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织就天罗地网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纪实
  本报记者吴兢
  如果你关注我国的经济现状,一定对下面这些经济犯罪大要案并不陌生: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分行衡水中心支行1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诈骗案、中国银行巨额外汇被骗案、浙江金华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湖南株洲冶炼厂非法经营案、韩玉姬集资诈骗案、南德集团信用证诈骗案、新国大金融诈骗案、红光公司虚假财务报告案、广东普宁特大制造假币案……
  在成功侦破这些案件的背后,是党和政府坚决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是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展开的持续不断的打击。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履行着法定职责,全力织就打击经济犯罪分子的天罗地网。
  经济犯罪不容忽视
  近年来,经济犯罪迅速升温。从公安机关查办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总结了经济犯罪的最新动向:
  发案数量猛增,涉案金额巨大。近年来,经济犯罪案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刑事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非常之大。今年1至8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立案3.3万余起,比去年同期增长23.4%;涉案金额840多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9倍。
  犯罪种类增多,涉及面广。经济犯罪分子几乎无孔不入,其犯罪活动已渗透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商品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领域,而且迅速从城市向农村、从东南沿海向中西部地区发展蔓延。
  智能型犯罪突出,作案手段更加狡猾诡秘。目前,国内的一些经济犯罪已从传统的、初级的犯罪手段,向高科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或专长,作案手段诡秘、迅速,给公安机关办案增加了很大难度。
  跨区域流动作案、跨国犯罪日益增多。一些经济犯罪大要案往往涉及几个、十几个省区,有的还涉及境外。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经贸活动的日益频繁,跨境、跨国的经济犯罪大要案数量大增。
  由单人犯罪向团伙犯罪发展,单位犯罪十分突出。在1998年下半年开展的打击骗汇斗争中,受查处的骗汇单位多达600多家。内外勾结、分工合作、团伙作案,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大案的一个明显特点。
  案情错综复杂,查处难度加大。许多大案背后,都有复杂的关系网,对办案的干扰相当严重。侦查工作不仅要查清犯罪事实,还要冲破各种关系网的束缚。
  “白领警察”在行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依然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全国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认真履行职责,破获了一大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1997年至1998年,他们破获涉税案件8000余起,追缴税款近70亿元,促进了国家税收的稳步增长;1998年下半年,他们在反走私联合行动中查获走私物品近37亿元,有效地遏制了走私犯罪猖獗的势头;1998年底,他们开展打击骗汇专项斗争,使国家避免了100多亿美元的外汇流失,为保持国家外汇储备规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经济犯罪,属智能型犯罪。这批专门打击经济犯罪的侦查人员,便被形象地称为“白领警察”。
  在广东,“白领警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击假币专项斗争。一年多来,他们共破获了66起制贩假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0多名,缴获成品半成品假人民币面额2亿余元。
  在湖南,“白领警察”成功侦破了涉案金额达17亿元之巨的株洲冶炼厂非法经营境外期货案。他们不仅成功地破获了案件,而且维护了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稳定,使该厂在短时间内偿还了国外6亿余元债务,避免了破产倒闭。
  在河北,“白领警察”查获了南宫市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牵涉全国30个省区的数千家单位,案值达10余亿元。60余名“白领警察”组成专案组,历经9个月的艰苦奋战,抓获了25名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江西省公安机关侦破赣州特大骗汇案的过程中,有一个镜头值得一提。那一晚,东躲西藏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秀健蜷缩在席梦思床垫下。在侦查人员掀开床垫的一瞬间,他做出的第一个动作竟然是对侦查人员伸出大拇指说道:还是你们厉害!
