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3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证监会对B股市场有新规
  企业不分所有制均可申请发B股
  本报北京6月2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为了进一步发展B股市场,支持国内企业进入B股市场筹资,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出通知。通知指出,申请发行B股的企业,可以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原则上应为已经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所列条件,成熟一家,发行一家。
  通知还指出,B股发行申请材料中的“承销协议”应在报送中国证监会前签署,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如果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协议中的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承销,应按照承销协议中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2版(经济)
专栏:

  三峡移民“豆腐渣”工程责任人被判刑
  据新华社宜昌6月2日电 (记者施勇峰、钟华林)长江三峡移民工程中一起“豆腐渣”项目———湖北巴东焦家湾大桥,在去年2月20日因质量低劣垮塌,造成11人死亡。巴东县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4名责任人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审分别判处大桥承包人谭朋芝、陈泽恒有期徒刑9年和7年,并分别处以罚金3万元和1万元,判处大桥施工员谭文国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巴东县交通局副局长、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左发春有期徒刑5年。


第2版(经济)
专栏: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66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5月18日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1999年5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审定与进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投入生产前,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检测和饲喂试验后,由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根据检测和饲喂试验结果,对该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饲料、饲料添加剂新产品审定申请时,除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二)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三)该新产品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和毒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为行业标准;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依照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首次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国批准生产、销售的证明和生产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登记资料;
  (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资料。
  前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审查确认安全、有效、不污染环境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产品登记证。
  第三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八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
  (四)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第九条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
  前款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条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直接添加兽药和其他禁用药品;允许添加的兽药,必须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
  第十二条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不得销售。
  第十三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易燃或者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但是,生产方和使用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和产品标准代号。
  饲料添加剂的标签,还应当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的标签,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化学名称、含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标签,还应当注明产品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证号。
  第十五条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进货时必须核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
  禁止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七条禁止生产、经营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证实对饲养动物、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用、停用或者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的说明或者宣传;但是,饲料中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加入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二十条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的机构,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饲料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可以进行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但是,不得重复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根据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可以组织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监督抽查,并会同同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抽查结果。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或者附具的标签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不具备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已经停用、禁用或者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的;
  (四)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第二十八条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用于补充饲料营养成分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饲料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非蛋白氮等。
  (二)一般饲料添加剂,是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三)药物饲料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第三十一条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第2版(经济)
专栏:

  66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贺劲松)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消息,我国目前对66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以提高从事这些职业的劳动者素质。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第2版(经济)
专栏:

全国麦收好“戏”开场
  据新华社郑州6月2日电 (记者刘健、刘红灿)从6月1日起,全国麦收开始进入高潮。未来一段时间内,大面积机收将以每天几百万亩的收割速度由南向北推进。据全国跨区机收小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到5月31日晚止,全国已收割小麦8430万亩,占整个播种面积的19.5%。目前,四川、重庆、云南等地小麦已收割完毕。江苏、安徽、湖北等南方小麦主产区的麦收工作也正全面展开。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业科技示范园蓬勃发展
  本报讯 记者董建勤报道: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省、地市各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总数已达450多个,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但重复建设、盲目上项目等隐患不容忽视。这是记者从日前在山东省德州市召开的“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上获悉的。研讨会由中国农科院和山东省德州市政府共同主办。


第2版(经济)
专栏:

免税业成为创汇重要来源
  本报北京6月2日讯 记者龚雯从今天开幕的’99中国免税研讨暨展览会上获悉:中国免税业20年来发展迅速,成为旅游创汇的一大源头。到去年底,中免公司在全国20多个省市的80多个开放口岸设立了140家免税店,每年为几千万入境游客、国际海员、驻华外交人员等提供免税购物服务。由中国免税品公司与英国DMG商业媒体有限公司举办的这次会议吸引了12个国家和地区的38家参展商。


第2版(经济)
专栏:

设备成套招标金额已逾半数
  本报讯 记者曲哲涵报道:国家内贸局设备成套管理局日前在京召开了“发挥设备成套优势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研讨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1998年,我国设备成套系统完成的设备成套额中,招标额已占50%以上。设备成套招标可减少设备成套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有效使用建设工程资金,保证设备质量,减少建设工程质量隐患。


第2版(经济)
专栏:

