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1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重要的是把自己的事办好
  李沛
  人民共和国已走过五十个春秋。在风云变幻的形势面前,在纷繁复杂的环境当中,始终立足于办好自己的事,是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的风雨历程告诉我们的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
  在办好自己的事这个问题上,我们党有经验,也有教训。建国初期,国内外敌对势力企图把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扼杀在摇篮中,我们党临危不惧,沉着应对,使新中国在惊涛骇浪中站稳了脚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面对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局面,党领导全国人民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高奏改革开放的主旋律,使社会主义祖国焕发出勃勃生机,变化日新月异。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稳步前进。但人们也不会忘记,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也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不足,在历史上我们曾经一度放松过自己最应该做的事,痛失了宝贵的发展机遇。实践证明,自己的事办不好,就会陷于被动和困难状态,就会造成停滞和落后。
  然而,把自己的事办好,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办好自己的事,必须顺应历史潮流,抓住社会主要矛盾,找准自己的“事”。五十年来,我们党在寻求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找准自己的“事”上作出了艰辛的探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出发,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准目标,矢志不渝,带领全国人民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大事,就是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办好自己的事,必须把握大局,排除干扰,一心一意发展自己。新中国五十年建设成绩斐然,为进一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新旧体制的转换中,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出来,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特别要注意排除来自“左”的、右的,国际的、国内的各种干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扭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主题不放松,克服浮躁心态、奢侈之风、贪惰习气,聚精会神,埋头苦干,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办好自己的事,必须将大胆探索的勇气和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遵循客观规律,把事情办实、办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凭一股热情急于求成,不能靠一厢情愿盲目冒进,也不能依经验想当然办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既要满腔热诚、全力以赴,更要脚踏实地、务求实效,使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密切结合。五十年代的“大跃进”就曾因违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这方面的教训我们必须牢牢记取。
  办好自己的事,必须始终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新中国成立五十年的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的伟大成就昭示我们:闭关锁国会停滞不前,依赖别人易受制于人,终难发展;没有人民群众的志气、智慧和力量,将一事无成。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革和建设事业的推动者,是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的观点,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使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航船迎风扬帆,劈波斩浪,顺利驶向胜利的彼岸。


第9版(理论)
专栏:

  扩大内需的财政对策
  刘溶沧
  1998年以来,我国出现了明显的需求不振现象,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影响日渐显现,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论是从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还是从我国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来看,扩大内需既要从相关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结构调整等方面入手,以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又要适时调整财政和货币政策,特别是加大相机抉择的财政——货币政策的调节力度,以收到明显的政策调控效果。
  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来看,在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基础上,今后有利于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选择,似应重点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调整财政投资政策的内容和方向,尽可能放大财政投资政策的即期扩张效应及中长期的维持与推动效应
  当前的政府(财政)投资拉动政策,是在特定条件下采取的一种特殊举措,不可能长此下去。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拉动”和“带动”,而不可能是包办或替代——对民间投资的包办、替代。因此,能否充分放大财政投资政策的即期乘数效应,并为中长期投资需求的增长奠定基础,就成了衡量积极财政政策功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能否有效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必须适时调整扩张性财政投资政策的方向和内容。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这方面可供考虑的举措主要有三方面:
  ——适当缩小国家财政对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全额)投资规模,抽出部分财政投资资金,通过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多种途径,吸纳、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做,一是可收到放大财政政策“乘数效应”之利;二是可把近期的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在必要而合理的规模上;三是可以为国家财政直接投资规模的逐步缩减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择机转型创造条件。
  ——调整财政投资方向。去年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将增发的一千亿元国债以及与之配套的一千亿元信贷资金,主要投向了基础设施建设,这对推动当年和近期的经济增长,起到了明显的拉动作用。同时,从中长期来看,为了给后续的经济增长创造有利条件,必须把财政政策的短期和中长期效应有机结合起来。除了继续加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之外,还应有选择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对关乎工业和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加工工业,特别是技术装备工业,以及高科技产业的投资需求,予以更大的财政支持。其中包括通过实行结构性的税收减免、投资抵免、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以定向支持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那些具有旺盛活力与较强关联、带动效应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并通过推动基础性的技术装备工业的升级换代,为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摆脱由于实体经济不发达和低水平所造成的市场疲软、需求约束陷阱创造条件。这样做,不仅符合我国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方向,而且是扩大内需的一项治本之策。
