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14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要闻)
专栏:

  这次修宪的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田纪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具有极其重大的作用。这次修宪总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实践发展,只对需要修改并已成熟的问题作出修改,可改可不改的问题不作修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宪法修正案草案,虽然只有六条,但意义十分重大。
  一是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次修改宪法进一步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我们国家的指导思想,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意义是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全国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二十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以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最根本的就是靠邓小平理论指导。实践充分证明,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把邓小平理论载入宪法,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胜利发展必将发挥极重要的作用。
  二是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肯定了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通过改革,努力消除过去由于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上存在的不合理而造成的对生产力的羁绊,成功地探索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这次修改宪法,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用根本大法确立下来,既是对改革和发展成果的肯定,又为今后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这里,再谈一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问题。历史和现实都证明,要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既努力增强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又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把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看作是与社会主义不相容的东西,认为要搞社会主义就得消灭非公有制经济。这种传统观念,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紧密相连的。在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把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公有制经济,而把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的东西。不考虑生产力状况,硬要把所有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统统变为单一公有制经济,结果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对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拓宽就业渠道,安置社会闲散人员和接纳下岗职工,提供多种多样的商品和服务,增加国家税收等,作出了重要贡献。这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同社会主义不仅不是对立的,也不仅仅是沾上一点边,而是结合在一起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个体、私营经济适应生产力状况,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就这一点说,它也是一种进步的生产关系。把这种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进步的生产关系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畴,并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有什么不好呢?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不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吗?我看应改变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偏见和歧视,真正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宪法的规定对待它。
  三是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了宪法。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进步与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次又载入了宪法,意义重大。它昭示着我们国家在党的领导下,正在走向法治。我们所说的法治,不应是“治民”,而应是“民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以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制度的改革;以严格和强化法律监督为目标,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这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相信通过这次宪法修改,必将进一步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除以上三点外,这次修改宪法,将农村集体组织的经营体制肯定下来,这对农村、农业与农民的稳定有重大意义。对此,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已作了详细论述。将国家镇压“反革命的活动”改为国家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等,也很重要。
  最后,谈谈实施宪法的问题。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和这次修改,更加完善。当前,应当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首先,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坚决按照宪法的规定办事。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其次,要在普法中把学习和普及宪法知识,放在突出的地位,大力培养和强化人们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了宪法,自觉地遵守宪法,这是实施宪法的伟大力量。再次,要建立和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各项制度,开展对宪法实施的经常性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违宪现象,把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宣部等四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二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名单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为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继续向纵深发展,中宣部、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公布了第二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名单,并重申了示范街标准措施。
  第二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名单及监督电话是:
  山西省太原市开化寺街(0351—408131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钢铁大街(0472—5156702)
  吉林省吉林市河南街(0432—2061896)
  浙江省温州市五马街(0577—8244743)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三牌楼至三孝口,0551—99315)
  湖北省武汉市中山大道(南京路至六渡桥,027—85664554)
  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路东段(南昌百友集团至苏圃路、羊予巷口,0791—6288315)
  重庆市解放碑购物中心广场(023—63804483)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龙城路(0772—2826360)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0851—5825105)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0898—899315)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0971—8248749)
  甘肃省兰州市张掖路(0931—8465198)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大街(0951—41133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0991—2834315)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标准措施是:
  1.各商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必须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赔。
  2.各商家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实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
  3.各商家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4.各商家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顾客购买大件商品,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5.各商家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
  6.示范街成立由宣传、商业(贸易)、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以及消协、个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商家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百分之百。


第4版(要闻)
专栏:

  坚持不懈地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新华社评论员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中宣部、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公布了第二批15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至此,全国的示范街已达30条。这标志着“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向纵深发展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被誉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从不卖假货、改善服务这一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事入手,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产生了一点就亮、一呼百应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去年推出首批15条示范街和100家“五联服务一体化”示范店以来,许多地方的党委和政府把这一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一个结合点而大力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企业自觉自律,广大群众热情参与,正在形成一种全社会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市场秩序、“讲文明、树新风”的合力,百姓叫好,商家得利,国家受益。坚持不懈地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将这一活动扎扎实实地推向深入,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诚心。邓小平同志讲过:“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只要我们持之以恒把这项活动开展下去,一个社会主义文明、繁荣的市场一定会建成。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我们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摸索出的一条维护市场秩序的新路子。这项活动所具有的意义,已超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范围,成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经济工作的好形式,而示范街、示范店的推出,对这一活动起到了“龙头”作用。南京市湖南路通过创建高标准示范街,全街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迅速增值,商业门面每平方米租金由两年前的2500元猛增到现在的5000到1万元,整条街的销售额两年增加了近10亿元,并带动了南京市两个文明的建设。中宣部等四部门日前向全国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实践证明,创建示范街(店),是树立企业和城市形象,繁荣市场,促进消费的有效手段。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河北、福建、云南、江苏等省在抓好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工作的同时,已陆续推出了一批省、地、县级示范点。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由国有大型商业企业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延伸,由商业零售企业向专业批发市场延伸,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的创建燎原态势。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虽然已开展有3年多时间,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这一意义上讲,“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各级领导应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列入工作计划,认真检查落实。要把着眼点继续放在为群众办好事、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上。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多想一些为民、便民、利民的实招,努力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开拓城乡市场方面取得更大成果。(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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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台盟六届六次中常会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六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会议认真学习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的精神。
  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张克辉主持会议。台盟中央名誉主席蔡子民,名誉副主席田富达、陈仲颐,顾问曾重郎等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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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的“3·15”巡查采访团,近日走访了福州、厦门、杭州、潍坊等9个城市的“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中心。图为消费者在厦门街头向执法人员投诉商家拒绝维修其手机的情况。
新华社记者 吕全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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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宋季文同志逝世
  江泽民胡锦涛李岚清等以不同方式表示深切哀悼,并向家属表示亲切慰问
  朱镕基等到医院向宋季文遗体告别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原国家计委顾问、轻工业部部长宋季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9年2月2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
  宋季文病重住院期间,江泽民、朱镕基分别到医院看望。他逝世后,江泽民、胡锦涛、李岚清、黄菊、曾庆红、周光召等以不同方式,表示深切哀悼,并向家属表示亲切慰问。朱镕基、王忠禹、陈锦华和张劲夫等今天到北京医院,向宋季文的遗体告别。
  宋季文是安徽定远县人,1938年参加革命,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期间,历任皖东北抗日根据地泗县税务局长、淮海区税务局长、阜宁县税务局长、苏中四分区税务局长、新四军第一师供给部长、苏中三分区财政经济处长、苏中军区供给部长、生产委员会副主任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苏中行政办事处财政处长、苏北军区供给部长、苏北兵团供给部长、华东野战军第十兵团后勤部长等职。1949年8月任南京市财政局局长。
  新中国成立后,宋季文1950年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部副部长。1952年后任上海市财委副主任、财办主任,上海市委常委。1956年后任上海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兼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1975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78年1月以后,担任轻工业部副部长、部长。1982年任国家经委顾问。
  1983年1月至1999年1月,宋季文任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第二、三、四、五届理事会理事长及第六届理事会会长。他积极组织领导在8200个大中型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他最早提出“创国际名牌”。他发起并联合有关部门连续6年举办“中国质量高层论坛”。他为发展我国经济,加快改革步伐,振兴我国质量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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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革九届六次中常会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王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九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会议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安排民革中央1999年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在会上讲话。会议由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周铁农主持。民革中央名誉副主席彭清源、沈求我,民革中央副主席李赣骝、童傅、程誌青、胡敏、徐志纯、厉无畏、朱培康及民革中央常委近40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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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盟八届五次中常会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黎)民盟第八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今天在京举行。会议通过了《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精神的决定》,以及《民盟中央1999年工作要点》。民盟中央主席丁石孙主持会议。民盟中央副主席罗涵先、冯之浚、孔令仁、谢颂凯、吴修平、张毓茂、厉以宁、江景波、袁行霈、卢强、俞泽猷、吴正德、张宝文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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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12单位出资650万认养北京公共绿地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吴坤胜报道:北京燕京啤酒集团等12个部门日前成为北京首批自愿与绿地管理部门签订认建、认养、认管绿地合同的单位。根据合同规定,这些单位共将出资近650万元,在市区和郊区认养绿地累计37万多平方米。
  目前,北京市绿化部门已经确定30个公园、80块大型公共绿地、10块累计面积200公顷的城市隔离片林、11片累计面积900公顷的风景林等可供社会认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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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建七届六次中常会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七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1日在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两会”精神并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要求民建全会各级组织和成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两个大会的精神。会议由民建主席成思危主持,副主席白大华、朱元成、冯克煦、路明、刘珩、黄关从、黄孟复、朱相远及秘书长陈明德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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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进十届五次中常会举行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潘跃报道:民进十届五次中常会3月10日在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两会”精神,部署民进近期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出席会议并讲话。
  民进中央副主席楚庄、梅向明、陈难先、张怀西、潘贵玉、蔡睿贤、王立平,名誉副主席陈舜礼、叶至善,秘书长陈益群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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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致公党十一届五次中常会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中国致公党十一届中常会第五次会议昨天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致公党中央1999年工作要点》,要求全党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努力做好全年的工作。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郑守仪、王宋大、吴明熹、杜宜瑾、俞云波、王珣章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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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九三学社十届五次中常会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九三学社第十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3月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认真学习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精神,通过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吴阶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王文元、赵伟之、洪绂曾、金开诚、王选、黄其兴、刘应明、闵乃本、谢丽娟、刘荣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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