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9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

  关于澳门问题的历史考察
  刘存宽 郦永庆
  ●在澳门回归还有一百天之际,全面地回顾一下澳门四百多年来的历史,将有助于人们理解澳门回归祖国的深刻含义。
  ●澳门问题与香港问题不尽相同。历代中国政府从未将澳门割让给葡萄牙,葡萄牙也始终不曾对澳门拥有主权。鸦片战争前,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了全面的主权。葡萄牙人在澳门虽然获得了居留权、贸易权和一定的“自治权”,但都自认是租居澳门的臣民,服从中国政府管理。1887年12月1日,中葡签订《和好通商条约》,条约规定葡萄牙只是“永居、管理澳门”,澳门的地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租借地,澳门仍是中国领土,中国对之享有法定的最终处分权。
  ●澳门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澳门问题的形成和最终解决,再一次证明了落后必挨打这一国际关系中的基本法则,证明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最终实现祖国统一这一中华民族几代人为之奋斗的夙愿。
  在新世纪即将来临之际,适逢澳门回归祖国的盛事。谈到澳门问题,一些人往往将它与香港问题完全等同起来。其实,澳门问题与香港问题不尽相同,二者之间不能简单地画等号。历代中国政府从未将澳门割让给葡萄牙,葡萄牙也始终不曾对澳门拥有主权。通过对澳门问题的历史考察,澄清早期澳门的法理地位,揭示鸦片战争后葡萄牙是如何侵占澳门的,回顾晚清及民国时期我国收复澳门的艰苦历程,这不仅有利于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而且可以说明澳门回归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法理基础。
  早期澳门的法理地位
  1842年,英国用炮舰逼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条约规定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其时葡萄牙人进入澳门已有近三百年历史了。但是,早期澳门的法理地位与1842年以后香港岛的地位截然不同。为了澄清这一问题,就必须弄清葡萄牙人是如何进入和租借澳门以及当时中国政府和澳门的实际关系。
  葡萄牙是欧洲西南部的一个小国,资源贫乏,但却是历史上西方的第一个殖民主义国家。1510年,葡萄牙舰队攻占了印度果阿,次年吞并马六甲王国,建立了东南亚地区的商业霸权。自1514年起,葡萄牙先后侵入我珠江口、屯门、广州一带,并在屯门登陆,擅修工事,建造炮台,予以强行占领。葡萄牙人还四处抢劫华商,骚扰边民,掠买儿童,殖民海盗的本性暴露无遗。1521年,明政府令广东海道副使汪鋐以武力将葡萄牙人逐出屯门。但是葡萄牙侵略者不甘心失败,第二年又卷土重来,妄图重占屯门。明军在西草湾海面再次与葡萄牙人激战,予之以重创。明军的自卫反击沉重地打击了葡萄牙殖民者的嚣张气焰,于是他们转而北走闽浙,在漳州海面及宁波海面进行非法走私贸易,亦商亦盗,掠买人口,并与倭寇联手,曾先后盘踞浙江的双屿和福建的月港和浯屿(金门)等地,但都遭到明军的严厉打击,最后不得不撤离闽浙海面。
  此后,葡萄牙殖民者从失败中开始认识到,中国不同于非洲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采取凭借武力建立商站和军事据点以扩大侵略的惯用手段,在中国行不通。要和中国打交道,除了凭借武力外,还要通过“和平”的方式。1553年,葡萄牙人索萨率船自马六甲来到广东,请求恢复通商,并在广东近海寻觅一处合适的港湾作为对华贸易基地和商船往来于日本和印度间的中途停靠港。他精心策划,隐瞒国籍,大肆行贿,终于买通广东海道副使汪柏,获准在澳门岸边搭篷暂住。关于此事,中方资料记载:“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舶夷趋濠镜(即澳门)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徇贿许之。仅篷累数十间”。(郭棐:《广东通志》,卷69,《澳门》)葡方文献说:“1554年前后,葡萄牙人取得海道副使汪柏的许可入居澳门。