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10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粗石江村的选举风波
本报记者崔佳李晋鸿
湖南江永县粗石江镇的粗石江村是湘南山区的一个普通村庄,然而去年3月发生在这里的一场选举风波却使得这个村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
1998年3月4日,粗石江村的村民代表接到镇干部的口头通知:晚上到镇政府会议室开会选举村委会主任。大多数村民代表对此感到非常意外:现任村委会主任任期未满,中途改选为何不征求村民意见?候选人是谁,又是通过什么渠道产生的?粗石江村18岁以上的合法选民有750人,而镇干部却只通知了90人参加选举。
据了解,当晚7点多钟,村民代表们还在陆续入场,粗石江镇领导便宣布此次村委会主任改选的候选人为汤德富和谢万华,接着便发选票开始选举。38名代表参加了投票,选举结果是汤德富得18张赞成票,谢万华得15张赞成票,两人的得票都没有超过有效票数的一半,但会议主持人却当众宣布汤德富当选。在会议即将结束时,村民代表侯德保、侯德云和蒋光荣到达会场。当他们得知选举已经结束,当即提出:此次选举不够法定人数,不合法,应当重选。这个意见引起了镇干部的不满,于是在场的镇干部与部分村民代表发生了争吵。据后来调查此事的有关部门介绍,当时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都拍了桌子,但没有人挨打受伤,财产损失也属轻微。镇派出所干警当晚到了现场,但也只是把双方劝散,并未做进一步处理。
第二天,粗石江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关于严厉打击冲击政府的犯罪分子的报告》,称侯德保、侯德云和蒋光荣聚众冲击政府,殴打政府干部,扰乱会场秩序,要求严惩。县委主要领导批示:“依照事实和法律严肃处理。”
3月9日,侯德保、侯德云和蒋光荣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扰乱选举会场秩序。”3位村民代表在被关押2天、8天和9天之后,分别向公安局交了6000元、4000元和2000元保证金,得以取保候审。此后的4个多月时间里,县公安局一直没有找过他们,直到1998年8月5日和6日才向他们送过一次传唤通知书。半个月之后,县公安局以“传唤不及时到案”为由,没收了侯德保等3人的保证金。
3位村民代表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因此他们开始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反映。去年10月,广东和湖南几家新闻单位对此事投以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县委领导指示由县人大、县民政局和县委组织部三家单位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开始对粗石江村选举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组认为,这次选举宣传发动不充分,程序也不规范:候选人的确定既没有交由村民讨论、酝酿,也没有正式张榜公布名单;选举中“两个半数”都没有过(即参加投票的选民数未过半,候选人获得选票未过半)。这些都违反了《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因而这场选举是不合法的,选举结果无效。今年1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将调查结论在粗石江村村组干部和党员会议上公开传达。
随着调查组对选举事件调查的进行,侯德保等3名村民代表“涉嫌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一案也在去年年底有了说法。去年12月22日,县公安局对3人作出了“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决定退还先前没收的3人的保证金。但在12月23日,县公安局又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做出了对侯德保治安拘留10天,对侯德云、蒋光荣治安拘留15天的裁决(未执行)。3位村民代表没有在裁决书上签字,他们认为自己因抵制非法选举而与干部争吵,既没有犯罪,也没有违法。侯德保和蒋光荣至今没有去领退还给他们的保证金。蒋光荣说:“钱我也不要了,我怕取回钱他们再抓我进去。”回想起去年3月他在看守所与杀人犯罪嫌疑人关在一起的情形,这位曾经卫国戍边的汉子流下了眼泪。
编后粗石江村的选举风波引人深思。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不应当仅仅是一句口号,它更应该贯彻在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各级干部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要时时想着法律,事事遵守法律,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人身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目标而努力。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人大代表评议副县长
孙立国宋文乾荆斌
虎年岁末,山东桓台县宾馆第三会议室里一场特殊的考试正在进行。“考生”是桓台县政府五位副县长,“考官”则是五十六位县人大代表。“考生”报告工作实事求是,聆听意见严肃认真;“考官”评议打分客观公正,会场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对副县长进行述职评议,是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依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使述职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抓了五个阶段的工作。一是部署发动阶段。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一九九八年组织县人大代表对政府副县长进行述职评议的意见》,就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内容标准、方法步骤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介加强了宣传。二是调查走访阶段。去年十一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五个组深入到一百多个部门走访,收集征求意见书三百四十份,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有代表性的意见七十一条。三是集中评议阶段。参评代表首先听取了五位副县长的述职报告,然后分组就他们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工作实绩情况,密切联系群众为经济建设服务情况,廉政勤政情况等四个方面,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给予综合评价。四是综合反馈阶段。评议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综合评议调查情况和代表打分情况,进行认真综合分析,形成了对各位副县长的述职评议意见,向县委、县政府作了通报,向各副县长作了反馈。五是整改和督查阶段。五位副县长根据评议意见,认真写出了评议整改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于适当时机,就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反馈给代表。
