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20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依法合民心
  ——一起非法拘禁案的纠正
  晓湖
  1996年6月28日晚11时30分左右,重庆市潼南县花岩镇党委书记陈方国、镇长陈代伟、镇公安派出所所长徐德友带领该镇部分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共17人,乘坐两辆汽车到该镇六村第二村民合作社,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以阻碍邻村架线为由,将该社社员袁顺传唤并捆绑反铐,引起该社社员上百人围观并表示强烈不满。而该镇党委书记陈方国又进一步指使派出所干警对出面鸣不平的社员杨显才戴手铐,造成围观社员群情激愤。后又被迫下令打开手铐,杨表示不服,要“说清楚”,混乱中,杨将已打开的手铐的另一端铐在陈方国的手上。由于社员群众要求镇里对此事有个说法,遂将连铐在一起的杨显才、陈方国及镇里干部簇拥到杨显才的哥哥杨显银家的院坝里协商解决此事。协商过程达3个半小时,最后镇上同意赔偿杨显才800元钱,杨才同意将手铐解开,让陈方国等人离去。第二天,县里却又派出两车人去该社抓人,致使该社社员中大多数青壮年男子被迫外出,一两个月不敢回家,在县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案发后,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杨显才、杨显银兄弟立案侦查,在是否对“二杨”批准逮捕问题上,县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发生分歧,经县委政法委协调,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检察长袁世东提出的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二杨”的意见。最后,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二杨”有期徒刑各一年。“二杨”不服,上诉于市第一中级法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认为,“二杨”的行为是一种以非对非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拟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二杨”无罪。市检察院一分院则认为,改判“二杨”无罪,可能引起群众对该县几大领导班子的不满情绪,不利于当地政府的管理,应判“二杨”有罪,但可免予刑事处分。
  重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听取汇报后,当即进行了研究,认为此案从表面上看只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但由于引发案件的因素和造成的社会影响,已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不慎重处理,势必造成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和社会舆论的非议,也不利于当地的社会稳定。并且此案是经过县委研究处理的,因此,对此案不能当作一般的司法犯罪案件来处理,必须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共同加强对此案的监督,使之在严格依法判处的同时,妥善处理和解决由此引起的社会矛盾,并追究导致此案发生的责任人员的责任。
  基于以上认识,内司委研究提出了对此案的七条监督处理意见,其中一条意见是由内司委联系市委政法委,以两委名义,召集市公、检、法和市纪检监督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研究一个全面处理方案,由市委政法委报经市委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内司委提出的几点意见经书面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和分管的副主任批示同意后,即开展对此案的监督工作。
  1997年10月15日上午,内司委会同市委政法委召开了上述单位对“二杨”案件处理的协调会议。会议认为,此案是一起较为明显的个别基层领导干部以言代法、处置不当而引发的以非对非案件。如果审理及相关工作处理不好,将引起多方面的副作用,因此,要在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基础上再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会议同意市第一中级法院审委会拟定的撤销原判,宣告杨显银、杨显才无罪的意见,对杨显银、杨显才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指出,对二人可不再作其他处理。
  市第一中院到当地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告“二杨”无罪,使这一错案得以纠正。该县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和调离。此案的最后处理结果,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地方人大监督要做到“四个加强”
  孔令尚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监督权,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总体上看,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够理想,监督不力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笔者以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要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对所任命干部的监督。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同理,人大要监督“一府两院”把各项工作做好,关键也是要把其组成人员监督好。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就能收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人大常委会要把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既把好任命关,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又要通过监督,全面掌握所任命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对不称职的该罢免的依法予以罢免,这样才能保证所任命干部始终尽职尽责,而不滥用权力。近几年来,各地人大已经初步走出了多条可行的路子,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如听取工作汇报和述职报告、评议、法律考试等,效果都不错,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拓宽渠道、增强实效。