起初,葡萄牙人并不向中国官府纳租,而是每年给广东海道副使贿银五百两。”(里斯本阿儒达图书馆,49-v-4:《耶稣会士在亚洲》;C,A,蒙他笃:《历史上的澳门——新旧中国的国际性》,1984年香港出版,第43页)中葡两国上述文献记载表明:葡萄牙人是以借地晾晒湿水贡物为托词,以重金贿赂为手段,才得以进入澳门暂住的。1557年,葡萄牙人未经明政府许可,开始在澳门擅自盖屋建村,实行非法居留。1573年,葡萄牙人将每年五百两贿银变成借居澳门的租金,逐年向香山县丞交纳。此外,明政府对来澳门贸易的葡商还要征收十分之二的货物税(后改为船税)。由此可见,当时的澳门仍在明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下。国内一些著作称,葡萄牙人于1553年“侵占”澳门。其实此说并不能成立。而西方近代殖民者为了掩饰其先辈的贿赂与欺骗的劣迹而编造的葡萄牙人驱逐盘踞在澳门的海盗而得澳门之说,更是天方夜谭,不值一驳。
  然而,明政府何以听任汪柏允许葡萄牙人借居澳门而不加以制止呢?汪柏纳贿固属可鄙,但是将葡萄牙人借居澳门仅仅归之于汪柏受贿的个人原因也是不全面的。葡萄牙人进入澳门,当时就遭到广东按察使丁以忠等人的极力反对,但两广总督等封疆大吏支持汪柏的行动,这就不能仅仅归咎于汪柏个人受贿。此后,葡萄牙人在澳门势力剧增,引起了明朝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官绅们纷纷上奏朝廷,主张必尽驱逐,须以大兵临之,以弭外忧者有之;建议令移出浪白外洋,就船贸易者有之;提出倭去而夷留,允许葡萄牙人留澳者有之。但是讨论的结果,还是让葡萄牙人留澳的意见占了上风。此中原因,除了部分官员认为可利用葡萄牙人抵御海盗,以及广东方面历来靠“贸易以饷兵”外,就明政府而言,允许葡萄牙人租借澳门,是天朝大国“怀柔夷人”政策的体现,也符合将海外贸易地点远离政权中心的原则。分化葡萄牙殖民者与倭寇的关系,也是明政府奉行这一政策的另一个考虑因素。明政府及其后的清政府,虽然允许葡萄牙人租居澳门,但并未放弃对该地的管理。明政府采取“建城设官而县(香山县)治之”的方针,在澳门设置行政、军事、司法、海关等行使主权的管理机构,派官员治理。(参见1999年1月1日《光明日报》,赵雄、李国荣文:《澳门问题明珍档的重要发现》)到了清代,又先后设置县丞和同知管理澳门。明清政府并规定葡萄牙人不得在澳门买卖土地;未经中国政府批准,不得在澳门建造、改建和扩建房屋。此外,还制定了各种法令、章程和条例,要求葡萄牙人严格执行。租居澳门的葡萄牙人“夷目”遇事须向守澳官请示报告。明清政府官员还经常到澳门巡视,传谕政令,了解情况。在军事上,明朝在澳门设参将,清朝委派从二品的副将对澳门行使管理权,下辖官兵二千名。鸦片战争前,先后有荷兰、西班牙、英国等国侵夺澳门的军事行动,均为我澳门守军击退,保卫了国家领土完整。在司法上,明清政府拥有对在澳门犯罪的葡萄牙人的定罪、复审、监督、执行治罪等权力,由香山县负责实施。在经济上,葡萄牙等外国商船进入澳门贸易,必须持有明清政府发给的部票(入港许可证),必须向中国政府办理申报手续,向澳门海关缴纳关税。总之,鸦片战争前,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了全面的主权。葡萄牙人在澳门虽然获得了居留权、贸易权和一定的“自治权”,但都自认是租居澳门的臣民,服从中国政府管理。早期澳门实际上是一个在明清政府有效管辖之下、由葡萄牙人经营的特殊贸易地区。正如瑞典著名史学家龙思泰所说:葡萄牙人居澳虽已近三百年,但“他们从未获得澳门的主权”。(龙思泰:《早期澳门史》,中译本,1997年东方出版社出版)
  从根本上说,早期澳门的法理地位是由当时中葡双方力量对比以及中国在世界上所处地位决定的。是时,中国是一个统一的东方大国,其综合国力明显优于葡萄牙。葡萄牙军队的武器装备虽然占据优势,但与中国庞大的军事力量相比,能够到达中国沿海地区的葡萄牙兵力实在有限。历史已经证实,鸦片战争前,不仅葡萄牙,而且后起的更强大的荷兰等西方殖民者,企图凭借武力侵占中国海岸和近海岛屿的一切尝试,也都遭到了失败。也就是说,葡萄牙人不是不想依仗坚船利炮侵占中国领土,他们也倾其全力这样做了,但是他们当时还不具备这个实力。后来葡萄牙转而采用欺骗、行贿的卑劣方法来租借澳门,但由中国保留对澳门的完整主权,实为当时的历史条件使然,这与鸦片战争后被割让的香港岛的地位有本质的区别。
  葡萄牙对澳门的侵夺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随着中国逐渐沦为列强的半殖民地,葡萄牙当局一反近三百年来基本“恭顺”的常态,对自己借居澳门和中国对该地保有完整主权的状况已经极不满足。他们十分艳羡英国人在香港的地位,力图变澳门为第二个香港,实行殖民统治。此后一个长时期内,葡萄牙不断侵夺我澳门主权,扩占、蚕食我澳门附近领土、领水,诱逼清政府与之订立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得陇望蜀,贪得无厌。
