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6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急人民所急
  ——记洛阳市涧西区法院
  柴文斌 迟军
  经济纠纷应急中心,是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法院1998年4月推出的便民新举措。
  一年来,该中心急人民所急,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60人次,现场处理简易纠纷案件48起,快速审结各类应急纠纷案件150起,受理的案件直接开庭率达78%,已结案件平均期限60天,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被人民群众誉为名符其实的法院“110”。
  1998年3月,高茂曾肩负起涧西区法院院长的重担。走马上任后,他和院领导们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改进法院工作的举措:百名法官献百计;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回访当事人;走访辖区企业、职工,了解他们的法律需求;聘请40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监督员;强化舆论监督。
  于是,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纪律作风、执法水平等方面的意见源源不断地汇集到院领导的案头。院党组对症下药,对工作进行认真改进,并将一项项新制度相继推向社会,公诸于众。
  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下、乱收费、乱中止等是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为此该院制定了案件监督制度,对全院各类案件的立案时间、结案时间、结案方式、审理时限、诉讼费收交、上诉结果、重审、再审情况以及执行案件的立案时间、执行标的额、中止和终结原因每月制成报表送告申庭登记、审查、监督。这样,一有超审限、乱收费、随意中止终结执行等情况,马上就可以发现、纠正。事实上,这一制度实施以后,此类现象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针对判决书出错、说理不透等问题,制定了案卷验收制度。由告申庭、监察室、档案室三家对每季度归档卷宗的程序、实体、判决书内容及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验收。在去年对全院所结案件裁判文书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全院10个业务庭1999年审结和执结的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了拉网式评查,评出最佳文书20份,最差文书5份,并在全院通报。
  1998年涧西区法院对8起因事实不清、程序不当或适用法律错误被发还改判案件的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审委会有关责任人在全院通报批评并给予了相应的经济处罚。这也是该院对此类案件制定的惩罚措施之一。
  面对与下岗职工有关的各种民事和经济纠纷日益增多的趋势,法院专门设立了维护下岗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纠纷也呈逐年增多之势,对一些突发的经济纠纷按照普通的办案程序,即使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决,社会效果往往很不理想,于是经济纠纷应急中心应运而生。针对一些公民平常上班没有时间到法院咨询问题、解决纠纷的情况,涧西区法院专门成立了假日法律援助中心,坚持节假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3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涧西区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表彰它为“最公正、最讲理、最文明、最廉洁”的“四最”法院。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爱的延伸
  ——青岛市“少年法庭”工作纪事
  本报记者 武侠
  小曹是一位面目清秀,十分腼腆的17岁少年。去年,他和几位“伙伴”为了抢10块钱吃饭,犯了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小曹说,没想到法庭的气氛和我想的大不一样,法官阿姨不仅态度和蔼,而且判刑后还给我联系了学校,为我保守秘密,她每月都要与我联系一次,做我的工作,让我放下包袱。我只有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才能报答法官阿姨的信任。
  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案成倍增长。未成年被告与成年被告人不同的心理、生理特点,对法院的审理工作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山东省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曲秀泽向记者介绍说,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少年刑事审判庭”13处,仅从1997年1月至1998年8月底,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5件、犯罪人243名。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青岛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少年刑事审判体系和规章制度,得到了家长、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青岛市南区法院王庚彩法官是最早从事少年法庭工作的法官之一,她说,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法院的审判只是工作链的其中一环,大量的时间精力花在了审判前后。实际上,少年法庭工作的向前延伸、向后延伸和向外延伸正是青岛市两级法院在多年工作中形成的一大特色。
