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制论苑

  依法治军
  鑫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要改革、要开放、要发展,必须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同样,军队要改革、要前进,要建设成为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也必须走依法治军的道路。
  依法治军是新时期军队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为适应社会经济体制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研究和探索新时期治军的特点和规律,解决军队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成功的治军经验和方式。法制作为一种规范的、强制的方式,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可以成为发扬治军优良传统、巩固治军成功经验的有力保障。依法治军作为一种治军方式,不仅不排斥也不取代长期建设和管理军队积累的成功方式和方法,而且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依法治军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新时期治军的基本规律和特征,是军队建设与改革的重要保障,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军队建设与发展的。
  依法治军是现代化正规化军队的重要标志。军队的现代化不仅是指武器装备的现代化,还包括军队的组织编成、军队的指挥管理以及军人素质水平的现代化。实现军队的现代化,很重要的就是运用法律强化决策机制,保障作战训练的顺利进行。军队的正规化,其本质特征是指军队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的高度统一化,规范化。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军队的正规化更直接依赖于法制化。因此,是否实行和贯彻依法治军,是衡量军队现代化、正规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军是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军人是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军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到国家和军队的稳定。长时期来,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队权益,主要依靠军政、军民之间形成的良好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军队与地方的许多联系都会通过法律关系体现出来。妥善处理新时期的军政、军民关系,除了依靠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教育、行政和协商的手段,还必须依靠法律的手段,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依法治军是新时期军队建设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依法治军的思想在解放军官兵中已逐渐深入人心。依法治军在军队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逐渐为全军所认识,成为中央军委的重大决策,成为全军官兵的自觉行动。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编后小议

  好在不“摆好”
  祝任大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任命干部开展以不评功摆好为显著特点的述职评议,这是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的有益探索,这一实践对广大领导干部起到了警醒作用,实实在在推进了工作。这一做法给予我们启迪。
  也许会有人担心,指出的问题多了会影响领导干部的威信,其实,哪有靠掩盖缺点、错误能提高威信的道理。而恰恰相反,我们党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勇于改正错误,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就是重要原因之一。勇于改正缺点,纠正错误的领导干部其威信不仅不会降低,反而会得到群众的拥护、信任和尊重。
  述职评议不仅要找出不足,更重要的是要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要追踪监督、限期整改或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促进整改,直至撤职、罢免,这是动真格的。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动了真格,这种压力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它却能转化为动力,这正是述职评议取得实效的深层次的原因。
  述职评议不搞评功摆好的初步实践还告诉我们,这是人大常委会延伸和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措施之一。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有效的监督
  ——记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干部述职评议
  本报记者吴兢
  1999年6月23日,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室里气氛肃穆,五名人大任命的干部正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汇报整改情况。
  从整改的汇报中我们可以看到:曾经久拖不决的问题、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初步解决;干部的思想作风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依法行政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为什么这次整改有如此好的效果?