  早在1843年,葡政府即向清王朝提出免纳地租,将原澳门城墙三巴门以外至关闸一带和凼仔港划归澳门,宣布澳门为自由港等无理要求,但遭到拒绝。1845年11月,葡女王不顾中国反对,擅自宣布澳门为自由港。1846年,狂热的殖民主义者、独臂武夫亚马勒接任澳葡总督。他以变澳门为“(葡萄牙)绝对自治的殖民地”为己任,强占我三巴门至关闸的领土,钉闭我海关行台,驱逐我海关官员,并公然向澳门中国居民征税。亚马勒的倒行逆施导致他1849年8月被愤怒的中国爱国村民刺死。此后,葡方以此为借口,在英国人支持下悍然派兵进攻关闸,驱逐驻于望厦村的香山县丞,捣毁县丞衙署,企图先造成霸占澳门的既成事实,然后伺机诱逼清政府予以承认。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葡政府认为时机成熟,企图派代表随英军北上,诱逼清政府与之订约,未果,于是转而向法国求助。1862年,葡萄牙特使基马良士串通法国驻华公使哥士耆,开始同清政府全权代表恒祺、崇厚在北京举行谈判,强要清政府与之订立章程,同意澳门地位“与大英国所得无异”。恒祺等称“澳门必须仍归中国设官收税,并每年应输地租万金,方与议立条约”,(文庆等纂:《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8,《恭亲王奕?等奏折》)坚持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双方相持不下。
  这时,自称“居中排解”,一直参与并操纵谈判的法国公使哥士耆佯示公正,实则暗结葡萄牙,向清政府加压并施展骗术。当时清政府在战争中败于英法,心有余悸,唯恐开罪法国,重启兵端,又缺乏谈判议约的国际法常识,在葡法连哄带压之下,于1862年8月与葡方拟定了《和好贸易章程》54款,其中涉及澳门地位的条款规定:任凭中国“仍设立官员驻扎澳门”,但其“职任、事权……均与法、英、美诸领事等官驻扎澳门、香港等处无异。”《章程》于同月13日由双方代表在天津签字。双方约定该约经两国国君批准,两年后(即1864年8月)在天津互换。(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1957年三联书店出版,第188—189页)
  1862年中葡《和好贸易章程》是葡法密谋,利用清政府的愚昧,主要通过诓骗手段强加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它表面上规定中国仍在澳门设官,似乎保留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但又在约文中故意含糊其词,将中国驻澳门官员的地位解释成与各国驻澳门领事“无异”。中国派驻澳门的官员既然是“领事”,那就表明澳门是葡萄牙领土而非中国领土,这个官员就是派驻他国的外交官而不是对澳门行使管辖权与治理权的中国地方官。这样,葡萄牙通过偷梁换柱的手法,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变成了葡萄牙对澳门的主权。而清政府似乎竟不知“领事官”为何物,糊里糊涂地在条约上签了字,还以为澳门“尚为中国治理之区”,实在是其昏无比。
  《章程》签订后,下一步就是互换条约,以造成对中国主权的非法窃夺合法化。《章程》本来规定在1864年8月换约,但葡萄牙政府换约之心急如星火,于1864年5月派澳门总督兼全权公使阿穆恩赶到天津,无理要求提前换约。此事引起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们的警觉。他们奏请先不必批准条约,并重新推敲约文,发现其中第九款将中国驻澳门官员说成是“领事”,不合旧制。直到这时,清政府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亟谋挽回。
  在随后的换约谈判中,清政府代表崇厚和薛焕严正指出,中国有权在澳门设官进行管辖和治理,而不是派一个什么“领事官”,要求将葡方偷偷塞进《章程》的此点先加修改,再行换约。阿穆恩则一口咬定必须先换约再商改。双方围绕改约换约孰先孰后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僵持不下。阿穆恩见事不成,恼羞成怒,竟然破坏会谈,拂袖而去,返回澳门。之后,双方照会来往,中方仍坚持原有立场不变。葡方施展故技,屡次吁请列强助其实现换约。列强明知《章程》有诈,葡方“议约之初即缺乏起码的诚意”,此事甚为“棘手”,不愿介入。葡方无技可施,终未达到换约的目的,因而此约也从未生效过。