桓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评议副县长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将代表评议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唯“法才”是举
曾亚波
最近,湖北当阳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的一名法院副院长被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否决,主要原因是被提名者不具备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时逢政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此举再次引起人们对政法干部素质的关注。
应当说,当阳市人大常委会这次依法行使否决权,是实事求是并对法律负责的。有些地方,在政法干部任用问题上疏于考察管理,用一些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的人,甚至对法律专业知识要求较强的法官、检察官的考核,任用也不够严格。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不仅政治素质要求很高,而且业务要求较强,这就要求政法干部在工作中应当时时处处遵循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是政法部门首要的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政法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熟谙法律,更要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结构,这样才能胜任工作。目前,我国政法队伍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干部比例还不高,受到高等法律专门教育的人数就更少,尚不能满足我国政法队伍工作的需要。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部素质是当务之急。因此,选拔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必须慎重,懂法是担任政法部门领导最起码的条件,否则,会弄出笑话,甚至损害政法部门的威信和政法干部的形象。
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依法治国,关键在人。政法干警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政策正确实施的神圣使命。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公正执法,守法护法,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及滥用职权等行为,才能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有所作为。为确保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维护法律的神圣尊严,作为队伍建设和教育整顿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好政法部门的“进人关”,各级人大也应用好“否决权”,唯“法才”是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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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公民建言

自行车黑市当整治
近年来,北京市自行车黑市猖獗,屡禁不止。北京市有庞大的旧车消费群体,主要是众多高校的学生和来京短期旅游观光办事的流动人口,以及在京打工的外来暂住人口。而北京市现有的几家买卖旧车的信托商店,其偏高的收费及卖价,不能满足这些消费群体的需求。旧车难以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交易转让,遂使黑市活跃起来。由于市场利益趋动,加之无人管理,不法之徒靠盗车倒卖以牟取非法暴利。黑市中大量充斥的无牌照无车证的“黑车”,多是不法分子盗窃来的,以低价卖出赚取非法利润,故又称为“赃车”。这使黑市成为盗车犯罪分子的销赃点,助长了盗窃、窝藏、销赃一条龙的团伙犯罪,危害社会治安,扰乱公共秩序。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强对旧车市场的管理和整治,在下大气力打击和取缔自行车黑市交易的同时,迅速建立和完善合理合法的旧车交易市场,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对流窜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数额大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团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购买明知是赃车的消费者,要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予以处罚,并对赃车予以没收或退回原主。同时,交通、税务、工商、城建等部门及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公安机关展开对自行车问题的综合治理。特别是税务部门在组织征收自行车税时,要加强对自行车牌照和车证的验收把关,对无牌无证者不予办理并没收其车,从而有效地控制和减少盗窃自行车的犯罪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张蕻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我们选出了满意的人
1998年11月到今年1月,吐鲁番市761个选区的26万选民兴高采烈地参加了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按法律程序选出了1384名乡镇人大代表。选民们高兴地说:“我们选出了我们信赖和满意的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楼望皓摄于吐鲁番市葡萄乡拜西买里村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三起要案引发的思考
豫纪研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各界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反映强烈,成为人们广为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这个问题虽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极坏。为弄清干部人事腐败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我们围绕近几年河南省查处的原周口地区行署专员曾锦城、原鹤壁市市长朱振江、原安阳市市长杨善修三起要案,对吏治腐败进行了研究探索。
行贿受贿,买官卖官,是曾锦城、朱振江、杨善修三案的主要问题,涉及干部人事方面的犯罪事实有48条,占三案起诉事实总数的61%。其主要表现:
