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2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住手:造假账者
  本报记者 武侠
  假药假酒和假账,哪个危害更大?如果说,假酒假药谋财害命,是殃民,那么假账假表危及整个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则是祸国。
  假账,最大的受害者是国家,虚假信息是造成国家宏观决策失误的重要原因,通过数字游戏,税收和国有资产非法流入了某些小团体或个人的腰包;另一个直接的受害者是股民,编造的可观的业绩和分红承诺,使投资人的满怀希望化为泡影。更为严重的是,虚假的会计信息成为某些人捞资本、骗乌纱的筹码,助长了虚假浮夸和腐败,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上祸国、下殃民,造假账正成为人人喊打的社会公害。
  (一)
  说造假账,不能不提“琼民源”,“琼民源”是海南民源现代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成立于1993年。“琼民源”上市伊始,业绩颇优,可算是中国股市的元老级股票。由于种种原因,到1995年,公司濒临亏损,从此,股价一落千丈,变成垃圾股。然而,从1996年7月开始,琼民源股价开始暴涨,由最低每股4.2元直达每股26.4元。1997年2月27日,中国证监会通报“琼民源”,指出其涉嫌违背现行会计制度,次日股价暴跌,1997年3月3日停牌至今。1998年11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琼民源公司董事长和会计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执行。
  “琼民源”创造的“中国股市96神话”原来是一大骗局!审判落幕了,而“琼民源”数万股东只能在痛苦中遥遥无期地等待。
  “琼民源”为中国股市的发展打上一个醒目的印记,也给所有会计从业者、监管者和立法者敲响了一记警钟,造假账已是社会公害,非治不可。
  (二)
  造假账,又被业内人士称为会计信息失真。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会计信息越来越成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和职工等关注的焦点。
  会计提供“利好”的消息,职工可以多得奖金,投资人可以多获利,管理者的业绩又更上一层楼。于是,过分的利益要求使一些人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会计信息因此成为被利用的工具,会计舞弊的手段百出,花样翻新。
  手段一,任意调节成本费用。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对成本费用的列支范畴和标准有严格规定,但有些单位,为了使利润指标令有关领导满意,在成本费用列支上大做文章,该提不提、该摊不摊或者多提多摊,利润指标成为随领导意志调节的“蓄水池”。
  手段二,随意调节或转移收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虚拟或隐瞒收入,以达到“增效”或逃税的目的。另一类是转移收入,搞账外经营或“小金库”。
  手段三,潜亏挂账,虚盈实亏。这种手段多为一些搞承包的企业所用,将潜亏挂起来,前任推后任,最后由国家背包袱。
  手段四,直接改动会计报表。这种手段没有任何隐蔽性,明目张胆地直接改动会计报表数字。
  还有其他手段如转移投资、投资收益不入账、编造虚假发票等,弄虚作假的名堂之多、手段之高明,令人瞠目,以至有人不无夸张地说,某些单位的造假技术堪称一流。
  会计失真还有另一种表现是,单位账目混乱无序,财产不实,账目不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连单位自己也搞不清有多少水分。
  (三)
  假账的日益泛滥和猖狂,引起了最高决策层的高度关注。1995年1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亲自制定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次年4月,国务院作出部署,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会计工作秩序整顿。1998年5月,国务院的立法计划中,将修订《会计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是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我国对会计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修改后的会计法试图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监管会计工作、约束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刚刚起步,必要的市场规则尚未成形,使修改工作所设定的目标并未完全实现,几年来的实施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因此,此次修订会计法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秩序,提高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
  据了解,此次会计法的修订由财政部成立修订小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具体承担起草工作。经多方征求意见,修订稿共作了23次比较大的调整和修改。
  目前,会计法修订稿(草案)已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审议中,委员们集思广益,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
  那么,通过这次修订,对造假账等问题能不能起作用呢?
