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25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分组审议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刘思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继续分组审议法律草案。在审议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经过全民讨论,修订草案基本吸收了各方面意见,比初审时有了很大改进。
  多数委员认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突出了土地规划、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以及国家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等内容。许多委员同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
  “占多少、垦多少”,是修订草案对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规定的一项原则。一些委员认为,这一规定很必要,但操作应该慎重。蒋树声委员建议应由中央政府或省政府先制定垦地规划,确定每年垦地的总量,然后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决定哪些项目可以立项、占地及占地多少。洪绂曾委员说,有些地方第一年开垦,第二年抛荒,甚至异地开垦,破坏林地、草原,加剧生态恶化,法律对此应有禁止性规定。谢非副委员长认为,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作特殊处理。
  一些委员提出,土地开发与使用应该注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周光召副委员长说,开垦荒地必须先经科学论证,以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曲格平委员建议,修订草案中有关耕地总量不减少的规定应改为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以避免毁草原造田、毁林造田、围海造田等。
  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审批权,是许多委员的看法。杨兴富委员说,现在农村乱批宅基地的现象很严重,应该规定一户有宅基地的,不得再批宅基地。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凌伯棠说,土地使用的批准权限漏洞很多。有的不是国家征用土地的,却打着国家的旗号,用优惠的方法获取土地使用权。修订草案规定500亩以上由国务院审批,实际工作中,有的就一次批495亩,多批几次。草案应严格规定,堵住漏洞,防止化整为零多占乱用土地。王永宁委员则提出,土地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批地或违法剥夺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的,应明确法律责任。
  还有的委员提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和范围应更明确,土地的使用、征用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规定,对少数民族地区和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有特殊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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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财政部报告去年中央决算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举行的全体会议上作《关于1997年中央财政决算的报告》,提请会议审查。
  项怀诚说,1997年中央财政总收入483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长13.3%。中央财政总支出5389.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10.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558.45亿元,比预算确定的赤字数额减少11.55亿元。
  项怀诚说,1997年中央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结果是好的,较好地实现了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收入在连续四年较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并逐步呈现出多元化增长格局,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继续有所提高。与此同时,财政支出总量得到控制,支出增幅继续低于收入增幅,支出结构有所改善,重点增加了教育、科学、粮食储备费用、扶贫和国家政权建设方面的投入。中央财政赤字进一步压缩。预算超收部分根据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主要用于增加粮食补贴、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减少财政赤字等方面。
  项怀诚说,1997年中央财政债务收入2476.8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8.37亿元,用于弥补当年财政赤字558.45亿元。1997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与3月份向全国人大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没有变化。
  会上,项怀诚还简要报告了今年前5个月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他说,1至5月份,全国财政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7.7%,全国财政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12.8%。预算执行情况不够理想,财政形势比较严峻。究其原因,既有征收管理不严、税收拖欠较多的问题,也有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趋缓的影响,还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制约。总的看,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已经明显地反映到预算执行中来。
  项怀诚最后说,今年的国家预算能否顺利执行,直接关系着各项改革和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下半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预算任务完成。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增加基础设施投资,扩大内需,增加科技、教育投入,促进经济增长,确保实现今年经济增长8%的目标。要增加粮食风险基金,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追加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补助,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某些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支持外贸扩大出口。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坚决打击偷税骗税,努力完成预算收入任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对各种收费规范管理的改革步伐。对于预算超收的部分,要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用于教育、科技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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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审计署报告去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今天表示,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中央预算任务。
  受国务院委托,李金华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的全体会议上,报告了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李金华说,1997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实现了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和宏观调控的各项目标,既保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又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基本保证了国家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发布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规定,从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审计署对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财政部具体组织执行中央预算情况,18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税收征管情况,海关总署19个直属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中央国库18个分库办理中央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了国务院40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此外,审计署还对中央扶贫专项资金等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李金华说,从审计情况看,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中央预算任务。中央财政总收入完成预算的101.6%,财政总支出完成预算的101.2%,赤字比预算确定的数额减少11.55亿元。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部门执行国家财税法规不够严格,预算收支管理不够规范,有的收支列报不实,有的预算收入征缴不力,一些地方和部门违反规定减免税收,造成中央收入流失等。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审计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作了处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谈到对财政部的审计,李金华说,1997年,财政部继续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在加强预算管理,组织预算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组织执行1997年中央预算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冲退上交利润和所得税收入解决应由预算安排的支出;建设性预算留有部分待分配资金;未及时批复企业决算,造成企业拖欠应缴预算收入;自行增加对地方的税收返还;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关于对国家税务局、海关和中央国库系统的审计,李金华说,1997年,国家税务局系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税收增长幅度再次超过经济增长幅度。但税收征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政府和国税部门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税,一些国税部门少征、漏征税款,对违规避税行为制止不力,以及混淆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人为调节税收收入等问题。审计署对此已作出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予以警告。凡地方政府开政策口子的,限期予以改正;凡国税部门越权违规减免税和缓税以及少征、漏征税款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于1998年9月底前补征入库;凡混淆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影响中央税收收入的,限期调整缴入中央金库。
