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26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政法短波

  四川中江县公安从严治警
  本报讯 四川中江县公安局以公安机关内部改革为突破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抓紧队伍建设。
  中江县公安局在从严治警的基础上,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大张旗鼓开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活动。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率达92%。
  (杜文革)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政法短波

  昌邑市法院分清工作职能
  本报讯山东昌邑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公正的核心,对原来行政职能与审判职能混淆的状况予以改革,对审判工作实行政审分开,对干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初步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审判机制及其保障监督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工作的展开。为此,他们建立了法官、执行员、管理员、书记官、法警五支专业队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吴兢)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政法短波

  江苏边防加强自身建设
  本报讯 江苏公安边防总队严格自律,队伍建设、基层工作和边防管理工作又上新台阶。
  近一年来,该总队在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部队边防业务工作等方面成效明显,官兵们思想稳定,安心边防作贡献,涌现出了朱裕兵等6名英模和378名优秀警官、士兵;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0余起,查获偷渡40起200余人;会同海关、工商查获总案值2000多万元的多起走私案。
  (汤征 邓光扬)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政法短波

  新野县公安树文明形象
  本报讯 河南新野县公安局近年来在全系统倡导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今年又在全县公安机关建设“满意工程”,开展开门评警议警、评选十佳公安文明窗口等系列活动。城关派出所“一班人”快速反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适时推出了20个“便民服务”项目及“十公开”措施。研究制定出“十不准”廉洁自律规定,作为所辖干警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为监督全所公安民警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他们特意在社会各界聘请了30多名廉政监督员,此举进一步强化了队伍素质,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架起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彭振普)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探源与思考