  参与修订工作的财政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修订草案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一是健全规范,即告诉你“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也就是完善记账规则;二是明确会计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信息质量负责;三是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四是法律制裁,对会计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打击造假账行为,依法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是最有力的措施,也是此次修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委员们一致呼吁,对造假账这种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必须进行法律制裁。有的委员还提出,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终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新的会计法尚未出台,各界人士拭目以待。可以预计,新的会计法出台之时,必将是造假账者惶惶不可终日的开始,造假账者,该住手了!(附图片)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为国庆交通顺畅开绿灯
  ——首都交警确保国庆期间交通安全畅通纪实
  杨国平
  为确保国庆期间交通环境良好,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以路口秩序、停车秩序为主线,以市区道路为重点,分阶段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顿。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行驶突出的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了一百处非机动车、行人秩序规范化管理示范路口,专项整顿路口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逆行绕行、骑车带人、行人乱穿等交通违法行为,路口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交通支、大队在工商、市容、城管监察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二百五十五条主要大街的静态交通秩序进行了综合整治。从六月十五日起至八月底,共纠正施工占路、市场占路、摊商占路和临街违章建筑、乱设广告指路标牌、擦洗车点等交通违法行为二万七千多起,暂扣经营工具五百一十件。同时,不断加大对一百五十条规范街的管理力度。
  为确保首都良好的大气环境,首都交警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而导致大气污染的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对各类重型大货车、柴油车、农用车、拖拉机和燃用混合油的摩托车从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五日禁止在本市规划四环路内行驶。需在此期间上路行驶的柴油型班车,须经过尾气检测合格,并领取“尾气合格证”后,与“班车证”共同使用,方准上路行驶。从九月一日起,对四种高排放型的季度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发给第四季度“尾气合格通行证”;凡不合格的,暂扣行驶证,强制进行治理。从九月二十一日起,凡无第四季度“尾气合格通行证”的高排放车型禁止驶入三环路(含)以内道路。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以良好的交通环境迎接国庆五十周年,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从六月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迎建国五十周年,我为首都交通添光彩”座谈演讲活动。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从八月十七日至九月十七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国庆五十周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全市所有单位掀起了活动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活动中,全市共举行各类座谈会二万六千四百五十多次,四十七万三千五百一十多人参加了座谈活动,组织演讲十万余场次,三百多万人次受到了教育。
  为确保国庆期间良好交通环境,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国庆期间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决定自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至十月五日,对东四环路、北四环路、八达岭高速路、清华东路、清华西路、颐和园路、昆明湖路、昆明湖南路、五棵松路、丰台路、西南四环路、京开路、南三环路、京津塘高速路(不含以上道路,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区域内,禁止五吨货运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等车辆行驶。(附图片)
  为保障节日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管理科技工程于国庆前正式投入使用。刘英毅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法律程序岂可“简化”
  吴志雄
  某市公安机关以贩毒为由抓了3名犯罪嫌疑人,在关押、审讯3天后,因证据不足而不得不放行。谁知,被抓者不服,反而把办案人员推上了被告席。理由是办案人员在抓人、关押时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有关部门前往调查核实,办案人员如此辩解:“办案的目的是抓住犯罪分子,必要时,有些程序可以简化。”
  程序真的可以简化?答案是否定的。
  法律是全社会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一旦制定,就具有不可侵犯的法律尊严和权威,无软硬之分、无轻重之别、更无可执行或者不执行的回旋余地。因此,从法律体系上说,程序法与实体法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从具体法律上说,法定内容和法定程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超越、简化法律程序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为什么会发生简化法律程序的违法行为呢?细细思量,原因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认识不足,认为办案的目的是抓住犯罪分子,办出成果。至于法律程序,只是形式,执行与否无关紧要。二是侥幸心理,在执行法定程序的过程中,“打点擦边球”、“超点常规”或者“先上车后买票”,都是可以理解的,当事人也不会提出异议。三是有意逃避,或者因为案情不清、证据不足、把握不大,怕履行法律程序落下“把柄”,受制于程序,于是“暗度陈仓”;或者徇私枉法,挟嫌报复,因而绕开法律程序铤而走险。如此种种,其结果是既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更严重的是在社会上产生误导,认为程序法是“软法”,法定程序可以随意简化或背弃,从而损害法律的尊严,阻碍法律的贯彻执行。
  法律程序是法律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办事,不仅包括依法律内容办事,而且包括按法定程序办事。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切不可厚此薄彼而执法犯法!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青春无悔
  —记吉林省边防总队双目峰工作站站长杨金和
  孙景丰
  双目峰方圆百里没有人烟,无霜期只有60天,“出门山对山,百里无人烟,夏季蚊虫咬,冬季雪封山”,艰苦的环境和生活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莫过于寂寞和孤独。杨金和却在这里扎根12年!