  李金华说,1997年,海关系统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综合治税,关税收入超额完成任务。但在关税征管中还存在征缴不力,后续监管不严,少征和漏征税款等问题。这次审计查出违反税收法规金额6.38亿元。审计署对这些问题已作出处理。对应征未征、缓征和越权违规减免税的,要限期于1998年上半年补征入库;对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监管不严造成税收流失的,必须按照规定补征入库。
  李金华说,1997年,中央国库系统加强国库监管,完成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解和支拨任务。但在监管中还存在收入级次审核不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退库,延解积压财政库款等问题。这次审计中央国库18个分库,查出违反国库管理制度金额7.30亿元,其中影响中央收入4.04亿元。对这些问题审计署已作出处理。凡将中央收入转为地方收入的,必须于1998年上半年调整缴入中央金库,各级国库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解和划转财政库款,不得延解积压。中国人民银行要严格按照审计决定,认真组织落实。
  李金华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精神,1997年,审计署组织对592个国定贫困县1994至1996年中央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查出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和违规发放贷款21.91亿元,部分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39.53亿元,部分贫困县扶贫贷款逾期没有收回11.31亿元,占应收回贷款的74%。按照《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要求,中央扶贫资金应全部用于国定贫困县;扶贫贷款应主要用于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养业。1994至1996年中央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82亿元,但实际用到国定贫困县的是232亿元;扶贫贷款用于种养业的平均比例只有37%,有的地方仅有10%左右。这些问题,审计署已向国务院作了专题报告,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截至1997年底,已纠正违规贷款、追回被挤占挪用的资金8.10亿元,促进扶贫资金投入到位4.90亿元,并向司法机关移送贪污案件17件。
  李金华说,1997年,审计署对338户烟草企业199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53户工业企业转移利润,侵蚀消费税税基,少缴消费税20多亿元;338户烟草企业1996年底累计欠税171.71亿元;102户企业当年偷漏税收5.20亿元;资产负债损益不实30.20亿元。这些问题,审计署已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了情况。对烟草企业消费税避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予以解决,偷漏的税收要补征入库。
  1997年,审计署对冶金、机械、烟草和煤炭等行业58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负担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李金华说,这些企业1996年度不合理负担共24.42亿元,其中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向企业集资摊派等,造成的不合理负担15.40亿元;党政机关长期无偿占用企业资产,主管部门向企业集资和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高息贷款等,造成的不合理负担9.02亿元。这类问题带有普遍性,党中央、国务院已下发了《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理、整治。
  李金华强调,199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第一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国务院提出了“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目标,各项改革措施已从今年开始付诸实施。在这样的形势下,组织和执行好今年的中央预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针对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李金华提出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4点意见:严格依法治税,加大对收入征管部门违法失职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规范财政退库行为;认真解决用事业费弥补行政经费问题;严格规范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开户。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庆祝香港回归一周年感言

  实践“一国两制”方针 依法履行防务职责
  熊自仁
  香港回归祖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依法进驻香港已经一周年了。作为香港回归祖国世纪盛事的亲历者和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直接实践者,回顾这举世关注的不平凡的一年,思绪万千,心潮难平。
  一年来,无数事实向世人昭示,我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实行“一国两制”的庄严承诺得到全面落实。广大香港同胞正满怀信心,以从未有过的热情,积极参与“一国两制”后的香港事务。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香港实行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政策是十分英明和完全正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在这种全新的社会环境里,依法驻军,依法治军,按照“一国两制”方针指导实践,认真落实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一系列指示,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色,以威武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赢得了香港各界的信赖和赞誉。实践证明,江泽民主席要求部队进驻后要“遵纪守法,依法治军”的指示,完全符合香港驻军的实际,是我们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的重要保证。
  为了提高官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们特别注意强化部队的法律教育,制定了完整的法律教育计划,组织官兵系统地学习基本法、驻军法和与驻军履行职责、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香港法律。还会同国家司法部共同举办了驻军军官法律培训班,邀请著名法学专家、学者讲课,培养了250余名法律骨干。同时,还编印了《基本法100问》、《法律问答》、《香港法律授课提纲》和《香港驻军军人法律指南》等教材,突出强化出入境、交通、环境保护以及与军事训练、履行职责有关的香港法律教育。通过教育,广大官兵增强了法律意识,掌握了有关法律知识,对香港法治社会的特点有了较深的认识,为依法治军、依法履行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年来,香港驻军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从去年7月1日零时开始,正式担负起了对特别行政区陆地、空域和海域的防务职责;全面展开了适应在香港履行防务职责的军事训练;核实并有效地维护了香港境内的军事设施;逐步与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了良好、务实、富有成效的工作联系;驻军车辆出入深港边境、飞机升空、舰艇出航、实弹射击训练及其它日常工作,均严格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交通意外等特殊情况,我们严格依据驻军法和香港法律的规定,与特别行政区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妥善处理。日常生活中,广大官兵遵纪守法,秋毫无犯。为了增进驻军与香港市民之间的相互了解,我们还于去年10月1日对香港市民和传媒开放了部分军营,组织官兵与前来参观的市民联欢。香港市民对驻军的接受和信任程度大大提高,驻军与香港特区政府、广大市民的关系越来越融洽、和谐。
  部队进驻后,香港市民和社会各界对驻军非常关心和爱护,以各种形式提出了许多热心而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为驻军尽快适应新的环境、顺利地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与特别行政区的高级官员,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两次到军营探访,看望驻军官兵。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务实地了解驻军的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香港传媒也十分关注驻军,作了大量客观、积极的报道,为香港各界和广大市民了解驻军起了有益的作用。
  香港驻军依法肩负着对特别行政区的防务职责,与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香港市民一道维护着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驻军全体官兵热爱香港,视香港为第二故乡,并以能亲身参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而引以自豪。我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驻军将会与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更为融洽的合作,与香港市民会有更为密切的关系,香港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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