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26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岂能让罪犯逍遥法外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一起重罪轻判案
  长江日报记者 李兵
  编者按: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对一起重罪轻判案进行长达一年多的监督,终于使案件得到重新审理,主要犯罪分子受到应得的惩罚。这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又一成功例证。
  近几年,以金刚桥、金国宏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武汉市蔡甸区欺行霸市,残害无辜,先后作案9起,造成“一死两重伤”的严重后果。然而“两金”只被送劳教两年,不久便脱离劳教场所。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明显重罪轻判案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跟踪监督。今年4月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对这一犯罪团伙成员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一起明显执法不公案得到纠正。
  金刚桥、金国宏犯罪团伙共13人。现年33岁的金刚桥系个体建筑业主,1984年因流氓罪被判刑2年。1995年5月,他因承包建筑工程与市民彭小桥等发生矛盾,即图谋报复。同年12月11日下午,金刚桥得知彭小桥去蔡甸区马房街,便指使金国宏、金永红等12人携带猎枪、军用刺刀等凶器,乘吉普车赶至马房街。金刚桥乘出租车持移动电话指挥。金永红等向彭小桥连开数枪,并用刀砍、刺,将彭杀死。
  1995年10月,金刚桥因承包建筑工程与市民徐伟明发生矛盾,就指使金国宏等5人,持刀朝徐的头、肩、背部及双小腿连砍13刀,致其重伤。
  1995年1月22日,该团伙中有人与当地华林村村民黄继红发生纠纷,团伙中人即携带菜刀、尖刀将黄继红砍伤。黄继红在武汉第13医院住院治疗时,团伙中的计世瑜等人于同月29日凌晨2时许,窜至该院住院部,持刀朝熟睡中黄继红的左上臂、双小腿、足背部猛砍,直至其失血休克,造成重伤。
  彭小桥被害后,蔡甸区公安分局抓获金国宏等7名犯罪嫌疑人,但不久就分别予以取保候审。1996年9月19日,公安机关向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金刚桥等13名犯罪嫌疑人。蔡甸区检察院以首犯金刚桥在逃等理由未同意批捕。10月中旬,菜甸区检察院同意先逮捕13名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继续追抓在逃犯罪嫌疑人。
  1996年12月和1997年2月,区公安机关两次将案件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第一次审查3天、第二次审查4天,两次作出退查决定。另外从区检察院案卷材料看,审查中未作阅卷笔录,没有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材料,退查也没有书面补充侦查意见。
  1997年3月底和4月中旬,经蔡甸区政法委协调,公安机关将金国宏、金刚桥(1997年1月10日到公安机关自首)送劳动教养两年。不到两月,“两金”以学汽车驾驶为由,缴纳4500元后出劳教所。
  1998年4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这是一起民愤极大的恶势力暴力犯罪团伙案件,应依法追究主要成员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本案仅以两人送劳教处理,显然为重罪轻判。另外,劳教场所开办驾驶员培训班,招收劳教不久的人员,并使他们脱离监管,造成犯罪嫌疑人在逃,也应追究。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此案监督情况汇报,责令“按照法律规定,认真研究处理”,并于去年4月14日向市检察院发出督办函。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市检察院立即着手对此案进行审查,建议蔡甸区政法委加强对此案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公安机关追抓在逃犯罪嫌疑人。1999年1月5日,蔡甸区检察院撤销对“两金”的劳教决定后重新向市检察院上报此案。1月20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到案的金永红、叶新桥、计世瑜、金国宏4人提起公诉。4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金永红、叶新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计世瑜无期徒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涂雨芝(彭小桥之母)2000元;判处金国宏有期徒刑9年,赔偿涂雨芝2000元。
  尽管市人大常委会长达一年的跟踪监督使该案的审理终于告一段落,但是这一案件还有一些遗留问题令人深思:从1996年算起,3年过去了,包括首犯金刚桥在内的其余9名案犯至今仍逍遥法外;另外,案件前后两次处理所面对的证据相同,然而处理结果却相差甚远。有关执法部门当初为何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其中问题武汉人大常委会还要进一步调查督办。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牡丹江市委、市政府:
  倾听人民建议架设连心桥梁
  1996年以来,牡丹江市委、市政府通过征集人民建议,架起政府与市民的连心桥,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变成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贯彻落实,造福于民。
  去年初,牡丹江市委、市政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全市征求合理化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各界人士座谈,广大市民围绕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供热供水、安居工程、社会治安、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等问题提交各类建议56件。经过筛选,市政府确定了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10件实事。年底,10件实事件件兑现,全市人均拥有道路、居住面积、公共绿地面积和供水普及率跃居黑龙江省各市前列。