  12年,杨金和以非凡的毅力创下了一个个双目峰之最——任职时间最长,取得成绩最多,是建站以来唯一使双目峰官兵吃上自己种的新鲜蔬菜的人。
  12年中,他先后8次被评为先进个人,5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工作站连续8年被总队评为先进单位,他和妻子先后被总队树为边防卫士标兵和边防好警嫂标兵,1998年4月公安部授予他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边防部队优秀基层干部荣誉称号。
  杨金和到双目峰不久,在吉林市人事部门工作的姐姐来信了:“金和,听说你那里很苦,回来吧。咱家就你一个男孩,爸妈岁数大了,需要你在身边,回来也省得二老牵挂。我正在帮你联系工作,反正在部队也不能干一辈子,早点回来吧……”
  杨金和失眠了,他需要做出抉择。
  在与官兵相处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已渐渐地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而且在与战友们共同克服困难完成执勤巡逻任务中,他更深地感悟到人生的要义、军人职业的崇高与神圣。他深深地被官兵们的友爱,乐观向上,不怕艰难困苦,默默奉献的精神所感动,他开始爱上了这里的一草一木。
  “在这儿当兵的确很苦、也亏,可是,边防总得有人守,我走了还得有人来。”“既然我选择并爱上了军人这一行,就应安下心来,服从组织安排,安心戍边,怕苦怕难就干不成大事。”他给姐姐回信,执意要留下,非要干出个样不可。
  从此,杨金和便一头扎进了站里的工作中。他发挥特长,主动请缨负责站里难度最大的军事训练工作。他认为,训练不仅能培养人的意志品格,出战斗力,而且能驱逐寂寞,振奋精神,鼓舞斗志。12年间,尽管双目峰山高皇帝远,他却从未动摇和停止过抓军事训练工作。他训兵,自己也参训,射击、越野、器械、战术训练他无不走在前头。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政法短波

政法短波
  河北省三级法院普建“质检站”
  本报讯截至目前,河北省三级法院90%以上已建立起评查案件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各类案件进行日常的质量评查;少数尚未建立的法院也正在抓紧筹备。这是河北高院在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中推行的重要举措之一。(李彦生)
  山西晋城反贪局推行办案责任制
  本报讯为做到严格履行法律职责,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日前,山西晋城市检察院反贪局在全局推行查办案件目标责任制,要求每个案件的主办人员在办理案件前签订《查办案件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主办检察官和办案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力地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赵继柱)
  河北省张家口市开展小区创安
  本报讯河北省张家口市市场公安局宣化市场街派出所在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中,建成安全文明小区25个,覆盖率占总人口的93%。自创安工程开展以来,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了30%,治安案件发案数下降了48%,群众满意率达到99.3%。今年,该所被评为市星级派出所。(岳云中 刘宏伟 赵玉格)
  宝坻县人大代表被聘为执行监督员
  本报讯 日前,天津宝坻县法院召开了聘请执行监督员会议,会上县人大、县法院领导向36位县人大代表颁发了执行监督员聘书。人大代表担任法院案件执行的现场监督员,是法院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是个案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王文山)
  湖南岳阳市公安局严格带队伍
  本报讯 湖南岳阳市公安局党组“一班人”严字当头带队伍,赏罚并重抓管理,双考竞聘强素质。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重特大案件12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100多名,摧毁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39个。(孙白生 陆荣光)
  江苏医院不得拒救交通事故受伤者
  本报讯 《江苏省道路交通肇事逃逸防范查处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受伤者,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和诊治等。据悉,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布交通肇事逃逸防范查处办法,这在全国尚属首例。(沈宫轩)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为铁路通达尽力