  这位犯罪嫌疑人频繁地更换通讯工具,不停地变换藏身之处,终日随时准备逃匿。最终他还是未能逃出正义的法网。
  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通过7张假报关单,骗取了国家外汇4800余万美元。侦查人员七下广东,在当地公安机关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克服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注册公司及假名字、假身份证等困难,将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归案。其中2名涉嫌人员在强大的攻势下,主动投案自首。
  在侦破经济犯罪案件中,能否抓获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直接影响到能否依法惩治犯罪、能否挽回经济损失。于是,在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行动中,将积极开展缉捕追逃工作排到了重要的位置。他们组织专门力量,周密策划千方百计缉拿潜逃的案犯。犯罪分子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难逃法网。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枉法法官再上被告席
  李宜航喻洁
  7月21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鹏飞、谭显军枉法裁判案。
  检察机关指控说:1996年至1997年间,王鹏飞、谭显军身为国家司法人员,在审理一货款纠纷案时,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影响极坏。
  检察机关查明,1994年四五月间,珠海市香洲供销企业南屏供销发展公司(下称南屏公司)与珠海市粤海进出口公司(下称珠粤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欲骗取出口退税。同年9月,珠粤公司以南屏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退不到税为由,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王鹏飞主审此案。经审理,珠海中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996年3月,珠粤公司改变诉讼请求,以南屏公司未交货应返还货款9863964元及利息为由,再次提起诉讼。此案仍由王鹏飞主审。
  1996年9月,王鹏飞由珠粤公司出资到香港游玩,并收受港币1万元。珠粤公司还解决了王鹏飞妻子的调动问题。案件审理期间,王鹏飞明知珠粤公司是虚假起诉,却提出支持珠粤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意见。
  珠海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谭显军在审批此案时,明知珠粤公司是虚假起诉,却在审结报告上批示同意支持珠粤公司的诉讼请求。1996年12月,珠海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该案时,谭又一次支持珠粤公司的诉讼要求。经查实,谭显军曾接受珠粤公司子母电话机一部、移动电话电池一块,并报销餐费2050元。王鹏飞起草的判决书,判决南屏公司返还珠粤公司9863964元及利息。谭显军签署了该判决书。
  去年6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中山市检察院对王鹏飞、谭显军以枉法裁判罪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去年8月5日,中山市中院对王鹏飞、谭显军枉法裁判案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王、谭二人在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但其行为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不属情节严重,均构不成枉法裁判罪。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鹏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宣告谭显军无罪。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中山市中院一审判决不当,特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抗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该支持抗诉。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10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在建设中的江苏省连云港核电站正式定名为田湾核电站。连云港边防支队为田湾核电站正式开工作好安全保卫。
  左图:加强核电站附近海域的水上巡逻。
  右图:官兵们对高公岛区域的公共场所和渔船进行清查,收缴一批易燃易爆物品。
  黄金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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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政法短波

政法短波 
  东明:三十四名“法制校长”进校园
  本报讯山东省东明县公安局三十四名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公安民警日前被县政法委、县教委选聘为全县三十四所中小学的法制校长,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定期开展法制教育,积极治理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刘心中)
  白山旅游线十五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本报讯吉林省白山市交警支队采取设置警告提示标志、全天候巡逻监控等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了安全行车条件,使白山辖区三条登长白山的道路,连续十五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受到群众的好评。(杨庆源刘勇)
  河南追回网上在逃人员逾万名
  本报讯全国追逃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广大公安民警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取得了突出战果,七月一日以来共抓获各类在逃人员近一万五千人,其中网上在逃人员上万名,公安部通缉、督捕的六十二名,省公安厅通缉、督捕的一百四十名。(顾萌)
  沈阳:大东区检察院建立检务公开网站
  本报讯为了更好地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在因特网上建立了该市第一个检务公开网站。该网站将检察系统各科室的工作职能、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公开电话、证人和举报人的权利与义务等有关内容搬上网络。(马翠微肖爽)
  昌邑法院拆除“篱笆墙”
