万元的豪华土葬墓。
  与市区连成一片的昭通市圆宝山土葬墓群。与学校、住宅杂处的土葬墓群。(附图片)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专题调查

  谁在钻国家政策的空子?
  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个人储蓄存款自1999年11月1日后孽生的利息要缴纳20%的所得税。利息税开征以来社会上有什么新动向、新情况?笔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公款私存”现象并未如专家们预料的那样明显减少,相反,“私款公存”现象却日渐增多。
  公款私存:滋生腐败的温床
  公款私存是指以个人的名义将公款存人银行或以公款的名义转为储蓄,利息被个人占有或进入单位“小金库”的一种变相获得非法所得的行为。多年来,金融界、经济界一直呼吁并力图解决公款私存问题。自去年11月1日国家对个人存款开征利息税后,公款私存现象尽管呈减少趋势,但在个别地方人为将公款私存的现象仍然存在。据调查,公款私存的原因至少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企业逃避还贷还息、逃避税收。一些企业由于长期拖欠银行贷款及国家税款,担心把钱存到账户上会被扣收贷款和税款,便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以厂长(经理)或财会人员等个人的名义,将公款私存;二是银行管理制度不完善。当前,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竞争激烈,为了争取足够的资金,对公款私存来者不拒。加之公款私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银行自身很难挤干“水分”;三是银行结算渠道不畅,迫使企业货款回笼后往往不进入银行账户,而是存入储蓄机构,以满足支现需要;四是财会制度执行不严。一些企事业单位,为逃避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大搞“账外账”,私存私放,坐支挪用。也有个别掌握财权的人员,为达到贪污利息的目的,伺机将公款私存。公款私存往往只有单位核心层极少数人知道内情,给一些企业法人和个人谋取私利以至贪污犯罪开了方便之门,滋生了偷税漏税之风,增加了不合理的现金投放,对通货膨胀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私款公存:逃避税收的黑洞
  公款私存现象尚未有效遏制,私款公存又悄然出现。据一些银行网点反映,有的储蓄大户将大额存款划转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有的储户借用单位的账户存个人的钱,私款公存的原因主要有三条:一是单位存款利息暂不征收利息所得税。目前个人储蓄存款与对公存款利率持平,因前者要交利息税,私款公存便有利可图;二是目前的利率设计有欠缺。从存期上看,虽然对公存款定期只有一年期,但是,如果按现行银行利率算账比较,连本带息一年一存,连续5年,最终的利息收入依然高于个人储蓄存款5年期的利息所得;三是金融部门对个人以单位名义存款没有严格限制。据了解,“私款公存”者多为金融界常说的“占有80%存款的20%的人”。这一部分人个人资产丰厚,拥有较为方便的“私款公存”条件,20%的利息税数目较大。
  综合治理:根治防范的关键
  “公款私存”和“私款公存”,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都是金融储蓄工作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简言之,原来的公款私存者是利用了个人存款利率较高的政策,套取较高利息,将公款的利息据为己有;而私款公存者则是在钻公存不交利息税的空子,逃避国家税收。前者和后者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往个人腰包里多捞钱。
  “公款私存”和“私款公存”使银行存款数据失真,影响金融稳定,减少国家税收,同时还增大了银行的资金成本,阻碍各家银行商业化经营进程,也势必影响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持续、稳健发展。对“公款私存”和“私款公存”现象必须下大力气进行综合治理。首先,国家要尽快完善金融政策和纳税政策,制定必要的监管措施和处罚条款;其次是尽快通过立法对“对公存款”征收利息税,税率可与储蓄存款持平;第三,实施存款实名制,对不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储户不办理存取款业务,既保护储户利益,又从根本上制止公款私存现象;第四,有关部门尤其是银行要加强宣传,严禁公款私存和私款公存,并使企业认识到公款私存的危害,也使储户认识到私款公存是国家不允许的;第五,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增强效益核算观念,自觉抵制公款私存和私款公存;各级人民银行也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并与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合作,经常组织人员进行金融法规的执法执纪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
  农业银行河南淅川县支行 李云超 冯银堂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百货商店门可罗雀 算命摊前生意火爆
  江西泰和县城中山路是一条商贸街。近一个时期,这条街上的几十家国有、私营商店里顾客稀少,有的商店因无生意索性“关门”。然而在这条不足300米的大街上,却摆有10多个算命摊,来自本县或外地的一些“算命专业户”公开挂起“看相算命”、“测八字,卜吉凶”的招牌,用几张红纸、几本算命书、几个小凳子、一筒竹签为工具,从事迷信活动,骗取钱财。
  他们巧舌如簧,把算命生意做得很“火”,每天收入上百元。据了解,前来算命的多为农村群众,也不乏党团员、干部职工。令人感到不解的是,有些算命摊堵在商店的大门口,店主竟无反感。
  日子一长,人们称这条街为“算命一条街”。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对这条街上的迷信活动进行治理。