  1997年2月,牡丹江市农业局孙仁昌等3位专家提出大面积推广玉米大双覆种植技术的建议。市委书记沈玉成在建议书上批示:“此建议很有深度和现实意义。”市委、市政府及时部署推广,对重点县(市)、乡(镇)进行科技指导。两年当中,全市种植面积由原来不足10万亩,增至近50万亩,玉米增产1.4亿公斤。
  1998年初,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根据穆棱市人民建议的信息,撰写出建立农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的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责成农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到年底,全市已有98%的村实行了民主管理、财务公开,规范率达到80%以上。
  3年来,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已征集人民建议900多件,80%以上的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落实。
  黑龙江牡丹江市委新闻中心 王增伟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
  选择典型案例 增强监督实效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深得群众欢迎,干部群众说十堰市人大抓了一项“民心工程”。
  1997年8月9日下午,郧阳中学一台微机被盗,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李全昌带领刑警王军到现场侦查。郧阳汽车改装厂22岁的工人张明波涉嫌盗窃,当晚被带到城关报警点留置盘问。在近三昼夜的盘问和审讯中,李全昌、王军和市警校见习生焦东利先后对张采取戴大背铐、蹲马步、踢臀部、拽头发、打耳光、敲鼻梁等手段逼其供认,致使张于12日下午6时30分死于派出所审讯室。经法医鉴定,系外伤性广泛性皮下出血(挤压综合症)休克死亡。事后郧县公安局对其家属赔偿了16万元。1998年1月,茅箭区法院以伤害罪判处李全昌、王军各7年徒刑。
  受害人父母多次到市人大常委会上访,认为此案判得太轻。1998年5月,市人大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专题汇报后,提出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建议;同时决定成立由市、县人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个案监督。
  根据调查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又提出了一审人民法院原判李全昌、王军各7年徒刑偏轻,同案人焦东利应予以追究;对郧县公安局其他有关责任人的问题要立案查处;对微机被盗要组织警力予以侦破等五条意见。郧县检察院遵照人大的意见,及时撤回了原来的起诉并作了补充侦查,将漏诉的焦东利一并予以起诉。不久前,郧县人民法院判处李全昌、王军各有期徒刑12年,焦东利有期徒刑3年。郧县公安局有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政纪处分。
  1996年1月,丹江口市法院受理了一起本地人顾某诉吉林籍丁某拖欠7万元货款纠纷案。同年5月7日,在丁某缺席的情况下,该市法院判丁某败诉,查封了丁某的竹制品加工设备及原材料,造成了丁某较大的经济损失。被告丁某不服,提出申诉,请求十堰市人大予以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几位主任亲自接待,详细了解案情,认为原判确有错误,建议丹江口市法院依法重新审理并报告审理结果。市法院迅即重新审理,发现主审人员汤某对原告提供的假欠据未作认真审查,把假欠据认定为有效证据;另外诉讼程序也有违法问题。法院于1997年11月撤销原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对错误判案的汤某只作批评处理。丁某很不服,并提出赔偿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良伟接待丁某后,立即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情况,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1998年5月,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给予主要责任人汤某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丁某3万多元。
  湖北十堰市 黄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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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民主评说

  “公布”不等于“公开”
  赵广裕
  最近报刊报道了石家庄拖拉机厂实行厂务公开的经验,石拖的厂务公开不仅仅停留在一些简单账目的公布上,而是想方设法让职工参与整个企业的管理过程,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石拖的厂务公开唤起群众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促进了民主决策机制的形成,是一件令人振奋的好事。
  据报道,早在石拖之前,就有一些工厂、企业和乡村为了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缓解干群关系紧张的矛盾,也实行过“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但是有些地方的公开只是把一些简单账目及具体数据贴在墙上,或写在通告中,使“公开”仅仅局限在“公布”上,结果收效甚微。
  “公布”只是“公开”的一种手段,“公开”是为了推进民主管理的实施。实行厂务、村务公开是全心全意依靠群众力量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群众监事制度的现实需要而总结出来的经验。须知,要达到“公开”的目的,除了“公布”外,还包括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还要让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全过程。这才是最具实质意义的“公开”,也是公开的真正着力点。时下倡导“公开”,功夫就要下在让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民主管理这一点上。要通过厂务、村务公开,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使企业紧靠职工,职工紧贴企业;使村民能把村委会的事当成自家的事。只有如此,才能使群众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如果把“公开”只是简单地停留在“公布”上,对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不去认真思考、整改或者干脆充耳不闻,那么就会形成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可见,“公布”容易,而要真正实现“公开”的目的则比较难,需要我们把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思考与探源

