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11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要闻)
专栏:

  政协九届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李瑞环主持听取小组讨论情况汇报,通过二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等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举行。
  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主持。
  受全国政协主席会议的委托,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在会上汇报了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的情况。他说,政协九届二次会议3月3日下午开幕以来,已进行了7天。这期间共举行4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30位委员的大会口头发言。列席4次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全体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计划和财政报告以及“两高”报告等。在整个会议进程中,委员们情绪饱满,态度认真,发言踊跃,气氛很好,各项议程进展顺利。
  郑万通说,3月4日全天和3月6日下午,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分别到全国政协礼堂和8个委员驻地看望委员,同25个小组的委员们进行了座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听取了大会发言,听取大会发言的中共中央、国务院部长、副部长达83人次。对此,委员们感到十分满意。委员们对小组座谈中各位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给予了很高评价,香港、澳门和民族、宗教界的委员反响尤为强烈。委员们普遍认为,这么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参加政协大会和小组讨论,充分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和政协会议的重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民主作风。
  郑万通说,委员们对政府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报告。委员们普遍反映,这个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展现了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知难而上、锐意改革的信心和勇气,令人振奋;报告结构框架新、思路新、文风新,凝炼简明,很有特色;报告内容务实,立意高远,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恰如其分,讲成绩留有余地,讲问题切中要害,对今年的工作部署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切实可行。委员们对报告表示赞成。同时,委员们还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若干重要问题,发表了看法和建议。大会秘书处简报信息组已将委员们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汇总报国务院办公厅。
  郑万通说,委员们普遍认为今年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体现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和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的方针,内容重点突出,文风精炼朴实,比较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政协工作,提出了新一年度切实可行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大家对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同意。同时,委员们还对报告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大会秘书处责成文件起草组对报告作了认真的修改,在全体会议正式表决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前,修改后的报告稿将印发全体委员。
  会议通过了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增选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杨汝岱、王兆国、钱伟长、卢嘉锡、任建新、宋健、李贵鲜、陈俊生、张思卿、钱正英、丁光训、孙孚凌、朱光亚、万国权、胡启立、陈锦华、赵南起、毛致用、白立忱、经叔平、罗豪才、张克辉、周铁农、王文元出席会议。


第4版(要闻)
专栏:

  “两高”报告中的动人情景:
  掌声落在两个26页
  卫晋
  3月10日上午,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四次大会上,肖扬和韩杼滨分别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工作报告。人们发现一个有趣的事实:两个报告都是28页,而获得掌声最多的,又同样都在第26页。
  什么内容引起了代表们的如此强烈共鸣?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26页上写的是:“从今年起,凡地县人民法院年内发生一起法官贪赃枉法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除对当事者依法严肃查处外,法院院长要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检讨责任。凡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内发生两起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要到最高人民法院汇报查处情况,检讨责任。发生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因严重官僚主义,用人失察、疏于管理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法院院长要向选举或任命机关引咎辞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5—26页写的是:“凡地县检察机关年内发生一起干警严重贪赃枉法造成恶劣影响或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案件,除对当事人依法严肃查处外,单位一把手要到省级检察院做检讨;凡一个省年内发生两起的,省检察长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讨责任。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所在单位一把手要引咎辞职。”
  散会时,代表们纷纷与肖扬、韩杼滨热烈握手,表示赞赏。他们评论:解决问题就该有这样过硬的措施。一句“检讨责任”、“引咎辞职”,胜过一百句“认真处理”。


第4版(要闻)
专栏:

