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2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经济专页)
专栏:

贯彻军民结合方针振兴国防科技工业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刘积斌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走过了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20年光辉历程。
邓小平同志军民结合的战略思想,为开展军民结合指明了方向,拉开了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的序幕。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期,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处于自发阶段,军工单位“饥不择食”,开发的民品大多是普通日用消费品,产品档次不高,规模不大,缺乏竞争力。1982年以后,国家加强了对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各军工部门相继制定了军民结合发展战略,军民结合走上了以计划指导为主,为国民经济重点建设和技术改造服务的发展轨道。军转民逐步从发展一般日用消费品,转向发挥军工优势开发军工主导产业和优势民品,军民结合进入了主动开发的新阶段。“七五”以后,军民结合工作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七五”、“八五”期间,国家累计投资136亿元,先后扶持了三批军转民技术改造项目700余项,建成600多条民品生产线,军民结合进入了较快的发展阶段。进入“九五”以来,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又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20年来,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国防科技工业实现了从单一军品型转向军民结合型的转变,初步形成了军民结合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前些年,国防科技工业民品产值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民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不足10%提高到目前的80%左右。军工各行业都形成了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军民结合格局。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已初步建立了军民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军民结合战略的实施,为提高我军的现代化武器装备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正如60年代国防科技工业“两弹一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一样,改革开放以来,一批高技术武器装备的研制成功,特别是军转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秦山、大亚湾核电站建设成功、长征运载火箭进入国际发射卫星市场、船舶工业造船产量跃居世界第三位等,进一步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军工高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带动了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为振兴民族工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军工单位也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另外,军民结合战略的实施,增强了军工单位的综合实力,对军工队伍的稳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从事民品生产和第三产业的职工已占国防科技工业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
当前,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军民结合的水平还不高,平战转换能力不强,军工行业的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还没有实现军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二是军民结合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三是军工行业还没有摆脱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技术含量高、真正形成经济规模的产品不多,特别是面对竞争激烈的买方市场,一些军工行业主导产品或支柱产品近年来出现下滑势头,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力下降;四是军工行业资金短缺,投入不足,债务负担沉重,军转民呈现停滞不前的困难局面;五是发展不平衡,许多军工单位军转民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十分关心。在国务院机构进行大幅度的调整精简的同时,组建新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防科技工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新组建的国防科工委担负着振兴国防科技工业的历史使命。我们认为,解决国防科技工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扭转当前的困难局面,根本出路在于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邓小平同志军民结合的战略思想和军民结合方针,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和发展步伐。
一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军民结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国防科工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采取有关政策措施,把军民结合统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动军工行业融入国民经济、融入地方经济,为军民结合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二要大力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战略性重组,建立和完善促进军民结合的国防科技工业新体系、新体制和新机制。要大幅度调整军工科研生产能力,按照“小核心、大协作”的体系结构模式,进一步精干浓缩军工主体,下决心打破部门封闭、行业封闭的状况,形成军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三要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要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军工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要通过技术改造,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体系,实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工程,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把军民结合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要促进军工行业发挥优势,加快主导产品和支柱产品发展。要统筹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扶持政策,通过技术改造、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等多种办法,加快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核电等军工主导产业和汽车、摩托车等支柱民品的发展,增强军工行业的技术经济实力,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五要大力推进军工行业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开展全方位的国际合作,大力引进国外智力、技术和资金,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竞争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使更多的高附加值的民用产品打进国际市场,真正使国防科技工业成为出口创汇的重要方面军。


第12版(经济专页)
专栏:

把流通业从末端行业转向先导行业
刘国光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业的地位和作用将由社会生产中的末端行业升位为先导行业