  本报讯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抓好外地法院委托案件的执行,领导包案、专人负责、限期执行、加强督办,取得比较显著的效果。截至目前,已执行外地委托案件五十九件,占全部委托案件的百分之八十三,执结案件标的额达二百一十万元。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制的统一,赢得了外地法院和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韩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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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纵横

  拆除“保护伞”
  克克
  提起经济犯罪,就不免要说一说“保护伞”。浙江金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是经济犯罪案件中非常典型的一起。原金华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税务稽查队长等十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数十人被卷入其中,因此而锒铛入狱。在湛江走私大要案中,当地党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涉案人数多达数十人。
  在这些涉案的官员和执法人员中间,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参与了经济犯罪,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有的则权钱交易,纵容、包庇经济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作案大开绿灯。他们在金钱和物欲的驱使下,沦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保护伞”保护着经济犯罪分子。那就是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不顾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顾国家的法律和政令,只从小集团的利益出发,给经济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种“保护伞”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害同样是非常大的。
  除了为经济犯罪行为提供方便外,“保护伞”的作用还在于为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提供护身符。当司法机关查案时,他们利用手中职权,施放“烟雾”,极大地干扰了办案。在查办一些经济犯罪案件时,办案人员和办案部门都或多或少会受到说情风的困扰,在办案中也会遇到重重障碍,严重影响了办案进行。
  我们的党和政府是有决心拆除各种形式的“保护伞”的。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不管案件涉及哪个部门、哪个地方,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个人,都要当好后盾,旗帜鲜明地支持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对领导干部纵容包庇经济犯罪,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必须按党纪国法严肃查处。
  人们有理由相信,地方保护主义再不拆除,恐怕连自身都“保护”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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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企业有困难请找区法院”
  南岗区法院为企业发展服务
  本报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积极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建立健全依法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各种措施,“宁可自己千辛万苦,不让企业一事为难”,先后被区、市、省评为先进单位,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南岗法院辖区是冰城哈尔滨的经济、科技、教育、金融和贸易比较集中和发达的地区,国有和集体企业2000余家,在全市经济中居重要地位。南岗区法院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时刻关注着企业的兴衰。多年来院领导坚持带领各庭室负责人,定期到辖区企业走访考察,并在1000家企业设立了信息员,及时了解企业在转换机制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情况清,问题明,及时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企业既要依法经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要履行法律义务。他们先后举办了《经济合同法》、《票据法》等法律知识讲座,有4000余名企业领导干部参加听讲,先后为企业解答有关经济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承包租赁等方面的问题400余条,帮助企业审查完善合同480份,改进完善管理措施120项,理顺债务6.7亿元,消除了许多隐患,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南岗区法院不断加强经济审判工作力度,抽调精兵强将充实经济审判队伍。今年该院受理各类经济案件3142件,标的额9700万元。与此同时,组织得力的执行班子,奔赴全国各地进行执行工作。红旗锅炉厂因外欠货款过多,企业陷入困境。南岗法院先后依法为其办结了80余起货款纠纷案件,索回货款320余万元,使企业很快走出低谷。
  (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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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使墙内绿意浓
  ——来自山东省冠县看守所的报告
  任合一栗彦峰
  布局合理的楼体结构,宽敞明亮、整齐划一的监舍,卫生洁净的伙房,齐全的取暖、洗澡设施……也许您不会相信这花园式的建筑是山东冠县看守所,100余名在押人员正在这里接受灵魂的洗礼。
  “在押人员也是人,只是失足。我们应以情相待”,这是全所17名民警的共识。他们用自己火热的心去感化这些曾丧失人性的在押人员。为了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看守所每周定食谱,五天一改善;狱室定期消毒,患病人员享有免费医疗并能吃上特制病号餐;他们还为每个监室订阅了各类报刊,投资几千元购进图书,添置了广播电视器材,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用在押人员袁某的话来讲:“在这么好的环境中,除了认罪服法,我们还能回报什么呢?”
  看守所制定了一套严密有序的教育谈话制度。强奸杀害自己亲生妹妹的在押人王某,被判处死刑,自知罪孽深重,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不服从管理,动辄便对同室人员施以拳脚。民警们用火一样的真情感化、教育他,终于唤回了其泯灭了的人性和良知,王某彻底改变了态度,声泪俱下地写下了悔恨书,希望以此警示后人。