  保险诈骗当警惕
  ——对当前新型保险犯罪的调查剖析
  王玉信
  一、保险骗赔触目惊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迅速发展,大量保险赔付对稳定企业经营、保障经济发展、安定人民生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股黑色潜流也在保险理赔中悄然流淌,为向保险公司诈骗巨额保险赔款,如纵火、沉船、撞车、谋杀等种种卑劣而又残忍的犯罪手段已到触目惊心的地步。
  据有关权威机关资料报道,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目前已识破涉外骗赔案20余起,诈骗金额达数亿美元。山西某市发现欺诈保险赔案320多起,诈骗金额达270多万元;河南某市保险公司先后戳穿各类骗赔案件达518起,拒付赔金92万余元;四川省宣汉县某乡11名政府官员串通一气,采取弄虚作假、无灾报有灾、小灾报大灾、一灾报多灾等手段,两年制造假案20多起,骗取保险金20507元;湖北省某市保险公司先后在3年的时间里就识破瞒天过海的各种骗赔案件近百起,拒赔和审减赔款600多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保公司查处保险假案、骗赔案244起,挽回经济损失190多万元。
  以上事实,充分说明目前我国保险诈骗已并非个别现象,它涉及到财产、人身、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破坏着社会秩序,危害着人民的生活,冲击着我国社会主义保险事业的大堤。
  何谓保险诈骗?保险诈骗是指以违反保险法规的不法方法骗取保险金,危害国家保险制度的犯罪行为。它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保险诈骗打着合法保险合同的幌子而制造假象,从中骗取赔偿金;保险人的经营对象遍及整个社会,难以对每个投保人都十分注意,保险诈骗在制造违法事件的时间上有选择性,只要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时都可以进行,所以它有较强的隐蔽性。保险诈骗的犯罪黑数较高。所谓犯罪黑数,指客观存在的犯罪活动中,没有被揭露或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查处的比数。在所有的诈骗行为中,保险诈骗的犯罪黑数比例最高,最隐蔽,在很短时间内难以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
  二、保险诈骗手段各异
  1.内外勾结,共同作案。内外勾结是指保险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与被保险人共同作案,共同骗取保险赔款,尔后给工作人员抽成,共分。这类骗赔行为外有被保险人作伪,内有保险人接应,往往需要的各种证据做得天衣无缝,一般人很难识破。
  2.无中生有,虚报冒领。本来没有发生的事情而多方伪造假证,骗取保险赔款,发不义之财。如刘某让在医院工作的老乡为自己开具乙肝住院的假证明和一张1万余元的收费收据,并造假证向保险公司索赔而被发觉。
  3.夸大灾情,超损索赔。本来没那么大的灾情损失,而故意夸大灾情,报损失数字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去年某地方发生了水灾,而一些受灾保险企业却不顾真实情况向保险公司索赔。最终被保险公司查实掺假水分达70%以上。
  4.申报不实,隐瞒真相。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处于危险状态中的财产不能投保。简易人身保险条款规定,身患癌症、癫病、脑震荡、严重心脏病和心血管硬化等病症的人不能投保,而有些人却不顾有关规定,隐瞒事实真相,向保险公司投保。
  5.移花接木,张冠李戴。这类案件往往发生在人身保险方面。其手法是将他人的伤、亡、病、残的治疗费用,统统记在参加保险者的名下,然后持保单和医疗费用收据到人保公司报案申请给付。
  除以上列举的几种保险骗赔伎俩外,还有伪造案情、篡改证据,一次出险多次申赔,等等。
  三、保险诈骗对社会造成危害严重
  保险诈骗犯罪首先给保险人带来损失,骗赔成功必得使保险公司冤枉支付赔款;其次影响了保险人的声誉,保险骗赔后,若保险人无法识破,必能使社会对其失去信赖程度,认为保险公司无能,以致抽走保险费投向别家保险公司,失去声誉;三是导致社会风气败坏;四是在一定意义上侵害了广大投保人的利益。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保险事业迅速发展,各个险种包罗万象,深入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目前国内保险业务已达300多个险种,而一些骗赔者一旦瞅着机会,就会挖空心思,进行诈骗,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要利用法律武器对诈骗犯罪给予沉重打击,确保我国保险事业得以健康顺利的发展。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从“李离伏剑”谈起
  王慧 金永毅
  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春秋时晋国典狱长官李离在审阅过去的案件中发现一起错判死刑的冤案,来到晋文公处请罪。文公见了说:“官职既然有贵有贱,处罚也当有轻有重,再说这案子是下面官吏办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责。”李离长跪不起请求处以死罪,说:“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我罪该处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李离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能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法律的严肃性,他的那种敢于承担责任的严于律己精神令人肃然起敬。联想到如今在全国各地法院推行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不能不引人深思。
  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是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3日发布试行的,旨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各地法院大都能以此为鉴,对责任人员敢搬铁交椅,不怕亮家丑,使法官队伍增加了压力感,增强了责任心,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法官整体形象。而在少数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却流于形式,没有很好地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一般性违法违纪问题姑息迁就,搞内部消化,使责任人过错责任得不到追究,责任人员本人思想觉悟低,形成错案也熟视无睹,比之古代的李离相去甚远。李离尚知“失刑则刑”,而今的人民法官更当明了错案将导致是非责任颠倒,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在大力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今天,没有任何法外特区和法外特权。一名人民法官应牢记自身的神圣使命,恪尽职守,执法如山,一旦出现错案,当敢于自责,有错必纠,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去捍卫法律的统一与尊严。唯此,才能取信于民,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与严明。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川北大门的“铁警”
  ——记全国优秀公安局广元市中区公安分局
  新华社记者 任硌 本报记者 江山
  广元市,四川的北大门。这里是川、陕、甘三省交界处,宝成铁路和多条国道公路在此交会,自古以来就是人员和物资集散点,治安情况十分复杂。广元市中区公安分局的民警牢记宗旨,认真履行人民警察的崇高职责,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种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群众的高度赞誉,从而被公安部评为1997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
  把队伍建设成一支“铁警”,是广元市中区公安分局党委的追求。局长刘明达介绍说,三年来分局制定了各种制度50多条,民警的教育培训、行为规范、督察监督等等都有规定。制度约束了队伍,制度纯洁和提高了队伍素质。分局大胆精简机关机构和人员,把80%以上的警力投入到基层办案单位,同时全面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推行“双聘制”,克服了干好干坏一个样、能上不能下的弊端,同时也封住了一些说情者的嘴。通过全面的业务、人事改革,每个人都有了危机感和紧迫感,违法违纪的少了,对群众态度生硬的少了,破案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却提高了。分局的老预审科长卫富仁,工作十几年从不接受吃请和礼品、礼金,多次闯过权力关、金钱关和人情关,所办案件无一冤假错案,被人称为“铁面老卫”。公安部因此授予他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在分局,像卫富仁这样的“铁警”还有不少。分局局长刘明达,在他的日历里,从来就没有节假日。哪里有重大案件,哪里有大型活动,总能看到他高大忙碌的身影。在民警安居工程价值数百万元的招标中,刘明达成了众多建筑老板“进攻”的目标。只要他点个头,巨额现金、高级礼品就能到手。这些都被铁面无私的刘明达严辞拒绝。近一年来,分局全体民警拒吃请、拒说情累计500多人次,拒收礼品礼金折款10多万元。
  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局长刘明达主张要从优待警。分局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为民警实施“安居工程”,为民警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目前已建立了9个派出所的办公楼,180多套住房,基本满足了需求。
  刘明达说,公安机关搞管理,抓队伍,不是搞花架子,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围绕保一方平安这一根本职责。1997年底,一伙自称“十三太保”的无业人员纠集在一起,敲诈勒索、吸贩毒品、流氓滋事,形成一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引起群众恐慌。分局获知线索后,领导带队展开侦查。经数十天工作,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一举摧毁了这个犯罪集团。“铁警”剿灭“十三太保”,被群众当作传奇,广为流传。
  近一年来,中区公安分局还为群众办好事做好事上千件,先后帮扶3个贫困村的100多户贫困户摆脱了贫困。区人大代表进行的调查表明,辖区群众对分局队伍的满意率达90%以上。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为了公路的畅通
  ——记内蒙古伊克昭盟公安局交警支队
  白山 秀峰
  内蒙古伊克昭盟交警支队在学习济南交警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江主席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加大执法力度,在热情服务上下功夫。
  伊克昭盟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近年来随着准格尔煤田、东胜神府煤田和达拉特电厂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和投产,这里迅速成为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路多、事多、警力少,交通管理成了这里的突出矛盾,干警超负荷工作。他们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发动干警献计献策,把处罚式管理改为服务型管理。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手续和时间,一切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为了方便群众,车管所把车辆上户、车辆年检、驾驶员年检等手续,由原来的分级审批改为统一审批,把原分散的办事机构,集中到一起办,把原来的自由挑选车牌号改为封闭式的摸号。道路昼夜巡逻队增加了为在途中出现故障的车辆提供服务。对道路巡逻民警实行分段负责制,让承包路段的责权挂钩,调动管理民警的责任心、积极性。为了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还在东胜神府煤田设了交警中队,为准格尔煤田上门举办驾驶员培训班,一年多的探索和改进,不仅提高了干警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也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更多的方便。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大要案写真