20年来,我国流通改革有了重大突破,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市场发育又比较落后的国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流通体制,任务还是十分艰巨的。目前,我国商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还不到10%,不仅落后于当今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商业劳动力份额在整个劳动力中只占7%左右,这个数值大体相当于美国上一个世纪70年代,日本、德国上一个世纪末的水平。这也说明了我国国民经济商品化、货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商业发展还缺乏比较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比较成熟的统一市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进一步认识流通业的地位和作用。必须深刻认识到流通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程度的一个窗口,是观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晴雨表,是不断启动市场、促进需求和消费不断升位的一个助推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消费者主体整体向上位移,过去生产者是主体,现在是消费者权利向上移,买方市场逐渐形成。消费者主权地位的确立,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经济运行的起点,将会转化为周而复始的经济增长的新起点。也就是在把不断的即期需求、潜在的需求转化为消费行为的过程当中,商品流通业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末端行业,升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先导行业。过去我们的经济叫资源约束型的经济,现在是市场约束型的经济;过去是供给约束型的经济,现在变为需求约束型的经济;商业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就提高了,将由末端地位升为先导地位。在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中,商业会发挥更加明显的作用。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越来越大。1997年消费对于GDP增长贡献率是58%,承担了相当部分消费转化职能的商业同GDP增长相关性更加密切。
我们还要看到,面对当前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不景气形势的蔓延和深化,我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适当的货币政策,来扩大内需,加大投资拉动经济的力度,这是必要的。但是,启动需求不能仅仅依靠投资需求,还要依靠最终需求。没有最终的消费需求,投资需求也是不能实现的,最后也可能导致多余生产能力和增加积压库存。为增加积压库存而生产是没有必要的。扩大内需不仅仅限于依靠投资需求,也不能够坐等投资需求的乘数效应。鉴于当前机制转化和市场形势的特点,投资乘数效应不如过去那么显著。所以应着手多方面开拓消费需求、特别是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需求。因此,我国商业面临着把投资乘数效应所产生的有效需求转化为消费的任务,还必须承担多方面开拓消费需求的任务。
二、积极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面对历史机遇和重大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国流通体制改革应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以马克思主义流通观和邓小平流通思想为指导,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流通理论。由于种种原因,对流通理论的研究是我国一直比较薄弱的环节。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把社会再生产过程分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阶段,流通被比较狭窄地看做交换,把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看成两个截然独立的过程,流通过程不创造价值、剩余价值,而且直到目前我们对流通问题的研究一直还没有完全冲破传统的“苏联范式”的政治经济学的思路,我们需要大胆地探索和创新。流通领域的同志们在从事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同时,都要重视理论研究,尤其要下功夫研究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流通理论,以便出现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第二,努力研究具有前瞻性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流通框架。主要包括流通组织体系、商品营销方式体系、商品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流通法律体系、流通行政管理体系等等。按照大流通理论整体设计,分阶段组织实施,争取在10年之内形成基本框架,20年之内形成完整的成熟的流通体系,真正与世界经济全面接轨。
第三,加快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商业从末端行业向先导性行业转化的过程。要努力提高商业的地位,积极推进流通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商业的作用,按照“三改一加强”(改革、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的原则,以建立现代流通企业制度为目标,建立多元化的、产权明晰的流通主体。现代流通企业要学会资本运营,学会集约化经营,学会现代化管理,学会创造无形资产,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国际市场竞争力。要加快市场建设,尽快形成统一的、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消费者的有效需求,特别是发展与实现潜在需求相适应的新型业态和组织形式,以启动国内市场需求为着眼点,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真正发挥内贸在经济体制转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加快内贸部门的职能转换,内贸局提出的转换思路:要坚持一个开拓(开拓市场特别是开拓农村市场);突出两个服务(为生产者服务,为消费者服务);抓好三大商品(肉、菜、糖等重要生产资料和重要生活资料);发展四种营销方式和流通形式(连锁经营、代理制、物流配送、再生资源和旧货流通),是很好的,向转化职能迈出了一步。要看到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很广,牵涉内容很多,要既积极又稳妥地探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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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走依法防洪之路
——纪念《防洪法》实施一周年
赵春明
1998年我国发生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广大军民发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夺取了抗洪抢险斗争的全面胜利。回顾这场惊心动魄的抗洪斗争,总结夺取胜利的成功经验,《防洪法》的颁布实施,依靠法律的力量来战胜洪水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防洪法》作为我国防治自然灾害方面的第一部法律,对统管防洪工作全局,明确社会各部门和每个公民在防洪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规范防汛抗洪行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1998年的抗洪斗争中,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按照《防洪法》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各级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动员广大军民和各行各业依法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参加抗洪抢险的干部群众最多时达到800多万人。汛前,一批重点行洪障碍被依法清除,长江乱采滥挖砂石得到有效治理。特别是在汛情紧急时,湖南、江西、湖北、江苏、安徽、黑龙江等省依照《防洪法》相继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非常时期保证了防汛工作的中心地位。在长江宜昌至小池口河段实施了封航。紧急征用了大量人力、物资、车辆,保障抗洪急需,有力地支持了抗洪斗争。依法处理了在防汛紧要关头玩忽职守、临阵脱逃的党政干部。实践证明,以法为盾,令行禁止,是夺取1998年抗洪斗争胜利的重要因素。