  被一审判处死刑的特大贩卖婴儿犯罪集团主犯董素梅,主动接受改造,表示伏法后愿将器官捐献社会,还及时向民警反映情况,防止了两起事故发生。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该所还对新入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跟踪观察,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入所后的表现,调整其心理落差,分批、分段、定人员、定要求进行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认罪服法。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押人员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大量线索。自1998年以来,在押人员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59条,公安机关据此协助破案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上海虹桥机场海关坚持“扫黄打非”不松懈,通过对进出境行李物品检查,查获了大量走私进口的淫秽印刷品和非法出版物。图为海关关员在一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50余件淫秽画册和电脑光盘。孔良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辽宁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从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入手,实现了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建设法制化、装备设施现代化。今年,该大队被辽宁省公安交警总队授予全省唯一的交警系统正规化建设示范大队称号。图为大队长孔宪敏(中)等在高兴地挂牌。本报记者王忠家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民族乡·法制情
  本报记者柳晓森
  马庄是豫中平原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乡镇,属于河南的叶县管辖。马庄回族人口占多数,是一个回族自治乡。就是这一个人口不足1万,人均土地面积不到1亩的小乡镇,以极力倡导依法治乡、并卓有成效地唤起人们法律意识而享誉豫中。
  回族群众善于经商,马庄的回族乡亲也继承了善于经商的传统。改革开放以后,他们通过养殖、屠宰牛羊,加工肉制品而很快致富。可是经济上富裕起来的马庄人并没有因为口袋鼓了,精神就变得充实、富足。相反,提起三四年前的马庄乡,四邻八舍的群众都直摇脑袋:马庄乡人之间打架斗殴的事情不断,言语不和便拳脚相加;学校无法正常地开展教学工作;乡人法律意识淡薄到诚信守诺的商业信条都被抛弃,1996年和1997年因为给牛羊肉注水事情不断,造成市场信誉下降,外地企业绕走马庄……
  市场冷淡了,邻居嫌弃了,吃过苦头的马庄开始反省自己,商量着要如何改变自己的形象。以乡党委书记肖贵峰为首的党政干部认识到应该从普法教育入手,用法律知识武装干部、群众头脑,重塑马庄形象。
  说干就干。马庄乡党委开始积极推进全乡的普法计划,他们组织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行政诉讼法、土地法等知识学习;对在校师生进行教师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学习;对群众进行婚姻法、土地法等教育;并组织全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脱产进行系统学习,在学习期间,企业经营者们认真学习诸如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税收征管法、商标法、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
  作为回族群众聚居的少数民族乡,阿訇在群众中享有极高的威信。马庄乡从1998年开始在信教群众每周上清真寺做功课的时间,请阿訇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向信教群众讲解。为让孩子们从小接受法制教育,阿訇将放假在家的孩子组织到清真寺里,一边督促孩子们复习功课,一边将法律知识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告诉孩子们。
  通过乡党委、乡政府积极有效的进行普法教育,马庄乡的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全乡的精神风貌也为之改变。
  今年年初,马庄个体经营者杨正显遇到一件让他头痛的事:3年前拖欠他肉款后逃之夭夭的一个武汉商人在马庄乡露面了,怎么办?按马庄以前的老规矩,那就是把人关起来,把口信带到武汉,钱到放人。老杨认为此举不妥,实属非法拘禁。他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说清事情原委,请司法部门帮助解决纠纷。事后,司法部门高度赞扬了老杨的明智之举。
  学习法律,运用法律,这在马庄已蔚然成风,老百姓尝到了知法用法的甜头。以前往牛羊肉里注水的人没了,诚信守诺的经营者多了。一张欠条,马庄人便可从乡人手中牵走牛羊。外地的企业也不再绕走马庄,各地向马庄求购牛羊肉的订单也纷至沓来。尝到法律甜头的马庄人将会更自觉地学习和运用法律。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绿色的明天从这里开始
  ——记内蒙古森林学校认真学习森林法活动
  王光宇
  自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以来,内蒙古森林警校全体官兵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贯彻落实总队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森林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全校出现了部队稳定、官兵喜爱学习、热爱部队的喜人局面。
  修改后的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担负着保卫祖国绿色资源这一神圣使命的森林官兵们深知这次学习《森林法》的重要意义。学校精心编排课程,学员学习认真,讨论热烈,并走出校园,通过实践加强对《森林法》的理解和认识。
  内蒙古森林警校在森林法理论教学中发现大部分学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社会科学知识相对薄弱。经过反复论证,学校为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开阔学员视野,设立了《哲学》、《法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课程,在图书馆开辟了社科阅览室、森林专修室,随时向学员们开放,这套比较完整的素质教育课程,丰富了学员们的课外知识,加深了他们对森林法的理解。
  学员们始终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贯穿于整个森林法的学习当中,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形成了群众性学习《森林法》的良好氛围。
  在森林法的学习当中,学校组织学员开展森林法论文交流,以增强理论基础,其论文多达200余篇。学校注重课堂讨论这一重要环节,学员自发组织、走上讲台,发表个人意见,畅谈自己对森林法的认识。
  为了增强学员对森林法的认识,学校坚持在搞好课堂授课的同时,让学员走出校园,到社会大课堂中去参加实践。他们来到内蒙古植物园,在技术人员的指领下,对园中的各种树种一一进行了识别和研究,辨析了红松、樟子松等主要森林树种。他们走进大青山,亲身感受到了那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层峦叠嶂的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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