  事情还要从半年前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五名干部进行的述职评议说起,而对那次评议,1998年的“贵阳市20大新闻”中是这样说的: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评议不搞评功摆好,社会反响强烈、良好。
  评议,不评功摆好
  去年2月,中共贵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兴在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对人大所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不搞评功摆好,“要重点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评议,而且限期整改,通过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李长兴话音未落,全场掌声雷动。这掌声,意味着全体代表对评议不搞评功摆好的赞同,意味着人们对恢复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作风的企盼,意味着人民群众要求强化人大监督的心声。
  过去,人大对任命的干部也曾进行过评议。但老百姓的反映并不热烈。在深入基层调查、倾心与群众交谈之后,李长兴心中有了结论:“只栽花不栽刺”的评议,或者隔靴搔痒的批评,都不能真正起到促进工作、教育干部的作用,只会坏了评议的名声。考核干部,必须动真格,必须加大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力度。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我们作为人大代表的职责。
  调研,走群众路线
  在这次“不搞评功摆好”的述职评议中,贵阳市体委、人防战备办、农业局、法制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五名主要领导干部成为首批。
  要监督别人,监督者本身一定要真正地了解情况,才有发言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湘恳切地对记者说:“我们决不是故意整谁!我们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心诚意地帮助被评议的干部找问题,促使他们更好地依法行政。”
  评议之前,市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们带领五个评议工作小组深入基层,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他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对内广泛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对外征求上下级和相关部门的意见,最大程度地了解情况,然后去伪存真,找出被评议者的不足,提出针对性强、符合实际的意见,并限期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濮振远说,这一次述职评议突出了三“点”:其一抓重点,主要针对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二抓热点,让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早日摆上领导干部的议事日程;其三抓难点,为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寻找对策。
  批评,带来了进步
  市人防办主任江继成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去年的那一幕:12月2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五名干部的述职评议中,他的述职报告因有“评功摆好”之嫌而被要求重写,另一位接受评议的外贸局局长陈懋南也被要求修改述职报告。
  “人大的评议,就像当头一棒,彻底把我打清醒了。”江继成告诉记者,“当时,我确实有些想不通,认为自己干了不少工作,却得不到承认,但静下心来一想,人大提出的六条意见都是有道理的。光看成绩,只会停步不前。这样的评议,对我自己、对我们的工作都是一次极大的促进。”时隔半年,江继成的整改报告得到市人大的肯定,他的整改被认为确有成效。
  翻看五位干部的整改报告,听一听群众的意见,我们看到,实事求是的批评的确带来了进步:
  ——市体委按照体育法“不得侵占体育场地设施或挪作他用”的规定,已经停止了篮球馆搞营业性旱冰场;
  ——市人防办已着手修改人防工程十年建设规划和全市防空袭保障方案,人防指挥中心工程的分期建设工程已经立项;
  ——市农业局清理、界定了行政执法的权责,大力推行依法治农;
  ——市法制局不再坐等各部门上报法规文本,而是主动协调、调研;
  ——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针对发生在本市的“利同发”诈骗案,对审批工作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
  监督,赢得了理解
  凭着对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踏实的工作,在本文开头提到的常委会上,五名干部的整改汇报得到了肯定。这五名干部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但是,他们心里明白:自己的整改汇报虽然得以“过关”,但人大的监督才仅仅是开始,整改还不能画上句号。
  市劳动局局长孙保华虽然并未在首批评议之列,但他在评议现场一样感到了“脸红心跳”,他说:“这样的监督,真正有深度、有力度,非常有必要。看看述职者,想想自己,压力真是不小。这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不仅仅是权力,而更应是沉甸甸的责任。”
  副市长卢守祥告诉记者:“评议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正是对政府工作的最大支持,正是对干部真正的爱护。”
  李长兴向记者透露: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对被任命的10多名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评议的方式将多样化,但有一点会坚持不变:“不评功摆好。”我们将在此届人大任期内,对所有人大任命的干部全部来一次“动真格”的评议。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多棱镜

  设立三年社会捐助寥寥
  公安英烈基金遭遇尴尬
  郭振清
  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公安部用于抚恤救助公安英模和烈士亲属的专项基金——全国公安英烈基金,自1997年1月建立以来,仅收到两次来自企业的捐助总共20万元。杯水车薪的基金面对越来越多的英烈家属陷入困境束手无策。
  多年来,广大民警为百姓的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随着暴力犯罪案件的增加,民警因公伤亡日益突出,可以说“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这些因公伤亡的民警,年龄大多都在30岁左右,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年迈老人,下有幼稚子女。英烈家属因此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打击和沉重的生活压力,克服着常人和健全家庭难以想象的生活困难。
  按规定,国家应保障牺牲民警家属的生活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但由于目前国家财力有限,抚恤标准较低。因此,公安部于1997年1月3日建立了“全国公安英烈基金”。全国民警积极响应,已有300多个县、市公安机关捐款1800万元,中央财政拨款2200万元,加上部分金融机构的支持,基金总额目前已超过5000万元,但与英烈家属的困难需要相比,仍是杯水车薪。
  基金建立后,公安部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以基金的利息为英烈家属提供各种一次性补贴。迄今已发放100多万元,项目包括烈士抚恤补助金、英烈子女助学金和英烈抚恤慰问金。鉴于利息有限,公安部只能对部分因公牺牲后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民警家属给予补助,还有相当多的因公伤亡民警家属面临下岗、子女行将辍学、父母需要赡养等多方面困难得不到救助。
  据了解,导致基金社会捐助少的原因主要有:基金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人还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基金;一些企业做好事要留名或获利,需要一定的回报。
  公安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事训练司工资抚恤处处长刘威华对笔者说:作为执法部门,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无私,我们不能对“回报”作出承诺。但我们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的仁人志士伸出友情之手,慷慨捐赠,为更多的公安英烈家属解除后顾之忧,使更多的公安民警义无反顾地冲上一线,惩恶除魔!
