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31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科技)
专栏:

  高新技术企业的命根子
  北京大学王选
  编者按:为配合全国技术创新大会的召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协助下,本报于8月10日开辟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专栏,受到各方关注。应读者要求,今天本版集中发表8篇文章,从不同角度阐述对技术创新的认识。
  企业的崛起可以有多种途径。国外Intel、微软、苹果、DEC、Netscape等的发家是靠与众不同的独特技术。但也有像Dell那样,不是靠技术创新,而是靠销售和管理创新(直销模式和零库存)而腾飞。国内海尔一开始引进德国技术,依靠很好的管理、对生产质量的严格控制和出色的服务而发展壮大;联想则总结他们走的是贸工技道路(尽管一开始就有联想汉卡这样的特色产品)。不管怎么起家,高新技术企业最终都会把自主技术产品的发展看成企业长期繁荣的命根子。
  北大方正是靠技术创新起家的,12年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版系统一直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而这一出版系统的持续兴旺则来源于报业和印刷业的四场技术革命和革新,我们称之为“四次告别”。1.告别“铅与火”(1987—1993年)。一项欧洲专利和八项中国专利,使北京大学主持研制的激光照排系统在很多方面优于国外同类系统。如:首次提出和实现了用附加信息控制字形变小时的文字质量(欧洲专利);首次在激光照排系统中实现了字形的轮廓信息到点阵的实时高速复原(欧洲专利);首次用专用芯片加速字形复原,使汉字字形产生速度明显领先(获中国专利金奖);首次提出和实现了高分辨率照排和低分辨率激光打印合用一个字形发生器和控制器(首批中国专利)。上述创新技术和高性能书版排版软件、交互式大屏幕报纸组版软件等组合在一起,使1987—1993年淘汰铅字的革命中,99%的报社和95%以上的书刊印刷厂采用了国产系统。2.告别报纸传真机(1991年初开始)。1992年《人民日报》社通过卫星用页面描述语言格式向全国22个城市传送版面,平均两分钟就能传完一版。规模如此大的、基于页面描述语言的远程传版在中文报业中属第一家。从此远程传版大量推广。3.告别传统的电子分色机(1992年初开始)。在适合彩色出版的输入、输出技术日趋成熟的基础上,我们及时抓住机遇,突破了彩色挂网、校色、文图合一处理等关键技术,于1992年1月在《澳门日报》社用新方法出彩报,输出一页彩版仅需20多分钟(现缩短为2分钟),从而开始了告别电子分色机的这场彩色出版技术革新。4.告别纸和笔(1994年初开始)。1994年1月《深圳晚报》开始告别纸和笔。现在已有160多家报社实现了报社主要流程的电脑管理。方正最新的报社整体解决方案强调系统的高集成度和支持Internet。1999年《羊城晚报》采用方正直接制版系统,从而适应Internet时代的需要。
  北大方正12年来的兴旺发展表明,产品中自主技术的比例大,知识产权的含金量高,则意味着产品的利润率高,产品在市场上的寿命长。换句话说,自主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命根子。


第11版(科技)
专栏:

  新技术带来新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院郑成思
  网络上“侵权”(依法有些尚不能称侵权)的纠纷,诸如未经许可的“网络书屋”、“音乐节目上网”等等使人感到大大高于书刊盗版、录像制品盗版的威胁,在中国当时已经实实在在地出现了。那么,在明年到来之后,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应研究哪些热点及难点问题呢?
  1.网络特点与知识产权特点的冲突如何解决。知识产权的特点之一是“专有性”。而网络上应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则多是公开、公知、公用的,很难被权利人控制。
  知识产权的特点之一是“地域性”。而网络上知识传输的特点则是“无国界性”。
  上述第一对矛盾,引出了知识产权领域最新的实体法问题。对此,更多学者乃至国际公约,则主张以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专有性来解决这一矛盾。在知识经济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是抵制不了的,发展中国家应及早研究它们的对策。
  上述第二对矛盾,引出了知识产权保护中最新的程序法问题,亦即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如何选择诉讼地及适用法律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策,可能成为21世纪初发展中国家的一个重点。
  2.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有人把电子商务分为“直接电子商务”与“间接电子商务”两类。“间接电子商务”即网络上谈判、签合同、订购商品,但商品本身仍需通过有形方式邮寄或送达。“直接电子商务”则是签合同及最终取得商品,均在网络上完成。
  网络传输中既已涉及版权产品的无形销售,就必然产生版权保护的新问题。自不待言,而更值得重视的是,它还必将产生(而且已经产生)在网上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保护、商誉保护、商品化形象保护,乃至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诸多与传统保护有所不同或根本不同的问题。如,正当国内并不鲜见的议论在断言“域名决不会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时,域名已实际上成为商誉、乃至商号的一部分受到了保护,甚至已经作为无形财产被实际交易着。
  3.生物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知识产权新问题并非全部与计算机互联网络有关。生物基因、新生物合成等发明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将越来越重要。如果在进入21世纪时,中国在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研究还未得到加强的话,那么,我们将很难应付届时发生的纠纷,很难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及保护与促进我国生物工程的发展。