  向前延伸就是在审判之前,由审判人员广泛走访学校、社会、家庭,并且与检察院、公安局联系,要求在移送材料时必须要有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资料,以便在审判中对症下药。
  1997年10月,盗窃犯杨某被逮捕后,听信同羁押室中成年被告人的教唆抗拒审讯,少年法庭受理此案后,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根据少年犯的特点,写信把其父母从广西请到青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杨回心转意,认罪服法,如实交代了全部问题。
  跟踪调查、回访是少年审判工作的向后延伸。青岛市法院与司法和监管部门联系,对未成年犯罪人严格实行分管分押,及时移送他们的上诉和申诉,并定期到监所回访、考查、帮教。
  1998年5月,王某因抢劫被判刑两年,缓刑三年。在缓刑期的一次家访中,家长反映,王某近来与原来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又恢复了往来,家长的管教也听不进去。法官细致地询问了王某的事实真相,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王某再次痛下决心,断绝了与那伙人的来往。
  对判处缓刑和管制的在校学生,法院想方设法说服学校,帮助少年犯重返校园。也有一些家长对判了刑的孩子听之任之,法官们就在回访时做好调解工作。
  近几年,来青岛打工的外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日益增多。为了使这些身处异乡的未成年人能够自觉地接受教育改造,青岛两级法院的工作开始不断地向外延伸。
  有的未成年被告人经济困难,法院主动为其打电话与家人联系,甚至承担其家人的路费,以保证他们能够到庭,共同做好被告人教育工作。有的实在联系不上,就由法院出钱,为其指定律师。为了使外地未成年被告人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如果案情需要,法院不惜人力财力,来回奔波。
  一系列挽救措施的实施,使青岛市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大大降低,有效地遏制了青少年犯罪的发生。而青岛市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并不满足。分管少年法庭的中院副院长曲秀泽说,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方式改革,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少年犯帮教工作的向后延伸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细雨沁人心
  ——桐庐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庭二三事
  邓菊花
  有人说,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所审判的案件,都是交警部门啃过而又咽不下的骨头,此话一点不假。长期以来,我国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都是由公安机关一手包到底,自一九九二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以来,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以公安机关调解为诉讼前置程序。因此,凡是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都是经公安机关反复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虽达成协议而履行不了的。这样的案件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
  去年春天,一个年过半百、头发花白的农村妇女来到浙江桐庐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还未开口就泪流满面,这位大妈姓张,五年前,一场车祸把她的十八岁女儿变成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肇事者一方总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仅赔出二万元。尽管交警部门多次调解也无济于事,无奈之下,这位母亲狠心将残疾女儿送到肇事者家里去了……
  看着这位心碎的大妈,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女儿送到肇事者家里去是不对的,这样做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矛盾激化,你女儿出事五年了,至今问题未解决,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再说,你的女儿遇车祸致残已经很不幸了,你把她送到肇事者家里去,你忍心让她更不幸吗?”大妈感悟到自己错了:“法官,我现在就去接女儿回家……”不久,这起久拖未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真诚热情的态度会使人感到可亲可信,公平合理的调解能化干戈为玉帛。
  在交通事故审判庭里,曾有过这样一幕:原告和被告的手紧紧握在一起说:“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我们双方都满意。”
  去年八月,一案件的当事人尚未起诉,就跑到法庭来说,他年方二十八岁的女儿因交通事故惨遭不幸,现就赔偿问题公安机关调解不成,他准备向法庭起诉,要求对方至少赔偿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不久法院受理了此案,通过审理,发现该案的焦点是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不服。法庭在审理此案时,认真分析,仔细查阅了公安卷宗,了解案情,在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讲法、讲理,通过攻心战术,被告何某表示:法庭工作做得细,话说得诚恳,同意赔百分之六十。而原告表示听从法庭调解。就这样,又一起棘手的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当双方当事人交付最后一笔赔偿款时,双方当事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群众信任是最高荣誉
