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19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提倡直言
  冷学稳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是当前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搞好“三讲”,必须贯彻整风精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积极引导和提倡直言。
  直言,顾名思义,就是毫无顾忌地把应该说和需要说的话说出来,开门见山,一针见血,不隐恶,不饰非。何谓直?《荀子·修身》中讲:“是谓是,非谓非,曰直。”直言当然不是不讲究说话的方式,不是不要批评的艺术,而是指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丝毫不因私情、不为面子而有所顾忌,躲躲闪闪。与之相反,不直言则是顾虑重重,恐怕对自己不利而不敢按照自己的本意表达意见和看法,甚或表里不一,曲意逢迎,违反原则。显然,这是两种不同的思想境界、不同的精神追求、不同的工作作风。
  直言,反映了一种实事求是的品格。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一条重要原则。直言作为一种行为,怎么想就怎么说,毫无顾忌,是没有私心、胸怀坦荡的表现,它反映了实事求是的品格。这样,就可以使组织和领导者获知更多的真实情况,从而正确决策,推动工作;能够很好地团结同志,增进班子团结。反之,有私心,不直言,就会对同志不诚恳,久而久之,必然造成同志间的隔膜,影响班子团结。我们党一贯重视直言、提倡直言。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等自由主义倾向提出了严肃批评,这实际上是对直言的提倡和鼓励。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广开言路,提倡直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直言,批评不良倾向,献计献策,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直言,反映了一种敢于负责的精神。看到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觉察同志身上的问题苗头,就直言不讳,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组织参考,促同志警醒,有利于推进工作,有利于同志进步。从这个角度讲,直言与其说是一种性格,不如说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对党的事业极端负责,对同志极端热忱的精神。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动力。然而,近些年来,这一优良传统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淡化,致使好人主义盛行,自由主义严重。少数党员干部患得患失,对上级不愿直言,怕得不到提拔重用,怕遭打击报复;对同级不愿直言,怕把关系“搞僵”,怕落下“不好共事”的名声;对下级不愿直言,怕遭忌恨,怕丢选票。因此,在今天很有必要重新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直言精神。“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总是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毛病甚至错误的,这就有一个如何对待的问题。本着对事业、对同志极端负责的精神,敢于直言,指出不足,使之得以克服,以利共同进步,这才是我们应当采取的正确态度。
  直言,反映了一种雷厉风行、干脆利落的作风。所谓作风,就是一个人思想、工作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或行为。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其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必须光明磊落,有话直说,干脆利落。敢于直言者,一般总是希望工作不断得到改进,事业尽快有所发展,其意殷殷,其情切切。这是共产党人应当追求的。反之,是非不清楚,态度不鲜明,精神不振奋,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瞻前顾后,畏畏缩缩,是不可能做到直言的。这是应当坚决加以纠正的。
  直言不易,直言难求。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刻,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无论是为了搞好“三讲”教育,还是推进各项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重视直言,鼓励直言;全党同志应当敢于直言,善于直言。


第9版(理论)
专栏:

  协作与竞争的辩证法
  田文华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经济也是协作经济。有了竞争,才会有活力;有了协作,才会有竞争的实力。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在实践中自觉运用竞争与协作这一市场经济的辩证法,不断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路子,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实现利税从1996年的四千三百零五万元,跃升至1998年的一亿三千七百万元。“三鹿”的实践说明,竞争与协作是对立统一的,善于协作才能更好地竞争。
  纵向协作———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奶源是制约乳品业发展的关键,乳品厂家谁先建立奶源基地,谁就能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掌握乳品销售市场主动权。三鹿集团利用农业产业化迅速发展的有利形势,根据乳品企业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天然联系,以及冀中地区的资源情况,于1989年果断作出了奶牛下乡、鲜奶进城,与农民结盟建基地,使三鹿集团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的决策,将企业自养的三百八十头奶牛一次性下放给农民饲养。为使农民尽快进入角色,真正成为乳品加工“第一车间”,“三鹿”还努力帮助农民多养牛、养好牛,使周边地区几年间奶牛饲养量增加了五千多头,为企业建立了一个稳定而充足的牛奶供应基地。
  基地有了,但要真正使基地与龙头企业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搏击风浪的能力,关键是要在基地农户与企业之间真正建立起牢固的利益纽带。对三鹿集团来说,奶牛下了乡,鲜奶能不能进城,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为解决这个难题,公司在奶牛比较集中的乡镇建立了收奶站,无偿提供奶槽、发电机组等主要设备,委托当地有经营头脑的人承包经营。公司对他们实行数量、质量承包责任制。奶站人员为扩大奶源,千方百计搞好各项服务。同时,“三鹿”把农民当成“第一车间”的工人,尽量给予优惠和照顾,饲料价格上涨时提供补贴,奶价下降时进行保护性收购。十多年间,“三鹿”这种补偿性开支已达千万元之多,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增加了奶农的收入。巨大的投入给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回报,纯朴的奶农把公司当作避风港、保护伞。十三年间,进城鲜奶以年均27.9%的速度递增,由一千一百零八吨增加到十三万吨,保证了“三鹿”的快速发展,使其以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成长为乳品业的排头兵。
  横向协作———成为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提高了规模效益
  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实现规模经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必然选择。在这方面,三鹿集团巧妙运用竞争与协作的对立统一关系,成功地实现了低成本扩张,建立了一支有战斗力的“联合舰队”。
  1983年注册“三鹿”商标的配方奶粉问世后,由于其质量上乘而逐渐声名远播。然而由于场地、资金等条件限制,到1990年“三鹿”产值只有三千零二十万元。这期间,周边一些效益不好的厂家利用“三鹿”量小力薄的弱点,进行仿效性生产销售,宣称是“三鹿”的联营厂,进行非法竞争,使“三鹿”声誉受到影响。但“三鹿”通过对本企业情况及本行业特点和市场形势的冷静分析后认为,这是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张,增强规模实力,从而变坏事为好事的有利时机。公司利用自己的无形资产,将一批经营不太景气但有开发前景的企业集中在自己麾下,采取先联合扶持后规范管理等形式,在两年之内建起了控股子公司四个,产品联营企业四个,先后有一亿五千万元资产被盘活重组到三鹿集团,救活了一批企业。这样,既壮大了“三鹿”的实力,又遏制了恶性竞争,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量的增加必须以质的保证为基础。为了做到扩张而不松散,联营而不降低质量,“三鹿”坚持做到两个到位:联合条件到位,做到成熟一个,吸收一个,巩固一个;质量保证到位,做到统一配方、统一工艺参数、统一检测方法、统一检测标准、统一包装规格、统一销售,保证最终产品合格率达到100%。此外,“三鹿”还十分重视科研开发,明确提出“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制一代、构思一代”的新产品滚动开发思路,保证了产品竞争力的稳步提高。目前,“三鹿”系列奶粉的价格仅为进口同质同档奶粉的一半,市场竞争优势十分明显。


