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25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

  李铁映在《中国城市经济》杂志撰文提出:
  进行城市化的理论创新和战略创新
  本报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李铁映同志在十月出版的《中国城市经济》杂志一九九九年第一期发表了题为《关于加速我国城市化的几个问题》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提出,我国目前正处于加速推进城市化的历史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发展机遇面前,我们将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必须进行城市化的理论创新、战略创新。
  文章分析了我国加速城市化及其道路创新面临的主要机遇:第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现代交通通讯业的崛起,带来了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大大缩短了人类社会与经济活动的空间距离,工业化不再以企业的集中为重要特征,城市也不再是唯一的工业生产基地。在现代科学技术和交通通讯基础上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将主要以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第二,新的产业革命一方面引起工业自身发展和经营模式的变化与创新,另一方面以电子、信息、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为支撑的知识经济异军突起,甚至成为主导产业,从而推动城市的迅速发展,为城市化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活力。中国虽然正在实现工业化,尚处于城市化的初期阶段,但受新的产业革命影响,经济结构及空间布局需要作重大调整。要在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促进各类城市、特别是新兴城市发展和完善的同时,以高新技术来装备和改造传统产业,并将某些产业向小城镇扩散和转移,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工业化中的潜力和作用。第三,世界城市化出现新的趋势,除了继续存在城市和农村两种聚落形态外,出现了介乎城市和农村之间,或称之为第三种聚落形态的所谓“灰色区域”,如大城市群带或城市走廊中的地区、城市郊区等。我国城市发展中也出现了大量第三聚落形态,大中城市周边地区、城市群带地区,以及处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小城镇的迅速发展,不仅有利于产业的合理布局,城乡产业的优势互补,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促进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人口的城市化,提高整个地区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第四,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经济高速发展,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经济体制急剧变化,为我国加速城市化积蓄了强大的推动力量,释放这股力量便可使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较快提高。
  文章认为,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的基本点是:从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大、经济相对落后、资源条件相对贫乏、地区差别大的国情出发,以适度城市化和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化城镇体系为基本方向,建设以大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为主体、广大小城镇为基础的城市群体。着重通过发展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和剩余劳动力,市场机制与行政机制有机结合,多渠道、多元化、多模式地推进城市化。城镇建设以经济高效、文明安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优势突出为目标,并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地区协调发展和城乡共同繁荣,推动中国现代化迅速发展。文章特别强调和分析了发展小城镇是中国式城市化的大战略。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再谈关注基层
  田力夫
  关注基层,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是我们党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认识要提高,方法要对路,作风要转变,督促要到位。
  增强关注基层、服务于基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其基本职能和存在价值,就在于为基层的生产和生活提供必要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离开基层,就没有任何“领导”存在的必要。这就决定了一切领导机关的决策都必须以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增强基层单位的活力为出发点和归宿。人们常把领导机关与基层的工作关系比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就是说,不管你上面的“线”是怎样的粗细,只有与基层这“一根针”和谐地串联起来,才能在“编织”社会中发挥出作用,否则你那条“线”就是多余的。如果在基层应该穿过“千条线”而实际上只穿过了“五百条”,就等于说有一半工作没有落实好。明确了这一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就应该把关注基层、服务于基层当作首要责任,自觉地履行好。
  关注基层的要义,在于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及时、有效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只有对基层情况了如指掌,才能做到未雨绸缪,作出管用的决策。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领导作风,也是党领导基层工作取得的基本经验。但是,今天有些领导干部丢掉了这个好经验、好传统。有的认为,现在有了庞大、快捷的信息网络,基层的数字和材料随时可以调出来看,用不着再到基层蹲点、调查了。不错,现代信息网络确实给领导工作带来了许多便利条件,但问题是,第一,报上来的数字和材料就那么可靠吗?至少现在人们普遍承认“未必”。第二,基层的生产、生活情况是活生生的动态过程,无论多么详细的数字和材料却都是“死”的。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动态,更不是数字和汇报材料所能说得准确、全面的。因此,信息网络不能代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年来,党中央领导同志每年都拿出很多时间到基层搞调查研究,进一步说明了这个道理。有的领导干部也讲下基层、搞调查,可那只是前呼后拥,走走过场,听点汇报,看点材料而已。不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听不到群众的真心话,看不到基层的真实情况,这能算“关注基层”吗?结果只能是,“受骗上当”不能免,错误决策不能免,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作风也不能免。事实证明,要对基层的情况有一个真实、可靠的了解,必须转变领导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就像1961年周恩来同志到河北农村调查那样,沉到基层多住一些天,多交一些能讲真话的百姓朋友,做到身到(住在基层)、心到(与基层干部群众交心)、眼到(全面地看真实情况)、手到(亲自动手解决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注基层应当有制度保证。这对于那些不重视、不关心基层工作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尤其必要。五六十年代,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为了“逼”各级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曾明确要求省市委、自治区党委的第一书记(其他书记也是一样),在半年到一年内,要求亲身研究一个合作社,一个工厂,一个商店,一个学校,取得知识,取得发言权,以利指导全盘工作。地县区的党委书记也应这样做。后来又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不许不作调查研究工作。绝对禁止党委少数人不作调查,不同群众商量,关在房子里,作出害死人的主观主义的所谓决策。在中央的强有力督促下,各级领导兴起了下基层调查研究的良好风气。在今天,也应当有类似的硬性措施和制度,加强上级领导的督促和指导,而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只有把思想教育同硬性措施结合起来,才能使更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注基层,深入基层,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把问题解决好。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理论武装的丰硕成果