  ——记丹东市九连城人民法庭
  王卫平 崔建辉
  辽宁丹东市九连城人民法庭有4名法官,平均年龄35岁。就是这几名年轻法官,组成了一个富有生机的群体。法庭连续10年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单位,去年人均结案80多件,结案率达93.2%,其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马坤结案122件,连续3年列区法院第一名,法庭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被授予省优秀人民法庭光荣称号。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庭的收案量大幅度上升,今年年初,镇信用社一下子上来60多件贷款纠纷案,为了使案件及时处理,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他们就白天办案,晚上送达。
  去年5月的一天,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欠款纠纷案。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同意把即将出栏的肉鸡卖掉偿还欠款。为了减少被告的损失,法庭积极帮助联系售鸡。他们一起来到出售现场,忍着脏臭,连续两个夜晚在鸡场监督出售和收款。案件的处理结果使双方当事人又满意又感动,他们执意要请法庭同志吃顿饭,表示一下心意,都被婉言谢绝。3年来,法庭为当地政府收回欠款100多万元。
  镇人大主席张玉福说:“这些年来法庭真心做到了积极为政府排忧解难,工作很有成果。”
  一次,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可是当分割财产时,男方坚决不同意女方将财产拉走。多年的审判实践,使承办人对这一离婚案件产生怀疑。经过深入调查,得知女方计划外怀孕已4个月了,想通过假离婚的办法达到把孩子生下来的目的。法庭同志一面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批评,一面把这一情况及时向镇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镇长史淑清感激地对法庭同志说:“你们工作真是认真负责,给政府帮了个大忙。”
  在法庭的时间表上,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只要工作需要,经常是不分白天黑夜地去办案。开庭审理案件错过中午开饭时间是常有的事。镇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关心,专门向政府食堂交待:“法庭同志工作很辛苦,如果误了吃饭时间,没有饭菜,就是现做也要让他们吃饱吃好。”
  法庭管辖一方,服务一方,造福一方,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在人民代表对职能部门的测评中,法庭在九连城镇和楼房镇同时被评为第一名。今年初,九连城镇将驻镇政法部门唯一的人大代表名额给了法庭副庭长马坤。法官们欣慰地说:“群众的信任是我们最高的荣誉。”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图片新闻 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征文

  图片新闻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西营法庭只有三个人,他们以廉洁办案为目标提出了“自己动手养廉洁”的口号。
  法庭办公用房年久失修,他们自己动手;外出办案,他们蹲在路边小摊自己解决吃饭问题;为宣传法律知识,他们针对农村实际编写了《农村普法100条》等小册子,并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将一些典型案例拍成电视片“以案说法”,得到群众和上级单位的好评。
  两年来,西营法庭三个人共办案400余起,无一错判,案件优秀率达100%,在全区18个法庭中名列前茅。年初,在济南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评选中,西营法庭脱颖而出,成为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庭。
  上图:长期流动办案,西营法庭的法官们练就了站着写法律文书的本领。
  王辉摄影报道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大峡谷的小法庭
  ——记泸水县六库法庭
  官晋东
  笔者在云南最艰苦的西部边境怒江大峡谷采访。见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法院院长斯大保,这位纯厚的怒族汉子紧紧拉着笔者的手,恳切地说:“泸水县六库法庭,建议你去看一看。”
  法庭对面半山坡上,有一座高高的坟地,积劳成疾的副庭长李蔚就长眠在那里。
  李蔚是当地土生土长的傈僳族,1989年8月六库法庭成立时,他服从组织安排,任法庭副庭长。那时,法官们自己动手,在怒江边搭盖了简陋的木板房,国徽挂在竹笆墙上,便成了主持公道的神圣殿堂。
  夏天,怒江边闷热难熬,冬日木板房内冷得让人直颤抖。就是在这艰苦的环境里,李蔚原本就有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肾结石病越加严重了。他不愿躺下养病,拄着木棍翻山越岭坚持办案。碧罗雪山上一个妇女见丈夫上山放羊长久不归,欲想离婚了之。李蔚拄着木棍,带着身体壮实的审判员,爬了一天半的羊肠山路,走到了当事人住的寨子。然后又用了两天时间翻过好几个山头,脚上打起了血泡,才好不容易把放羊的被告找回村子应诉。但是,只花去5分钟,案子就办结了:夫妻俩和好如初。原告方动情地说:“感谢法官帮我找回了老倌。”放羊的丈夫则紧紧拉着李蔚的手,请他们一起喝酒。
  到后来,李蔚的病更重了,关节变形,举步困难。可他还坚持要走村串寨去办案。就这样,这位傈僳族法官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息。
  今年27岁的助审员覃华,6年前由云南政法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六库法庭,最大的锻炼和最深的印象就是爬山办案。
  令覃华难忘的,是那年夏天跟和庭长、黄国良等人到白水河去办案那一次。白水河其实不是河,而是高山上的一个乡名。天刚蒙蒙亮,就开始爬山。黄昏时,终于走到了白水河乡。覃华的脚打了好几个血泡。她看和庭长,浑身已被汗水浸透了。