  24万元保险金该不该赔
  胡杰
  陈某是受雇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分公司的业务营销员。1997年6月他介绍熊曼姣为母亲王晓明投保8份重大疾病终身险。6月24日,熊曼姣交纳了8份重大疾病终身险保险费15400元。1998年,熊曼姣交纳了第二期保险费15400元。同年7月18日,被保险人王晓明因病治疗无效死亡。
  7月26日投保人熊曼姣向中保衡阳公司提交人身保险金给付申请书,要求按照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第八条约定,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共计24万元。中保衡阳公司立即对被保险人王晓明的死亡原因开展调查取证,查明被保险人王晓明曾于1994年7月在衡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诊断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及脑动脉硬化症,而投保人对投保单上的书面询问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遂于7月29日作出(拒)字第003号理赔决定:1.解除双方所签的保险合同;2.不予给付保险金;3.不退还保险费。
  熊曼姣认为中保衡阳公司不讲信誉,采取欺骗手段,连本带利吞掉了她3万余元,即于1998年8月3日委托律师将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4万元保险金。
  1998年8月,城北区法院公审此案。双方辩论焦点在于投保单中“10年内是否因疾病住院”栏内容。熊曼姣及代理律师诉称:营销员陈某在与原告签订合同时,未询问被保险人有无病史,投保单也是陈某代为填写的。
  被告中保衡阳公司及代理律师辩称:被保险人王晓明自1994年7月起多次因病住院治疗,而原告在投保单“10年内是否因疾病住院”栏作出否定标注,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法庭审理认为:王晓明保单中关于被保险人“过去10年内是否因疾病或受伤住院或手术”等14个栏目中所作的否定标注,系被告中保衡阳公司营销员陈某未对被保险人、投保人及熊某进行任何询问的情况下擅自作主填写的。事后,陈某也没有要求被保人王晓明作身体健康检查。原告熊曼姣与被告中保衡阳公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履行了合法义务,被告却拒绝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应对本案纠纷负全部责任。一审判决被告中保衡阳公司给付原告熊曼姣保险金24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宣判后,中保衡阳公司当即表示要上诉。
  1998年12月12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当事人举证的审判方式公审此案。
  在法庭举证阶段,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法律顾问秦希燕律师向法院出示了由投保人熊曼姣委托其姐姐熊某代为填写的笔迹检验报告,以证实该投保单的全部文字内容并不是保险营销员陈某所填写。并明确了上诉人没有履行法定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被保险人病史真相,欺骗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第十六条及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之有关规定。最终衡阳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作出判决:撤销衡阳市城北区人民法院(1998)北经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解除上诉人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湖南省衡阳市分公司与熊曼姣之间签订的被保险人王晓明的8份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驳回熊曼姣赔偿24万元的诉讼请求。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征文