  (《工人日报》供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特别报道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实行依法治军是一个显著的标志。请看——
  中国军队走向法治
  王新建
  (一)
  治军先治典,这是古往今来被所有军队奉为治军之道的不二法门,金科玉律。
  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借鉴了中国古代依法治军的思想和传统。早在创建人民军队之初,就颁布了具有军律地位和作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随着军队的发展壮大和根据地政权的建立,在军事组织、军事行政管理、兵役制度、军事刑罚等方面制定了许多军事法规,并建立了军事司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国防军”,一大批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陆续制定颁发,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法律依据,依法治军和军队正规化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形成蓬勃之势。遗憾的是,“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冲击,使军队和国家的命运一样,军事法制建设遭到了严重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关于“还是法制靠得住些”的思想,不仅成为全党的共识,也成为全军的共识。军队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法制,军事法制建设得到了逐步恢复和发展,依法治军逐渐发展成为解放军建设的指导思想。
  解放军在依法治军的道路上不断前进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二)
  为了这历史性的进步,中央军委作出了许多重大决策,走出解放军历史上许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步:
  一九八八年,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央军委法制局。同时,军委总部和各军兵种也增设专门人员负责法制工作。法制机构的设立,为依法治军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九九○年,解放军《内务条令》首次规定,“坚持从严治军、依法治军,实行严格科学的行政管理”。解放军的军事法规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依法治军的原则。
  一九九一年,中央军委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军的方针,成为解放军治军思想划时代的飞跃。
  一九九二年,有史以来第一个为军队培养专门法律人才的教育机构——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律系成立,依法治军有了人才保证。
  一九九四年,第一次全军法制工作会议召开,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
  一九九七年,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国防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法律,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依据。国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治军。国防法的规定把依法治军的方针上升为国家意志,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确定下来,从而使依法治军方针得到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这对保证依法治军方针的长期贯彻执行,加强解放军的全面建设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三)
  在依法治军方针指引下,解放军的法制建设蓬勃发展,成绩斐然。
  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使军队各项建设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以及各种条令条例的施行,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军队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迅速发展,一大批活跃在军营的军队律师和法律咨询员,对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军队的法制教育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法制教育,解放军官兵的法律觉悟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为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中国军队坚持依法治军,并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推进依法治军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实现依法治军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我们必须客观全面地认识依法治军的目标与依法治军的现实之间尚有不小的差距,依法治军已发挥的作用与军队建设的迫切需要相比还不相适应。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英灵能安息吗?!
  烈士群墓竟当躺椅,
  英魂有知岂不寒心!
  陵园门前何成市场?
  盼望政府早作治理。
  李鹤飞摄于河南新乡市烈士陵园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北京丰台公安分局围绕着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今年以来开展了经常性的便民、利民、送温暖活动。图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西罗园派出所民警杨秀奇深入小区,和治保积极分子一起商量治安防范。邵华摄李志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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