  ——发行专项建设国债,既可减轻国家财政的债务压力,提高投资效果,又可收到更好更大的政策扩张效应。所谓专项建设国债,简单地说,就是将此类国债的发行以及项目投资、项目经营和还本付息等活动,建立在运用这些国债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上,并最终以(国有)资产转让和经营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财产基础和资金来源。这种做法,能收到刺激经济、减少财政债务负担、提高投资的资本化(资本金)程度、增加国有资产比重和控制力、优化经济和产业、产品结构等多重功效。事实上,除了某些所谓“纯公共物品”之外,现有的许多财政性投资对象(如公路、铁路、机场等),都可考虑和试行这种筹、投资形式。六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就发行了大量的专项建设国债,用于满足某些公共事业、公共工程和大型项目的资金需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财政政策直接启动消费需求的力度
  去年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对投资需求起了明显的拉动作用,今后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投资需求较快增长。同时,运用财政手段启动最终消费需求的力度也必须加强。因为从中长期来看,刺激投资和生产对经济增长能发挥多大作用,能否提高经济效率,还是要取决于最终需求的状况。特别是由于我国买方市场已初步形成,消费不振已成为当前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所以,近期就应适时加大直接启动我国消费需求的财政政策力度。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这方面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广大职工的低收入、高支出预期,已成为扩大即期和中远期消费需求的一个严重障碍。理论研究和国内外的实践都充分表明,稳定人们的收支预期,尤其是增加对低收入者的补贴,不仅是在经济紧缩期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而且其直接转化为即期消费需求的比例也最高、最快;定向增加对工薪阶层的住房补贴,不仅可以缓解现行低工资与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尖锐矛盾,而且是使建筑业成为支柱产业的一个重要推动力;社会保障制度的尽快建立,则是消除目前大多数人消费后顾之忧和消费心理不确定性的一个关键因素。
  然而,无论是改革收入分配体制,还是加快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步伐,都需要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在国家财政长期紧张的情况下,如何筹措这些资金,就成了问题的难点和焦点。从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满足上述需要的筹资对策有:
  ——调整国家的现有预算安排。改善低收入者的收入状况,提高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及其预期,充实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等,就财政支出属性而言,均属于经常性支出的范畴,因此如何扩大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来源,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其中,可供考虑的一个办法,就是调整现有的国家预算安排,即把近年来的经常性预算结余,不再转入建设性预算,而留作满足扩大经常性预算之需。这可称之为“调”。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挤”出一部分财政资金用来满足上述需求。例如,配合市场化进程和政府职能转换,适当缩减政府的支出与投入范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逐步减少对企业的亏损补贴;在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大力压缩各种形式的价格补贴;配合政府机构改革以及支出制度的创新(如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压缩行政事业费支出等等。
  ——通过对国有资产存量的有效利用,“变”(现)出一块资金来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例如,对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办社会”资产部分实行“剥离”,既可以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又间接增加了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通过对中小企业国有资产的多种处置方式,也可以变现出一部分资金来满足类似的需求。


第9版(理论)
专栏:

  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先锋
  李忠金
  现在,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作为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宗旨,勿忘使命,崇尚科学,发扬传统,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以全新的风貌和姿态,争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先锋。
  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人们的精神支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表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就是要既胸怀共产主义信仰,又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尽心竭力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奋斗。看一个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精神状态如何,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这样的理想信念,并在这个理想信念鼓舞下,奋发有为、锲而不舍地为实现理想而奋斗。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根本在于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把科学理论当作指导实践的思想武器。为此,首先要增强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自觉性,发扬刻苦钻研的精神,在掌握其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认真学习其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其次要以深入开展“三讲”教育为契机,以整风的精神有针对性地解决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在前进道路上高举旗帜,解放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真正成为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先进分子。
  崇尚科学,提高自身素质。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力量和骨干力量,面对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无论是要成为经得起二十一世纪竞争考验的领导者,还是要成为同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都有一个知识充实和更新的问题,都有一个面对新事物、新情况不断加强学习的任务。如果放松了学习,思想就会落后于形势,知识就会落后于时代。因此,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按江泽民同志所要求的那样,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努力学习现代科技以及历史、法律、经济等各种科学知识,这样才能有利于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意识,提高识别、抵制各种唯心主义的能力。要珍惜时光,孜孜不倦,勤奋学习,不断用现代科学知识来丰富自己的头脑;要把学习知识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社会实践统一起来,自觉深入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中去,到基层去,到艰苦和困难的地方去,加强实践锻炼,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通晓其他工作的多面手。