  呼唤“个人消费信贷”
  木人
  个人消费信贷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似乎还是一个甚为陌生的新名词,能够以这种方式用于个人消费及家庭建设的更是极少数人。然而,笔者有理由相信,个人消费信贷恰如破土而出的春笋,将为我国社会文化及人们消费观念的变革展现新的天地,并将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注入新的生机。
  什么是个人消费信贷?简单地说,就是:个人为消费向金融机构借款(从个人角度),或是金融机构贷款给个人用于消费(从金融机构角度)。这种方式,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已是十分普遍的个人消费形式。而在已实行改革开放20多年之久的中国,为什么人们对此还如此陌生?为什么这项业务对金融机构来说仅是刚刚起步?其中,除了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思想开拓与否的因素以外,就个人方面来说,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中国传统消费观念对人们的影响,而人们也尚未感受到个人消费信贷对于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益处。
  中国长期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和正统的儒家持家思想,形成了以“俭”字为中心的“有一分钱办一分事”的传统消费观念,借债消费无疑归为“败家子”的行径,历来为正人君子所不齿。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和社会生产力水平低的限制,市场供求长期处于短缺经济状态,加之人们生活还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人们不仅相当程度地继承了传统的消费观念,更把西方的个人借债消费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
  勤俭持家和勤俭建国的“俭”字,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无疑都是正确的。但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能力、不同的生活水平条件下,“俭”的生活内容、生活方式、消费观念也应该是不尽相同的。我国虽然还属于发展中国家,还有数千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但是,20多年的改革开放大大增强了国力,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短缺经济的状况可以说得到了阶段性的转变,如若再让现代社会的人们都“俭”到不睡“席梦思”、不喝易拉罐、不穿时装、不旅游……则必将为人们所难以接受;还如,不仅在沿海地区、包括几乎所有的城镇、甚至大部分农村,穿补钉衣服的人极为少见的现实,说明“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观念,无疑已成为光荣传统载入史册,再以此作为号召性的人们生活方式,显然是不合时宜了。个人消费信贷,正是伴随经济基础的变革,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产生的新的个人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对传统消费观念的革命。
  消费信贷对个人究竟有什么好处呢?这里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对比来说明:两个经济状况大体相当的家庭,都想在不动用家底的前提下,购买一台价值约4800元的彩电。甲家庭按传统消费观念,每月存200元,约两年后买到了彩电;而乙家庭则在申请消费信贷后,即可买到彩电,以后按借贷合同每月还200元,两年多些还清了贷款(包括利息)。两者相比,乙比甲得到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个人消费信贷的方式,是在个人偿债资信的基础上,创造了个人提前消费、提前享受的可能性。推而论之,在其它家用电器、购房、购车、住宅装修、教育等方面,都可以在综合筹划若干年家庭收支相对平衡的情况下,实现合理、有益的提前消费。尤其是在当前学生以及相当多的家庭对信息服务及个人电脑需求日益旺盛的年代,个人消费信贷对一般收入的家庭来说,更能发挥其作用。同时,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逐步消除了人们的后顾之忧,为人们的中长期消费心理预期向即期消费适度转化,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推广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逐步开展,必将在扩大社会消费和促进有效生产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有效生产规模的扩大,则又必然推动企业效益、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提高;如此,对国家、对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社会稳定,无疑都是积极有利的。
  当然,这种个人消费信贷方式,一定要在可靠的个人偿债资信和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够得以保护的条件下,按照规范的信贷合同实行。不过,不论是就转变人们长期形成的传统消费观念的难度来说,还是对发展当前我国只是处于起步阶段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来说,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者的思想不妨更解放一点,条件不妨适当宽松一点,手续不妨更简便一点,服务不妨更热情周到一点。笔者相信,我国大多数消费者,尤其是以有正当、稳定职业为前提的消费信贷对象,他们借债还钱的观念,肯定要比那些敢大言不惭地宣称“借钱的时候就没打算还”、拼命吃国家和纳税人大锅饭的“特殊法人”要强得多。而且,在寻找有效投资颇为困难的今天,个人消费信贷也许能为超历史、大幅度增长的储蓄存款开拓一条新出路。
  让我们一起来呼唤“个人消费信贷”吧!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林业面临形势需高度重视
  布赫强调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王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今天在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汇报时说,森林法实施已近一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应看到,当前我国林业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森林资源增长缓慢,森林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今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组成森林法执法检查组,由布赫任组长,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德占任副组长,将于6月初和7月初分赴四川、广西、黑龙江、内蒙古,对4省区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希望这次通过对森林法的执法检查,检查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执行森林法的情况,研究和解决森林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法律的深入贯彻实施,把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的负责人先后汇报了各部门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随后,布赫讲了话。他说,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森林法的修订。修订后的森林法颁布实施,对保护我国的林业资源,促进林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布赫指出,这次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检查法律实施主管机关依法制止滥伐盗伐林木和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保护好林木和林地,巩固造林成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极为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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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行河南省汝南县支行全力支持当地发展特色经济,近几年来累计投放贷款4500多万元,扶持农民发展日光温棚1.7万座,发展果林2.8万亩。图为该行工作人员在三里店乡了解情况。 邱海彬 邵建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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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5家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立下军令状
  承诺两年内实现扭亏解困
  本报北京6月2日讯 新华社记者韩振军、本报记者刘国胜报道:抚顺石化公司等5家陷入亏损的特大型石油石化联合企业,日前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立下军令状,承诺最迟两年内实现扭亏解困,如完不成任务,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承担责任。
  立下军令状的5家企业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别是抚顺石化公司、吉化集团公司、大庆石化总厂、辽化公司、兰化公司,均为我国大型骨干企业,曾为国民经济和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据统计,这5家企业资产达1074亿元,占石油集团炼化企业的74.6%,占整个集团公司的21.2%;原油加工能力为2730万吨,占石油集团的1/4;乙烯、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原料等产品的生产能力相当可观。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这5家企业先后出现亏损。从1994年至1997年的4年间,5家企业累计亏损(包括潜亏挂账)达102亿多元。1998年亏损高达53.83亿元,占石油集团当年亏损总额的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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