  二是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司法机关能否依法行使职权,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着社会稳定大局,关系着人民政权的巩固。特别是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司法机关的工作愈加重要,担负的任务愈加繁重,迫切需要司法机关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也迫切需要人大加强监督。目前,人大对“两院”的监督与对政府的监督相比,还是一个薄弱环节,这种状况应该改变。加强对“两院”的监督,仅靠人代会、常委会上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是不够的,要采取措施,实施经常性、全面性、实质性的监督,如对其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情况的监督,对个案的监督等,督促和保证其秉公执法,公正司法,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应该成为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任务。
  三是加强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联系群众的纽带、体察民情的途径和监督“一府两院”的措施。当前,由于经济体制正处在转变时期,社会群体之间利益变动较大,社会矛盾在某些领域比较突出,再加上全社会民主意识的逐渐增强,到人大来信来访的数量势必增加,这就要求人大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大转办、督办、查办的力度,办好每件信访件,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具体细致的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从监督工作的角度看,如果群众到人大信访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本身就说明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
  四是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工作在各行各业,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最真实、最全面地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必须认真抓好办理。具体工作中,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大督办力度,完善有关制度,提出明确要求,限定办结时间,以保证办理质量;人大常委会可以利用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汇报,对办理工作不扎实的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进。实践证明,对代表建议办理得越认真,代表提建议的热情就越高,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促进就越大。反之,如果代表“提了也白提”,代表建议的数量和质量就会逐渐下降,这样就会影响到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影响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权的行使,最终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莒县陵阳街村党总支书记马先富(中),带领全村先后办起合资的服装加工厂、果菜食品厂。王辉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当好人民代表
  本报讯上海市杨浦区选举产生的历届市人民代表,一直十分关心区内的市政交通建设,过去为中原路辟通、长阳路平凉路恢复公交车双向行驶等问题的解决,都出过大力,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在去年的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谢继民、王光裕等七位代表,又围绕“周家嘴路辟通后,何时通公交车”问题,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代表询问案。
  周家嘴路是上海市三纵三横主干道中路线最长的工程,全线辟通后,从军工路到虹桥,横贯东西,将大大方便市内的交通。为了发挥市政建设的效能,去年2月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部分市人大代表已经就周家嘴路黄兴路口增设一对匝道和周家嘴路辟通后公交车同时跟上两个问题,向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并得到肯定答复。现在增设匝道问题已落实资金,今年内可以解决,而通公交车却迟迟没有拿出方案来。市人大代表谢继民、乐强毅、王光裕、沈东、俞航等纷纷发表意见,认为按目前周家嘴路辟通段三快一慢车道情况,已完全具备通公交车的条件;为辟通此道路已投资数亿元,再不通公交车,投资效益不能体现。从沿线数万户居民和上百家单位职工来看,要求通公交车的愿望也是十分迫切的。市人大代表的发言,反映了周家嘴路沿线群众的呼声,对有关部门也是一个推动。他们经过商议,原则上确定先取简便可行的方案,将从延吉新村开往武胜路的212路早晚高峰车,改为全日线,并部分改道为沿周家嘴路通向市中心区。会后了解,这一方案已在抓紧实施,近期内可望解决。(为民)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影集

  代表关注:名泉保护
  伊啸扬孙元文
  名泉保护,对于拥有72处历史名泉的山东省济南市来说,是一项紧迫的课题,也是11名驻济南的全国人大代表共同关注的焦点。不久前,代表们专门视察了该市的名泉保护工作。
  打一场“人民战争”
