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7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学会从世界的视角看中国
  浩茫
  当今世界格局的变化,正朝着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各国之间的合作互动已成为和平与发展的重要环节。处在世纪之交的中华民族,在图发展、求复兴,放眼世界的同时,也必须树立“世界意识”,强化“世界观念”,学会从世界的视角看中国,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从而使中国跻身于世界发展的潮流之中,并借助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乘上新世纪的知识经济之舟。
  学会从世界的视角看中国,这是当今世界时代潮流蓬勃发展的需要。我们所面对的世界,已经进入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时代。自一四九二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开始,五百多年来,随着工业文明的进步,人们对世界各国经济之间联系的认识不断深化。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趋势的分析中,就已经得出了资本主义时代世界已成为一个统一的、各方面相互联结的整体,人类世界进入了开放状态的结论。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随着以微电子技术为基础的世界新科技革命的兴起,经济全球化进程出现了日益加快的势头,特别是进入本世纪八十年代末以后,这一势头越来越猛。而去年七月发生的以泰铢贬值为发端的东南亚金融风波不仅至今未见终结,相反正在向世界许多地方蔓延,更是让人们目睹了经济全球化已把各国经济之间的联系紧密到了何种程度,从而真正体会到了当今世界经济舞台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深刻内涵。因此,走向经济全球化,这是“与世界接轨”所要走的必由之路,任何国家都不例外。面对如此蓬勃发展的时代潮流,对于正在通过改革开放以求民族复兴的中国来说,不仅应当自觉地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置于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大背景之下,而且更应当以把自己汇入经济全球化浪潮为契机,通过学习和强化“冲浪”的本领,让经济全球化浪潮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为此,我们必须着眼于中国与世界的互联互动这一大背景,开阔视野,把视角从国内引向世界,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去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
  学会从世界的视角看中国,必须注重从全球经济角度审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善于从全球着眼考虑与谋划我们自己的事情。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大大加深和加强了各国间的经济联系,深刻地改变着当代经济、社会生活和世界面貌。世界更加关注中国的发展,中国的发展也更离不开世界。正因为这样,无论是谋划整个国家的发展,还是谋划一个省、一个地区的发展,都必须自觉地将其放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来想问题、想办法。比如,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使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实,我们在考虑大到一个产业,小到一个产品的布局与发展战略时,就必须既考虑国内的情况,又考虑到国外同行的动态,以努力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只有这样,把中国的每一步发展都放在国际大格局中运筹帷幄,才能使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学会从世界的视角看中国,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做到头脑清醒,既看到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有利一面,又看到其不利的一面,心中有数,趋利避害。一方面,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推动科技、信息的迅速扩散,继续扩大世界市场,特别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增加,将带动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的转移,这些都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特别是金融资本国际化也潜伏着很大的风险,信息技术进入金融领域后,大大加快了外汇贸易和资金转移的速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动荡,可能引发一个地区乃至全球性的金融动荡。这就意味着为了防范金融风波的冲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努力提高引进外资的水平。
  总之,面对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兴起使整个世界的联系变得越来越紧密的现实,我们只有学会从世界的视角看中国,更加积极地参与进去,在参与过程中掌握主动权,才能使中华民族更好更快地发展起来。


第10版(理论)
专栏:

  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
  合作金融组织
  李守荣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农村金融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信用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无论是体制,还是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前农村信用社的特点及发展难点
  农村信用社遍布全国乡村集镇,总体规模庞大。但是,农村信用社的个体又很小,一般一个信用社只有职工三五人或十多人。农村信用社资金总额巨大,但是分散在五万多个信用社里,每个信用社的资金又很少,且很不均衡。一些信用社存贷款不过只有几十万元、百余万元,存贷款上千万元的信用社所占比重很小,有的信用社存贷款只有十多万元,资金力量单薄。在全国农村信用社中,资金营运收入不足以支持各项费用开支的占相当大的比重。然而,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及大中城市郊区的信用社,存款又很多,资金营运效益很好。