  农忙季节,不能耽误当事人的时间。他们晚上都回家了,正好抓紧时间办案。于是,大家忙着去村寨找当事人,连夜开庭。当夜就调解了一起离婚官司和一桩借贷纠纷。接下来,他们在白水河18个村寨巡回办案,4天时间,又审结6个案子,受到了当地各族群众的称赞。
  六库法庭办案,强调文明廉洁和确保公正执法。他们注重繁简分流、简便快捷,能简则快,不能则跋山涉水,深入案发实地,了解情况,做到细致扎实。他们每年办结上百件案子,结案率都在100%,上诉案件无一发回重审。他们还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到当地领导和群众的肯定。法庭成立10年来,1次被评为全州法院先进集体;7次被评为全院先进集体;16人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为了法律尊严
  ——记全国优秀女法官莫赛球
  胡再华 郭正强
  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的成员中,有一位秉公办事,依法断案的女法官,近十年内,她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五百多件,其中百分之九十是调解结案,百分之十判决,而无一发回重审。一九九九年,该院规定全年每人完成案件三十八件,而这位女法官一季度就完成五十九件,为年计划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五点二。她多次被最高法院、省、市、区评为“优秀法官”、“先进个人”、“优秀庭长”、“三八红旗手”、“资阳女杰”。一九九七年,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一次,一九九八年,由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这就是湖南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全国优秀女法官莫赛球。
  一九九七年六月,茈湖口镇泽群村村长杨某之兄,偷拿公物不听劝阻,还带领其子将管理人员殴打致伤,法庭受理此案后,村长威胁说:“如果未经我们村委的许可,你们法院无论怎么判决,我们都不依,也休想到我们这里来执行一分钱。”法庭通知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村长利用地方杨氏宗族和村委负责人身份带领一百多杨姓群众发难于法庭,使法庭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展。莫赛球知道后,如期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调查中,对该村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作出了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一千四百元的判决。群众拍手称快说:“这次不是莫法官,谁敢在杨村长头上动土。”
  作为法官的莫赛球,不仅以自己的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也展示了一个女性的伟大母爱。五年前,女婴“多多”刚出生就成了一场官司的焦点。她的生父母、祖父母以益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女掉男包为由,拒绝领回抚养。莫法官受理此案后,经多方调查取证和亲子鉴定,确认多多是陈光辉夫妻所生,判令他们领回,但被告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她经常去医院看望多多,给多多送衣服、食品,做周岁,经过一年多相处,多多刚会说话就亲昵地叫她“妈妈”。她多次与当地党政干部找多多生父母、家人、亲朋、邻居说明真相,向他们进行法制宣传,终于感动了多多生父母和祖父母,同意将在人民医院生活了一年多时间的亲生女儿领回家中抚养。
  在荣誉、地位、鲜花面前,莫赛球微笑着说:“我是共产党一口水、一口饭抚养成人的,只是做了一个共产党员、一个法官应该做的一点事。”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心里总要装着百姓
  ——记锡山市法院院长钱铭南
  娄银生 孙福兴
  他当了10年法院院长,而10年挂在他嘴边最多的话便是:“我们是人民的法院。干什么事,心中总要装着老百姓。”
  他就是江苏省锡山市法院院长钱铭南。正是凭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钱铭南带领锡山市法院步入全国优秀法院的先进行列。
  钱铭南时常告诫审判人员,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满腔热忱地关心群众、体谅群众的疾苦。
  去年9月的一天上午,一位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怒气冲冲地带着一桶汽油跑进接待室,声称“如法院判我离婚,我就与‘第三者’同归于尽。”钱铭南问明事由,一方面耐心做其思想疏导工作,稳定他的情绪;另一方面通知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作好防范准备。经钱铭南一番妥善处置,濒临激化的矛盾终被化解。
  这类充满火药味的纷争,这些年钱铭南不知遇到多少,但总能在他的精心调理下变得烟消云散。无论工作多忙,钱铭南都严格遵守接待日制度。在他的带领下,院、庭长接待日办得红红火火,获得群众的广泛赞誉。近3年该院有100多名干警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和奖励,收到省内外各界群众表扬信405封,锦旗42面。
  公生明,廉生威。厉行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钱铭南总是身先士卒,做出表率。1991年至1992年,无锡县太湖锅炉辅机厂承包厂长钱海南接连打了两场官司,结果都是以败诉而告终,而败诉的地点都是亲弟弟钱铭南当院长的锡山法院。当时,钱铭南刚当院长不久,尚无人知晓他们的兄弟关系,而70多岁的老母及其他兄妹也纷纷上门求他帮大哥一把。对于老母责怪,家人不满,钱铭南很坚决:“我只能那样做,没有,也不能有第二种选择。”
  在亲情与法律面前,钱铭南选择了秉公执法,那么在权势与法律面前,他又是怎样做的呢?1996年,锡山发生一起影响颇大的交通肇事案,肇事者是团中央委员、某镇党委副书记,说情的不断。可钱铭南不为所动,肇事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江苏高院两次授予该院集体三等功、一次二等功。去年底,该院又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