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2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重铁分局全力以赴保春运
本报重庆1月29日电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运高峰,重庆铁路分局制定出“重点地区必保,应急安排必备”的春运原则,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春运期间,重铁分局预计发送旅客265万人次,日均发送旅客6.5万人次,预计直通旅客发送114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 (李维平刘瑞平)


第2版(经济)
专栏:

台湾股市跌破6000点
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台北消息:在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台湾股市出现大幅跌势,全日下跌79.41点,跌破6000点关口,以5984点收盘,成交值萎缩至台币518.39亿元,创近30个月以来的最低点。


第2版(经济)
专栏:

预算外资金管理一步到位
辽宁划转4.6亿元用于社会保障
本报讯辽宁省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现了财政部门从单纯管理预算内财力向管理预算内、外及社会总财力转变,为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资金支持。去年划转预算外资金4.6亿元用于社会保障。
从1996年开始,辽宁省率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作出了重大制度创新,建立了预算外财力征管体系。1998年下半年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采取了取消预算外收入部门过渡账户管理的一步到位措施,从源头上堵塞预算外资金的各种跑冒滴漏。同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坚持预算外财力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和月报分析制度及经营性稽查工作,把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1998年,全省13个市(不含大连)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累计达72.6亿元。
(傅大利)


第2版(经济)
专栏:

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进行,全国各运输部门均制定了详细的运输方案,并开展各类文明服务活动。这是成都火车站职工搀扶八十一岁的老人刘莲芝下车。新华社记者熊汝清摄


第2版(经济)
专栏: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9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已经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1999年1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第二章征缴管理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为缴费单位保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前款所列职权时,应当出示执行公务证件。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调查社会保险费征缴违法案件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协助。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可以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费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追回流失的社会保险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追回被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缴纳。
第三十条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得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第2版(经济)
专栏:

稳棉上畜促增收
——新疆可持续农业走笔(二)
本报记者董建勤
新疆棉花生产的迅猛发展和畜牧业的多年徘徊引人深思。
审视“白色的辉煌”
新疆棉花连续3年总产、调出量和人均占有量居全国首位,供应着20多个省市区的300余家大中型纺织企业;1997年总产达到115万吨,占全国27%以上,占区内农业总产值近50%,成为棉区农民收入65%的来源,被誉为“白色的辉煌”。从长远看,随着水土资源的开发,新疆棉花还有发展的潜力,但现阶段应以推广良种、提高品质为主,不宜再盲目扩大面积。
挑战首先来自市场。目前,国际、国内都在调整农产品结构,由于多种原因,棉花供过于求的局面难以改变。全疆棉花比重过高,形成了单一的专业化生产格局,一旦受挫,不单打击棉农的积极性,还会重创整个国民经济。
为此,政府部门要特别加强市场分析和预测,指导各棉区及时调整面积;同时,各棉区棉田面积占耕地的比重一般不宜超过50%,如长期连作,可能造成棉铃虫等病虫害的暴发,对于用地养地、劳动力的季节平衡也会带来新的矛盾。
不能忽视“种乱”的潜在威胁。我国的棉花单产与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相比要低40%左右,新疆虽名列榜首,但差距仍然存在,原因之一就是品种多而杂。据自治区农业厅统计,最严重的一年,棉花品种多达66个,其中种植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就有19个;有的棉区1个县的品种就达十几个,主次不分,优劣难辨,程度不同地带来了病虫害,导致植棉技术无法形成统一的规程和栽培模式,目前塔里木棉区昔日特有的洁白型棉花已明显减少。
发展精深加工是棉花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只提供原棉,不留出一部分进行深加工,2000年后全区经济和人均收入再上新台阶就十分困难。自治区有必要高起点地扩大棉纺织工业、印染和服装工业,发展产加销一条龙,使相当一部分原棉加工增值。
畜牧雄风待振
畜牧业是新疆有发展优势的传统产业,苍翠无垠的天山牧场令无数游客驻足。然而,号称全国五大牧区之一的全疆畜牧业在大农业的发展框架中仍为一条“短腿”,不仅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所占份额徘徊在20%上下,120万牧民人均收入比农民收入低200元左右。
从总体上看,新疆畜牧业面临着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迫切问题。一是总体规模不大,1997年大牲畜仅占全国的3.7%,羊占全国的10.9%,各类畜产品除羊毛占全国19.6%外,其余均低于10%;二是持续徘徊不前,牧民沿袭千百年来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年牲畜最高饲养量仅4500万头,去年底存栏3500万头,肉类总产量60余万吨,几年来维持在这样一种水平;三是发展后劲不足,部分草场出现了超载过牧现象,草原荒漠化倾向突出。
然而,畜牧业却有理由成为与棉花旗鼓相当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已成为被看好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疆现有牧草地7.5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0.99%;在宜农、宜林、宜牧的土地资源中,宜牧地占85.5%,改良利用的潜力无限;近几年农区粮食产量有较大幅度增加,人均粮食接近500公斤,富余的部分可用来“过腹增值”,大量的作物秸秆可通过青贮、氨化等方式用作饲料;地处边陲,更有着辐射国内外市场的地理优势。
由此,传统畜牧业的改造和农区畜牧业的发展,成为自治区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重点之一。目前以牧民定居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为重点的传统畜牧业改造已初见成效。
专家认为,原来的草原畜牧业要走以牧为主、牧农结合的路子,通过地上、地下水的开发,建立稳固的饲草饲料生产基地,把过去一年四季放牧改为夏秋两季放牧,冬春两季舍养,大幅度提高草原畜牧业生产水平。全区要将畜产品的开发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改善投资环境,落实引进区外企业、人才和技术的优惠政策,争创一流品牌。
蓄势待发,积以时日,畜牧业必将成为新疆跨世纪大农业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和产业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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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山东首批农网改造项目顺利完成
农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12元
本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率先在全国实现户户通电的山东省,农村电网水平又上新台阶。截至1月底,投资15.07亿元的全省第一批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全面完成,61个县(市、区)、819个乡镇的6093个村庄低压线损平均降低14%,每千瓦时电价平均降低0.12元。仅此一项,一年即可减轻农民负担1.6亿元。
山东省计划3年投入123.68亿元,用于农网建设改造,省电力局党委对此极为重视,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要求严格审查,严格管理,统一设备采购。省电力局和省计委于去年8月中旬就联合召开全省农网改造会议,组织各市、地、县电业局编制农网建设改造3年规划和1998年项目计划,严格按照基本项目建设改造程序,在项目开工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做到该整改哪部分、先整改哪部分心中有数,使第一批项目在去年9月底就全部具备了开工条件。规范操作,是山东省顺利完成首批农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主要特点。为了使农网改造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他们对规划、项目审理、项目法人、贷款程序等8个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省电力局还与各市地电业局签订了《责任书》,对实现的目标、应负责任、奖惩办法作出明确要求。特别指出对采用假冒伪劣产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扣奖、全省通报批评外,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领导在山东考察后,称赞山东农网建设改造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随着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提高、电价降低,农民的用电积极性大大激发,用电量大幅度增长。菏泽市岳程办事处王集村改造前综合线损为36.95%,改造后为10.19%,降低了26.76个百分点,到户电价也由每千瓦时0.98元降低到0.672元。王集村的用电量则由原来的每月3300千瓦时增长到4400千瓦时,增长33%,群众还自发集资在村里架起了路灯。