  ——《高举伟大旗帜,推进宏伟事业——党政军领导干部、理论宣传工作者文选》评介
  康绍邦宋泽滨
  邢贲思等主编的《高举伟大旗帜,推进宏伟事业——党政军领导干部、理论宣传工作者文选》一书,已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该书的出版,适时地配合了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对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该书共收入一九九二年以来发表的优秀理论学习文章两千余篇,作者包括党政军领导干部和理论宣传工作者,其中,既有中央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又有地方各级领导干部;既有党政军机关干部,又有企事业单位干部;既有理论界著名专家学者,又有普通理论宣传工作者。可以说,该书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党近年来在理论学习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特别是反映了中央所强调的党的高级干部理论学习成果,是一部较为全面的理论文章汇编,为考察研究我们党十四大以来理论学习状况,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该书不仅作者广泛,而且内容丰富。编者在选编过程中,既注意文章的理论深度,又注意文章的涉及面,最后从上万篇文章中精选了两千多篇,基本上按照十五大报告的框架,分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战略、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法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国防与军队建设、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国际形势与对外政策、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等九卷,每卷又根据内容和有关中央文件精神分为若干编。因此,该书广泛涉及我们党理论学习的各个方面,涉及运用基本理论指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从文章的内容来看,有的侧重理论学习体会,有的侧重对策研究探讨,有的侧重运用理论指导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工作,表现了作者们在学习中既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同时又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而反映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的成果。


第9版(理论)
专栏:工作研究

  结合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
  金银焕
  经济结构矛盾突出、市场需求不旺是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两大问题,它们相互联系,密不可分。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具体来说,应抓住以下几个环节:
  抓住农村市场的开拓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
  农村是我国最大的潜在市场。然而,近年来工商企业的生产和销售都更多地关注城市市场,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农村市场的开拓,对农村市场研究不深、不透,服务农业和农民、繁荣农村经济的指导思想不明确、不牢固,导致一方面大量产品在城市“过剩”,另一方面许多消费品的品质、功能等不适合农村需要,适销对路产品大量“短缺”。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的市场现状就是典型表现,很多产品在城市已经普及甚至饱和,而在农村,家庭拥有率只有百分之几、十几,电话、电脑、高档家具等更是如此。
  开拓农村市场需要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思考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从供给方面看,首先是调整产品结构,开发设计适合农村和农民消费需求特点的产品。这对于工商企业来讲,是一条投资少、见效快的开拓市场的捷径。其次是降低成本,降低价格。第三是加强售后服务,适当调整销售方式。从需求方面看,农村市场容量的扩大,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购买力。为此,一是要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二是要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大力加强小城镇建设;三是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要认真减轻农民负担,尽快清理不合理收费;五是要坚持不懈地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紧扣最终消费需求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
  最终消费需求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紧密相关。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最终消费的数量、结构不同,衣、食、住、行、用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构成、技术构成、实际效用也极为不同,因而要求提供这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以适应人们消费需求的变化。就拿衣、食来说,在追求温饱时,人们以衣能遮体御寒,食能果腹充饥为满足。达到小康以后,衣除了上述基本功能外,舒适、美观、体现个性等成为人们追求的重要目标。食则在品味、营养等方面更加讲究。而产品、产业结构等要与此相适应,就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又比如,同样是用,以彩电代替黑白电视机有了几倍、十几倍的价值差别,以大屏幕数字彩电代替模拟彩电又有了几倍、十几倍的价值差别。正是这种差别,体现了不同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的差别。
  因此,根据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实际,必须紧紧围绕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最终消费需求,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首先满足人们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立足于搞活国有经济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
  当前,我国为扩大内需而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强调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基本不上一般加工工业项目,这一决策切合我国经济生活的实际,是正确的、科学的。但不上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并不是说工业就不需要发展了,而是强调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积极推进工业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特别是要把工业投入与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多年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一般加工工业严重过剩,生产能力大量闲置,这种局面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振兴与发展。当前只有痛下决心,改革投资体制,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措施,在一定时期内暂停一般加工工业项目的投资,转而集中力量加强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加快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的优化重组,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结构,才能达到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促进国有企业扭亏增盈、提高效益的目的。