  农村信用社的这些特点,是由其性质、现行体制和所处的经济环境所决定的。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过不同的界定。1982年以前,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定为:既是合作金融组织,又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当时的指导思想是,要使农村信用社转化为农业银行的一个组成部分。1983年,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案,要求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为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必须具有“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农村信用社应当归信用社入股的社员所有,为社员服务,由社员管理,按合作社性质原则办社。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一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分设,成立信用联社,业务范围扩大;一部分农村信用社恢复了民主管理组织,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务管理委员会,存贷款业务有了发展。但是,这与把信用社办成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要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
  相当多的农村信用社背离了合作金融的性质,违背了主要为农民服务的发展方向。现在,很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务活动没有同广大社员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与社员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普遍不实行“利润返还”制度;社员对其所在的农村信用社的社务和经营活动没有决定权,想从信用社贷款很困难。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结构不合理,工商业贷款比重过大。一些富裕地区的信用社资金很多,主要是用于集镇和城市的工商业贷款,信用社实际上变成一般的商业银行机构。一些地区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营业所内实行“所社联营”办法,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营业机构。在中西部经济比较落后的农业地区,一些农村信用社虽然还保留合作金融组织的某些内容,实际上要依靠农业银行的资金支持才能维持,同社员没有什么联系,变成了完全依附于农业银行而生存的附属组织。而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与其自身改革存在许多矛盾,既不利于农业银行改进经营管理、向商业银行转化,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按合作制原则搞好自身建设和发展。
  由于农村信用社没有成为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国家对合作经济的一些优惠政策不能落实,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壮大。目前,农村信用社经营亏损面扩大,亏损额增加。过去一些业务量小、经济效益差的农村信用社,靠农业银行补贴过日子。现在,农村信用社同农业银行脱钩,已经不能再靠农业银行补贴过日子。如果不切实解决亏损问题,农村信用社是难以继续维持下去的。
  恢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性质
  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恢复其合作金融性质,这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更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按照合作制的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业务和办社方向。合作制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农村信用社由农民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只要坚持这几条原则,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就能保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体制、性质、服务对象等方面都不一样,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农村信用社要为全体社员提供有效、及时、方便、优惠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正确处理好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的关系。农村信用社要办成合作金融组织,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必须彻底改变长期形成的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改为平等互利、分工合作的同业关系。农村信用社要与农业银行脱钩,农村信用社要办成相对独立的合作金融组织,日常业务管理由县联社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督管理职能,由中央银行依法履行。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应当成立农村信用社自律组织,更好地维护农村信用社的自主权,促进农村信用社坚持为农业、农民服务的方针。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农村信用社以民主管理为基础,中央银行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可取选择。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国农村地广人多,尤其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差距很大。在经济发达地区,一些农村信用社对农民贷款很少,大量业务已转向城市和异地。这些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小商业银行。为了使这类农村信用社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更好地支持城乡一体化经济的发展,经过清产核资,应当及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按照国家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管理。而对于大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合作金融的方向,办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及其服务对象,决定了它的组织形式只能是众多的、小型的、分散的;必须深入村户,贴近农民,为社员提供及时、灵活的服务,方便社员了解经营状况,参与管理。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乡镇农村信用社可以参股组成县联社,帮助解决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共同需要解决而单个农村信用社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实际上,现在很多县已成立了县联社。