行贿时机大有“学问”。一是在提拔任命或干部调整之前,一些干部得知干部人事任免调整消息,便立即怀揣重金直奔领导家门或办公室。二是在提拔任命的过程中,领导研究干部人事问题举棋未定之时,一些投机钻营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主要领导攻关行贿。三是在提拔任命之后,有的是“知恩图报”,有的是“期望领导继续关照”。
行贿方式五花八门。一是“开门见山”,为了提拔晋升或职务调整,直截了当提出个人要求。二是“曲径通幽”,开始以谋取单位利益或其他事项为借口接近领导,进而对领导的关心支持表示“谢意”,一旦遇有机会,便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三是“厚积薄发”,领导干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之时,一些人即送钱送物,以此作为感情投资,彼此心照不宣,关键时刻见效果。从调查的情况看,此种行贿行为最多。
受贿卖官手段隐蔽。在买官卖官中,一方行贿,一方受贿,多数是“一对一”。受贿方给官时往往在履行合法的干部任免程序中完成,貌似合法。三案中“卖”出去的官多数是这三位行政一把手先打了招呼,然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考察,班子集体研究任免的。买到的官看起来都符合组织程序,但背后却隐藏着肮脏的交易。
这三起大案暴露的干部人事方面腐败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看似严密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实践中却变成了“组织部提单子,书记定调子,考核组走场子,整个程序是花样子”的状况。
监督机制不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最有效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和党的纪检机关的监督。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监督并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曾锦城、朱振江、杨善修三起案件中,有一大批人用不正当的行贿手段得到提拔重用,但在领导班子研究时却没有人对其工作能力、领导水平及任用程序等提出异议。
深刻的社会根源。我国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官本位和权力崇拜思想的影响很深。在党的领导下,选拔任用干部应是一种组织行为,但一部分人却把组织行为当成纯粹的个人行为。客观现实使一部分人对官位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一些人的确通过跑、要、送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扭曲了的价值观、是非观对一些干部产生了相当大的腐蚀作用,使一些原本作风正派的人也慢慢地加入了买官卖官者的行列。
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只重视经济工作,忽视政治学习,忽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忘记了党的宗旨和纪律,一步步地走入歧途。思想政治素质滑坡是一部分领导干部走向腐败、走向犯罪的根本动因。杨善修曾痛悔道:“思想和精神作为世界观的基础,一旦发生微妙变化,实际行动上就会出现大的偏差。自己长期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经不起改革开放的考验,经不起‘当权’的考验,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拜金主义’等形形色色的腐朽思想面前打了败仗!”
这三起大案暴露的干部人事上的腐败,严重弱化了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理想和信念,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造成十分消极的影响,成为滋生腐败的源头之一。因此,我们应当站在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健全、完善党的干部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为政权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影集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记丹东市人大代表、市公安局局长王保治
张成英
今年元旦前夕,辽宁丹东市民革、民盟等7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领导将一块写有“一身正气,威镇邪恶”的牌匾赠给了丹东市公安局局长、市人大代表王保治同志。1997年1月,王保治从锦州市公安局长位置上调离两个月后,仍被评为锦州市十佳优秀公务员之首。
51岁的王保治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他常说:“我是从基层上来的,对老百姓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老老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到丹东工作后,王保治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整顿干警队伍。他11次召开公开处理违法违纪民警大会,还邀请了6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为法纪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通过明察暗访,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督查等方式,有效遏制了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110”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最佳形式之一。在资金短缺、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他决定“先开通、后完善,先启动、后发展,先软件、后硬件”,于1997年5月10日开通“110”专线,丹东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在全地区开通“110”的市。
派出所处于为民服务的最前沿,过去工作不到位,服务态度差,老百姓不满意。为了重树形象,王保治两年来先后深入100多个派出所,亲自抓典型,要求全市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手续、标准一律上墙,坚持一次能办的事决不让群众跑两次。
针对丹东市上访事件多,很多治安案件久拖未决的现象,王保治建立了重大控申(信访)案件局长接待日制度。前年年初,他提出了治安案件处理“371”的办案时限制度,即:3天查清事实,7天分清责任,1个月内结案。两年来市公安局接待群众上访(信件)1000多件次,仅他自己亲自接待处理的就有700多件。
王保治任丹东市公安局局长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心系百姓,以身作则,勤政为民。在他的领导下,全市公安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战斗力明显提高。两年来,他们破获了丹东市建国以来最大的姜氏集团贩毒案、驻军军械仓库被盗案、全国最大的走私黄金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多棱镜

桥下“风光”
新近建成通车的运河大桥,以其不锈钢桥柱等现代化装饰成为扬州老运河上非常漂亮的一座桥梁。可是桥下的“风光”实在让人扫兴。这恐怕是有关部门始料所不及的,该怎么办呢?