  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结构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扩大内需的方针结合起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刺激有效需求,逐渐使投资与消费形成良性互动,达到结构合理、生产活跃、市场繁荣的目的。
  围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发展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整体水平依然不高,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农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农业基础脆弱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这严重制约了农村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去年长江和嫩江、松花江流域的特大洪灾,充分说明生态环境问题已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必须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可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环境、发展环保产业,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大举措,具有长期的经济效益和重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当前应选择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急需,既能有效扩大国内需求,开拓城乡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又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和领域,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提高投资效益。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黄速建
  内容提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是我国生产力发展日益社会化的需要,它有利于探寻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有利于摸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微观形式。
  ●在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中,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如何形成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相互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完善公司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对绝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实行公司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为前提条件。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这一改革措施的具体落实,将有力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
  公司制虽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成熟阶段以后才得以广泛运用的,但它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产物或经济现象,而是人类在组织社会化大生产方面的伟大创造,是人们在推动经济发展的长过程中摸索出来的组织经济的一种微观形式,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公司制,不仅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用。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是我国生产力发展日益社会化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要求集中资本,并使资本能够重新组合,而这种要求与所有者主体多元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所决定的资本占有的多元化、分散化形成了矛盾。依靠原有的那种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和单一的企业组织形式,已经无法解决集中资本与资本占有多元化的矛盾,以及资本占有与资本使用不平衡的矛盾。因此,在客观上有必要探寻一种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上述矛盾。由不同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经营的公司制企业,具体地说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正是能够有效地解决上述矛盾,实现资本集中的企业组织形式。因为公司制企业能够在形式上使人们对资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在保证各经济主体的所有权不变和应有的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从而达到集中资本的目的。与此相适应,公司制企业增加了企业资本的来源,它能为各方面、各层次的投资者提供投资场所,能够不受部门、地区、所有制的限制,尤其是还可以吸收在个人手中的零星资金,从而使资本来源多元化。
  一般说来,资本投入企业,多数是作为长期性资本投放于机器设备及有关设施等固定资产之中的,因此,投资额以企业收益的形式回收需要很长的时间。另一方面,投资者则往往要求能够保证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收回投资,要求有在相对短期内回收投资的保证。这样,企业资本的固定化和回收周期的长期化,与投资者所要求的投资短期回收保证就形成尖锐的矛盾。我国原有的那种单一的所有制形态的企业无法解决这一矛盾,而公司制则能通过公司股权的转让或流通有效地解决这个矛盾。因此,公司制企业能够容纳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生产力。由上可见,在我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其实质在于探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摸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微观形式,以解决各主体资金占有与资金使用不平衡、集中资金与资金分属不同主体占有以及企业资金的固定化和回收周期的长期化与投资者所要求的投资短期回收保证等各种矛盾。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般是指我们常说的公司领导制度。
  作为典型的股份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更为明显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性。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管理工作逐渐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一些小公司中,管理的全部职能往往是由企业主(所有者)兼任的。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在大中型公司中,所有者和经营者、所有权和控制权逐渐分离,股东不直接进行管理。所有权中对物的支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在这种发展的基础上的社会分工的高度发展而逐步地由对物的直接的、具体的支配,向观念的、抽象的、间接的支配转化,股东的所有权象征性地反映着这种所有权的抽象性——股东只能作为一个整体,间接地、观念地、抽象地支配着公司的财产。而承认、肯定公司这种虚拟人的法律人格的存在,是上述转化的开端。会计师、律师、广告专家、销售专家等各方面的专家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职能的承担者,往往都经过专门的训练,具有特殊的管理才能和技术,能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为股东带来更多的利益。公司制为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为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形式,使两权的分离成为可能。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就股东个人对公司的关系而言,投资者一经投资入股,就成为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法人的成员,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虽然都是权利主体,但在公司中,公司法人自为权利主体,股东仅是其成员。股东只能作为一个整体,抽象地、观念地、间接地支配公司的财产。对一些股东人数众多、股权高度分散的上市公司而言,情况更是如此。因此,对公司、对股东、对社会而言,都有必要在公司中建立适当的控制体系,使公司企业中的众多股东能够通过这一体系来指定具有专业水平的经理人员管理企业,代表股东管理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事务,提出并执行公司的长期决策,同时又使股东能对经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就使得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必要。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是由各国的公司法或相关的法律所规定的。一般说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三大部分:所有者、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管理部门。