  牢记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这始终是我们党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党组织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一个根本问题。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才会真心信任你、拥护你,把你当作主心骨和贴心人,才能大大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正在并将继续发生变化。但无论环境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不能变。要始终扎根于群众之中,不断吸取营养和智慧,真正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把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官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把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条件,杜绝在思想上鄙视群众、在感情上疏远群众、在作风上脱离群众的现象。特别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凡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作为大事认真对待,并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十批“法轮大法”》
  为了深入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谬误和危害,帮助人们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真相,红旗出版社最近出版了由《求是》杂志编辑部编著的《十批“法轮大法”》。
  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是该书的最大特点。该书的主体部分是《求是》杂志编辑部撰写的十篇批判文章,从十个方面对李洪志的“宇宙杂说”、“生命起源说”、“末世说”、“救世说”、“科学无用说”、“业力说”、“真善忍说”、“政府无用说”、“不二法门说”等歪理邪说以及李洪志的骗人术逐一进行了揭露和批判。
  该书在揭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同时,还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如天文、地理、生物、化学、地质学、考古学、人类学,也介绍了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人类进化史等马克思主义常识,讲得鲜明、清晰,有一定的可读性。(邱实)


第9版(理论)
专栏:

  坚持对法律负责 让人民满意
  俞国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要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形势的需要,完成神圣使命,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到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
  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标准
  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执法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担负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秩序安宁,预防和打击犯罪的重要职责。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严格遵守法律原则,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尽职尽责,用法律武器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同样,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任何时候都要把为人民服务、让人民安居乐业作为自己的立足点,任何工作都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衡量标准,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时时处处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否则,人民就不满意,公安机关也就失去了最大的政治优势,就不可能完成所肩负的使命。
  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根本所在。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部门,其执法范围的广泛性、执法行为的强制性及其与群众利益关系的密切性,决定了公安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负有重大责任。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真正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反映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情况。只有我们的工作让人民满意了,依法治国方略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认同和参与。因此,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是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公安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行动。
  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是推进公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的根本目的。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穿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也是新形势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应该说,我们这支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经得起考验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有战斗力的队伍。但也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队伍中还存在某些腐败现象,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提出,正深刻揭示了我们做公安工作、抓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标。特别是在当前治安形势严峻,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要创造让人民满意的治安环境,建设一支让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关键就是要把握住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这个核心,并以此来指导我们的实践,规范我们的行为。
  坚持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公开执法
  “法贵于行”。即使最好的法律,如果贯彻不力,执行不公,得不到充分实施,也将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法律是人民的意志、党的主张和国家政策的集中体现。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就是按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办事。因此,公安工作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最基本、最关键的就是要严格、公正执法。这既是树立公安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使公安工作做到政令、警令畅通的保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一直十分重视加强和规范执法工作,把它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部署落实,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公安工作的实际,通过强化教育培训、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等,使广大民警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公安执法工作有了明显进步。但也应该看到,当前公安执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要求,一些执法问题在某些地方、某些部门、某些环节还很突出。这不仅直接侵犯群众的利益,严重败坏公安机关的声誉,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与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驰,这已成为群众对公安机关意见最集中的“热点”问题。因此,要把公正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研究和落实工作措施,真正使我们的工作做到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