  任何一种新的经营组织没有一定制度的维护和依法管理,是难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对于符合合作金融组织标准的农村信用社,国家在财税、信贷、利率等方面,应当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加以扶持。同时,国家要尽快颁布有关农村信用社法律,从法律上明确其性质,依法规范其各项业务活动。


第10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发展经济为何要反走私
  周天勇
  最近,在全国迅速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对于保持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持续增长,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党治政,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然而,一些同志认为,走私使我国居民买到便宜的外国产品,减少了支出,增加了国内财富,何乐而不为呢?这是一种模糊认识。实际上,走私作为一种非法经济活动,对进口国的经济运行和增长都具有极其严重的危害。
  首先,严重的走私活动将导致进口国供给过剩并陷入经济萧条局面。从经济运行的角度看,走私商品对于进口国来说是增加总供给。在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如果任其走私商品,将会使总供给更加过剩,致使国民经济陷入程度不同的萧条状态。目前,全球从初级产品,到初级加工工业产品,再到高级加工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都大大过剩。因此,在工业化和正在工业化的国家里,其国民经济运行中总供给与总需求能不能平衡,主要不是取决于产品的进口,而是取决于其相当一部分产品能不能出口。如果一个国家总供给已经大于总需求,出口不畅,反而有大量的走私商品非法进口,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会出现产品大量积压、生产能力闲置、通货紧缩、物价低迷、生产和商业企业无利可图的萧条局面。从1997年开始,我国国民经济运行就出现了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苗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非法走私活动猖獗,大量非法走私商品消耗了国内正常的投资和消费需求。
  其次,走私商品大量进入我国,影响国内需求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影响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是由供给推动和需求拉动实现的,出口需求是总需求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走私商品进口,既不是国内生产能力的增加,也没有创造出口需求,还平衡和挤用了国内需求,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亚洲一些国家近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慢,与出口受阻和进口过多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亚洲金融危机持续影响的今天,严厉打击走私商品进口,维护国内需求拉动、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和支持人民币不贬值政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再次,走私活动猖獗,冲击了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当前,一些企业开工不足,生产经营困难,就业机会减少和下岗职工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与走私商品挤占部分国内市场有关。走私商品由于没有关税障碍,除了获得可观的利润外,还可以低价与国内企业在市场上进行竞争。各种走私商品大规模低价倾销,导致国内相关产品市场饱和、销售困难,许多企业不得不放空生产能力,减少产量,甚至一些企业关门停产,从而使全国的就业机会不但不能增加,反而导致一些正常在岗的职工失去就业机会。
  第四,走私猖獗还带来其他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一是国家税款流失严重。供给品不论是国内生产,还是国外进口,都要交纳有关税收。而走私商品不通过海关进口,使国家丧失了大量的关税。二是阻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使一些地方、单位政令不通,助长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三是腐蚀干部,败坏社会风气,诱发大量刑事犯罪;一些部门、机关、单位出于小团体的局部利益,走私、护私盛行。尤其是一些地方的党政军机关和执法、司法部门的挂靠机构和人员参与走私,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四是毒品、黄色影像制品等随走私商品流入我国。
  走私活动如果继续泛滥下去,任其蔓延下去,不仅会搞垮我们的经济,而且会搞垮我们的政权,搞垮我们的党。因而,反走私既是一场维护我国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持续增长的经济斗争,也是一场维护我们国家政权的重大政治斗争。


第10版(理论)
专栏:

  原则性是领导工作第一位的
  邵景均
  内容提要:●坚持原则,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这是党性的最高原则,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原则性是第一位的。
  ●领导干部要坚持社会主义宪法原则、一般领导和管理原则,以及具体管理原则。在领导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人民满意原则,坚持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法治原则。
  ●领导干部要增强原则性,必须具有正确的领导目的、正确的领导价值观,能够正确认识领导规律。领导干部要敢于挺身而出,制止违法乱纪、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言行;同时,要积极投身于创造性的领导实践中去。
  领导干部坚持原则十分重要