  江西泰和县政协 傅家昆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农技推广应注重实效
  最近,我们就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问题,对江西兴国县的3个乡(镇)、20个村、100户农民作了一次专题调查。
  目前,农业科技推广的主渠道是以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为龙头,各乡镇农技站为骨干,各村农技员为支点的农技推广网络。这一网络中的大部分人员是农业大专院校或农函大的毕业生,他们所从事的农技推广工作属政府服务行为。另一渠道是乡(镇)村干部宣传、示范带动,有政府行政行为性质。农技推广的形式大致有三:一是利用各种会议,以会代训;二是举办各种培训班,主要是专项培训;三是印发各种科技资料。调查中发现,目前政府及农技人员主要抓的是水稻、果、茶、生猪等传统支柱产业技术的推广,而一些经济作物,如药草、特种养殖及常规家禽的种养技术推广则很少。特种养殖行业缺少专门的技术人员,主要靠养殖行业的人员在实践中摸索或相互传技。在被调查的100户农民中,学习农业技术的途径分别是:报刊、书籍13户,培训班、黑板报48户,乡村干部实地指导21户,农函大学习11户,跟专业户学技7户(主要是特种养殖户)。
  调查中还发现,目前各级政府领导、村干部、农民对科技兴农都寄予厚望,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技术推广种类上,重传统产业,轻新型行业。在推广形式上,主要还是由政府统一安排,缺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推广途径单一,出现政府职能部门人才有限,而民间“土专家”又没有人尽其才的现象。各乡镇农技站重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轻实用技术推广;重外来技术推广,轻本地实践经验总结。村农技员兼职太多,影响本职工作。在被调查的20个村中,有13名农技员兼民兵营(连)长、团支书等职务,占65%。另外,技术推广经费也很缺乏。
  根据上述情况,我建议:一、农技推广既要抓支柱产业,也要兼带新型产业。传统的水稻、甘蔗、烤烟、果、茶、生猪等支柱产业,应当成为技术推广重点项目,但是特种养殖业也不可或缺。
  二、农技推广应用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根据一乡、一村的产业特点,按不同的农时季节,有针对性地传技,让农民结合生产学技。
  三、发挥宣传栏和农民夜校的作用。村头路边的宣传栏是农民经常关注的地方,把技术要点结合农时写出去,便是一种很好的推广途径。有条件的村应把农民夜校办好,既帮助农民学习文化,又向农民传播技术。
  四、抓典型、抓专业户经验总结。根据农村的现状,要集中农户学技术困难较多,农技人员可先与典型农户建立联系,再总结典型户的生产经验,影响带动附近农民,让农民在生产中看到科技威力,得到科技实惠。
  江西兴国县委 邱长福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公仆请注意你的形象
  南京政治学院 张鹏飞
  前些日子,某电视台播发了一则某贫困乡乡长下村看望贫困户的新闻:红光满面的乡长走下一辆轿车,到农户家了解情况。这位乡长手持移动电话,腰系价值不菲的鳄鱼牌腰带,显得与众不同……
  笔者就出生在那个乡,对那里的经济状况略有了解。且不说价值十几万元的小轿车、数千元的移动电话,仅那条鳄鱼牌腰带就相当于3亩麦田或1亩果园一年的产出!如果说小汽车、移动电话是组织配发、工作需要,还说得过去的话,那末在这样一个贫困乡,身为人民公仆的乡长系着上千元的高档腰带去抓扶贫工作,于情于理都让人难以接受!
  作为贫困地区的乡镇干部,如果总是一身西服革履、饰玉悬环的“行头”,何以密切联系群众,何以同群众打成一片?
  艰苦朴素,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新形势下,我们要继续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和作风,即使富裕了也不能忘记艰苦奋斗,何况在少数贫困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干部更不该有些许追求奢侈享乐的行为举止。胡吃海喝的行为不应有,涉及到领导形象、与身份不符的穿着打扮也不可取。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短波

  合理确定农资贷款期限
  目前,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资贷款期限绝大多数为3个月,而农民从春季贷款购买农机具、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到秋后有钱还贷,一般要八九个月。这不可避免地造成还贷逾期,逾期还贷信用社要加罚利息,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信用社方面则由于“贷款期限不合理”而增加了不良贷款的数额,不利于贷款的科学管理。
  笔者认为,农资贷款期限长短应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以保障农业资金良性循环,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广宗县支行 刘成耀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短波

  治治贾鲁河上游污染源
  沙河、颍河、贾鲁河是周口市民生活用水和沿岸工农业生产用水的水源。近年来,贾鲁河上游的一些工厂大量排放没有经过处理的有毒工业废水,致使下游河水及颍河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白色的泡沫顺河漂流,河水颜色发黑,腥臭味刺鼻。
  有关部门应对贾鲁河上游的污染源依法进行治理,以保护沿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河南周口市大众街4号 朱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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