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6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思考与探源

  关于促进公正司法的思考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
  思考与探源
  党的十五大作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随着这一决策的深入贯彻和实施,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促进公正司法,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突出环节。
  坚持实事求是打牢公正司法的基础
  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核心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司法公正的一个突出标志。
  要做到公正司法,还必须把实事求是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部过程。在执法办案的取证阶段,要做到求真、求实,事实清楚,防止取伪证、造假证;在办案进展过程中,要坚持按法律规定程序办事,做到细致、严密,判断准确,防止主观随意、违法操作;审判工作中,要慎之又慎,做到定性和适用法律无丝毫疏漏。在此之后,还要坚持有错必纠,发现失误即及时纠正和弥补。
  坚持严肃执法抓住公正司法的关键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法律的权威固然赖于其自身的完备,更依赖于它能够在生活实践中得到坚决而公正的执行。
  严肃执法,就要牢固确立宪法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严肃执法,就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群众看司法是否公正,最主要的是看我们有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在涉及具体的人和事的时候,能不能正确地对待和处理好“权与法”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有三点必须明确和坚持:一是不论什么人都必须依法办事,不管其手中的权力有多大,违反法律就一定要受到追究;二是不论什么人违法都必须坚持按同一法律标准严肃处理,不能对普通百姓适用一套标准,而对另一些人适用另一套标准;三是不论什么权力都必须依法行使,受法律约束,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替法律的规定、干预法律的执行、阻碍法律的实施。
  严肃执法,就要坚决防止和反对司法腐败。公生明,廉生威。对各级政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来说,保持自身廉洁同维护司法公正有着直接的联系。只有保持廉洁,才能不受干扰,公正执法;才能无所畏惧,敢于碰硬;也才能防止形形色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司法腐败往往是对司法公正最直接的破坏。
  搞好执法监督强化对司法权力的约束
  执法是一种特定的活动。在我国,公正地行使司法权力,是由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法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能不能保持司法公正,是关系能不能永葆人民政法机关纯洁性质的原则问题。要保证监督工作切实有效,需要从思想认识上解决好几个问题:
  首先,公仆与公正的问题。公仆,指的是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司法干部的公仆意识、公仆精神。我们的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是否树立强烈的公仆意识和公仆精神,不仅直接决定着自己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也直接影响到自己如何运用手中的司法权力。
  其次,公论与公正的问题。公论,指的是群众和社会对公正司法的认可程度。作为直接同群众、同社会打交道的执法部门,办事是否公正,最终要由群众评说。要得到群众和社会的广泛认同,就必须自觉接受广泛的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其三,公开与公正的问题。公开,指的是增强执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公正不怕公开,公开有利于公正。我国宪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司法公开,不仅防止了政法队伍中个别人“暗箱操作”违法办案的错误现象,有效地遏制了司法腐败,而且对政法队伍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发展民主政治净化公正司法的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公正司法,既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保障。民主政治越发展,公正司法的环境和条件就越有利。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将极大地提高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意识,使我们的公正司法更多地受到群众的监督,也得到群众更多的支持。随着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法制化,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会越来越高,监督意识会不断增强。这对维护司法公正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将极大地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我们公正司法的社会基础更为牢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同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以法制为保障的,因此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意味着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强化。亿万人民更加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我们的法律就能得到更有效的实施,这正是公正司法所需要的。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有利于保证各级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能。正如十五大报告指出的,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有利于各级政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排除任何干扰,独立地行使职权。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民主建设的重要一步
  贺卫方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公开,允许市民自由旁听,这是一件颇令人振奋的消息。本来,我们的国家实行的是代议民主制,由民意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居于国家权力的顶端。代议制之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意,正当地履行其职责,最重要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代表的产生和罢免必须体现选民的愿望,二是对于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选民有充分的机会进行监督和审议。
  了解政治史和法律史的人都知道,作为民意机关的议会,从其产生之日起,议事公开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原则。选民并不是把自己的代表选出来就完事了;他们还要知道,代表在议会里是否真正地表达了选民的愿望,是否认真地履行了选民的托付。在三种主要的国家权力中,除了行政权力由于某种特殊性而不要求将所有决策过程公开之外,立法和司法两种权力都应当是公开行使的。没有这种公开性,人民就无从监督自己的代表,权力就有可能走向异化,最终失去人民的信任,政体的性质也会逐步地改变。
  饶有兴味的是,几十年来,我们对司法权的公开行使总是着力强调,例如从1954年宪法开始,“审判公开”一直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原则。尽管实际的执行情况还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是在最近一段时间里,司法界已经在探索各种不同的方式,力图改变“暗箱作业”的现状。相比之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如何将议事过程向民众公开地展示出来,似乎很少有突破。
  大连市人大的这一举措,真正是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会场的限制,每次还只能允许很少的人去旁听。不过,这种局限性是不难通过其他方法加以补救的,例如变更开会场所,增加旁听席位;电视台开设专门频道,经常直播代表大会议事过程;更多地举行针对某些问题的公开听证会,让那些议案涉及其利益的人士有充分的机会表达意见和参与审议,等等。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议事公开是一项成本较低而收效很大的举措,是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一种意义深远而风险相对较少的重要尝试。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信息通道