  江泽民同志针对现阶段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的现状,明确指出:“坚持原则,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这是党性的最高原则。邓小平同志讲,领导工作要有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原则性是第一位的。”这个要求和论断,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和理论价值。
  任何一个有作为的领导集团,为了实现其领导目的,保持正常的领导秩序,总是要确定一系列原则,用它来引导、约束和规范领导行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我们党的原则是建立在无产阶级革命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基础上的,以广大干部自觉执行为显著特点,因而具有前所未有的真实性,显示了原则的巨大威力。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是我们党的原则的胜利,是广大领导干部原则性的胜利。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干部坚持原则是十分重要的。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却缺少应有的原则性。有的对党的原则不学习、不研究,一事当前讲的是关系、面子和个人的好处,而不讲原则;有的私欲膨胀,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不惜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违背“党性的最高原则”;有的唯利是图,拿原则作交易,搞“权权交易”或“权钱交易”,玷污原则的纯洁性;有的大权在握,一意孤行,不顾党纪国法,也不把领导集体的其他成员放在眼里,肆意践踏法治原则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等等。这些行为造成了严重恶果,极大地破坏了党和人民的鱼水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不解决好领导干部讲原则的问题,那么就很难解决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其他问题。这一点,理应引起全党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领导干部要坚持的是一个原则体系
  讲原则,必须明确所要坚持的是什么原则。现代社会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党和政府的领导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社会等各个领域,以及组织、决策、人事、信息、财务等各个方面,而原则是办事情的规范化要求和依据。因此,领导干部所要坚持的原则不可能只是一条两条,而是一个原则体系。这一体系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社会主义宪法原则。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原则是一切领导工作的最高原则。其中主要是共产党领导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个层次是一般领导和管理原则,如法制化原则,科学化原则,系统化原则,标准化原则等。它是从总体上提出所有领导阶段、环节和方面都必须遵循的规则。第三个层次是具体管理原则。它是针对某一个具体部门、领域、环节的原则,具有技术规范性质。如组织、决策原则及工业、农业管理原则等。这三个层次的原则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具体原则,领导和管理就无法进行;没有最高原则和一般原则,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和轨道。在领导工作中,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必须坚持人民满意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社会主义干部的根本属性是“社会的负责的公仆”。因此,领导干部的一切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千方百计地让人民满意。人民满意原则,是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在领导工作中的具体化,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邓小平提出,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讲的就是这个原则。回顾一下历史,我们党在各个时期的工作落脚点,无不是为了人民的满意。民主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抗日救国,“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是如此;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使人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和共同富裕,也是如此。基层领导干部离群众最近,同群众面对面地打交道,其工作情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愿望,因此更要把人民满意原则时刻放在心中。坚持人民满意原则,就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了解民心,坚持为群众办好事而不办坏事,切实把好事办好。
  在领导系统中,必须坚持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原则。现代各级领导组织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其中的任何领导集体、领导干部的行为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具有系统行为的性质。如果离开领导系统的运行轨道,领导行为就会走上邪路,无法实现正确的领导目的。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切活动必须有利于实现领导系统的整体效能,坚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干部都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提倡照抄照搬,而是要维护中央的权威,服从中央的指挥,把中央精神体现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实事求是地做好工作。