经过去年大洪水的检验,说明《防洪法》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提高可操作性。一些地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尽快制定洪水保险办法和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并抓紧实施。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按照《防洪法》的规定,根据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防洪法》实施细则,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防洪法制体系。
严格执法是贯彻落实《防洪法》的关键。多年来,一些地方防洪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酿成严重后果。长江流域围湖造田、侵占河道等现象已经使洞庭湖、鄱阳湖调蓄洪水的能力大大降低,洪水出路受堵,加重了防洪压力,教训十分深刻。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大力宣传贯彻《防洪法》,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人人知法守法。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做知法守法的表率。(作者为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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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经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
20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不断地解放思想,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大胆创新,努力实践,促进了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主要经验是:
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是要破除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过去,计划管理的思想观念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影响很深,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从扩大企业用人和分配自主权到转换经营机制,劳动工资指令性计划管理越来越不符合企业改革的实际需要。旧的观念不转变,改革难以深入。在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明确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和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后,思想大大解放,企业用人和工资分配自主权全面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认真回答并解决增强企业活力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提出的问题,改革才能不断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地回答并解决企业改革提出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才能取得切实成效。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坚持企业改革进行到哪里,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跟到哪里,积极研究解决企业改革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各种问题。当企业扩大自主权,迫切要求解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问题时,坚决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恢复奖金制度;适应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进入市场的需要,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扩大企业用人自主权,探索搞活固定工制度的有效形式,实行职工生老病死由企业负担向社会保险转变。这些改革措施对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走向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下岗职工不断增多,解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件头等大事,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推动有下岗职工的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开展再就业培训,提供就业咨询和职业指导,既促使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又促进企业改革。
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出发点是调动和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能动的基本要素。科学技术是由劳动者创造发明的,要把科学技术变为现实的生产力,需要劳动者去掌握和应用。因此,千方百计地调动和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是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废除国家统包统配就业制度,实行企业自主用人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破除平均主义“大锅饭”,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完善劳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能够充分施展聪明才智的环境和条件,都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每一项改革,都是从提高劳动者素质,调动和保护劳动者积极性出发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党的十五大强调要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目标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三个重点”: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实现“一个统一”: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管理。概括起来,就是“三二一”工作任务。当前重点是实现两个确保,以此为中心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各项改革的发展。
1.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促进他们实现再就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根本途径,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下岗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凡有下岗职工的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下岗职工都要进中心。三年内,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并组织他们参加再就业培训,使之尽快实现再就业;三年期满还未再就业者,享受两年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再就业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年内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应随时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同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年后仍未再就业者,也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对于那些长期脱离企业、已经有了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的“两不找”人员,应该解除他们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
