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曲艺节上品相声:无滋无味
  本报记者 刘玉琴
  曾给人们带来无数会心笑声的相声,近年来逐渐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在刚刚结束的中国第三届曲艺节上,参加展演的五十多个曲种的八十多个节目中,相声占了将近一半。尽管这些相声多由明星、笑星、大腕担纲演出,但是却让人笑不起来,专家和观众深感失望。
  “越是腕越没段”
  几年举办一次的曲艺节,是展示曲艺界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的艺术盛会。本届曲艺节上,数十位当今知名相声演员先后登场。本以为会新作迭出,精品纷呈,但实际上除了少部分新作佳作之外,大多数名家没有新段子,缺少精段子,代表人物没有拿出令观众叫好之作。
  《侯氏发声法》、《共同举杯》、《考演员》、《相声精粹》、《戏说》、《戏与歌》、《肉兜》、《问路》等,有的是十几年前的作品,节目太老;有的缺乏艺术形象和曲折含蓄,与生活相距较远;有的甚至粗俗无聊,比如拿自己的搭档“开涮”,或靠说正反话、结巴语、人的残疾缺陷等来抖“包袱”,观众兴味索然。一位老曲艺家一针见血地批评:“越是腕越没段。”
  曲艺节是全国性艺术节,曲艺节的相声水准如同一面镜子,从中真实折射出我国相声领域令人尴尬的现状。相声跌入低谷已成为明摆着的事实。
  作者屈指可数
  现在的问题是,相声领域表演人才不缺———一茬又一茬的艺术人才不断脱颖而出;而创作人员却日见稀少,难以寻觅。目前,可以写相声的作家在全国已是屈指可数。为何创作人员这么少?因为相声创作太难。相声是语言艺术,要有绝妙的“包袱”,善于制造笑料,要在轻松诙谐中展示出深刻的主题,闪现智慧的火花。我国六十年代第一个大学毕业从事相声表演创作、现为湖北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夏雨田,说自己写过相声、小说、报告文学、剧本,他认为写相声最难,“写到第五十个才有可能在舞台上立起来”。许多人知难而退了。
  相声作者既不容易出名也不容易得利。作者花费九牛二虎之力,研磨一年半载创作出的作品,稿费最多二三百元,而演员上台演几分钟却可能一举成名,常演不衰,知名演员每次演出的出场费、劳务费可谓成千上万。一个节目引起轰动,出名的是演员,没人知道谁是作者。这也是相声作者相继改行、后继乏人的原因。
  演员心浮气躁
  曲艺节期间,演员们大多行色匆匆。有节目的时候赶过来,只演很少几场便迅速飞走,赶赴异地演出或录音。这也难怪,客观上,各种电视晚会和文艺演出都要相声出场,他们不得不忙;主观上,受商品经济的刺激,公司要开,生意要做,穴要走,场要赶,名与利皆割舍不下,无暇顾及艺术上的精雕细刻,演出质量不高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夏雨田忧虑地说,面对相声如此境况,不少演员仍自我感觉良好,洋洋自得,看不出有压力感、紧迫感,这才是最可悲的。从事相声研究已几十年的南开大学教授薛宝琨认为,过去的相声演员每人至少要会一二百个段子才能在地摊上从早演到晚,勉强维持生活,现在的演员一个节目立住了,观众认可了,就一遍又一遍地简单重复,反正一个节目演一辈子十二亿人还看不过来呢,再说钱又不少挣。
  沈阳军区老艺术家朱光斗感慨地说,演员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外界应给予正常的批评。现在评论界风气不好,赞扬捧场的多,说坏挑刺的少,研讨会都是“研好会”,这对演员成长极为不利。健康有力的文艺批评,是发展文艺事业的重要推动力,而相声在这方面是薄弱环节。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近些年,不少出版单位被种种官司缠扰,常常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闹闹哄哄,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
  出版“门前”官司多
  张学军 楚旌
  演员王铁成前不久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作家出版社丢失了他的珍贵资料(包括张学良夫妇签名赠书一本)。他说他的目的不是索取什么赔偿,而是想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使此类事情不要再发生在别人身上。作者与出版社之间的版权关系一直是个相当难缠的问题,事例也很多,比如歌唱家姜嘉锵与北京青少年音像出版社因出版合同纠纷对簿公堂,姜嘉锵告音像出版社未经许可制作激光唱盘,且制作的录音带质量低劣,不但无法使用,而且给原告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孙敬修老人的著作权继承人孙金朱和肖君成前些日子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侵犯孙敬修作品的著作权、姓名权和肖像权,以及肖君成作品的著作权;戴兵告歌手高枫和星工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侵犯其个人著作权;《浏阳河》作者徐叔华已为自己的著作权与几家出版单位打了九场官司,估计还要打下去……究竟谁是谁非,当然尚待法院判决,但出版单位为什么总和作者产生矛盾,而且非上法庭不可?