  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要做到严格、公正,必须有严格的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作保障。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权力很大,执法主体多,涉及面广而分散,要确保执法严格、公正,做到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就必须加强监督制约,这也是治本的措施。要认真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加快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完善的自律和他律机制,保证政法队伍做到清正廉洁、严肃执法”的要求,从健全公安执法责任制入手,加强建章立制和执法监督工作,使民警在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据。
  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公安机关的领导、执法部门及其负责人和岗位执法民警的三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有错必查、有责必究。衡量执法责任制落实不落实,很重要的一条是看能不能严明法纪,违法必究。对违法办案或者造成冤假错案的民警,在“约之以理”的同时,必须“裁之以法”,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要继续实行重点岗位交流制度和要害部门权力分解制度,防止因权力过度集中而发生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消极腐败现象。
  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和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内外监督相配套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职责、程序和措施,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重点要抓住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以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留置盘问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察,尽可能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于公安机关内部。要使外部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通过设立举报箱(电话)、聘请监督员、举行工作情况通报会等形式,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之下,置于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之下。对外部监督所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正。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安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推行警务公开制度,意义十分重大。一方面,通过公开办案、办事的政策、内容、程序、时效、结果等,在方便群众的同时,给公安干警的工作也增加了压力和动力,促使公安干警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自觉消除办事拖拉推诿、对群众态度生硬等现象,进而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另一方面,通过实行警务公开,把公安机关各项权力的运作呈现在广大群众面前,有利于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促使民警自觉严格地公正执法,有效地遏制了个别公安干警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同时,通过公开办案、办事结果,可以给群众一个明白,消除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疑虑,从而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公安工作。因此,实行警务公开,是促进和保证公安工作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有效措施。实行警务公开,关键是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拓宽警务公开的内容,不断加大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不仅要公开办案、办事的制度、程序,还要公开处理结果,普遍推行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回访制度及民警执法自律情况反馈制度等,促进公安工作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目标的实现。
  坚持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必须进一步提高干警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做好公安工作,人的因素是最根本的。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和干警的实际行动上。全体干警是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实践者,能否做到这一点,队伍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高低是决定性因素。从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看,其根源就是队伍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还跟不上形势的需要。因此,要确保公安执法严格、公正,必须切实加强公安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公安工作要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做到严格、公正执法,首先要端正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使广大干警明确执法问题不仅是业务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公安机关能不能做到对法律负责,是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要坚持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相统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执法问题,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如何对待群众、把人民群众放在什么位置,是公安执法指导思想的直接体现,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否讲政治的具体表现。要进一步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领会邓小平关于“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的精辟论述,强化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职权。
  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继续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考试、统一认证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使每一个上岗民警的法律素质都能达到岗位执法的要求,确保执法质量。要认真学习、掌握经济学、社会学以及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拓宽法律知识面,逐步实现由经验型向知识型的转变,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从全局高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执法严格、公正。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学以致用,采取集中辅导、轮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培训工作。要结合各自岗位特点,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使干警既具备做公安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素质,又具有所属警种、所在岗位的专业技能,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不断丰富社会知识,注意研究适合群众心理特点的语言、工作方式,提高与社会不同层次人员交往的能力。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做群众的贴心人。要继续严格执行派出所民警每周不少于三十小时下责任区制度和警民联系卡制度,广泛开展“串百家门、知百家情、暖百家心”活动,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交往,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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