  在领导集体内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领导,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领导方式。要使领导集体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坚持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一方面体现了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另一方面又能够把大多数人的意志集中起来,形成权威,提高领导工作效率。从领导班子的建设来看,只有依靠民主集中制,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一班人”的聪明才智和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我们党在总结“文化大革命”教训的时候,突出地论述了领导干部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必然招致严重的后果。能否正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关键在于“一把手”。“一把手”要发扬民主作风,努力营造一个民主、宽松、和谐的环境,鼓励大家开动脑筋,讲心里话;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有魄力团结和引导领导班子“一班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提高领导工作效能。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法治原则。领导干部承担着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靠“人治”是搞不好现代社会管理的。邓小平同志领导我们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后,坚决反对那种不讲民主、不讲法制的做法,大力提倡法治。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具有深远的意义。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依法进行社会管理。
  领导干部原则性具有多重成因
  为什么在领导实践中有的干部讲原则,而有的干部不讲原则呢?这就需要搞清楚领导干部原则性的成因。主要是:
  正确的领导目的。“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这同样是适用于领导领域的真理性论断。所谓“根本”,就是说有关领导工作的一切问题,包括原则的确定和实行,都是从“为什么人”这个问题派生或延伸出来的。我们党的一系列原则之所以是正确的,焦裕禄、孔繁森等之所以成为坚持原则的好干部,从根本上说完全是“为人民”所致。反观像陈希同、王宝森那样的人,他们当领导干部完全是为了个人和自己那个“小圈圈”的私利,因而从根本上与党的原则处于对立状态。讲领导干部的原则性,首先就得认真地看一看他的领导目的是什么,到底是“为谁当官”、“为谁掌权”。
  正确的领导价值观。领导是一种功利性很强的社会实践活动,始终离不开实践者对领导价值的判断和取向。“当什么样的领导干部最值得?”这种价值观直接影响和制约着领导干部重视什么、轻视什么、做什么、不做什么以及怎么做。有些领导干部缺乏正确的价值观,所以当坚持原则可能会触及某些人利益的时候,或者可能迫使自己付出某种代价的时候,或者有一定风险的时候,便会在原则面前退缩。作为领导干部,既然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走上了领导岗位,就应当懂得人生价值的要义在于对人民和社会进步事业无私奉献,使自己成为正一方民风、富一方百姓的政治家,清正廉洁、为民造福的人民公仆,任人唯贤、远见卓识的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
  正确认识领导规律。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原则并不是“想”坚持就一定能坚持,还要看对原则认识的程度和理解的深度;只有从规律的层面上认识和把握原则,才能提高坚持原则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党的正确原则是对领导规律的正确反映。如果对原则背后的规律缺乏正确认识,那么在执行原则过程中就很难避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顾此而失彼”等现象,进而表现出某种动摇性、软弱性。有些领导干部在坚持原则方面之所以有很高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实现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的高度统一,“随心所欲不逾矩”,归根结底是因为对原则背后的规律有较深刻的认识。因此,我们不能认为原则是人定的,规律是客观的,二者没有什么关系;一定要看到,违背正确的原则就是违背规律,而违背规律是不能不受到惩罚的。
  领导目的、领导价值观和领导规律具有内在联系,共同决定着领导干部的原则性。增强原则性,必须在解决这些根本问题上下功夫。
  领导干部原则性体现在创造性实践中
  领导干部有没有原则性,原则性强不强,只能靠领导实践来检验。过去有一种认识,说哪一位干部原则性强,就是板着面孔说“不”。的确,当有人违法乱纪、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时候,领导干部敢于挺身而出说“不”,无疑是原则性强的表现,这在当前是非常需要的。但是,仅仅会说“不”是不够的。领导的根本职责是率领并引导群众朝着社会进步的方向前进,本质是创新的。因此,领导干部的原则性必然体现在创造性的领导实践中。努力创造,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经验的重要总结。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们的改革创新是空前的,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和经济社会发展也是空前的,充分地表现了党的原则的巨大威力。虽然,创造性实践蕴涵着一定的风险,但它却是有价值的实践,能产生社会进步效益。如果我们不敢改革和创新,仍然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左”的圈子里打转转,所谓的原则性往往会被扭曲。讲原则,就必须有创新和进步;因循守旧、停滞不前是没有资格谈论原则性的。
  当前,按照社会主义原则进行创造性的领导实践,“首先是解放思想”,敢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领导,就是要解决问题。对应该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而不去努力解决,是领导干部缺少原则性的表现,是领导干部的失职行为。目前,各地都有许多新问题亟待解决,有作为的领导干部要把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看做是创造的机遇、成功的召唤,是创造性实践的最佳着力点;而在困难和问题面前畏缩不前,是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不强和无所作为的表现。创造性实践,不单单是领导干部的事,它首先和主要是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领导干部只要真心实意地依靠群众,就能够创造出辉煌的领导业绩,实现领导干部原则性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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