  律人先自律考法开先河
  本报讯去年11月12日,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里气氛庄重宁静,一群特殊的考生正接受一场特殊的考试。在考场前排就座的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维义及其他3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考试的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及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全国各大城市中是具开创性的。这场考试的意义超出了考试本身,它必将进一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市民学法、知法、守法。在此之前,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谭学军)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信息通道

  枣庄人大常委会办法制讲座
  本报讯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县级以上人大换届后,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新成分较多的实际,近日举办了为期5天、以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和宪法、法律为主要内容的全市人大法制学习讲座,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大工作。
  这次讲座共安排了7个专题,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由省研究法制的专家学者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同志授课,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理论性。参加学习的包括市、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和法工委的负责人共100多人。(刘景兴)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信息通道

  涟水人大监督医疗市场整顿
  本报讯针对当前医疗卫生市场混乱,伪劣药品时常出现的现状,江苏省涟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采取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听取县卫生局局长述职等方法,督促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狠抓医疗卫生市场的整顿,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去年5月到11月底,全县共整治63个医疗卫生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查处医药领域案件18起,涉及违法违规金额200.2万元,捣毁取缔无证行医、售药窝点35个,没收非法经营药械和假冒伪劣药品案值27.5万元,有5人受到行政处理,4人被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王寿宇贾书成)(附图片)
  前不久,厦门市公安局500多名干警参加了《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知识测试会。图为一民警从容答题。
  刘海英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信息通道