  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对美拒发亚太移动通信卫星出口许可证表示强烈不满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胡楚生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美国政府以不符合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利益为借口决定拒绝发放亚太移动通信卫星出口许可证表示强烈不满。
  胡楚生说,亚太移动卫星通信责任公司是由中国、新加坡、日本、泰国、印尼和马来西亚等国合资成立的卫星通信公司,该公司采购美国休斯国际航天通信公司的卫星,以开展亚太地区的民用移动通信业务,这有利于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
  他说,长期以来,中美两国有关公司在民用卫星贸易和发射服务合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运作,这是正常的国际商业往来,符合中美双方的利益。
  他指出,美国政府拒绝发放卫星的出口许可证,已对中美间正常的商业往来和经贸关系造成损害。美国趋紧的对华出口管制政策不利于双边贸易不平衡问题的解决。他希望美国政府能从中美关系的大局出发,纠正其错误决定,为中美贸易平衡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积极推动中美间正常的经贸往来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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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规范案件范围 制定保障制度
  高法对严格执行公开审判有新规定
  本报北京3月10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格规范了公开审判案件的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他第一审案件依法一律公开进行。对公开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除依法应当发回重审和事实清楚可径行判决的外,第二审也应依法公开进行。
  《规定》明确审判活动的全过程都要公开。公开审理案件应当提前公告。庭审中,未经法庭公开调查的事实不能认定,未经法庭公开举证、质证的证据不能认证,未经公开认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案件判决应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书不仅要对事实、证据的认定和适用法律说明理由,还应当叙明其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
  《规定》制定了落实公开审判的保障制度。公开审判案件应当有公开审判的场所,禁止在不公开的场所开庭。应当公开审理而没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或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再审;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上述二审、再审案件均应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审理向社会公开,我国公民除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外,均可旁听;人民法院也可根据法庭场所和申请人数等具体情况发放法庭旁听证;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我国公民旁听规定办理。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人民法院的法庭规则,接受安全检查。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经人民法院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摄影、转播庭审实况。外国记者旁听按照我国有关外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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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李岚清与湖北代表团一起讨论时说
  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本报北京3月10日讯 新华社记者唐卫彬、周亮,本报记者武卫政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来到人民大会堂湖北厅,与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湖北代表团全体代表一起讨论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合同法(草案)》等三个法律(草案)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并认真听取了代表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场上气氛热烈。代表们踊跃发言,认为大会的几个法律(草案)符合依法治国的宗旨,体现了党的十五大精神,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愿望。贾志杰、邵树人、熊同发、赵双桂、鄢先凤、张世端、胡昌民、赵咏秋、刘家栋、周秀芬等代表还就科教兴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等问题发了言。
  李岚清在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说,这次修改宪法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是适当的、及时的。我们现在强调依法治国,主要是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另一个就是要重视培养大批高素质的立法、执法人才,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立法与执法问题是相互联系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没有法制就要出问题;社会生活中矛盾错综复杂,处理好、规范好各方面的利益和关系也需要通过立法和执法来解决。在谈到执法问题时,李岚清说,我们在整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监督方面已取得了很大进展。有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乱收费,也是一种缺乏法制的随意性的表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通过“费改税”等法制化的办法来解决。
  李岚清说,在去年的特大洪灾中,湖北人民万众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抗洪抢险斗争的伟大胜利。春天已至,当前,一定要高度重视灾区卫生防疫工作,保证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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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钱其琛会见德国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于海生)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今天下午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了由德国勃兰登堡州州长曼弗雷德·施托尔佩率领的州政府和经济代表团。
  外交学会会长梅兆荣等参加了会见。代表团是应外交学会邀请来华访问的。


第4版(要闻)
专栏:

  北京铁路局、北京地区铁路客票管理中心驻“两会”售票处的工作人员,主动、热情地为代表、委员服务。图为工作人员在为政协委员预订返程车票。 本报记者 李石营摄


第4版(要闻)
专栏:

  杀害邹竞蒙同志的犯罪嫌疑人已抓获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经北京市公安机关连日工作,抢劫杀害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气象局名誉局长邹竞蒙同志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现此案正在审理中。