第11版(科技)
专栏:

  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
  “创新”理论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得在本世纪上半叶提出的。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新的生产要素组合比率,也就是将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创新理论也有了新的发展,由产品创新的技术创新扩展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诸多方面。当前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创新,是以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因而技术创新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也成为当前世界管理科学研究的前沿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柱。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鼓励创新的法律制度。
  创新成果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一项技术创新成果的取得,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其投入是难以收回的,更谈不上获取收益,这样就无法使技术创新进入良性循环。据统计,一个新型化学药品或生物药品的开发费用,需要1亿—6亿美元,花费大约10年的时间,才能取得成功。而一旦投放市场后,由于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也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英国最大的格兰素(GLAXO)制药公司,在80年代以其特效胃药雷尼替丁(ZANTAL)每年为其带来十亿英镑的收入。1997年7月,当其专利在美国的保护到期后,不到半年时间,在全球的销售额急降33%。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法律基础和保障。以知识、科学技术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成果本身是无形的。但是可以通过有形物表现出来。正是由于这种特性决定了对这种财产的归属和占有的判断,这就需要借助于法律,通过知识产权的形式加以界定和保护。
  技术创新成果,不仅是人类的财富,同时又是创造人类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工具和手段。它的创造功能和作用,只有在与有形资产等物质条件相结合时才能发挥出来,也就是说必须有一个“物化”的过程。其“物化”过程,一般都是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方式来实现的。技术创新成果,相当大部分往往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转化为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来投入经济运行的。这就决定了知识产权在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资产、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所占据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地位。美国Amgen公司是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其资产评估总值为150亿美元,而其有形资产仅为25亿美元,这是由于该公司拥有人红细胞生成素(EPO)和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的两项基本专利,可以垄断这两个畅销生物药品的市场所致。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比尔·盖茨也不可能成为世界的首富。


第11版(科技)
专栏:

  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李宪卿
  当前,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趋势,就是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专利信息的公开、流通和传播,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源泉。
  专利的技术信息主要是专利文献信息。它具有系统详实、实用性强、出版迅速、传播快捷以及形式规范、格式统一等特点。它集中了全世界95%以上最新科技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国际新技术发展的水平和动向。因此,掌握了专利文献,在科研开题立项时就能少走弯路,节省科研时间和科技投入,提高效率,加快发明创造的积累过程,从而避免低水平重复,提高技术创新的高度。
  目前,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实质上就是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的观点已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共识。用此认识来检验我们过去的科技活动,一些问题还很突出。例如,全国科技攻关计划“八五”期间,国家投入资金90多亿元,而总共申请专利仅800件,占同期科技成果的1.3%;“863”计划,10年中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申请专利仅244件。而发达国家的一个大公司一年申请专利数以千件。据中科院的一项调查反映,不少科研人员认为,申请专利不如申请科技成果奖实惠。由于缺乏专利意识,在我国建立专利制度初期,中科院每年科研结题上千项,而申请专利不到一半。通过广泛宣传专利和知识产权法规,尤其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和激励政策,基本上扭转了被动局面。例如,由中科院制订的保护知识产权规定指出,在科研开题立项时,要研究专利对策,要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和查新。科研进行过程中,还要对科研过程中的创新性进行跟踪和调整等。由于比较好地发挥了专利信息的借鉴和启发作用,提高了科研工作的起点,专利申请量逐年上升,中科院也成为国内开展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较好的部门。
  专利的法律信息,如同技术信息一样,对技术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样起着重要作用。专利的法律信息,是当今市场竞争中极为重要的信息,掌握这类信息,一方面可以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另一方面通过了解和掌握专利的法律状况和研究专利冲突,尤其通过预测国际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有利于制订市场竞争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专利法律信息的配置功能体现了技术创新的目的。因为当代国际市场竞争,已是产品质量和成本的竞争,靠仿制、靠剽窃他人的“创新”,必然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受到法律制裁等。在这方面,我们也有教训,例如:有的单位明明自己的产品没有取得他国的专利保护,却拿到国外市场销售而导致侵权,受到法律的处罚等,原因是,他们不了解对手拥有的知识产权及其产品的法律状态,糊里糊涂侵了权。


第11版(科技)
专栏:

  专利推动技术创新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德坤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小天鹅公司从自身的经历中认识到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重要保证。
  1995年底,公司获知国外市场出现新水流洗衣机。我们便购买样机,组织技术力量着手开发。这家公司获得了新水流洗衣机专利权,并在我国申请了保护。当时我们还不甚熟悉相关的专利知识和法规,开发前事先没有查阅有关专利文献,在开发过程中创新不够。因此,新品在水流盖板、水道和波轮设计上都跟这家公司产品相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报废模具,重新开始设计工作。这给我公司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拖延了新品上市进度,丧失了很多商机。
  我们记住了这个切肤之痛。要求技术工作必须遵循“所有新产品、新技术或消化吸收的国外先进技术,都应首先取得专利保护”的基本准则。
  公司制定了《保护知识产权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权利归属、知识产权管理、职工义务和奖惩,从制度上保证了知识产权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还成立了总经理领导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专利管理办法,使以专利为中心的知识产权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随后,公司建立了专利文献检索制度。购买了国外各公司有关洗衣机的专利文献近3000件,进行文献检索,分析洗衣机技术的发展趋势。两年来,公司收集和分析国内外专利6000余项,为公司开发新产品的技术定位和市场定位提供了良好的导向。从而在开发产品的过程中既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又拓宽了技术创新的思路,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知识经济的兴起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的数量急剧增加,信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因此,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再加工对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的重要性日益提高。目前,小天鹅公司正在和江苏省专利管理局合作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以便及时收集专利信息,充分利用专利资源,加快技术创新。
  公司不仅努力开发新技术,应用新成果,而且努力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提高专利的实施率,走过了一条引进、消化、吸收、模仿再创新的道路。1997年初,率先向市场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XQB40—868FC(G)、XQB50—885FC(G)多功能立体水流洗衣机,该机拥有“多功能立体水流洗衣机”、“共轭式洗衣机波轮”等9项专利技术,代表了洗衣机水流技术的又一次重大革命。在市场上一经亮相,立即引起轰动。
  小天鹅高质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名牌战略,创造了一大批领先市场的专利新产品。现在公司推向市场的每一个新产品都包含一项至多项专利,为公司创造了丰厚的利润。至今,小天鹅生产的新品都拥有自己的专利权,不仅对我们的产品进行了全面保护,也避免了与同行新产品发生冲突。


第11版(科技)
专栏:

  营造技术创新环境
  湖南迅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伍尚魁
  我国专利法的颁布,给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使创新技术成果可依法得到保护,进一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经过10多年经营,湘潭市新产品开发研究所依靠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发展壮大,至今已发展成拥有2个实验工厂、2个独资公司、2个合资公司的湖南迅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要生存发展,重要的是要不断有创新产品,创新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创办之初的“缝隙孔旋流燃烧器”专利技术就是在广泛吸取有关专利信息和经市场预测、研究试验取得成功的。产品应用在民用燃气灶具上,具有结构简单、旋流燃烧效果好、火力集中等优点。以后又以此技术为基础,研究开发各种类型适用各种气体、液体燃料的民用旋流燃烧灶具,专利申请达110项,占企业专利申请项目的80%。特别是开发成功机电一体化的自动控制气锅灶,使民用燃气灶具技术进入高科技领域。同时企业还开发成功语音拨号电话机和声控伴唱机等高技术含量的电子产品。
  利用专利技术信息,高起点开发新产品,既可避免新产品投放市场出现侵权行为,又可使技术更高、更新,为产品专利保护提供技术保障。为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同时搞好产品的专利保护和商标保护。对所有能申请专利的新产品、拟改进的技术方案和围绕专利产品相关的相邻的保护性技术方案都逐个申请专利,寻求得到专利保护,同时为在市场上创名优产品品牌,又申请一系列商标注册。目前,企业已申请专利140多项,引进专利技术10余项;已有注册商标42个,包括11大类商品,这样可确保主导产品牢牢地占领市场。
  依靠专利保护,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民用旋流燃气灶打破了过去平流燃气灶一统天下的局面,开拓了一个民用灶具旋流燃烧的崭新民用灶具。经过多年市场竞争,旋流灶具系列产品已成为市场名优产品,销售一直保持较好的发展速度。市场上也随之出现众多的假冒产品和侵权产品。由于企业有了自主的知识产权并依法得到保护,我们对仿制、假冒侵权行为较严重的企业或个人,依法请求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处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打击专利和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极大地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由于有了专利权保护作后盾,企业发展很快,从开办之初借4000元和零税率,发展到拥有过亿元固定资产。1998年上交税金800万元,人均创税金1.8万元,历年来累计为国家创税金6000多万元。
  10多年的实践证明,企业要搞好技术创新,必须坚持做到产品立项,市场调查先行;产品研究开发,专利检索先行;产品市场销售,专利申请先行;巩固市场占有,专利、商标同行;企业兴旺发展,创新工作先行。


第11版(科技)
专栏:

  报酬:激励技术创新
  上海医科大学校长姚泰
  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生物技术新药重组链激酶(R—SK)是一种抢救急性心肌梗塞等疾病的特效药,已于1997年初获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和正式生产批文,并于1997年、1998年分别获中国、瑞士和俄罗斯专利。现应用于临床,已成功地抢救了2000多名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的生命,还提高了患者病后的生命质量,降低了医疗费用,被患者称赞为“救命药”!同时以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较显著的经济收益。
  “R—SK”问世,其中凝聚了上海医科大学分子遗传学研究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宋后燕教授及她率领的课题组历经15年的艰辛和奉献,也体现了各级领导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面对这一成功,是按常规对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还是在改革的新形势下来个观念上的突破?学校领导班子就此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取得共识: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不能仅满足于发表论文,拿成果奖励,重要的是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当前我们正走进知识经济的时代,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也是一种精神和能力,对此,学校应及时给予保护和鼓励。于是学校领导班子慎重地作出上医有史以来的一项“破天荒”的决定:知识是资本,既有投资,就应该有收益,坚决按有关知识产权的奖酬政策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文件办!更重要的是把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按要素分配落实到实处。具体做法就是把“R—SK”成果转让股权收益的20%兑现给为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学校领导在上海市推进高技术成果转化研讨会上,将304.6万元人民币亲手送到了以宋后燕教授为首的“重组链激酶”课题组的发明人手中,其中宋后燕教授本人获得120万元。学校领导在会上明确: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政策,这并非是奖励,而是发明者应得的合法报酬。何等的激励,何等的振奋,曾几何时,上医校园中,80年代初因科技奖励成万元户而引起的种种纷争、不平,而今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下,广大科技人员明白了一条道理:知识是有价的,知识分子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成绩,来获得相应的回报,而且是名正言顺的。
  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良宇在现场会上,热情、充分地肯定了学校的新分配机制,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突破。他说:创造性劳动决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艰苦的创新。因此,我们在分配制度上也必须按创造性劳动本质实施利益分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鼓励第一线的科技人员去创新,鼓励他们致力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形成推动科技创新不竭的动力源泉。
  “宋后燕课题组获报酬300万元”的消息,在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中乃至社会上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学校为保护、鼓励、提高广大员工的发明创造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失时机地相继建立、推出“上海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设立“上海医科大学专利风险基金”、“上海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上海医科大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校产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制度与组织,以配合上海市以至全国目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发展形势,力争通过科研、创新成果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国家,为社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贡献。


第11版(科技)
专栏:

  为创新之火加薪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
  当代经济学理论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而鼓励技术创新和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财产权制度,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否则,近现代工业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其中,知识产权法律,就是提供这种刺激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最为有效的制度因素。知识产权制度以人类的本能——即对幸福的普遍追求为支点,利用荣誉、社会地位和财富为杠杆,发掘潜藏于每个人生命中最为可贵的永不枯竭的创造力基因,点燃人们生命不息的创造之火,激励他们奉献出无穷无尽的精神产品,以造福人类。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现代社会激励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它是时代的产物,它反映了商品社会的客观要求。当技术发明直接服务于商品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时候,对技术的利用行为,就具备了商品的属性。于是社会分工使专门从事技术创造的人依其技术成果,可以获得丰厚的物质回报。科学技术作为一种信息,它的传递性与扩散性等自然属性极易导致创造者失去竞争优势,如果不加以遏止,技术创新的激情就会失去动力。这样,历史创造出了专利法等构思日臻精巧的法律制度,使创造者的回报成为有保障的利益,并且在这种利益受到侵害时,创造者有权通过诉讼手段得到救济,以激励人们把目光和精力更多地投向技术创新,形成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生产力得到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制度激发技术创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实践,证明了它的生命力与合理性。技术创新源于人类求知的本能和生存需求,不可否认,追求富裕是创新的基本动力。财产及所有权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我们既不能超越,也不应否认、无视或回避。承认和利用这一规律,运用智慧做出科学的选择,运用法律这个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对焕发创造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就会窒息创造力,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社会进步的桎梏。改革开放十几年来,知识产权制度极大地激励了知识分子的技术创新热情,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和意识形态。
  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策载入宪法,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则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各级领导应当明确,科技人员依照知识产权制度得到利益,是对他们真才实学和社会贡献的应有回报。我们应当深刻地反省,为什么前苏联大量的科学家流入西方,为什么我国大学培养的数以十万计的学子滞留海外,为西方国家的大学、研究机构和大公司服务;为什么我们只是建立了一个培养高级人才的教育体系,却没有形成一个完善而有效的留住人才、让高级人才发挥能量的用武之地。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是过头了,而是远远不够。应当使知识产权观念成为我们最基本最普及的国民意识,让知识产权制度真正成为国家基础性的社会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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