  企业减负不力政府得“黄牌”
  本报讯日前,安徽省蒙城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听取审议县政府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后认为:政府对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措施不力,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没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会议要求:县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在短期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如对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和人大决议态度消极,将依法进行质询,直至提出罢免案。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向政府亮出了“黄牌”警告。
  去年11月上旬,人大常委会分四个组对政府落实《决议》情况跟踪监督,对全县减轻企业负担的情况进行调查。仅县政府取消的电力方面的三项收费,预计每年可减少企业负担800万元。通过对烟厂、安驰公司、冷冻机厂和化肥厂的抽样调查,政府组织清理整顿后,四家企业7、8、9三个月共支付各项收费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万元,企业负担下降61%,从而使企业生产经营有了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张新民)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又拆一堵“墙”
  ——记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开放公民旁听
  本报记者苏宁
  久闻海滨城市大连近年来在市政建设方面,“盖被子”、“拆小房”、“铺草坪”、“拆围墙”,使得大连“长高了”,“变绿了”,就像18岁的大姑娘越变越漂亮。遗憾的是,记者始终无缘一见。金秋十月,大连又传来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民开放旁听的消息,旁听群众将之形象地比喻为“拆掉了政治上的一堵围墙”,终于促成了记者的大连之行。
  架起民主“立交桥”
  1998年10月29日,大连市国贸大厦迈凯乐商场年轻员工刘景峰胸戴红色旁听证,以普通市民的身份,走进神圣的权力机关———大连市人大,旁听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与他一样坐在旁听席上的还有11位工人、农民、教师、个体户、机关干部等。
  大连市民旁听办法是1998年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根据修改后的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的,旨在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让本市公民更多地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情况和全市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市民参加旁听的办法是:市人大委托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公民个人也可以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参加旁听的市民在旁听会议期间不能直接发言、参加审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本选区的人大代表或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据大连市人大有关同志介绍,由于会议厅条件所限,每次常委会只能允许12位市民旁听。到目前为止,共有24位不同界别的市民参加了旁听。人数虽然不多,但此事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市民纷纷给人大写信、打电话表示关心和支持,甚至有外地在大连学习、工作的人士提出旁听要求。
  大连的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市人大开放公民旁听一事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报道,《大连日报》将此举誉为“架设民主立交桥”。
  决策者的思考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民开放旁听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不是一时兴起。
  早在1998年初,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班子组成之后,常委会的领导人就开始琢磨如何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大连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基本精神,大连人大常委会决定采取请市民旁听这个形式,将议事、决策、审议过程向市民公开。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就是人民当家做主。为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就要千方百计地扩大民主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公民旁听制度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在民主法制建设上的一个重要体现。过去人大常委会关着门开会,造成了人们对人大的性质、工作、地位都不了解,这不利于民主政治建设。其实人大常委会所有的议事活动都是直接反映群众利益的,没有任何事是需要保密的,包括干部任免。因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优是劣应该公开亮相,也不应保密。
  建立公民旁听制度不仅使人大和群众更加贴近了,而且也加强了群众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仅政府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大常委会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否代表、反映人民的意愿,是否称职,直接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和立法、决策水平。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振荣及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巩其庄也都一致认为:让百姓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使常委委员、人大代表以及政府有关领导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举措,也必将对加强和改善人大以及政府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一石激起千层浪
  作为搭上“头班车”,亲身经历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运作过程的20多位普通市民来说,这一短暂的经历给他们留下的是难以磨灭的记忆。
  21岁的刘景峰上学时一直是政治课代表,“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他是第一个打进电话要求参加旁听的普通市民。他说,治理一个国家真不容易,很多事情并不是像1+1=2那么简单,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就比如上次常委会讨论的城市供热条例,各方面争论就非常激烈,最后还没有通过,要修改后再提交下次会议审议。要不是参加旁听,我是体会不到这一点的。
  来自大连市妇联的王金顺、团市委的杜长敏、居委会的安淑慧对常委会会上的畅所欲言、敢说真话的民主气氛和委员们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认真负责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说,人大常委会开会有议有决,并不是像过去人们想象的那样,“发发言,举举手,鼓掌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个将要出台的法规逐字逐句地推敲;对政府工作一分为二,既充分肯定,也尖锐批评;不仅提出问题,而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参加旁听是一次高层次的政治、文化享受。旁听市民因此建议每年一度的代表大会也能对公民开放旁听。
  来自大连港设计研究院的英语翻译曹德力是一位致公党党员,他有多位亲属在港台和欧美等地。海外的亲属们非常关心国内的民主法制建设,而且常常受到一些媒体负面宣传的影响。得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民开放旁听的消息,曹德力立刻打电话报名要求参加旁听。会后,他马上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所见所闻向海外亲友广为宣传,证明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在不断发展、完善。
  不仅仅是曹德力,旁听过大连人大常委会的24位市民,现在都成了人大制度的义务宣传员。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连市检察院以及大连市政府的负责人作为常委会的法定列席成员,对开放旁听制度都持积极欢迎态度。他们表示,这一举措既是改革,也是落实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它有助于人民群众监督“一府两院”以及人大的工作,有利于引导公民通过正常渠道参与民主法制建设。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民开放旁听虽然时间不长,由于条件所限,人数也不是很多,但这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用曾参加旁听的大连电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乔有高的话说,是“拆掉了一堵政治上的围墙”,改变了过去决策层会议百姓不能旁听的历史。
  今日的大连,不仅在美化市容时拆围墙,使老百姓的生活空间有了通透感,而且在政治上也拆围墙,使老百姓在政治生活中也有了通透感。有了这种通透感,政通人和,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正向大连走来。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河北涉县地处太行山区,农民出门难,告状更难。去年初,涉县法院专门成立了11个流动合议庭,有案办案,无案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到目前为止,“田间法庭”共受理案件1200多起并全部审结。这是合议庭庭长康扩廷(右)在神头乡北水村向村民了解情况。新华社记者周文广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致读者
  从今天起,过去每周一块的民主法制专版改为《民主和法制》周刊,每期增为四个版。这是本报为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民主和法制建设宣传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希望能引起广大读者的注意。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方略。一年多来,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许多有关的重要论述。为了让全社会更加深刻地了解这个治国方略,李鹏委员长多次强调要加大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本报编委会对此十分重视,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就开辟了民主法制专版,并进而着手筹备周刊。在这个过程中,党中央、全国人大的领导同志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热情关怀。特别是前不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和全国人大的《人大工作通讯》通讯员工作座谈会上,李鹏、丁关根同志都就如何做好民主和法制的宣传工作作了重要而具体的指示,使我们深受鼓舞。在这个过程中,还收到许多读者的信函和电话,使我们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殷切愿望。这些都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办好周刊的决心和信心。
  《民主和法制》改为周刊,不是单纯的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质的提高。我们一定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倾听群众呼声,努力把这个周刊办得高出一筹,不仅要做到更有广度、更有深度,还要更加生动活泼,为读者喜闻乐见。这,仅靠编辑部同志的努力还不够,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我们衷心希望读者经常给我们提建议、谈要求、出点子,共同把这块园地经营得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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