  公司作为法人,在股东投资入股并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以后,便对自己的资产拥有合法的财产权,投资者只就其投入公司的出资拥有股东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公司的最终控制权。通过股东大会,公司的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法律规定了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和股东大会的权限。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一种常设机构,由于公司股东众多,不可能通过股东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来直接管理经营企业,因此就有必要由董事会受全体股东的委托,来代表全体股东发展和保护股东的投资,使股东的投资保值和增值。董事会的主要作用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战略性指导,作出一些重要的决策。而经营管理层所起的作用则是管理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三个部分,具有不同的作用:反映所有权的股东大会的主要作用在于承担风险;作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的董事会的主要作用在于进行战略指导和监督(设有监事会的则由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而由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经营管理层则受托进行经营管理。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从管理方面反映着股东与公司、公司与职工的关系,也从组织上反映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关系。如果把公司的管理权或领导权分为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那么,战略决策权由董事会控制,日常具体决策权由公司管理层控制,监督权主要握在监事会或董事会手中。监事会或董事会根据战略目标和业务指标,对公司实绩进行近距离定期监督,即日常监督,股东大会则对公司实绩进行远距离监督;执行权则由公司管理层掌握,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既定的目标管理公司。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决策权、监督权与执行权相互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特点。
  从我国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看,企业受政府的干预确实较多,企业的自主权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但如果从企业的厂长、经理在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看,又可以说我们的厂长、经理在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的权力是几乎不受制约的,或者说权力是很大的。在一些股份制企业中,甚至在一些上市公司中,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虽有其形,但无其实,特别是一些公司的监事会更是不能对经理层和董事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因此,如何在公司制企业中形成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相互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完善公司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分布和地区分布不尽合理,从原国有企业改组而来的公司制企业的国家股股权代表制度有待于完善,公司法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与公司制度相配套的政企关系还没有真正调整到位,等等。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许多从原国有企业改组而来的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但最为根本的原因是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企业是由多元投资主体形成的企业。尽管实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不一定就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但对多数国有企业而言,实行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改造是一种比较好的制度安排与选择。因为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组必须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公司制度的许多优点与其投资主体多元化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就没有真正规范化的公司。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实行公司制改造,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为前提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一些经公司制改革的原国有企业仍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存在。这种状况必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效果、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等产生负面的影响。多数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只能是关键的少数,对于采取这种公司形式,应该持特别慎重的态度。凡是不需要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存在的国有企业,都要创造条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改组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
  从实践来看,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一是在国有资产分级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在一个企业中可以有多个由各级或各地政府组成的国有股东,而不是像现在一个企业中只有一个国有股东。一部分国有企业可以依法改制为国有多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债权转股权,除了“贷改投”和将企业的一部分银行债权转为政府专门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外,有条件的企业其债务也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把一部分转给企业的职工和高层管理人员作为他们的股权。企业之间的债务也可以经协商通过适当的方式转为股权。三是在中型国有企业中实行职工持股计划。四是在企业并购、技改、搬迁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五是与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实行高层管理人员的持股。六是通过到境内外上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七是通过中外合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八是通过法人相互持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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