2.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加快改革步伐,重点是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是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要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扩大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多种混合所有制企业,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要加强对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基金监管规定及各项财会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基金,对已经挤占挪用的一定要限期追回。全面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9年底要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失业保障要与再就业紧密结合,增强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和促进再就业的积极作用。
3.理顺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党的十五大对工资收入分配明确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等重要原则,这是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主要由劳动的质量和数量确定,多劳多得,具体分配形式由企业自主决定;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份额要合理确定。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首先是工资收入的分配取决于效率,效率提高,工资收入相应增长;效率降低,工资收入相应减少。其次,对效率要进行具体分析,有投资方面的效率,也有生产劳动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效率。国有企业主要是国家投资,由投资因素带来的效率不能完全作为企业和职工的效率,决定工资收入分配的效率主要应该取决于生产劳动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因素。从整个工资收入分配来看,不论是总体水平,个人收入水平,行业与行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工资收入水平,国家都要进行宏观调控,使整个工资收入的增长不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行业之间、劳动者之间的工资收入差别不能过大。
4.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劳动法》颁布后,劳动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步,但目前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工作比较薄弱,许多工作缺乏法律手段。因此,要把社会保障立法摆在法制建设的优先位置。主要是抓紧制定出台《社会保险法》,尽快形成以《社会保险法》为“龙头”,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法规和规章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框架。同时,通过加强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监察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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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发展旅游要突出特色
中共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
云南发展旅游业要有自身的特色,这就是自然特色和民族特色,只有突出特色,旅游业才具有吸引力,才能获得大发展。
一、要继续重视天然景观的开发,突出自然特色,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云南的自然景观非常丰富,对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旅游者有着巨大的魅力。为使景观魅力永存,必须突出和保持自然特色。首先是一定要保护好生态,同时注意开发新的有特色的天然景观。开发自然景观,必须向国际上最先进的旅游胜地和自然景观公园学习,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现在一些地区旅游建筑与环境很不协调,有的地方人造景点过多,乱建神鬼塑像和寺庙,格调低下,粗俗不堪。有的地方乱套大墙,围山围湖。有的地方乱采山石,乱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图小利而忘大利。这些行为都严重破坏了天然景观。有的地方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比过去好多了,但绿化美化水平不高。旅游景点若是没有多少树木和花草,就配不上“植物王国”这个光荣称号,外地游客到云南后会感到很失望。要研究一下哪些树、花适合当地土壤气候,可以大量栽培。云南树木花卉资源丰富,曾对欧洲园林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全省各地都有一些出名的树种、花种,如山茶、杜鹃、木兰、报春等,要充分利用起来。
对林业与景观开发的关系应给予特别的重视。我看应像对待交通、通讯、教育一样把林业作为基础产业,绝对不能再乱砍森林了。云南要是没有树木,没有森林,旅游业肯定会垮台。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可持续发展问题,千万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搞破坏性开发,切不可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路子,否则,就会自断前程。要突出环境保护,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把经济建设、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取缔破坏生态、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项目。只有保持了景观的自然特色,才能吸引国内外游客,旅游业才有发展的坚实基础。
二、要重视人文景观的开发,突出民族特色,加大旅游业的文化含量。
现在我省有些地方比较重视天然景观的开发,相对忽视人文景观的开发,或者说在天然景观的开发上投入的精力和资金比较多,在人文景观的开发上投入的力量和资金比较少。这个问题应充分引起各地的注意。
云南是一个民族众多的省份,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25个,许多民族还有众多的支系。因此,我们要特别注重把旅游业的发展和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结合起来,进一步突出民族特色。民族特色包括民族服饰、民族建筑、民族歌舞、民族文字、民族饮食、民族风俗和宗教文化等等,这些都要一项一项地抓紧进行专题研究。
云南的少数民族建筑是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中的一块瑰宝。如西双版纳的傣家竹楼,大理白族的“三坊一照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大研镇里有汉、白、藏多个民族特色的白墙青瓦民居,迪庆藏族群众的仿寺院建筑等,都是具有云南民族特色、内涵丰富的建筑形式,可以与欧洲中世纪建筑及江南水乡的雕梁画栋相媲美。在开发旅游景点和进行城镇规划时,要注意保持、吸收和发扬发展这些传统建筑形式的长处,做到既弘扬传统,又推陈出新。
云南民族歌舞在国内外很有吸引力,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音乐、舞蹈和歌曲,其丰富多彩世界少有。问题在于,除了每年的几个重要节日外,怎样将其和日常的旅游业结合起来,是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今后要以群众性活动为主,政府加强引导,结合节日或周末,把一些能吸引游客的文艺活动变成街头演出,使大量的旅游者可以参与进来。寺庙建筑和宗教节日也是旅游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信仰自由、信教自由,也要坚决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积极开展无神论的宣传教育活动,制止乱建寺庙、神像等行为。同时,要从发展旅游的角度,从保护民族文化传统的角度,正确分析和对待宗教文化。只要注意引导、加强管理,有些消极的迷信色彩是可以淡化的。其他包括民族绘画、雕塑、编织、刺绣等工艺美术,以及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民间体育竞技活动、民族传统节日喜庆活动等,也都是很有潜力和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应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
总之,开发旅游文化资源要十分注意保留和弘扬民族特色。在这方面可请些民族文化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旅游策划专家好好研究一下,真正把云南的民族文化发扬光大,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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