  在古朴的珍池,望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古泉,李春圃,这位朴实的农民代表眼睛湿润了:“由于种种原因,前些年,一批老泉被填埋或毁坏了,我感到十分痛心和焦虑。今天看到珍池重见天日,从心里高兴啊!”旁边一位陪同的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说,一年多来,济南市已经抢救恢复了27处名泉,珍池是其中的一个。“这真是一件积德行善的大好事呀。”周围的群众也异口同声,赞不绝口。
  趵突泉公园游人如织。济南铁路局局长彭开宙代表关切地问起了公园的经营状况。公园负责人自豪地说,靠着这名泉,我们的日子红红火火。不仅可以以园养园,而且每年都能拿出一笔款来搞建设。1997年,我们就投资20多万元修复改造了杜康、登州、花墙子等泉池,使公园的面积扩大了很多。
  “黑虎泉晚间有人在此游泳”,“王府池里经常有人洗衣服”,听到群众反映的这些情况,代表们兴奋的脸上又平添了一份凝重。
  “名泉是济南的象征。每一个市民都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她、保护她。”来到泮池施工现场,看到那里的一片繁忙景象,吴泽浩代表指出,今年百泉复涌的盛景来之不易,社会各界都有责任为她增光添彩。当前,我们要大力呼唤爱泉意识,使惜泉护泉真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谈到这里,邱为峥代表也接上了话题:是啊,保护名泉需要打一场“人民战争”。我们现在已经初战告捷,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特别是散落在民居街巷的泉池,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呵护。
  依法护名泉
  一天下来,代表们兴致勃勃地察看了十几处名泉,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全国人大代表们有了更深一层的思考。
  赵志冰代表说:“之所以有今天,去年济南市颁布实施的名泉保护法规功不可没,它既使名泉保护工作有声有色,又有规有矩。下一步关键是要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这位长期从事城市规划的高级知识分子还围绕着泉池普查、泉系勘测、泉区建设等诸多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杨秋萍已是连续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了。为了准备这次视察,她用了两天时间走访了周围的群众和同事,就如何贯彻好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法带来了近10条建议意见。她说,有了法规“保护神”,就应当把法的威力充分发挥出来。要靠它来指导我们的工作,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对任何毁坏名泉的人和事,都要依法惩处,决不能姑息。
  “说得好!”陪同视察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启万,接着杨秋萍代表的话题强调说,依法保泉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各级政府、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共同努力把保泉的事情办好。
  让泉水喷涌长年不衰
  在视察座谈中,代表不时回忆起去年全国人代会上,江泽民主席参加山东代表团讨论时询问济南名泉的情景。宫洪平、吴天文、赵平年三位代表动情地说,保护名泉确实是一件国人关注的大事。让泉水长涌,我们应该挑起这副担子,负起这份责任。
  于是,代表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市长谢玉堂。谢玉堂缓缓站起来说道,作为代表,我和大家的心情是一样的;作为市长,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各位代表,这个问题已经纳入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过考察和论证,我们确定,一方面通过大环境绿化和保泉绿化等措施,涵养水源;一方面准备拿出巨资,实施采外补内引黄保泉等工程,减少地下水的需求,直到不用。到那时,充足的地下水就能完全保证众多名泉的长年喷涌。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村务公开切忌走过场
  王胜管
  村务公开是搞好农村改革、推进基层民主进程的重要内容。然而最近笔者在晋南农村采访时发现,不少地方的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应付上级,欺瞒群众,并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
  有个村为了应付上级单位的村务检查,村领导让小学校放了假,老师们突击出黑板报、刷标语,会计则临时建台账、做报表,忙得不亦乐乎。另有一个村务公开“模范乡”,地区将要在这里开现场会,于是村村赶印报表,打印材料,以至于这些“业务”救活了附近一家快要倒闭的印刷厂。而现场会一开完,一堆堆材料统统被束之高阁。
  此外,不少村账目上的公开收入与支出,只是简单而宽泛地列了几大项,尤其是支出一栏更是含糊不清,往往是“其它支出”多于逐条明明白白列上去的支出。有的村虽然建立了“民主议事会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但经常运转不起来,形同虚设。
  凡此种种,皆违背了村务公开的初衷。村务公开作为推进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应确保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如果任凭形式主义满天飞,必然会影响干群关系,使村务公开走向误区。为什么会出现村务公开走过场、搞摆设的情况?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乡领导说:“首先是部分村干部认识不到位,极个别村干部记两本账,村务大事概不公开,经济上不透明,甚至干出一些违纪违法的事情,老百姓意见很大。另外,有些上级领导下基层,不是实实在在搞调研,而只是走马观花检查台账、标语等‘硬件’,这也造成了下面的应付心理。”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山东省冠县地税局在县人大帮助下聘请了31名义务监督员,在每个乡镇设举报箱,促进作风好转。图为群众们正在学习《举报细则》时的情景。
  任合一杨书章摄影报道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浙江省苍南县个别单位不顾城建规划违法建房
  政府整改不认真人大常委提质询