  书稿被丢失
  稿酬闹纠纷
  遗失作者书稿的现象几乎在各个出版社都发生过。以前,人们不注重经济利益,出版社向作者检讨一下也就过去了,但现在,作者的经济意识不断增强,开始索要出版社的赔偿。对于一般的稿件丢失,出版社可以在经济上给作者以弥补,但有些珍贵资料、图片,比如齐白石的书画、黄宗江的照片、张学良夫妇的签名资料,作者只有这一份资料,丢了,作品不能面世,不能发行,不仅仅是一个著作权被侵犯的问题,还有稿费、印数稿酬等一系列问题,赔偿多少才合适呢?
  出版社少给、拖延作者稿费的现象也常常发生。1990年我国出台了《书籍稿酬暂行规定》,以著作稿为例,作者的一般著作稿为每千字十至三十元人民币,学术价值特别高的稿费可提高到每千字四十元,印数稿酬是每印一万册给百分之八的印数稿酬。比如十万字的著作稿,作者可拿三千元的基本稿酬,另外可拿基本稿酬百分之八的印数稿酬二百四十元,共计三千二百四十元。如再加印,则不再付给作者基本稿酬,而只付印数稿酬。1991年我国重新规定,书籍著作稿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采取双方自愿的形式。这样,无形中出版社有空可钻了。出版社在与作者所签的合同上写“稿费从优”、“高稿酬”,作者以为真的是高稿酬,而实际上出版社常常每千字只付给十至二十元。作者将主要精力放在创作方面,对于版权问题不甚了解,相比之下,出版社对此倒是非常精通,对付这样一般的问题可谓游刃有余,知道如何“似是而非”地去和作者签订合同。
  另外,从1990年到现在,我国书价大体涨了三倍,出版社的利润也随之增长,稿费却分文未变。举个例子,1991年卖三点三元的书,现在能够卖到十元,一本价钱相差六点七元,一万本相差六点七万元。而作者的稿酬、印数稿酬原封不动。这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作品被阉割
  书号做买卖
  平日逛书摊,触目可见畸爱、裸尸之类,血淋淋的封面、赤裸裸的标题让人耳热心跳,继而惊异:这些都够得上“三级”的书怎么能公开发行呢?翻开一看,发现内容其实并非如此。原来这是出版社、书商的促销手段。一本平平常常的破案小说、爱情故事或毫不相干的内容经过包装,立刻产生轰动,变得“够刺激”、“够煽情”。一般作者出于对出版社的信任,会将书的封面交出版社设计,然而,再平庸的作者也不会愿意自己的作品被如此包装。在作品完整权问题上,作者与出版社免不了发生龃龉。非但他们,那被乱改书名的《水浒传》作者施耐庵,恐怕也要钻出坟墓愤而起诉了。
  出版社步入市场经济,虽然不是完全的,但也要独立经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依靠国家拨款,因此常常是什么书畅销出什么书。那些不畅销的尤其是专业的学术著作备受冷落,即使是专门的学术著作出版社,对学术书的出版也是非常有选择而且是有限的。由于国家对出版业的严格把握,只有经批准的出版社才有出书资格。这个资格具体说其实就是“书号”,有了书号才能出书,否则就是非法出版物。于是出现了作者与出版社“协作出版”的现象。即由出版社提供书号并对书稿进行审校把关,作者以包销的形式提供出版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在出版社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协作出版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作者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新办法出现的同时必定会有杂质滋生,由协作出版又衍生出“买卖书号”。有的出版社干脆只提供一个书号,对书籍的编审、印刷、出版等不再理会。对于一些经营不善的出版社,几万块钱卖一个书号成了生财之路。但由于出版社放弃了对书籍的出版责任,书的质量之低劣也就可想而知,甚至一些非法内容也乘虚而入。针对这一现象,新闻出版署专门规定,禁止买卖书号。但协作出版与买卖书号的区别并不那么清晰,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出版社采用“体内循环”之法,让出资方先把账打到出版社,获利后再将账转出,形式上看起来同协作出版一样。