第9版(理论)
专栏:工作研究

  为市场经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王旭东
  改革开放以来,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责,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民主法制和“两个文明”建设,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今天,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如何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努力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把法律“交给”人民,为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法制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途径将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亿万干部群众,使其逐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经过十多年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不仅知法守法,而且已开始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看,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普遍滞后于客观要求,必须加大力度推进普法工作。
  当前推进普法工作必须解决好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有效加强对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大量富余劳动力流向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如何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成为普法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尽管各地探索了一些在局部地区较为有效的办法,但总体上一直比较薄弱。二是依法治理工作仍较薄弱。一些地方对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还缺乏清晰的思路和过硬的措施。因此,必须牵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龙头,抓住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个重点,突破流动人口、农民法制教育这个难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在搞好多层次、多方位、系列化法律服务的同时,应重点拓展以下四个方面的服务领域:
  一是拓展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服务领域,强化法律参谋职能。通过律师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更多地提供高层次法律服务,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项目建设以及招商洽谈、外资引进等活动,通过策划投资结构、参与项目谈判、起草项目文件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拓展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兴行业的法律服务领域。主要是律师介入证券、金融、高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房地产、国际贸易、反倾销等新领域。同时,还要扩大律师界对外的交流和合作。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要做好外国律师事务所在我国设立办事处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香港、澳门以及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实现我国律师与外国律师在更大范围的合作和交流,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
  三是拓展为深化企业改革的法律服务领域。服务内容从事后处理为主转向以事前的防范为主,在进一步做好传统的合同管理和诉讼、非诉讼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制定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企业工商事务以及商标、专利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法律服务更要主动介入资产的重组、产权的界定以及企业的收购、兼并、融资、风险投资等。
  四是拓展公证领域。要大力拓展民事公证,使公证进入千家万户。积极开展房屋买卖、承包经营、民间借贷、计划生育、赡养协议、劳务合同、保全证据以及委托、声明、提存等方面的证源,在保证公证的法律效力上下功夫。针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职工下岗失业现象的增多,公证要大胆主动介入,参与下岗失业职工的安置,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办理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转业转岗培训、自谋职业等公证,理顺政府、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发挥公证为改革开放服务的作用,促进社会稳定。
  强化法律保障职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功能也只有在实施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才能得到更好的开发和强化。
  强化法律保障职能,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改革和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增创新优势的集中体现。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保障职能,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党的十五大关于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六个环节中,进一步强化综合职能作用,形成法律保障对防范违法犯罪的良好环境。监狱、劳教工作要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充分认识确保监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监狱、劳教工作万无一失。监狱、劳教所要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巩固和拓展教育改造成果。二是要认真落实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全面调查,明确职责,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三是要充分发扬人民调解组织在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强化人民调解的化解性预防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类矛盾和纠纷的日益增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继续建立和健全调解机构,形成全方位调解网络,完善民间纠纷防范机制,搞好定期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把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9版(理论)
专栏: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问题
  李子彬