  然而,葡萄牙侵夺中国澳门领土主权的野心并未收敛。此后它继续蚕食侵占原租借地以北的关闸南北地区、凼仔、路环两岛和对面山岛的湾仔、银坑一带及澳门附近水域,并伺机诱逼清政府与之签订新的条约,承认其对澳门的殖民统治。
  1883—1885年中法战争后,葡萄牙当局认为强占澳门的时机已经成熟了。早在中法战争以前,即有西方一些国家意欲自葡萄牙手中购买澳门的传闻。战争期间,葡萄牙议会又有将澳门租与或卖与他国的提案。法国对此跃跃欲试,企图购买澳门作为进攻华南的基地。英国政府不愿在它的殖民堡垒香港近旁出现一个法国的殖民堡垒,宁可让小国葡萄牙而不能让它的竞争对手法国占据澳门,于是采取了扶助葡萄牙夺取中国澳门的方针。与此同时,在抗法战争中新近丧权蒙辱的清政府,也担心法国购得澳门,准备在澳门问题上对葡萄牙作出重大让步,以此为代价来制止法国控制该地的企图。此外,清政府是时急需扩大中央的财政收入来推行“新政”。为此,它与英国达成了英国帮助中国防止走私和鸦片进口关税及厘金并收的协议。英国为了自身的利益,提出澳门应与香港“一例办理”此事,否则“香港亦不肯应允”。这就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和与之素无正式条约关系的葡萄牙举行谈判。正是在这个情况下,英国与葡萄牙阴谋勾结,在澳门问题上对清政府进行讹诈。应该指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对此事起了极其恶劣的作用。此人作为清政府的官员,却自称是葡萄牙人的“朋友和顾问”。他一面对清政府游说施压,以增加国库收入诱逼清政府承认葡萄牙对澳门的侵夺;一面怂恿支持葡萄牙攫取澳门,以换取其同意在鸦片问题上澳门与香港一例办理,并破坏法国攫取澳门的计谋,上下其手,一箭双雕,操纵即将举行的中葡谈判。(参见陈霞飞主编:《中国海关密档》第4册,1992年中华书局出版,第372,431,437—439等页;王彦威纂:《清季外交史料》,卷67,第22页)
  1886年11月,赫德派他的亲信、中国海关官员英人金登干去葡京里斯本和葡萄牙政府谈判。1887年3月,金登干代表清政府同葡萄牙政府签订了《里斯本草约》,内称:中国同意“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门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葡萄牙同意“若未经中国首肯,则葡国永不得将澳地让与他国”。《草约》还载明,鸦片税收问题,澳门照香港“类推办理”。(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523页)1887年7月,葡萄牙政府派前澳门总督罗沙为特使到北京谈判最后议定及签订条约问题。他抓住《草约》中葡方塞进去的“属澳之地”几个字大做文章,并带来一份澳门“属地”图,将东至九洲洋,西至澳门西边对岸山岛的湾仔、银坑,北至前山城后山脚,南至横琴岛方圆百余里的地方划入澳门“属地”界限,迫使中方承认,然后订约。清政府总理衙门讥讽罗沙说:“附属地反而比澳门大,馒头比蒸笼还大,怎么能行!”予以坚拒。(前引陈霞飞书,第4册,第624页)赫德见势不妙,他深知《草约》本是故意含糊其词,蒙骗清政府接受的,便为罗沙出谋划策:“目前不宜指明附属地,先签立条约。条约的条款内有了‘澳门及其附属地’等字,将来日子一久,自会形成更有利的东西……再在纸面上规定澳门的附属地”。(前引陈霞飞书,第4册,第610—611页)这就是赫德先下种再静待开花结果的策略。罗沙对这位英国军师的指点心领神会,才同意在条约签字以前暂时不谈划定澳门“属地”界限的问题。
  1887年12月1日,中葡双方代表奕劻、孙毓汶和罗沙在北京签订了不平等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其中关于澳门地位的条款,清政府对同年3月中葡《草约》中有关葡萄牙人“永居、管理澳门”的规定“仍允无异”。至此,葡长期梦寐以求的夺取澳门的野心,终于在事实上得以实现。但《条约》明文规定,葡萄牙未经中国同意,“永不得将澳门让与他国。”这说明澳门非如当年香港岛与九龙司之割让与英,澳门仍然是中国领土,中国对之享有法定的最终处分权。葡萄牙只是“永居、管理澳门”,澳门的地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租借地,中国在法理上仍享有对澳门的主权。