  以上两种出书方式的一个共同后遗症就是版权问题。如果作品被侵权,作者当然要求追究,不过书是以出版社的名义出的,按理出版社应具有书的版权,上告法庭的除了作者还应有出版社。然而,实际上也许出版社什么都不知道。
  根据以上现象,我们不难发现,在出版社与作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很多无法避免的矛盾,有些不是靠协调能够解决的。有经验的人会提醒作者在印书之前一定要了解有关法律,合同尽量写得详细一些,可以预防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但这仍然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据我们所知,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条文来解决作者与出版单位间的纠纷。《著作权法》涉及的是著作权问题,1997年1月由国务院发布、新闻出版署制定的《出版管理条例》是对出版社的建立、管理及所承担的出版责任等问题的规定,其性质只是行政法规。据悉,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正就《著作权法》进行司法解释的讨论,其中包括书稿丢失等问题,不知作者与出版单位间的全部问题能否都被作为此次讨论的议题?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文化漫笔

  请尊重古人
  谢志伟
 引发这个感触,是因为目下在有些古代题材的艺术创作中,不是认真地研究历史,而是试图以走“捷径”的方式一鸣惊人,以致闹出不少荒唐之举。
  《红楼梦》是我国杰出的古典小说,作者曹雪芹著此书可谓“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可是,就是这么一位令人敬仰的文学大师,在今人所写的一本书中,却被描绘成一个勾结情人用丹砂毒死“情敌”雍正的疯狂报复者。这种“走火入魔”的“研究”岂止给读者造成视觉的污染,简直是在亵渎古人。就连为红学研究留下珍贵“脂批”的脂砚斋也不能幸免,在某作家的大作中被贬为“一个表面高雅实质低级的文坛骗子”。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也有相似遭遇,他因在《追欢偶作》中赋有“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的诗句而被施以“老流氓”、“老淫棍”之类的恶语攻击。姑且不论揪人者的“解法”是否正确无误,仅观其“以偏概全,出笔成脏”的学术态度,无论如何令人不敢苟同,况且白老先生还为我们留下了《古原草》、《长恨歌》、《琵琶行》、《卖炭翁》等千古不朽的诗篇。
  演艺界对拍古装戏历来情有独钟,但因尺度把握不当或囿于编导的学识而迭出“愚今薄古”的迹象。在某些编导的“创意”下,明代书画家唐伯虎摇身一变,在《唐伯虎点秋香》一片中成了武林高手;北宋政治家寇准的籍贯“一不小心”被《寇老西儿》明目张胆地从陕西“乔迁”到了山西。更有甚者,汤显祖的《牡丹亭》问世一百周年,昆曲《牡丹亭》却成了另一副模样。
  受地域、时代和社会风气的局限,古人留给今人的缺憾固然在所难免,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轻薄乃至厚诬古人。任何违背历史真实和以哗众取宠方式不切实际评价或反映古人的作品,注定经受不住时间的检验。既然古人曾经为我国的历史文化长卷抒写下不容替代的光彩篇章,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对他们多一些尊重呢?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吸毒,与死神亲吻
  本报记者 刘琼
  吸毒成瘾的生意人吴天福在缕缕青烟中将钱烧成灰,自己也烧成活鬼,妻女随之跌落吸毒的深渊。在公安干警帮助下,全家人才得以在戒毒所团圆。当贩毒者落入法网时,剧场里突然爆发一阵掌声,许多观众边笑边体味着一种别样的苦涩。这是上海青艺滑稽剧团排演的滑稽剧《害你没商量》演出实况。演出结束,团长张古华意犹未尽地告诉记者,7月下旬晋京演出五场,剧场效果一场比一场好,观众的情绪反过来再教育演员,双方的对接点是对毒品危害的痛恨。