  人大监督应体现权力机关特点
 监督,意为监察、督促。在我国监督机制中,有着多种监督形式,如党纪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等等。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它所进行的监督则是诸多监督中层次最高、最具权威性、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监督以人民意志为后盾,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以同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为主要监督对象,以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上级人大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一府两院”工作为主要监督内容,是最具民主性和广泛性的依法监督,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本质。
  人大监督要突出体现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核心是依法办事。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以执法检查为主要形式的法律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地方人大应就一个时期内与本地政治、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开展监督,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一府两院”加以纠正和改进。同时,还应加强对政府制定颁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及时纠正与宪法和法律精神不符的规定和内容,防止出现与法律相悖的问题。
  人大监督要体现大局、大政、大事的特点。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监督应把着力点放在本地区重大事项上,即加强宏观监督。如人代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尤其是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既要监督编制、审批过程,更要监督执行、调整过程,重点监督超计划、超预算行为。对本地区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局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建设工程、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等,人大应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切实强化监督力度。
  人大监督应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选举任命的干部就负有监督责任,主要是对其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监督方式,一是检查被选举、任命干部的工作,了解各方面反映;二是听取被选举任命干部述职,进行评议。监督的具体内容是看其是否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履行职务时是否认真负责,恪尽职守,有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行为等。在监督过程中,要敢于碰硬,敢于触及人和事,敢于运用法律规定的质询、罢免、撤销职务等带强制力的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对不认真接受人大监督、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应严肃地给予通报批评、免职、撤职、罢免等处理,真正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江苏江宁县杜仁保 郭宇飞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多棱镜

  非法屠宰几时休
  最近记者发现,浙江省金华县白龙桥镇下杨村有一个非法屠宰场。屠宰场的老母猪全部都是从外地低价非法收购来的,没经过任何检疫。屠宰场每天晚上8时左右开始宰杀至次日凌晨或天亮,平均每天要宰杀老母猪20头左右。宰杀后的老母猪肉绝大多数逃避检疫,流向城市郊区和乡村农贸市场、小饭店等,也有不少地方的香肠厂来屠宰场收购。(附图片)
  上图:未经批准的简陋的非法屠宰场。
  右图:非法屠宰的猪肉将运往市场。
  浙江金华市 江皖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暴力抗法为何不作处理
  去年七月上旬,我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参加办理执行福清市融隆房地产公司纠纷一案。此案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作出终审判决,申请执行标的六十余万元。同院法官陈孝铭办理另一原告申请执行融隆公司工程欠款纠纷一案,标的九十余万元。
  九月二日,两执行组经院长批准,前往福清市工商银行办理冻结融隆公司存款四十九万余元的手续。在银行营业厅执行公务时,我们受到了融隆公司经理陈建华的阻挠。九月九日上午,我与陈孝铭法官同往福清工商银行划拨已冻结的款项。当我们办完手续出门上车时,一名男青年骑自行车拦在车前,挥拳向我的太阳穴打来,六七个跟随其后的歹徒轮番用拳击、用脚踹我的头部、胸部、背部,使我当即呼吸困难。我发现歹徒中有一人便是融隆公司经理陈建华的司机黄某。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暴力阻碍法官执行公务的刑事案件,但我们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某些承办人碍于融隆公司与市委个别领导的关系,迟迟不进行侦破,至今未作处理。