  1887年中葡条约签订后,葡萄牙继续扩占我澳门附近的领土领水,为会订澳门界址作准备。葡方此举背离了1887年条约有关“未经定界以前,一切事宜俱照依现时情形勿动,彼此均不得有增减、改变之事”的规定,(前引王铁崖书,第1册,第523页)纯属违约行为。1909年,两国在香港举行澳门划界谈判,葡方代表马查多旧调重弹,提出澳门界址应包括由关闸至妈阁庙的整个澳门半岛,以及青洲、凼仔、路环、大小横琴、对面山等岛屿和广大水域,关闸以北到北山岭为局外中立。该方案包括的澳门界址竟较葡萄牙人原租居地的范围扩大约三十倍。由于葡方得寸进尺,恣意索求,这次谈判未有结果。此后,澳门一直处于葡萄牙的实际控制管理之下,澳门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我国收回澳门的长期努力
  收回澳门是中国人民的长期愿望,并为此作了不懈的努力。
  早在清乾隆年间,我国第一部系统介绍澳门的著作《澳门纪略》的作者印光任和张汝霖即已对葡萄牙人逼处澳门,“列炮遥堪指,为垣近及肩”,表示担心。僧人释今种(即屈大均)在他的《澳门诗》中亦慨叹道:葡萄牙人在澳门“筑城形势固,全粤有余忧”,“一旦蕃商聚,千年汉将劳。”以后葡萄牙人在澳门的所作所为,说明这些有识之士的忧虑并非无因。1926年,诗人闻一多在他的《七子之歌》的《澳门》一诗中,又以澳门中国居民的口吻,发出“母亲!我要回来,母亲!”的最强音,表达了全国人民企盼澳门回归祖国的迫切希望。
  但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前,葡萄牙人在澳门虽有盘踞侵越之势,但只是“输租暂住”,对明、清历届政府表示“恭顺”;中国政府无论名义或事实上对澳门均享有完整的主权,当时尚不存在收回澳门的问题。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特别是1849年以后,葡萄牙侵夺我澳门的凶焰日涨,收回澳门问题才逐渐被提了出来。这一斗争随着葡萄牙对澳门侵夺的加剧而同步发展。
  在1864年关于交换1862年中葡《章程》的谈判中,清政府坚持必须先修改《章程》中将中国驻澳官员说成“领事官”的规定始能换约,其实就是捍卫中国对澳门主权的斗争。清政府拒绝批准、交换该约,挫败了葡萄牙对澳门的侵略野心。
  1868年春,清政府得知法、美、德、俄均有自葡萄牙手中购买澳门的意向,担心又一个大国出现在中国南部海疆。英国也不愿澳门为其他大国控制,与近在咫尺的香港争锋,指使赫德出面,游说清总理衙门,如对葡萄牙“动之以利,澳门可望收复。”清政府对此言听计从,决定派遣离任的西班牙驻华公使玛斯代表它出使葡京,与葡萄牙谈判收回澳门的问题,办法是如果葡萄牙交回澳门并撤走驻军,中国可给予偿金白银一百万两。此后澳门之治理、设关、征税等事,“统由中国办理”。(《筹办夷务始末》,卷58)同年8月,玛斯起程赴葡。但此事因葡萄牙政局动荡和玛斯暴卒而中止。事虽未成,却看出清政府委曲求全、忍气吞声到了何等地步,竟然荒谬到企图出钱来买回本属自己国家的领土。
  葡萄牙通过1887年中葡条约攫取了对澳门的“永居管理”权后,收回澳门的斗争进入新的阶段。早在同年3月里斯本草约签订后,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即多次上奏痛陈《草约》之害,吁请当局力谋补救,不要批准《草约》。(参见《近代史资料》总94号,第155—157页)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也“坚决反对澳门办法”。广东巡抚吴大澂则亲率炮舰巡视澳门,以示澳门仍为中国领土。张、曾、吴的行动受到全国尤其是粤省人民的支持,但腐朽软弱的清政府为了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不惜出卖澳门,反而指斥张之洞毫不“体察”朝廷“全局通筹之意”,“拘持偏见,故作危词”。条约的签订遂成定局。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葡萄牙趁中国民族危亡、政局动荡,在澳门附近肆意扩占我领土、领水,残杀当地居民,并在1909年开始的中葡澳门划界谈判中,漫天索求,这就更加激起中国各界的抗争,收回澳门的呼声空前高涨。
  1910年7—8月,澳葡当局借口“剿匪”,悍然进攻并血洗我路环岛。事发后,当时在广东各地和香港成立的勘界维持会纷纷行动起来,向清政府请愿,强烈要求废除1887年中葡条约,同时加强民团武装,“赌一战以收回澳门。”但清政府胆小如鼠,不仅对爱国民众的呼声充耳不闻,反而饬令广东各级官府对他们加以“劝抚”。清政府这一防民甚于防葡的行径,助长了葡萄牙的侵略气焰。