  毒品近年来在我国迅速蔓延,打击和防范毒品的形势严峻。通过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展示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在宣传上打好禁毒战,是广大文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1997年初,上海青艺滑稽剧团意识到“禁毒”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题材,排演这样的戏很可能“名(社会效益)利(经济效益)双收”,率先与上海市公安局签约合作。下戒毒所,跑禁毒办,看录像,读资料,与吸毒者谈心,演员在“体验毒品”。他们了解得越多,心情就越沉重,宣传禁毒的社会责任感就越强烈。许多演员都说,看到吸毒者的痛苦和悔疚,靠戏赚钱的想法越来越淡,只想多演、演好,盼望人们看完戏能够远离毒品。
  在上海市第一收容教育所礼堂演出,台下流泪的学员中有一位青年妇女尤其引人瞩目。这位原上海第四人民医院护士长哭诉,自己和丈夫出于好奇误吸了毒品,不知道未成年的女儿是否也如剧中的吴蝶正流离失所在街头。其实,几乎每一个吸毒人都有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心中装满了这些故事,未曾演戏已先受教育:吸一次毒意味着终身戒不了毒,因为毒瘾可戒,心瘾戒不了。因此,塑造吴天福时,演员着力表现主人公尽管爱母亲和妻女却无法克制地变卖她们的钱财乃至肉体以换取毒品的复杂性。扮演傻子成龙的演员感叹,毒品如此毁灭人的精神和灵魂,自己永远不会去碰毒品。
  自从去年8月份在上海首演以来,该剧一再重演,迄今已演满一百七十场。这个数字即便对任何一个国家大剧院来说,也是稀罕的。导演雷国华是上海人艺的首席导演,在《害你没商量》中,她完成了对悲剧题材和喜剧形式完美结合的探索。她认为,该剧之所以受欢迎,除了艺术形式上的喜闻乐见外,更得力于题材的现实意义,因为吸毒就是与死神亲吻,禁毒已刻不容缓。(附图片)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深藏在河谷下面的潜流——汪俊
  尚敬
  作为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的研究生,汪俊一九八九年排练了他第一个话剧。当时他是去湖北做毕业实习,踌躇满志,有太多的想法要告诉别人。他不停地给演员说戏、讲剧本。说了一个月后,那戏夭折了。事情似乎很滑稽,汪俊说他至今也没弄明白那戏为什么就没排成。
  十年过去了。十年后的情形就大不一样了。作为总政歌剧团的导演,汪俊把他的艺术才情化作沉静的睿智。在排练场他收敛起平日的慵懒,娓娓道来,和风细语,像个温和的大男孩。他的准确与细腻的艺术感觉赢得了全体演员的信赖。在经历了半年多的打磨之后,大型历史歌剧《屈原》在首都舞台上与观众见面了。尽管在此之前汪俊曾执导过歌剧《党的女儿》、《芦花白·木棉红》,并分别获得了文华大奖、“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但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屈原》都显得更为成熟与重要。对于屈原,汪俊这样说:他不是一个迂腐的、只会仰天悲叹的诗人。他是一个有血性的革新者,是一个浑身充满了创造力、幻想和生命激情的人,是一个不屈服的斗士。他与历代有抱负的知识分子一样,近乎痴狂地想看到国家的强盛并为之赴汤蹈火。
  《屈原》的演出成功使汪俊如释重负。他坦言排歌剧很累,并且常常伴随着悲壮感。因为付出的劳动与观众的数量往往无法构成比例。为此他也常出去做些别的事情,比如拍电视剧,用他的话说“不能一条道走到黑”。汪俊的确也导过几部不错的电视剧,像《若男和她的儿女们》、《别说再见》等。
  做导演之前,汪俊曾经是一个演员。在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三年期间,他是解放军艺术学院戏剧系优秀学生:白面书生,干干净净,可是却连连扮演身负重任的我军干部。毕业后他被分到南京军区前线话剧团。从此他在舞台上在电视里演过各种各样的好人:指导员、科技工作者,还有人民教师。可生活中偶尔让人能认出他来却是因为电视剧《杨乃武与小白菜》里的那个恶公子刘子和。由此有朋友戏称他为“纯情恶少”。在谈到为什么不想当演员时,汪俊只说他不愿听别人在他面前吆喝。