第2版(经济)
专栏:编后

制度至关紧要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投资,要求短时间内既保证投资到位速度,又保证投资项目的效益。好与快似乎是一对矛盾,农网改造这样的好事能不能办得又快又好?山东电力局的成功实践给了我们肯定的回答。他们的经验归结为一句话,就是要有一套科学合理而又完整的改造计划、严密的可行性方案,有健全的机制和管理体制作保障。
有些地方对农网改造也十分重视,但过多地把重点放在了如何争取更多贷款上,而对如何保质、保量、保期用好用活这笔贷款则研究得不够,措施不得力。和以往抓电力建设不同的是,农村低压电网的改造,最终用户是众多分散的农民群众,由省而市而县而乡而村,时间紧,任务重,任何一个环节不配套或出现问题就有可能造成工作脱节,无法保证农网改造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像山东电力局这样建立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制度是至关紧要的。当然,好事要办得又快又好,同样必须既讲责任,又讲科学。


第2版(经济)
专栏:

春运开始
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赵连庆)为期40天的全国春运今天开始。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各运输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春运领导小组,根据近几年春运客流变化的规律,制定了运输方案,安排了充足的运力,并对可能发生的气候变化和客流骤增等突发情况作了预案,春运工作将按照“便利、安全、有序、畅通”的总体目标进行。
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旅客运量将达到15.63亿人次,比去年增3.6%,节前、节后高峰期的旅客流量可能创历史最高水平。铁路预计发送旅客1.17亿人次,比去年增长3个百分点。为保证春运的顺利进行,全路增开直通临客33对,延长8对固定直通旅客列车的运行区段,并安排了50对预备线,以增加运力紧张区段的长途客运能力。


第2版(经济)
专栏:

今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国家林业局紧急部署春防工作
本报北京2月1日讯记者周泓洋从国家林业局获悉:根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四川、云南等省区对今春森林防火形势的分析和国家气象部门对今年气候的预测,今年全国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要及早部署,超前准备,落实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大庆之年无大火。
今春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加上去年入夏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东北、内蒙古林区雨水充沛,致使林下灌木、杂草生长茂盛,造成林内易燃、可燃物明显多于往年,火险等级高。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昌鉴指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安危。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认真分析问题,找出差距,以更有力的措施,确保今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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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保监委公布监管人员行为准则
本报北京2月1日讯记者李丽辉报道:中国保监委今天发布保监公告第2号令,将最新制定的国家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的总体要求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强化监管,文明服务。中国保监委同时建立举报制度,任何个人或单位遇到或发现违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自身保险合法权益受损时,都可向中国保监委举报。举报电话为(010)66071530、6601668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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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实行质量“黄皮书”制度
据新华社上海2月1日电(记者李正华)为加强质量监督和打假力度,上海市今年起实行“黄皮书”制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发出警告,实施向行业主管领导和区县领导通报制度,并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做到监督抽查一类产品,整顿提高一个行业。


第2版(经济)
专栏:

安康两万贫困农民搬出高山
本报讯陕西省安康地区坚持把解决高寒边远山区贫困农民的温饱问题,作为整个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来抓,到去年年底,已有20500名高寒边远山区的贫困农民告别了世代居住的茅庵草舍,搬迁到低山河边川道的新瓦房,结束了“刀耕火种,肩挑背驮”的落后生产方式和生存条件。(刘荣林孟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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