  次年,澳葡当局又企图以“疏浚”为名,强占我前山内河与凼仔以北水域。时值辛亥革命前夕,人民反帝热情高昂,纷纷谴责清政府“柔懦不振,媚外辱国”。两广总督张鸣歧顺应舆情,于1911年8月派新军千余人和军舰四艘开往前山。由于我国人民的强烈要求和广东地方政府的坚定态度,终于迫使澳葡当局停止了“疏浚”活动。
  进入民国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收回澳门未见有何进展。
  1922年5月,一名中国妇女在澳门遭到澳葡士兵污辱,引起居澳华人抗议示威。澳葡当局竟出动军队进行野蛮镇压,当场打死示威群众七十人,伤百余人。这一血腥暴行激起了全中国人民的公愤。广东国民外交后援会等团体紧急集会进行声讨,并作出决议,要求政府速行收回澳门。全国各界联合会等团体也提出废除1887年中葡条约、收回澳门的要求。但当时中国南北分裂,政局动荡,这一斗争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1928年4月,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第四次届满。当时的国民政府为了树立政权形象,巩固其统治地位,提出普遍修改不平等条约的问题,于同年7月10日宣布1887年中葡条约期满作废,敦促葡萄牙派员“另成新约”。但在其后的谈判中,国民政府以“敦笃友谊和好”为由,并未提及旧约中的关键即澳门地位的问题。同年12月19日中葡签订的《友好通商条约》,也只是废除了旧约中一般不平等条款,完全没有提到澳门问题。(参见前引王铁崖书,第3册,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655—660页)这使葡萄牙得以继续对澳门实际进行管理。然而从法理上说,1887年中葡条约既属中国有权加以废除的不平等条约,并已由中国政府宣布作废,则自该宣布之日起,葡萄牙已失去管理澳门的法律根据,中国政府有权决定在适当的时候予以收回。
  抗日战争胜利后,这样的机会终于来到了。先是,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葡萄牙宣布中立,澳门为非交战区,但澳葡当局在行动上却为日寇侵华多方效力。他们的行径早已引起我全国军民的不满。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内收回澳门的呼声日烈。同年10月,开赴广州接受日军投降的第二方面军司令官张发奎授意中山县县长张惠来和驻军师长刘绍武提出收回澳门的口号,受到澳门、广东全省及全国各界人士的热烈响应和支持。对此,澳葡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反扑。11月,中山县驻军进驻前山,对澳门实行武装封锁,断绝对澳门的粮食及其他食品供应。顿时,澳门物价飞涨,港市萧疏,居民外流,秩序混乱。澳门只有军警不足千人和小炮艇二艘,兵力单薄,澳葡当局只得派人赴广州道歉,并同意广东地方当局和居澳华人的全部要求,企图以暂时退却继续赖在澳门不走,静观其变。
  此后,收回澳门的运动继续高涨。1946年2月,师长刘绍武亲自率兵开进澳门示威并发表演说:“现在抗战已经胜利,中国领土必须完整,澳门迅速收回,才可符合同胞之愿望。”西康、广东及全国其他省市的参议会也先后通过决议和发出通电,呼吁政府及早收回澳门。1947年8月,国民政府参议院通过了同样内容的决议。广东省参议会还组织了“广东民众收回澳门促进会”。形势空前大好。
  国民政府的态度则不然。它不顾广大民众的强烈要求,始而下令广州行营解除对澳门的武装封锁,继而以“目前国际形势之下此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为由进行搪塞,说什么“俟时机成熟,再提出交涉收回”。(《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二),第9224号)结果是终其统治,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当时的国际形势果真如国民政府所说,“难以解决”收回澳门的问题吗?否。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胜国的“四强”之一,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与此同时,葡萄牙的国际地位一蹶不振,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崩解,列强从殖民地撤退的大势已成。此时国民政府如欲收回澳门,外有绝好的国际环境,内得举国的广泛支持,易如反掌,何难之有?