  和当今身处巅峰状态的导演相比,汪俊更像是深藏在河谷下面的潜流。他认为,应该以朴素方式表达对艺术和生活的认识。(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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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杂议荧屏

  喧宾夺主的《汉宫飞燕》
  孙焕英
  赵飞燕,汉成帝之后,传说她身轻如燕,擅作掌上舞。而一生坎坷,大起大落,在宫廷的权力斗争中失败,被贬为庶人,后绝望而自杀。这是中国古代皇权、男权社会的悲剧人物,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艺术性。
  《汉宫飞燕》,顾名思义自然应该以赵飞燕的人、舞、事为主要表现内容,但是这部连续剧却对这些主要素材全部忽视了。
  中国汉代的舞蹈艺术,在剧中可以说是没有一处很好表现,只有那么几次象征性的花架子。应该是作品中心的赵飞燕的爱情悲剧,却只拍了些床上戏。赵飞燕的最大悲剧,是她在皇权斗争中成了一个无辜的牺牲品,这一段历史是赵飞燕剧的悲剧高潮,而在《汉宫飞燕》中却删而不提,只是以自杀一笔带过。剧中另一个汉宫人物,作品却下了最大的功夫,花了最大的篇幅,实际上已经成为《汉宫飞燕》剧中的头号人物,她,就是赵飞燕的妹妹赵合德。你看,从她代姊进宫,弄权争宠到把整个的大汉宫廷闹得鸡犬不宁,对她的所思所想、所言所行,几无一漏,还渲染到家。三十集的连续剧,几乎集集都是她在独领风骚。赵飞燕只不过是赵合德的陪衬,只不过是为了塑造赵合德这一人物形象的一份素材。试想,考生们如果作文跑了题,如果试唱跑了调,那他们肯定会落榜的;而我们的影视作品跑了题,跑了调,却可以照演不误。这标准,也太不严格了吧!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荷花奖”舞蹈即将巡演
  不久前结束的首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评奖,是我国舞坛的一大盛会,反响强烈,水平很高。中国舞蹈家协会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专门组织巡演团,将获奖作品送往各地,包括金奖作品《走·跑·跳》、《阿惹妞》、《踏歌》以及摘取表演金牌的山羽中、姜铁红等青年舞蹈家,也有《旦角》、《萋萋长亭》、《牛背摇篮》、《川江·女人》等。歌唱演员刘斌等也将随团前往。首轮演出8月中旬在石家庄、济南和青岛举行。
  (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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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岳阳图书城开业
  适值’98岳阳国际龙舟节期间,岳阳图书城隆重开业。该市场首期竣工营业面积1.8万平方米,共360个铺面。第二期工程还将建成240个铺面,总面积目前尚属同行业全国最大。这个市场的建成开业,为进一步发掘岳阳历史文化遗产,确立岳阳的历史文化名城地位,促进岳阳的造纸、印刷、旅游服务和房地产业,形成全国图书集散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钟光荣)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等“段子” 徐鹏飞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法院门前“出版”多 夏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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