  本报讯日前,因苍南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在有关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违法建房问题整改不力,5位委员依法提出质询,要求县政府“给个说法”。
  该县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六七月间的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中发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县城总体规划,批准县检察院在县机关办公用地上建宿舍楼;另外,灵溪镇16户居民在104国道旁违法建房。这两起案件,可能还涉及个别人员执法犯法的问题,在社会上影响不好。为此,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的情况的报告时,委员们提出,县政府要对上述两案件限期依法作出处理。去年12月,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认为,县政府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尤其是对上述两案件的处理很不认真,很不严肃,对整个案件的调查了解很不够。委员们对此很不满意。5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就上述两案件的处理依法提出了质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研究,决定依法将质询案交由县政府在下次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作出答复。
  该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采用提质询案的方式开展监督,表明该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工作监督上动了真格。委员们希望通过质询这个监督方式,解决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在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据悉,苍南县政府在接到质询案后,正着手进行调查和整改工作。(高友杰)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投出庄严的选票
  ——福建省村民自治建设十年纪实
  新华社记者许霆
  自一九八八年六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施行以来,福建省以大胆务实的实践,在全国村民自治建设中创下多个“第一”。
  福建省有自然村八点四万个,村委会一万五千零七十二个。一九八四年,福建省结合撤队建村进行了选举,一九八七年结合农村整党又进行了选举。两次选举虽然只停留在先选委员、再由委员推选主任或者先选代表、再由代表选举主任的间接选举上,但毕竟结束了村干部由上级任命的历史。
  为使农村民主选举走上法制化轨道,福建省分别于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两部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并举行了第三、四次选举,使福建省农民主动参与选举的民主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
  面对农村干部群众普遍存在的“不会自治”和“不能自治”的问题,宁化县有意识地选出不同类型的十个村作示范,取得经验后扩展到更多的村,以点带面全线推开。一九九○年四月,福建省总结推广了宁化县的经验,建立起一批能辐射和起示范作用的村民自治示范村,勾画出了全省村民自治的蓝图。
  一九九四年底,福建省第二轮村民自治示范工作会议在古田县召开,提出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建设标准,并要求全省每个行政村都要在二○○○年前完成自治建设任务。据统计,到去年底,福建省已有八千零二十七个村开展了二轮自治建设,二○○○年将全部完成任务。
  如今,在农村民主监督制度发源地的福建农村,“村务公开”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一九八九年在宁化县开始尝试实行的村务公开栏,也逐步成为村务公开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除了“公开村务”,福建省在建立村民评议干部制度中还要求每年各村要请村民代表对村委干部进行一次一分为二的民主评议,将村中掌握权力的村干部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福建省十年村民民主自治进程取得显著成效,化解了许多农村工作的难题,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建瓯市吉阳镇玉溪村的干部至今没有忘记这样两件事。一九八一年村干部决定花三千元盖一座厕所,村民们怀疑干部从中捞取好处,便将此事告到乡、县,上级多次派人调查,始终没有发现问题。一九九一年,村里投资三十万元盖礼堂,事前召开村民会议征求意见,工程实行公开投票,事后如实公布账目,群众很满意,没有一个人说三道四。这两件事使村干部悟出一个道理,办事公开,决策民主,是基层干部做好农村工作的现实选择。
  民主实践锻炼出一大批农村干部,使他们在村民自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增强了服务观念和公仆意识,一些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问题也逐步得到化解。龙岩市一千七百九十个村委会目前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的占百分之八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征兵、粮食征收等各项任务的占百分之九十七,平均每村为村民办实事五点二件。村民自治的实践,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热情,民主选举带来一大批能人,带动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振兴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五莲县邮电局山阳乡支局投递员迟玉才(左),当乡邮员21年,投递信函120多万件,报刊380多万份无一差错。这期间他骑坏了9辆自行车,走过的山路累计可绕地球6圈,不久前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图为他在山阳乡分山村询问村民意见。王辉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