其所谓“难”,实因其正全力推行矛头对内、坚决反共的反动政策,“难以”分心分力所致。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如果说在从英国收回香港的问题上曾先后于1942年和1945年两次坐失良机的话,在抗日战争胜利后收回澳门的问题上,国民政府更是坐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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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葡萄牙攫取我国澳门的历史,是一个早已式微的西方殖民小国侵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东方大国的历史。葡萄牙人早年租居澳门,虽曾对中西文化交流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总的来说,尤其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澳门的历史乃是一部葡萄牙人侵夺和统治该地的记录,虽然中国一直保有对该地的主权。葡萄牙以小欺大之所以能够得逞,一是利用近代中国处于半殖民地状态,国势陵夷,于清政府内外交困之机趁火打劫。二是仰仗西方强国,借助外力,“躲在大国盾牌后面爬了进来”。三是利用清政府的愚昧软弱进行欺骗和外交讹诈。舍此三者,葡萄牙单凭本身的力量,要夺取澳门是断然不能成功的。
  葡萄牙占领澳门的历史还说明当时中国的处境是何等悲惨: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有着光辉历史文化的大国,竟然受制于衰弱的蕞尔殖民之邦,任其欺凌宰割。这件事最突出、最集中地证明了落后必挨打这个国际关系中的基本法则,给中国人民留下了无法忘记的惨痛教训。
  百余年来,中国人民曾前赴后继、不屈不挠地为收回澳门而斗争。这些斗争最终都失败了。究其原因,固然与中国处于落后、封闭、贫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有密切关系,然而国家的分裂,政局的动荡,统治阶级的软弱、腐朽、愚昧,及其压制社会变革、不思自强自立等因素,则是未能收回澳门的主要原因。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最终结束了列强对中国的殖民统治。建国后我国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的改革开放,为澳门的回归奠定了基础。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更给澳门的回归以极大的推动,提供了成功、生动的范例。由于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并执行了正确的政策,中葡两国七十年代末即已在澳门问题上达成原则协议,葡方承认澳门是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的中国领土。1986年至1987年,中葡两国经过和平友好谈判,最后就澳门问题达成了协议。1987年4月13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字。《声明》确认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从而最终圆满地解决了收回澳门这个历史上长期遗留的问题。之后,经过中葡双方的共同努力,目前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机构的设置已经确定,第一届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和政府主要官员已经产生,澳门回归祖国的脚步声已经清晰可闻。
  澳门的回归是振兴中华的胜利,是国家日益昌盛的自然结果。今昔对比,明显地反映出我国在两个不同时代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在此举国扬眉吐气,翘首企盼澳门回归的日子里,我们更当牢记以往的历史教训,以更加昂扬向上的姿态,迎接澳门历史的新曙光,跨入充满挑战和希望的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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