  人民至上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展“创满意”活动纪实
  关升英 王世心
  公正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历下法院的法官们深知,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
  院长王如生说,无论审理多少案件,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错误,都会导致个案当事人百分之百的不满意。他们不再满足于审判案件数量在全市基层法院中连续多年的领先地位,从集中教育整顿中反映出来的案件超审限问题开刀,全院法官纷纷立下了“军令状”:3个月解决不了超审限问题,回家待岗。3个月内,王院长以督办令的形式先后6次督促。3个月后,查出的100余件超审限案件全部脱手。
  历下区是济南的文化区,许多科技含量高的案件不断起诉到法院,促使法官不断学习。在一起全省首例植入心脏起搏器引发的纠纷中,原告被植入的心脏起搏器系进口产品,因国际、国家确认其质量的标准不一,致使法庭难以认定。办案人员凭着对人民和法律负责的态度,请教专家,查阅资料,直至得出正确结论。
  高效
  去年腊月二十五,大家都沉浸在迎新春的欢乐气氛中,江苏省一位当事人却因公司的摩托车货款追索不成而心急如焚,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走进了法院大门。没想到,法官们听诉后,马上就立了案。次日凌晨出发,8时赶到200公里外的被告单位,立即着手了紧张的审理。这起案件从立案到索回拖欠几年之久的全部货款,还不到24小时。
  为了快捷,有的法庭自施高压: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3个月内审结。正是靠这种锐意进取、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历下法院的法官们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去年一年办结各类案件6000余件,人均达90多件。
  案子判决了,法官们还要面对执行难这只“拦路虎”。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召开执行人参加的法院执行大会,当场对公开抗法的被执行人根据情节分别实施罚款、拘留、逮捕等措施。在威严的法律面前,那些视法律为儿戏的抗法者失去了往日的骄狂。仅4天时间,干警们一举执结另外9起案件,执行标的额达517余万元。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执行难并非不治之症。
  文明
  大力提倡法官“一张笑脸相迎、一句好话暖心、一杯清水端平、一身正气为民”和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误一点功”的“八个一”工作作风。一位当事人为了不使自家断了香火,固执地非要对儿子的抚育权。承办此案的女法官不急不躁,和风细雨地规劝他“别着急,有话慢慢说”。法官细细地同他分析起了他与女方的工作、收入、居住状况和对孩子成长的有利条件等问题。看他思想上多少有点开窍了,女法官又拿出《婚姻法》,对照有关条款向他讲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直说的这位当事人连连点头,口口称是。当他离开法庭的时候,对送他的女法官连说对不起。
  廉洁
  历下法院的法官自编了一句顺口溜:大盖帽,两头翘,人民法官讲公道。公道摆在桌前面,你不安然我安然。
  一位经济案件的当事人,为了能达到减免违约金的目的,多次邀请吃饭不成,便又多方打听到法官的住所,趁天黑去拜访。那人走后法官发现桌上的花盆挪了位,端起一看,原来是一条金灿灿的金项链。开庭时,那位当事人胸有成竹地坐在那里,法官不露声色,依法判了案子。然后,法官单独找他谈话,把项链递给他,严肃地说:“欠债不还已经不对。向法官行贿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更是错上加错。”那人脸腾地红了,连忙收起东西。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对每一位人民法官来讲,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关键在于你在法律的天平上要放好责任和良心的砝码,要把握住那微妙的“一念之差”。历下法院的法官们说到了,更做到了。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为增强广大城乡居民金融风险意识,最大限度杜绝金融诈骗的发生,衡山县农村信用联社多形式、多角度开展金融法律知识宣传。图为宣传队深入农户宣讲金融法律、法规。
  任志良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曝光台

  报警亭咋成小卖部?
  治安报警亭,香烟饮料摆其中。
  它的作用干什么?主人姓“商”不姓“警”。
  (1999年3月15日摄于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东口)
  孙奉先 摄并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