第4版(要闻)
专栏: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我国的法制建设情况
  时间:3月10日下午
  地点: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
  被采访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乔晓阳、胡康生、张春生
  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成奎
  本报北京三月十日讯 记者傅旭、安洋报道:今天下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乔晓阳、胡康生、张春生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和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在征求修宪意见时,有人还提出一些其他问题,宪法修正案(草案)为什么没有采纳这些意见?
  乔晓阳: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首先要强调它的稳定性。维护宪法的稳定,也是维护国家的稳定,宪法对修改宪法规定了特别程序。保持宪法的稳定并不意味着对宪法不能作任何修改。宪法的某些具体规定如果不适应客观实际,本身也会失去权威性。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如果宪法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已经不适应实际的需要,就应当及时地作出修改。
  一九八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我国现行的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三年先后两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使这部宪法进一步趋于完善。这次修宪将党的十五大总结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经验写进宪法,同样是使宪法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于时代精神,因而也更具有权威性。需要强调的是,这次修宪的原则是只对需要修改的并已成熟的问题作适当修改,可改可不改的问题不作修改。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提法,只要是宪法可以包容的,并不与宪法的具体规定直接抵触的,可以不作修改。
  记者:我国现有三部合同法,为什么还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合同法?
  胡康生:制定统一的合同法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第一,现行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是根据改革开放的进程,分别于一九八一年、一九八五年和一九八七年制定的,一九九三年对经济合同法进行了修改,这三部合同法对我国经济、贸易和技术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三部合同法总共只有一百四十五条,有些问题规定得比较原则,如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些共性问题的规定还不一致,如违约责任的规定;在调整范围方面,也不完全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和市场交易行为多样化的需要。第二,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的形式搞欺诈活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需要作出统一的补充规定来防范和制止欺诈行为。第三,在市场交易中出现了一些新类型的合同,其中一些合同运用得越来越多,如融资租赁合同、委托合同等。合同法分则的问题,现行的三部合同法已经有了购销、供电、借款、加工承揽、建设工程、仓储、技术、涉外经济合同等,这些合同与每个公司企业、每个公民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要保持法律的连续性。基于以上几个方面考虑,有必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制定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合同法,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记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过程中如何处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执行情况如何?
  张春生:一九八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又通过了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两者之间是“领导关系”还是“指导关系”,从字面上看,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差别,但实质问题是要不要从法律上保障村民群众的自治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十年的经验,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方面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完善,法律明确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指导关系,并且规定,乡镇政府不能干预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当前广大的农村正按照法律的规定认真贯彻实施这部法律,总体讲,我国农村的民主生活是前所未有的。
  记者:当地方性法规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相抵触时,全国人大将采取什么措施?
  张春生: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实践和努力,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这个体系的内容是和谐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如果同全国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将其撤销。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制度,对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全国性的法律相抵触问题,以及程度不等的越权问题,已通知有关地方予以撤销。关于监督法,八届全国人大期间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目前制定监督法已列入九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何时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乔晓阳:在过去的两年里,中国政府不仅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而且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去年六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提交的关于提请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议案进行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个公约中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审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们认为,在加入一个国际公约前,对这个公约进行认真研究,是应有的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
  乔晓阳、胡康生、张春生还就中外记者关心的其他问题作了回答。


第4版(要闻)
专栏:

  《两岸关系》杂志发表文章呼吁台湾有关方面
  早日全部遣返大陆劫机嫌疑犯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主办的《两岸关系》杂志在最新一期中发表署名文章,呼吁台湾方面早日全部遣返在台劫机嫌疑犯。
  这篇题为《加强个案协助打击劫机犯罪》的文章指出,劫机犯罪,千夫所指。彻底制止两岸劫机犯罪是海峡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目前尚有11名大陆劫机嫌疑犯留在台湾。我们希望台湾方面体现诚意,以务实的态度,早日将至今仍滞留在台湾的包括袁斌等在内的其他全部大陆劫机嫌疑犯遣返,以打击犯罪,确保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民航飞行安全,造福两岸同胞。
  文章说,对台湾当局在遣返劫机嫌疑犯问题上的错误政策,岛内各界人士和舆论都是反对的,他们强烈要求当局遣返全部在台的大陆劫机嫌疑犯,用实际行动表明打击劫机犯罪活动、维护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日益缓和的两岸关系的立场。大陆民航部门等有关方面也不断发表谈话,要求台湾当局从维护两岸人民切身利益、保障民航飞行安全的角度考虑,尽快将全部大陆劫机嫌疑犯遣返,以彻底制止两岸劫机事件的一再发生。
  1997年7月,继大陆方面率先于5月份遣返台湾劫机嫌疑犯刘善忠后,台湾方面遣返了两名大陆劫机嫌疑犯;今年2月9日,台湾方面又遣返了5名大陆劫机嫌疑犯。
  文章指出,两岸开始相互遣返劫机嫌疑犯,是两岸合作打击劫机犯罪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将为今后共同打击涉及两岸的犯罪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创造了良好的气氛。海峡两岸3次相互遣返8名劫机嫌疑犯表明,只要双方本着维护两岸同胞正当权益的诚意,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在目前两岸关系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金门协议》或个案协助的方式,解决两岸交往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同时表明,一切劫机犯罪分子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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