  ———记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赵静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国家设在沈阳铁路局辖区内的专门法院,其职能是保障铁路生产的顺利进行,负责审理管内发生的刑事、经济、告诉申诉、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方面的各类案件。下设10个铁路运输法院。两级法院现有人员共464人,其中沈阳中院113人。1998年两级法院共审结2163件案件。
  在各类经济审判工作中,沈铁中院破除就案办案的狭隘观念,深入基层,送法上门,并充分发挥铁路专门法院的职能作用,为路内企业服务,把为铁路企业清理债权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并与有关单位协调配合,主动服务。如:在浑江电厂与通化铁路车辆段车辆损坏赔偿纠纷案中,浑江电厂用翻车机作业,先后造成铁路车辆重车在电厂专用线脱线两次,撞坏车辆部件,共花去修车费35万余元。但由于受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国家计委过去对翻车机作业造成的铁路车辆破损赔偿问题没有明文规定,形成电厂损坏铁路车辆,仍由铁路负责段修、厂修,费用由铁路承担的不合理状况。为了解决赔偿的法律依据问题,主管院长、庭长带领有关人员,多次走访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吉林省物价局,并从司法角度,商请吉林省物价局报请国家计委发文,经多方协调,国家计委价格司正式发来了《关于翻车机损坏铁路车辆赔偿问题的复函》,解决了赔偿范围和价格依据,此案为通化车辆段挽回损失30余万元。审理该案所做的法律适用工作,对全局乃至全路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此外,沈铁中院依法审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纠纷案件。旅客张某诉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晚点索赔一案,为全国首例。赔与不赔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全国40余家新闻媒体作了报道,造成轰动。沈铁中院二审公开审判,从国情出发,按铁路运输合同票标准制式合同的规定,从张某购票即承认了铁路法律法规对铁路旅客列车晚点不做赔偿规定的角度,当庭判决铁路企业不予赔偿,驳回上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加强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方面,沈铁中院下了大力气,动了真格的,制定了离岗培训的办法,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和违反工作纪律、审判纪律及其他禁止性规定的干警职工,予以暂时离岗停职,集中培训。李长江院长在谈到队伍建设时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正派做人、秉公执法和廉洁办案,并且重点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他说,良好的业务素质是案件质量的基础,法院不需要徒有虚名的南郭先生,人人都要做到在岗、在位、勤政、敬业、优质、高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生死瞬间
  刘勇
  1999年7月26日晚8点,吉林省江源县公安局局长冯德友的办公室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孙家堡子镇宏达舞厅内,有一叫谭训军的人,身捆炸药,脖缠炮线,手拿电池,扬言要引爆。”冯德友深感责任重大,立刻率领10名民警,在两分钟内赶到现场。
  宏达舞厅位于孙家堡子镇中心,地处繁华地段。舞厅上边是一幢2000多平方米的居民住宅楼,有32户人家,130多人居住。一旦发生爆炸,将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冯德友临危不惧,坐镇指挥。他下令封锁交通路口,防止不明情况的车辆在宏达舞厅门前通行,同时全力疏散围观的群众和楼内的居民。仅有五六米之距,冯德友带领民警们与犯罪嫌疑人对峙着。如果炸药引爆了,就意味着牺牲。
  按照冯德友的部署,孙家堡子镇派出所民警刘明博同谭训军的哥哥一起,苦口婆心地规劝。但谭训军拒不交出爆炸物,还声嘶力竭地喊:“你们谁也别过来,过来我就引爆。”
  冯德友决定挑选6名精明强干的民警准备伺机抓捕犯罪嫌疑人,并明确分工。谭训军由于双手固定姿势太久,疲劳地开始往下放。这时,民警林杰箭步飞身上前,一脚将谭训军手中的电池踢飞。几乎同时,其余5名民警快如闪电,一拥而上,将谭训军制服。从谭训军身上,警方缴下炸药20管、电雷管10枚。
  一个小时,江源县公安局的民警们在生与死的考验中,向党和人民递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图片新闻

  抢救生命
  义不容辞
  7月24日12时30分,江西九江市甘棠北路一幢供销社临时库房突然部分倒塌,两位民工被压在废墟中。市巡警支队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抢救。
  右图:被雨水浸湿的楼房随时有继续倒塌的危险,巡警们不顾个人安危,用手充当工具挖掘被埋在废墟中的群众。
  上图:经过3个小时的奋战,终于将两位民工救出。
  林国光摄影 余玲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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