江苏扬州发电厂徐德林摄于1月19日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310国道河南段车匪路霸猖獗
1998年12月27日20时左右,山东巨野县核桃园镇运输车队司机刘传贵驾驶着解放货车沿310国道西行。行驶至郑州与中牟县交界处,从车后边驶过的一辆东风汽车在解放车前不远处横停下来。刘传贵立即刹住车。车还未停稳,东风车上下来六七个人将刘传贵的汽车围住,并将刘传贵等3人拉下车一顿毒打。接着,他们将刘传贵等3人拉到僻静处,强行搜身上的钱,并将解放货车开走。第二天早上,刘传贵等人在新密市的山沟里找到汽车,发现车上的电线多处被割断,刹车给弄坏,藏在工具箱、坐垫里的4000元钱被抢走了。
这样的事情在这段国道上经常发生。进入12月以来,仅我镇车队就遭遇这样的抢劫案23起,被抢劫现金13万余元,经济损失共计23万多元。
从去年7月就有一些司机向当地警方反映,但抢劫案件仍然不断发生。山东巨野县核桃园镇运输车队范文田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与法

三岁幼童惨遭杀害可怜
村干部调解“结案”荒唐
1998年11月13日上午,湖南邵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接待室里,一位中年妇女正撕心裂肺地向民警哭诉她儿子惨遭杀害的经过。
1997年12月21日上午,邵东县廉桥镇清潭村妇女颜桂华与邻居彭月丛因琐事发生口角,虽然不久就被围观的村民劝开,但颜桂华却认为自己吃了亏不愿就此罢休。当天下午,同村村民颜住初、谢运发3岁的小儿子颜韬在彭月丛家中玩耍,颜桂华误认为颜韬是彭月丛的小孩,顿起报复之心。于是,她拿起了木板凳朝颜韬头部猛砸数下,颜韬当即血流如注,倒地不能动弹。颜韬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颜韬遇害后,颜住初夫妇悲痛欲绝。颜韬被颜桂华打死的消息很快传到了该村村干部们的耳朵里。为了“息事宁人”,他们“热心”地做颜住初夫妇的“思想工作”,要将颜韬遇害一案进行调解处理。当天晚上,村干部们将颜住初夫妇及颜桂华的亲属召集在一起开了一个调解会,调解会由村治保主任颜利强主持(颜利强系颜桂华的伯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均参加了调解会议。最后他们共同炮制出一份调解协议:颜桂华补偿颜韬的死亡损失费1万元,双方不得反悔。
然而,时至1998年6月,颜桂华支付了6000元之后开始赖账,颜住初多次索取未果。6月5日,颜桂华的母亲刘瑞秀借口颜住初打了她,买通了两个村民作伪证将颜住初告到了邵东县人民法院廉桥法庭,要求颜住初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4000元,想以此与颜住初扯平。廉桥法庭的法官们在调查中发现了颜住初的儿子颜韬之死由村里调解“结案”一事,遂对颜住初夫妇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告知他们:颜桂华打死颜韬属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不能调解了事。
1998年11月13日,如梦初醒的谢运发捧着《控告书》走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等待颜桂华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湖南邵阳广播电视报社林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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