  福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炜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事中有法

  不监护子女上学
  四家长成为被告
  孩子上不上学,是否就由家长说了算?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黄泥堡裕固族乡把4名不履行督促子女入学义务的家长送上了法庭。
  1998年9月1日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黄泥堡中学有7名学生没有来校报到。9月8日,学校领导、班主任会同乡政府、乡教委负责人逐个走访这几名学生的家长,并向家长宣读了《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指出不履行监护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在大家的耐心劝解下,有3名学生于第二天出现在课堂上。另外4名学生依旧不见踪影。
  经过学校和乡政府调查,发现这4名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居全乡中等水平,家长完全有能力供养孩子上学。不监护子女复学的真正原因是家长认为孩子读书没有多大用处,还不如辍学帮家里做点农活。乡政府有关负责人会同校领导再次来到这4名学生家中,并以乡政府的名义向4名家长送达了《黄泥堡乡义务教育复学通知》。针对家长提出的经济困难,学校做出决定,免去4名学生该学期的学杂费和住宿费。但4名家长有的以各种理由搪塞,有的只是口头应诺,没有实际行动。对此,乡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4名家长做出各罚500元,并责令限期监护子女返校学习的处罚。处罚通知送达后,校方及乡政府负责人先后9次来到学生家中,讲道理、讲政策、讲法律,但这一切始终未能打动4名家长。乡政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1998年11月12日依法将这4名家长起诉到法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乡政府的处理决定。
  在社会各种压力下,这4名家长开始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4名辍学学童中除1名因病继续治疗未能入学外,其余3名在家长的陪护下已分别于今年4月5日和8日重返校园。有病学童的家长也承诺,等孩子病愈后即送其入学。
  甘肃酒泉市委宣传部
  巴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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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信息集纳

  开辟专栏 征求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作用,湖北省汉川市在市委机关报上开辟专栏,请人大代表评出自己对政府工作中最满意的事与最不满意的事,并对政府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报纸同时还刊登了代表的照片,公布了他们的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选民向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目前已有代表就减轻农民用电负担和农村教育附加费的征管用等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湖北汉川市委 高帆 熊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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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信息集纳

  摸清实情 审好报告
  山东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工作实效,防止做表面文章,强调凡是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报告,都要提前组织常委会机关和有关部门人员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指派专人起草好有情况、有数据、有建议的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视察工作或审议有关部门的报告,对有关情况加以验证,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向“一府两院”反馈。
  山东省德州 徐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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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信息集纳
  加强视察 有错必纠
  河北省南皮县人大常委会把组织代表视察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年来先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了小康建设、农业节水工程等情况。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政府部门的欢迎。前不久,人大代表检查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风,促使他们一次性清退了存在“吃、拿、卡、要”不良习气的人员23名。
  河北南皮县 徐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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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集接访 方便群众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辛召乡最近制定了集日轮流接访制度。每逢大集,乡领导和有关干部到集市设案,现场接访,方便了群众与乡领导的沟通。3月27日的大集上,对来访群众反映的5条意见,当场就解决3条,并承诺其余两条在两天内反馈处理结果。半年来,曾因上访和越级上访出了名的辛召乡,如今没出现一例越级上访案件。图为乡党委书记(左)正在接访。
  山东枣庄市山亭区
  孙慧英 郭祥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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