  内容提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包括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监督制衡机制、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和技术创新机制等;必须改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变用管理党政干部的方式管理企业领导干部的做法,实现企业经理人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必须深刻领会股份制的内涵,切忌刮风、搞形式主义;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抓大放小”,对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立,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江泽民同志最近就国有企业改革发表的几次重要讲话,为我们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切实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如果企业自身没有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只靠外力去推动、扶持、监督其发展,这样的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好的机制不可能诞生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而只有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制度创新才能培育出来。
  改革分配制度,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将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普通职工的利益、前途与企业的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改革传统的分配制度,探索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新形式。首先要承认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特殊贡献。企业经营者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组织者,他们的劳动是一种复杂的、特殊的劳动,需要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以及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捕捉机会、果断决策的能力,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创新能力。没有好的企业经营者,各种生产要素很难科学、合理地组织起来。因此,应承认他们在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特殊重要作用,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那些作出巨大贡献的企业经营者,不仅要给予精神鼓励,使他们得到应有的社会尊重,而且要在经济上使他们得到合理的报酬。要探索建立一种机制,使企业经营者个人的前途、利益与企业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深圳市从1994年开始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今年又采取了股票期权等改革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其次是使知识产权资本化,先进适用的专利和技术可以作价入股。知识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凸现了知识的价值。当代的科技创新,往往是先有了技术创新人才、技术创新产品的雏形甚至仅仅是理念,然后吸引大量资金投入,资本围绕知识转,并与知识一起,迅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圳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承认和实现知识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价值,技术可以作价入股,可以参与分配。第三,知识和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是最有价值的生产要素,在企业分配中要体现他们的价值。深圳有的企业在这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实行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持股、股权动态分配等。第四,在一些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实行内部员工持股的办法。1994年以来,深圳市已有一百四十六家中小企业实行内部员工持股。
  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建立竞争机制。竞争出压力,出活力,出效率,出人才。深圳的国有企业在用人制度上打破了“铁交椅”、“铁饭碗”,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金地公司每年对公司领导层实行信任投票制,信任率达不到70%的实行淘汰,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的最后几名员工实行末位淘汰,使人人都直接面对竞争的压力。一些公司实行竞争上岗,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形成了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的监督制衡机制。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加快公司制改造,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企业内部的监督制衡机制,保证企业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深圳市近年来在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作了积极探索,根据有关法律精神,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制定和实施了五个条例,包括董事会工作条例、总经理工作条例、监事会工作条例、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工会工作条例,初步建立起了企业内部的监督制衡机制。
  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深圳市以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为核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较早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和监管体制进行了探索和改革,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新体制。第一个层次即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领导下专门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决策和领导机构,对全市经营性、资源性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市属国有资产进行全方位宏观管理和监督,并直接对三家资产经营公司行使管理权。第二个层次即市级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国资委负责,是特殊的企业法人,代表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但没有行业管理或行政管理职能,与所属企业的关系即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企业法人之间的关系。第三个层次即市属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按产权关系分别隶属于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上述三个层次分别实现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离、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市场是企业的衣食父母,技术创新是企业生命力的不竭源泉。一个企业,如果拿不出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其他方面再好也难以生存下去。我国国有企业的工艺水平和装备水平,由于历史上的多种原因,达到世界上八十年代后期水平的还不到15%。以这样的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是难以与跨国公司竞争的。对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工艺和装备水平,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是一项迫切而又艰巨的任务。解决国有企业的技术落后问题,固然离不开国家的支持,但从根本上讲,必须加强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机制。近年来,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立起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应用研究开发体系。全市五百二十一家研究开发机构中,有四百七十七家建在企业,占92%;全市科研人员90%在企业;科研经费的80%来源于企业。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企业领导班子是企业的核心。企业领导班子的好坏,特别是一把手素质的高低,对企业的兴衰成败,关系极大。目前,我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仍然不够理想,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还很缺乏,主要原因是用人机制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中共深圳市委原来管着一百余家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千余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免都须经过市委常委会讨论。由于管理跨度太大,管理链条太长,所以管理很难到位,一些差的企业领导班子不能及时得到调整。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应该改变用管理党政干部的方式来管理企业领导干部的做法,实行干部分层管理,党政干部、企业管理者和科技人才,应该各有各的考核标准体系,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
  1996年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与《公司法》相一致、管人与管事相一致、干部下管一级的三项原则,调整了管理权限和管理办法。市委管好、管住大企业的领导班子,只管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地方金融机构及驻香港深业集团等九家企业的领导班子。其余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下放到资产经营公司,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逐级管理,将总经理的任免权真正交给企业的董事会。同时加强资产经营公司和企业党委的建设,使企业党委在国有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得到切实贯彻。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伴随着企业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市场经济要求培育出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职业企业家,逐步实现企业经理人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深圳市于1996年成立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建立起科学的经理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确定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目前,建立了经理人才库,储备经理人才信息一万四千余条,已经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推荐了一批高级经理人才。经理人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扩大了通过市场机制选拔各类企业领导人员的范围。
  大胆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十几年来,深圳市一些国有企业大胆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探索出了一些好的形式和做法。例如,开发科技公司1985年注册成立,国家投资二百万美元,占66%的股份;外方以先进技术专利和国际市场营销渠道折价入股,占34%的股份。企业管理科学,技术不断更新,产品不断换代。目前计算机磁头产量位居世界第三,产品全部销往欧、美市场。现在公司总资产达到三十五亿七千万元,净资产达到二十亿元。中新兴公司1992年注册成立,国有资本一百五十三万元,占51%的股份;私营资本一百四十七万元,占49%的股份。几年来企业高速发展,在国内通信行业位居前列,其产品已经打入南亚和非洲,1998年公司销售收入达四十亿元。深圳赛格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用几亿元的国有资本控制了几十亿元的社会资本。
  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切忌刮风,切忌搞形式主义。实行股份制的目的是实现财产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深圳市也有一些国有企业虽然实行了股份制,但“改制”只是翻了一个牌子,没有从根本上转变经营机制。结果,几年之后仍然没有走出困境,甚至有个别的上市公司已到了资不抵债的境地。
  “抓大放小”,对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
  实践证明,把每一家国有企业都搞好搞活,是不可能的。国有经济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国有资产必须分布到每一个领域,国有资本必须在所有产业、所有企业都占控股地位。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国有经济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控制力上。国有资本要从一部分行业、一部分企业中退出来,向关键领域和大企业集聚,实现优化配置。在竞争性领域,深圳市没有国有独资企业。但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国有经济仍然占主导地位。
  大企业集团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几家大企业集团往往可以带动和支撑一个产业,并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大量的市场机会。深圳市从1996年开始,以产权为纽带,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调整资产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组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努力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营。几年来,形成了电子信息、港口运输、能源交通等一批支柱产业,创出了一批名牌产品。另外,还通过股份合作制、承包经营、租赁、兼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目前,深圳市“放小”八百三十四户,占市属计划“放小”企业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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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给深圳的国有经济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从1980年到1998年,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的总资产年均递增46.51%,国有净资产年均递增45.52%,实现利润年均递增37.47%。截至1998年底,深圳国有企业总资产达一千七百六十一亿元,净资产六百三十五亿元,利润总额四十二亿元。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利润率、销售利润率等几项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几年排在国内各大城市首位。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还要加强科学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只要我们树立必胜的信心,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结合实际,按中央的大政方针办,就一定能够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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